工業化進程中的“三農問題”及其探源
時間:2022-09-30 1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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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三農問題”引起我國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國人對“三農問題”重要性的認識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三農問題”產生的根源何在?為什么戰后許多發展中國家普遍為“三農問題”所困撓?在一些發展中國家的工業化過程中,農業為什么“天生”表現為弱質產業、農民“天生”成為弱勢群體、農村經濟往往是國民經濟最薄弱的環節?為什么多年來我國主張國民經濟平衡發展、強調農業的基礎作用,而實際上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和生活始終沒有得到根本改善?對這些問題的回答有賴于對“三農問題”產生的社會經濟歷史背景、工業化進程中農業與工業的相互關系及其變動趨勢,以及各國在工業化進程中的戰略選擇等問題進行比較、分析和探討。
一、探源之一:產生背景產業革命和工業化的發端
農業作為弱勢產業、農民作為弱勢群體以及農村經濟作為國民經濟的薄弱環節,有其特定的經濟歷史背景。自從產業革命導致現代制造業和現代城市的興起,就整體而言,農業這一曾經作為農業社會經濟的主導產業就開始逐步被新興現代制造業所替代,與此同時,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也隨之處于相對劣勢地位。因此,除非一國政府在工業化進程中有意識地對這一弱勢產業和群體加以保護,否則,農業停滯、農村落后,以及農民生活的相對貧困似乎就成為產業革命,以及由此引起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必然后果。
這是因為,第一,作為近、現代科學技術的發明和發現產物的現代新興制造業(與傳統農業相比)有著較高的生產率水平,它的產生使人類生產活動實現了從手工勞動向機械化生產的巨大轉變,使人類得以用較小的勞動消耗獲得較多的勞動成果,從而在社會財富的創造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進而成為一國國民生產總值(或國內生產總值),以及國民收入增長的主要貢獻者。
第二,在工業化過程中,農業與工業將互相促進、相互影響。但現代工業對傳統農業將產生更為重大而深刻的影響。表現在,在工業化初期,傳統農業為現代制造業的興起作出了包括糧食、原料、勞動力和資金,以及市場等方面在內的貢獻;而迅速發展起來的現代制造業,將以其技術和制度方面的明顯優勢,轉而對傳統農業的現代化進程,產生更為強大的推動作用和影響。
第三,隨著工業化的推進,現代制造業以其較高的生產率水平,不僅成為國民生產總值和國民收入絕對量增長的主要貢獻者,而且在其相對份額增長方面占有明顯優勢;另一方面,現代制造業以其較高的產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較高資本積累率或投資率創造出廣泛的勞動力需求和就業機會,從而吸引勞動力從傳統農業向現代制造業部門的大量轉移。
最后,隨著工業化的進一步推進,農業的相對地位(即在國民收入和就業中的相對份額)將呈下降趨勢。與此相對照,工業部門則成長為支撐國民經濟增長的主導部門。隨著農業相對地位的下降,在人們心目中,其絕對地位似乎也在下降,由此產生了工業化過程中的“唯工業化傾向”,它使戰后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二元經濟結構”呈現不斷強化和加劇之勢。
二、探源之二:“先天劣勢”農業生產技術、產品和組織
與現代制造業相比傳統農業在生產技術、產品以及農民組織等方面處于“先天”劣勢。這方面的較早研究可見之于中國留美學者張培剛的早期著作《農業與工業化》。張培剛:《農業與工業化》,華中工學院出版社,年版,第⒉⒋章。該書在論及工業化過程中農業與工業之間的相互關系,以及農業所做出的重要“貢獻”時,深刻揭示了農業和農民的不利處境。張培剛在論述農業的“產品貢獻”時指出,由于工農業產品供求關系變動引起的工農業產品的相對價格變動,往往對農業和農民不利,即當工業品價格由于需求不足而下降時,作為工業品生產原料的農產品價格也將隨之下跌,而其下降幅度卻往往超過工業品價格;另一方面,當農產品價格由于欠收或供給不足而上漲時,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工業品價格也將隨之上漲,且漲幅往往超過農產品價格。由此不難看出,在工農業產品的相對價格(即貿易條件)變動中,農業和農民往往處于不利地位。
另外,在闡述農業的“市場貢獻”時,張培剛認為,農業和農民在向工業化作出市場貢獻時,自身作出了巨大犧牲:即當農業和農民作為工業品的購買者,往往面對“賣方壟斷”市場”,由于價格由賣方決定,因而被迫支付較高價格;而當農民作為農產品的出售者,又面臨“買方壟斷”市場,由于價格往往由買方決定,因此不得不被迫接受較低價格。顯然,在工農業產品交換中,農業和農民無論作為買者還是賣者,總是處于不利地位。
此外,農業和農民的相對劣勢地位,可以經由以下兩方面進一步加以說明。
其一是農產品的特性。由于農產品是有機的生物產品,這種特定的自然屬性使其容易腐爛、變質,不易儲存和運輸,因此,生產者往往希望能夠盡快出售產品,以減少運輸和儲存過程中的浪費,這樣,在出售農產品時,不得不被迫接受低價。
其二是傳統農業中農民組織的渙散性。這種組織上的渙散性使眾多個體農戶,在直接面對市場時(無論作為買者還是作為賣者),客觀上都將使另一方具有某種壟斷優勢。因為,無組織的個體小農戶不僅難以形成利益共同體,相反,容易形成彼此競爭、相互對立、互相削弱的內部沖突之勢。這樣,在面對數量較少的賣方和買方時,農業和農民的失利就成為必然。
由上述因素導致的不利結果,并非不可克服。其出路在于,加快農業現代化中的技術進步以及組織和制度方面的建設。如果將現代制造業提供的先進技術(包括儲存、運輸和保鮮技術)運用于農業,由農產品的生物特性引起的諸多問題就會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克服。另一方面(即更為重要的方面),是使農業和農民有效地組織起來,形成保護自身利益的組織。這樣,市場結構將會隨之改變,農民為維護自身利益在市場上的討價還價能力及劣勢地位就會根本改善。當然,所有這些條件的最終改善將取決于人的認識和努力。
除了農產品的特性和農民的組織性兩方面因素外,農業和農民的不利處境,還可以經由農產品的供求彈性以及來說明。首先看農產品的供給彈性。可以說,迄今為止,農業生產對自然條件仍然有著極大的依賴性,加上農產品生產周期較長,從而導致農產品的供給呈現較低彈性。這樣,當農產品需求增加以及由此引起價格上升時,農業生產卻不能相應地快速增長,從而使農業難以通過增加供給以獲得價格上漲帶來的收入增長的好處。另一方面從農產品的需求彈性看,由于凱恩斯“基本心理法則”(“邊際消費傾向遞減律”)和“恩格爾定律”(“食品消費支出在人們總消費支出中的比重將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愈來愈小”)的雙重作用,加上現代合成材料技術的進步,農產品的需求也呈較低彈性。這就意味著,隨著經濟進步和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農業的增長和發展從需求方面獲得“拉動力”的空間也相對較小。或許人們會說,這種分析排斥了技術進步因素的作用。的確,如果加進技術進步的影響,農業生產或農產品的有限的供給彈性將獲得相當程度的改善,而且,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費結構的改變,農產品的需求彈性也將有所提高。但就整體而言,農產品作為初級產品,與制造品相比,其供給和需求彈性均較低是不爭的事實。另外,與制造業產品相比,在農產品價值構成中扣除各項成本之外,新增價值(“附加值”)部分比重較小,加上其有限的后序“加工”過程又往往被制造業“包攬”和“壟斷”,因此,農業雖然為其他產業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巨大潛力和空間,自身卻囿于比較利益劣勢的局面而難以迅速發展。
最后,還由于農業的技術進步相對緩慢,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的彈性相對較低,以及農業部門的資本積累率以及農業生產規模的擴張率也較低,因此,隨著工業化的推進和現代制造業等非農產業的興起,如果一國政府對農業缺少明智的扶持和保護措施,聽任經濟生活中的比較優勢法則和優勝劣規律的作用,那么,農業停滯、農村落后和農民貧困將不可避免。
三、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國工業化戰略中的“重工輕農”傾向及其農業負效應
前面,本文從社會經濟歷史背景,以及工業化過程中農業與工業相互關系的角度,對“三農問題”的起源作了一般意義的探討,然而,人們不禁要問,為什么發達國家的工業化表現為農業與工業的雙雙進步與現代化?為什么有的(盡管是少數的)發展中國家在戰后推進工業化的過程中成功地避免了“三農問題”的困擾?……顯然,問題的答案還需從各國的工業化的指導思想和戰略選擇中去尋找。
眾所周知,由于對工業化內涵的片面甚至錯誤的理解,我國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一樣,在戰后工業化起步以及以后相當長的時期里,始終推行以犧牲農業換取制造業發展的工業化戰略。這種戰略從其推行的開始,就對發展中國家戰后普遍存在的“二元經濟結構”起著強化和加固作用。從另一種意義而言,這種以犧牲農業和農民利益為代價的工業化戰略的實施,又必須以強化“二元經濟結構”作為前提和手段,由此形成了戰后大多數發展中國家所共有的“工業化”“城鄉分割”與“工農對立”“二元結構強化”的“累積性因果惡性循環”。因此可以說,不恰當的工業化戰略,是我國“三農問題”得以產生、并形成并呈“積重難返”之勢的重要的和直接的原因。因此,對我國工業化過程中制定和實施的重大戰略決策加以反思,為走出“三農困境”尋找出路,就顯得十分必要。
建國以來,我國“城鄉分割”、“工農對立”、“二元結構強化”的傾向集中表現在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各個方面,包括收入政策、價格政策、稅收政策、投資政策,以及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產品提供政策、社會保障和福利政策等。
()從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國自推進工業化以來,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改革開放后,隨著農業生產增長和農民收入的增加,這種情況一度有所改善,然而,自年代中期以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又明顯拉大。統計資料表明,到目前為止,占我國總人以上的農村居民,其收入在國民收中所占份額還不到,而總人口中不到的城市人口,其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份額超過劉書明等“關于減輕農民負擔的問題的幾個重大判斷”《財政研究》,年第期。,而且據測算,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從改革前的倍左右,增加到目前的倍左右。
()從價格政策看,為配合優先發展工業尤其是重工業的戰略,我國長期實施“工農業產品剪刀差”政策,即通過人為壓低農產品價格,以使工農業產品交換條件有利于工業部門的積累和擴張。改革開放后,盡管多次調整農產品價格,但由于工業品價格提高更快,因此,工農業產品價格之間的“剪刀差”非但沒有縮小,反而進一步擴大。有資料顯示,年間的年里,以“剪刀差”方式流出的農業收入達到億元。年均流出億元,是改革前(年均億元)的倍。“剪刀差”這種“暗稅”給農民增加的負擔已超過農業稅(“明稅”)負擔(同前注)。。
()從稅收政策看,我國城鄉居民稅賦也呈現明顯的“城鄉倒掛”現象。依據我國目前稅法和現行稅制,城鄉居民稅賦負擔嚴重失衡。從所得稅方面看,城市居民所得稅起征點為月收入元及以上者,而我國絕大多數農村地區農民年純收入不到元,卻必須履行納稅義務。從增值稅角度看,城鎮個體工商戶增值稅起征點為年銷售收入元者,然而,盡管一般農戶遠遠達不到該收入水平,卻戶戶必須交納農業稅。另外,現行稅制對城鎮個體工商戶實行五級超額累進所得稅率,年應稅收入不到元者,稅率為。而在農業方面,對主要農作物征收的每畝實際稅收負擔率(稅金純收益)則分別為:稻谷;小麥;玉米;大米,均明顯高于城鎮個體工商戶所得稅率劉書明等“關于減輕農民負擔問題的幾個重大判斷”《財政研究》,年第期。。另外,城鄉稅收征收方式及其(依據)也存在明顯的于農于不利和對農不公現象。從理論上說,稅收是基于經濟收入的一種派生性收入。而我國農業稅普遍采取“稅跟地走”(“地跟人走”)的均攤式征收方法,以至于許多農戶在幾乎沒有納稅基礎和能力的情況下也被迫成為納稅對象。
值得提及的是,若不是剛剛在全國農村推行的旨在為農減負的“費改稅”政策將多年來使農民不堪負重的稅外“費”賦減了下來,使農民負擔有所減輕,城鄉居民的稅賦差別就更為顯著。
()從政府投資政策(包括基礎設施和公共產品提供政策)方面看,其“城市偏向性”同樣十分明顯。
一方面,在政府投入方面,我國一直采取向城市和工業建設傾斜的投資政策,改革開放后,雖然財政支農支出總量有所增加,但相對量卻呈下降趨勢。例如,年,財政支農支出占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趨勢,即分別為:、、、、、和;年回升到,年又下降為陶勇:“農村公共產品供給與農民負擔問題探索”《財貿經濟》,年第期。。另外,在政府對農業投入增加的同時,農業稅和鄉鎮企業稅則逐年增加,結果兩兩相抵(不考慮“剪刀差”形式的間接流出),農業和農村的資源凈流出遠遠超過凈流入。另外,在政府固定資產投入中,城鄉差別也十分明顯。例如,在年的政府固定資產投入中,對國有企業的投資占,人均達,元,而對農村集體經濟投入的人均水平僅為元(同前注)。。最后,從我國農業產值比重與政府支農投入比重兩個指標看,也不難發現兩者間的失衡。目前,我國農業產值占的,政府財政支農支出僅占總財政支出的(同前注)。。
另一方面,在基礎設施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城鄉二元結構”也相當明顯。公共物品應由政府(全部或部分)提供,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我國長期以來,在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采取明顯的城鄉差別待遇政策。
農村的公共物品也可分為“純公共物品”和“準公共物品”。前者包括農業基礎科學研究、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大規模土壤改良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大江大河治理,防治病蟲害、環境保護與公共衛生設施,通訊和文化設施建設,以及年義務教育普及等。后者包括區域性小型基礎設施建設(如:電力、能源、水利、交通、通訊等設施建設);高中及職業技術教育、農村醫療以及文化設施等。
“純公共物品”理應由中央財政提供,而“準公共物品”則由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財政共同提供。另外,農戶從事的農業生產活動,盡管在性質上被界定為“私人產品”,但由于其產品(尤其是大宗農作物產品)及其產量關系到國家糧食安全問題,因此具有明顯的“外溢性”,政府也完全可以而且應該借助于價格、稅收、以及投資政策等直接和間接手段,幫助其降低成本,提高生產并增加收入。然而遺憾的是,我國基礎設施和公共產品提供長期向城市尤其是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傾斜,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產品提供嚴重不足,從而造成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產品提供體制上的“二元結構”即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主要靠政府財政預算解決,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所需資金則主要由農民出資負擔。其后果是: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投入不足。農業生產的科技含量始終難以提高;水利設施長年失修、建設滯后,大江大河治理不利,導致水患頻繁、干旱不斷,農業“靠天吃飯”的局面仍未改變;農村能源交通條件改善緩慢,公共衛生設施和標準遠遠落后于城市,農村九年義務教育普及面臨嚴重資金短缺,從而使占人口近的農村人口生活水平和勞動力素質不能迅速提高。
()從社會保障和福利政策看,我國社保體制“城鄉差別待遇”更為明顯。城鎮居民享有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的保護;城鎮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享有“三條社會保障線”即“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業保險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政府舉辦的“再就業工程”等措施的關懷和保護;此外,城市居民還不同程度地享受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社保制度提供的好處。而在農村,除了土地作為農民賴以生存的唯一保障外,農民的生老病死別無其他保障。農民生活的目的和全部意義變得如此簡單,那就是為生存著而“活”著。
四、結語
毫無疑問,我國“三農問題”的起因是多方面的,除普遍存在的某些客觀原因外,有實際政策操作和處理不當的問題、有政策制定和決策中的失誤問題、更有指導思想方面的偏差問題。本來,作為初衷,本文試圖通過一般理論與我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方式,探討我國“三農問題”產生和形成的深層原因。然而,結果表明,其結論似乎又十分簡單,那就是我國工業化和現代化之成敗將最終取決于“三農問題”能否真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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