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制度創新扎實推進干部監督工作

時間:2022-07-13 0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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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制度創新扎實推進干部監督工作

近年來,我們著眼于一支高素質干部干部隊伍,緊緊圍繞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兩個重點,按照“夯實基礎、注重規范、致力創新、強化保證”的總體思路,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堅持把建立健全制度作為加強干部監督工作的關鍵舉措來抓,先后制定實施了13項相關配套制度,從而進一步明確了任務、劃清了職責、規范了運作,增強了效果,有力地推動了干部監督工作的健康發展。

一、推進制度創新,不斷強化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規范性

一是在推薦環節上,建立了民主推薦制度。堅持把擴大民主貫穿干部制度任用工作的全過程,普遍推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評議等制度,要求不論是確定后備干部,還是擬提拔使用的干部,都必須經過一定范圍的民主推薦,凡得不到大多數群眾認可的,組織部門一律不列為后備干部或擬提拔人選,市委不予提拔使用。在*年縣區換屆中,我市共派出7個考察組,廣泛開展了民主推薦,共有*人次參加了民主推薦會,個別談話推薦有*人次,從而確保了縣區換屆工作的質量。自《干部任用條例》頒布以來,所提拔的縣處級干部,均實行了民主推薦,推薦率達100%。

二是在考察考核環節上,建立了考察工作責任制。為了不斷提高考察質量,規范考察工作,我們制定了《關于實行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的暫行辦法》,對干部考察的原則、方法、組織程序、紀律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和嚴格要求。對考察中不負責任,考察不準確,或不如實反映情況造成用人失誤的,嚴肅追究考察人員的責任,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此外,我們還建立了干部考核考察記實制度,專門印制《干部考察記錄本》,規范干部考察記錄,以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基礎性工作。近年來,對擬提拔干部的考察,沒有發生一起失察失誤事件。

三是在任用環節上,建立了市委全委會任用縣區黨政正職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試用期制度。市委全委會討論決定縣區黨政正職既是黨管干部原則的具體體現,又是充分發揚民主的好形式。目前我市共對6名縣區黨政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進行了表決。從*年起我們就實行了縣處級干部任前公示制,制定凡擬提拔的縣處級干部都要在全市范圍內公示,并設立舉報電話,在市委辦公樓、市政府辦公樓等地設立任前監督公示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對新提拔非選任制的干部均實行了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

四是在監督管理環節上,建立了《干部任用條例》檢查制度。加強對《干部任用條例》的監督檢查,是確保選拔任用工作高質量的重要保證。一是加大檢查力度。五年來,市委組織部每年都組織力量,采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上級檢查與本級自查相結合的方式,對縣區和部分市直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使檢查工作經常化、制度化。二是突出檢點。每次對《干部任用條例》的檢查,我們都有針對性,有側重點。如*年上半年,在市直單位檢查中,重點檢查民主推薦、任職資格、考察材料的撰寫及討論決定干部任免黨組會議記錄情況,促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范化運作。在縣區的檢查中,采取了由市委組織部牽頭,各縣、區委組織部長和干部監督科長參加,在縣區之間開展互查工作,并設計了專門表格,重點查閱干部檔案,干部任免材料、討論決定干部任免會議記錄及貫徹《干部任用條例》有關配套制度和措施情況,認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檢查結束后,還及時在肥東縣召開現場會,總結經驗教訓,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整改意見。三是抓好補缺補差。我們不是唯檢查而檢查,每次檢查結束后,都要坐下來認真分析,對一些共性問題,通過建立制度,堵塞漏洞,補缺補差。如針對一些單位《干部任用條例》及有關配套制度不完整,及時編印了《<干部任用條例>學習資料匯編》等資料,發給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及組織人事部門;針對部分單位黨委(黨組)在討論決定干部任免時,存在著會議記錄形式不統一、格式不規范等問題,及時下發了《關于規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會議記錄的通知》,并印制了統一的專用記錄本,發縣區、市直各單位及鄉鎮街道。通過強有力的監督檢查,現在各縣、區委和市直單位黨委(黨組)每年都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一次自查,并形成專題報告報市委及市委組織部;各縣、區委常委會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時,都將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作為一項內容,接受同級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的監督。

此外,為加強對領導干部任前監督,切實把干部監督的關口前移,我們還制定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制度,要求縣區委一次提拔科級干部超過15人、市直單位一次提拔科級干部超過規定職數25%的,在作出決定前,要書面報告市委組織部,以征求意見。

二、推進制度創新,不斷強化對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嚴肅性

一是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黨政領導干部正職報告制度,增強領導干部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按照中央下發的《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根據近年來執行情況,不斷規范領導干部申報內容、申報程序和申報,增強了領導干部主動接受監督和自我約束、自我防范的意識。*年我們與市紀委聯合制定了《關于實行黨政領導班子正職年度總結報告制度的意見》,要求各縣、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市直黨政群機關和市委直接管理的企、事業黨政班子正職,每年要將本人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廉潔自律,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及抓班子自身建設等情況,向市委寫出書面報告,由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負責審核。

二是建立談話誡勉制度,防止小錯釀大過。*年,我市制定了《關于對領導干部實行誡勉制度的暫行規定》和《關于建立完善領導干部談話制度的暫行規定》,結合班子考察、干部提拔調整、年度考核和群眾反映,對領導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或在民主測評中評價較差、工作實績不明顯的,及時進行誡勉談話,在干部隊伍中引起了較大反響。

三是建立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準確評價干部的經濟責任。為客觀公正地評價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我市從*年開始實行對縣級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領導擔任組長的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在加強對黨政一把手離任審計的同時,還著力探索領導干部屆中、屆滿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和途徑,出臺了《關于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意見》,實現了由“離任審計”向全程審計“的轉變。*年年初,根據干部管理和監督工作的需要,提出本級經濟責任審計建議名單。在審計實施工作中,我們堅持參與審計講點、審計談話以及審計材料見面等重點環節,把干部監督管理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年以來,先后對33位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并在領導班子建設中得到廣泛應用。

四是建立回復組織函詢制度,及時澄清有關問題。為了增強干部監督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對群眾舉報反映有問題的干部和審計中提出的需要整改的問題,市委組織部及時發給回復函詢通知,要求干部本人在接到函詢的*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如實向組織說明詳細情況,包括事情的經過、原因、解決辦法等,必要時指派專人進行調查核實。近年來,我們先后對7名領導干部實行了回復組織函詢,了解、查處了1*件有關干部問題的來信舉報。

五是規范來信(電)來訪處理辦法,認真做好領導干部公示和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年我們設立了專用舉報電話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隨時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和舉報,保證干部監督渠道的暢通。此外還相繼出臺了《關于對擬提任市管干部任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問題的調查處理辦法(試行)》、《群眾反映領導干部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問題來信(電)來訪處理辦法》等文件,以干涉加大和規范受理群眾舉報的調查處理力度。*年中組部在全國開通組織系統“*”專用舉報電話后,為促使“*”專用舉報電話受理工作更加科學化、規范化,我們及時制定了《“*”舉報電話受理工作有關規定》。

三、推進制度創新,不斷強化干部監督工作的系統性

一是建立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為加強與執紀執法、信訪、審計等部門的日常性、經常性聯系,*年建立了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并制定了《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實施細則》。定期分析干部隊伍的現狀,相互通報有關干部存在的問題的信息,對一些典型案例進行認真剖析,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對策,最大限度地利用各專門監督機構的監督成果。目前已召開了4次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

二是健全干部監督網絡信息制度。*年市委組織部依托市政府公用信息平臺,正式建立開通了合肥市干部監督信息網,干部監督網頁版塊內容包括領導講話、監督職責、監督動態、文件規定、網上舉報信箱、在線調查、評論文章、法律園地、案例選登、工作公示欄等,加大網上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群眾監督作用。

三是不斷完善干部監督特約信息員制度。建立了一支由20多人組成的干部監督特約信息員隊伍,每年都召開一至兩次特約信息員會議,聽取特約信息員對領導干部和干部工作的建議和意見,注重發揮特約監督員的作用。為準確了解和掌握縣區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現實表現情況,及時收集基層組織部門開展干部監督工作情況,*年我們又建立了17個縣區干部監督工作聯系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