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縣人民調解員培訓會上的講話

時間:2022-07-07 0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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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縣人民調解員培訓會上的講話

全縣人民調解員培訓會上講話

同志們:

最近,縣委、縣政府作出了《關于進-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意見》即縣委辦、縣府辦(2008)31號文件,這充分說明縣委、縣政府更加高重視人民調解工作,堅持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確保一方穩定,促進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舉措。為了全面貫徹這個《意見》,經請示縣主要領導同意,今天在這里召開有各鎮鄉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專(兼)司法所所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以及司法局全體干部的人民調解工作培訓會議,一是學習貫徹這個《意見》,二是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目的就是通過對新時期人民調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進行講解培訓,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以促進調解人員更快、更好地適應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賦予他們的各項新要求、新內容和新方法,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在促進社會穩定中的職能作用。下面我就如何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進-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意見》,扎實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講以下意見:

一、認真學習,把思想統一到縣委、縣政府[2008]31號文件上來,充分認識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加強新時期的人民調解工作,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項重要工作。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高度講,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是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必然要求。從xx工作的角度看,做好新時期的人民調解工作,是符合縣委第十一次黨代會提出的“實施三大戰咯、抓住三大重點,推動xx經濟濟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實現縣委提出的建設四川丘區經濟強縣的擴權目標的要求。

長期以來,全縣各級干部和廣大人民調解工作者辛勤工作、無私奉獻,及時化解各類社會矛盾和糾紛,努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據統計,近三年來,全縣各類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民間糾紛xxxxx件,防止民轉刑xxx件;防止因民間糾紛引起的自殺xxx件,防止群眾性械斗xxx件,防止群體性上訪xxx件;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隊伍中,涌現出了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先后有xx個集體,xx名個人分別受到國家司法部和省、市人民政府表彰,有效地發揮了人民調解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一道防線”的重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全縣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

因此,能否搞好人民調解工作,關系到社會穩定,關系到群眾的生產、生活秩序,關系到基層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從實踐看,我們通過對大量民間糾紛的調解,使糾紛當事人平等協商、互諒互讓,化解矛盾、消除隔閡,防止矛盾激化,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促進安定團結,維護社會穩定。所以,我們司法行政機,各級人民調解組織一定要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清醒認識人民內部矛盾和社會矛盾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戰略決策和部暑上來,統一到縣委、縣政府31號文件上來,從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標準上去思考和做好司法行工作和人民調解工作。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質量,盡最大努力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認真貫徹,把縣委、縣政府[2008]31號文件作為我們在今后一個時期抓好人民調解工作的行動指南。

人民群眾期盼富,渴望和諧,希望安寧,而人民調解不但表現為一種解決糾紛的方式,而且體現-種社會秩序的安排,反映了傳統文化迫求自然秩序和諧的理想,同時也是最實際、最及時的群眾工作。縣委、縣政府出臺的《關于進-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意見》,就是以為民、愛民、富民、安民為根本出發點,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為目標。因此,這個《意見》就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抓好人民調解工作的行動指南,我們要深入研究人民內部矛盾的新情況、新特點,積極整合社會調解資源,建立健全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把一切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的積極因素吸收到人民調解體制中來,更好地服務于三臺社會經濟的發展。

1、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制度建設、規范化建沒。

加強發展新型人民調解組織。要以鎮鄉(街道)調解組織建設為骨干,以村(居)調解組織為基礎,不斷建立和完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行業的調解組織建設,如我縣xx鎮已建的麥冬協會調解組織,努力在學校、醫院和民營私營企業成立調解組織,使調解工作深入到各行各業、社會各個領域,為應調盡調奠定組織基礎。

加強制度建設。加強制度建設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根本保證,縣司法局將加大對各鎮鄉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幫助其建立和完善以責任制度為核心的業務學習、請示匯報、共同調解、重大糾紛討論、矛盾糾紛排查、登記與統計、檔案管理、總結評比等-系列制度,確保人民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

加強規范化建設。-是鎮鄉(街道)人民調解室庭(室)做到“六有”,有吊牌、印章、場所、調解文書、臺賬、制度。二是要規范調解程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民事案件的若干現定明確,“人民調解協具有民事合同性質”,這使人民調解協具有了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我們要從立案、調查、調解、回訪四個程序統-,縣司法局已對糾紛調解申請、受理登記、調查筆錄、調解筆錄、調解協議、當事人須知、回訪記錄、案件補貼審批表、糾紛登記臺賬、卷宗封面等文書資料統一印制,確保調解程序規范性和調解協議的合法性。

2、努力抓好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

優化人民調解員隊伍結構,采取選舉、聘任等方式,從離休干部、教師、工人中,挑選有文化、懂政策、有熱心、年富力強,威信高的人員充實到調解組織中來,最大限度地吸收廣大群眾和黨政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的領導干部參加人民調解工作。切實改善人民調解組織結構,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質強、業務能力精、群眾威信高、熱愛調解工作的人民調解員隊伍。積極推廣xx鎮首席人民調解員制度、xx鎮人民調解員進住派出所的作法。縣司法局將制定人民調解員管理細則,分別從人員選聘、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紀律、調解原則、學習培訓等方面的內容作具體規定。

圍繞調解為民的要求,抓好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鎮鄉調委會主任的培訓由縣司法局組織實施,采取以會代訓、案例講解、調解技巧探討、經驗交流、現場答疑等多種形式,著力提升調解人員的調處糾紛能力和政策法律水平。對村、社等單位和部門的調解人員的培訓由各鎮鄉組織實施,縣司法局派員授課。縣、鎮鄉爭取每年對司法所長、調委會主任、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企業調解干部和村、社調解人員專業培訓兩次以上。通過培訓,全面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政策法律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實現依法、公平、公正調解。

3.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工作考核機制

把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年度綜治工作管理目標,進行量化管理,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終有考核,提高調解工作的質量。一是嚴格執行xx縣財政局,xx縣司法局聯合下發的《xx縣人民調解員調解案件補貼發放實施辦法實施細則》,縣對鎮鄉、村(居)成功調解民事糾紛,且案件合符調解文書標準,經評審合格的,根據所調解民事糾紛案件類型認定標準,按一般民事糾紛每件50元;疑難民事糾紛每件100元;重大民事糾紛每件150元的標準補貼。二是嚴執行xx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中共xx縣委目標督查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目標督查辦公室《關于人民調解工作目標考核的通知》,分別對各鎮鄉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領導,加強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隊伍建設、加強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規范開展、作用發揮突出、宣傳總結五個方面工作內容進行評比考核,其考核情況將作為年度綜治工作考核和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三是各鎮鄉要將責任落實到各村居、各部門,把人民調解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核的主要內容。

4,積極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

各級調解委員會在調解公民與公民之間發生的各種民事糾紛的基礎上,還積極參與調解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的民事糾紛。在搞好傳統的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常見性、多發性民間糾紛的同時,積極介入公民與法人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發生的各種民事糾紛的調解,努力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做到哪里有民間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堅持把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預防上,科學把握民間糾紛發生規律,對糾紛引發的原因和苗頭性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及時向黨委、政府和村(居)民反映社情民意,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糾紛激化。

5.努力構建復合型調解工作機制。

具體來講,就是做到四個結合:一是將人民調解工作與基層法律服務相結合。即利用法律服務人員具有法律知識的優勢,及時為調委會調處糾紛提供法律幫助。二是將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結合,構建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同公安派出所、法庭、計生、民政、國土、村建、林業、稅務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形成“領導重視、建立網絡、上下聯動、多方配合,整體推進”的“三為一體”大調解工作格局,實行“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的“五理”工作機制,將轄區范圍內涉及不同主體、不同領域、不同性質的民事爭議、行政爭議等納入調處范疇,真正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三是將人民調解與普法教育相結合。大多數的矛盾糾紛都與群眾缺乏相關法律知識有直接或者間接的關系,我們在調解過程中注重普法教育,把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與調處平息糾紛有機地結合起來,既鞏固和發展人民調解工作,又促進了普法依法治理。四是將人民調解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結合,深入開展聯防聯調、民間糾紛大排查活動,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真正筑牢社會維穩的“第一道防線”。

三、認真落實,我們要以人民調解工作為己任,努力開創工作新局面。

維護人民權益,是黨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目的。調解工作搞得好,就能增進人民團結,維護社會安定,減少糾紛,預防犯罪,促進了“兩個文明”健康發展。但是,人民調解員又是調解工作的主體,所以,人民調解員必須具有敏銳的洞察力,能及時了解分析和掌握影響當地社會政治穩定的重點矛盾糾紛,提出具體的工作措施;針對社會熱點難點問題,迅速進入情況,提出可行的預防和應急應變措施。2002年中辦發[2002]23號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以及部頒規章,對人民調解員的基本素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認真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對我們廣大人民調解員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具體應做到以下五點:

1、在工作上,要做到爭取領導。今年以來,縣委縣政府領導多次聽取司法局關于人民調解工作情況匯報,又以縣委、縣政府的名義下發了《關于進-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意見》,對人民調解的組織建設.工作經費.工作程序和目標考核等方面作了明確的具體的規定,這說明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和支持人民調解工作。各鎮鄉黨委、政府也要把人民調解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解決人民調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努力為人民調解工作創造良好條件。各相關部門要明確職責,加強協調,形成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合力。因此全體司法行政干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要主動爭取領導,當好參謀,及時調處和化解矛盾糾紛,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形成勤政、廉潔、務實、高效的工作作風;要緊緊圍繞人民調解工作這個光榮而崇高的事業,扎扎實實、兢兢業業干好這項工作,真真做到“上分政府之憂,下解百姓之愁”。

2、在素質上,要做到四個提高。

第一,提高優良的政治思想素質。就是要具有堅定性和敏銳性,堅定性,是指貫徹執行黨的十七大依法治國方略的堅定性;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不計名利,無私奉獻的堅定性;忠于黨和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定性;兢兢業業工作,嚴格要求的堅定性;具備了思想素質的堅定性,加強全面素質與能力的培訓,才能成為人民調解員的自覺行動。敏銳性,是人民調解員工作特性的要求。在不同時期、不同環境、不同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側重點是不相同的。因此,要求人民調解員必須具有敏銳的洞察力,能及時了解分析和掌握影響當地社會政治穩定的重點矛盾糾紛,提出具體的工作措施;針對社會熱點難點問題,迅速進入情況,提出可行的預防和應急應變措施。

第二、提高高尚的職業道德素質。人民調解員作為最基層的法律工作者,應當維護法律尊嚴,維護公平正義,應當堅持原則,愛崗敬業,熱情服務,誠實守信,舉止文明,廉潔自律,注重學習,不斷提高法律、道德素質和調解技能。人民調解工作是個艱苦的工作同時又是一個直接服務于廣大人民群眾的基層工作,只有真正熱愛人民調解工作的人才能長期堅持下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使人民調解工作真正成為化解民間糾紛的堅實可靠的“第一道防線”。

第三、提高豐富的文化科學素質。人民調解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十分廣泛的工作,它存在于各項工作之中,涉及到多個領域、各個方面。從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特點和任務看,人民調解員的知識結構中,還應包括:作為工作指導思想的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確定人民調解工作任務的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下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等相關政策;作為人民調解工作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作為提高調解工作水平的社會學、教育心理學、犯罪心理學等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

第四、提高敬業的良好品德素質。人民調解工作協調、勸說、服務的特點,從一個側面決定了它的“配角”地位,是一個既不能出“風頭”而又“求人”的事,加上人民調解是一項群眾性自治活動,調解人員無職無權。正因為如此,人民調解工作又是最能體現、培養、和鍛煉人的道德品質的崗位。要在人民調解員中大力倡導愛崗敬業的職業道德修養、兢兢業業的工作態度、忘我無私的思想品質、遵紀守法的模范作風。

3、在能力上,要做到四個增強。

一是增強縱橫有方的協調處理問題的能力。人民調解是群眾自治的一項重要活動。在新的形勢下,社會矛盾涉及面廣,重大的突發性事件多,有公民與公民之間的、有公民與法人之間的,還有跨地區、跨行業的各類復雜疑難糾紛,所有這些有決定了人民調解對上、對下、縱橫協調的工作特色,保持暢通的工作渠道和良好的個人關系,從而形成工作合力,對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有著關鍵性的作用。鍛煉這方面的能力對人民調解員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是增強的語言表達能力。人民調解員調處矛盾糾紛,是在聽取當事人陳述后,根據所掌握的證據材料,幫助當事人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在些基礎上根據當事人特點和糾紛的性質、難易程度、發展變化等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向當事人宣傳法律、法規、政策和社會主義道德教育,同時開展耐心細致的說服、導工作,幫助他們統一思想、提高覺悟、端正態度、消除對立情緒,因此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對人民調解員來說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增強全面深入的調查研究能力。能夠運用各類學科知識,運用收集、篩選、分析、綜合的方法,及時研究和解決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總結調解工作的實踐經驗,找出矛盾發展規律。

四是增強及時總結歸納的能力。能夠熟練地運用專業素質和敏銳的思想素質,及時分析研究人民調解工作的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應的措施與對策。當好地方黨委政府的參謀,村(居)委會的助手。

4、在方法上,要做到六個有心。

一要有公心。“民不畏寡,而畏不均”,老百姓對人民調解員的要求就是要一碗水端平,調解員要做到不論親疏遠近,都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平合理地調處每一起糾紛,不能厚此薄彼。

二要有耐心。調解工作往往要經過多個反復才能成功,人民調解員要做深入細致的工作,持之以恒。

三要有細心。人民調解員對糾紛各方當事人的每句話,每個細節要認真觀察,選準切入點,及時調處。

四要有愛心。對糾紛當事人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釋之民法,付出愛心,對心靈深處感化他們,極有利于調處工作的開展。

五要有決心。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對一些矛盾糾紛一次調解不成,就反復多次,最終會工夫不負有心人,水到渠成。

六要有信心。當調解工作遇到困難時,人民調解員要樹立信心,不打退堂鼓,直至取得最后的勝利

5、在業績上,要做到爭創一流。就是要振奮精神,凝聚力量,理清思路,把握重點,以維護穩定為目標,爭創一流業績。振奮精神就是要求大家樹立起我們的事業會越來越輝煌的信念;凝聚力量就是要求大家要加強團結、構建和諧,形成合力和向心力;理清思路就是要在工作上做到有計劃、有措施,心中有數;把握重點,就是在調解工作中,努力打造出具有本地特色和自己的亮點;爭創一流業績,就是自己通過艱苦努力干出的成績受到老伯姓贊楊,當地黨委政府的肯定,省、市、縣的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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