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時間:2022-07-13 0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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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要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問題”。同志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的這一要求,不僅充分體現了黨的性質宗旨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理念,而且為我們指出了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必須著力抓好的重要課題。

“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這是為古今歷史所反復證明了的顛撲不破的真理。我們黨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倡導“民樂而樂,民憂而憂”,注意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一心一意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正是由于無數共產黨員和黨的干部把人民群眾“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愿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自覺地以求真務實的作風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我們黨才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和愛戴,從而歷經風雨滄桑,依然像參天大樹一樣茂盛挺拔、生機勃勃。

毋庸諱言,在新的歷史時期,確有極少數黨員和干部忘記了黨的根本宗旨,群眾觀念弱化,在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上態度不夠積極、工作不夠主動。有的不愿意深入基層摸實情、解難題,沒有耐心傾聽官兵的呼聲,更不愿拿出精力體察基層的疾苦,把為群眾辦實事作為一種施舍和恩惠,甚至采取“躲”和“拖”的態度,不愿意做深入細致的艱苦工作。有的把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割裂開來、對立起來,只愿對上做文章,不愿對下做工作,做決策、干工作不管群眾滿意不滿意,就怕上級不注意、領導不高興。有的在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時,片面強調矛盾復雜、精力有限、經費困難等客觀條件,即使迫于某種壓力不得不解決,也是避重就輕、簡單應付,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凡此種種,都是與黨的宗旨相背離的,損害黨的形象,使黨脫離人民群眾。

黨的十七大明確強調,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很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要切實改進黨的作風,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關乎黨的形象、關乎人心向背,是每一名黨員干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也是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的實際行動。黨員干部應該自覺強化宗旨意識,端正對待群眾的根本態度,牢固樹立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最高價值準則,自覺地把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結合起來,真正把官兵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官兵滿意作為第一標準,設身處地為官兵著想,耐心細致地處理好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敏感問題,熱情為基層排憂解難,切實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凡是群眾反映的問題,能盡快解決的,盡快解決;解決起來難度較大的,應該克服困難、想方設法予以解決;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應該及時客觀地向上反映情況,決不回避矛盾,掩蓋問題;實在解決不了的,應該耐心細致地向群眾做好解釋、疏導工作,及時向群眾說明情況,求得群眾的理解,決不聽之任之,撒手不管。

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還需要建立有效機制,暢通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一套科學、完整的制度,應當對哪些必須做、哪些不能做,做好了如何對待、沒有做或者做錯了如何處理等作出明確規定,并通過嚴格而有效的監督來保證制度的落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就要把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作為考核干部、評價班子的重要內容之一,使各級在思想上和行動上明確職責和要求、得到規范和約束,感到肩上有責任、身上有壓力,從而自覺地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躬身體察民意,竭誠為民辦實事、辦好事,切實形成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的有力導向,促進各級黨員干部以實際行動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不斷增強各級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