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報告

時間:2022-06-25 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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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報告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市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年,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上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在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市五屆人大一次會議關于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為我市的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強審判執行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一年來,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668件,審結682件(包含*年舊存案,下同),審結率96.19%。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9652件,辦結9706件,同比分別上升6.76%和8.73%,審結率94.4%;一審案件上訴率6.55%,二審改判發回率8.45%,同比分別下降0.19和7.21個百分點,一審上訴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個百分點,二審改判發回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5個百分點,案件質量進一步提高。

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推進“平安舟山”建設。繼續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109件,審結112件。全市法院共受理963件,審結966件,同比分別上升3.55%和3.76%,一審判處罪犯1384人,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77人,重判率為12.79%。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全年共判處緩刑228人,免予刑事處罰4人,裁定減刑12人。

妥善調處人民內部矛盾,推進和諧社會構建。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385件,審結385件。全市法院共受理5628件,審結5671件,同比分別上升5.8%和7.94%,解決訴訟標的金額3.91億元。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尋求以和諧的方式平息糾紛,共有3043件案件以調解或撤訴方式審結,一審調解撤訴率達56.67%。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市中級人民法院會同市司法局出臺了《關于建立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對接機制的若干規定》,積極引導當事人自愿將簡易民事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法院予以指導幫助。制度實施半年來,訴至法院的糾紛經引導先行納入人民調解機制的80件,其中63件經人民調解組織調解結案。

依法化解行政爭議,推進“法治舟山”建設。行政審判堅持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與監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并重,妥善化解行政爭議,增進人民群眾與行政機關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受理各類行政案件27件,審結27件。全市法院共受理128件,審結129件,同比分別上升26.73%和27.72%。著力優化行政審判環境,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實施。積極采取向行政機關通報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等方式,促進行政執法能力的提高。全年共組織召開行政執法座談會7次,向行政機關發出司法建議17條。

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全市法院不斷加強和規范執行工作,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2577件,執結2583件,同比分別上升8.55%和10.24%,案件執結率90.28%,執結標的金額1.51億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加強對全市法院執行工作的統一管理、統一協調,全年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67件,執結80件,同比分別上升24.07%和81.82%。

二、認真落實“三項承諾”,踐行公正、為民要求

一年來,市中級人民法院不斷創新、豐富落實“三項承諾”的舉措,有效推動了法院各項工作的開展。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會專題聽取和審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落實“三項承諾”的工作報告并給予充分肯定。

進一步完善為民服務機制,確保訴訟經濟和便利。著力抓好立案接待大廳規范化建設,市中級人民法院、定海法院、普陀法院立案接待大廳被省高級法院評為“文明窗口”。繼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為164件案件當事人減、緩、免交訴訟費33.3萬余元,向26名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21.2萬元。全面落實導訴制度,提高當事人參與訴訟的能力。繼續推行候潮開庭等富有海島特色的做法,并在定海法院試點推行立案一體化工作,切實方便群眾訴訟。

進一步完善審判管理機制,促進司法公正。推行隨機滾動分案制度,防止分案過程中人情案、關系案的出現。完善審判流程管理,加強案件質量評查,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強化院、庭長對合議庭的監督、管理,并著力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切實抓好涉訴信訪的辦理,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及時糾正錯誤裁判。去年全市法院共處理來信127件,接待來訪850人次,信訪量同比下降70.47%;審結各類再審案件25件,依法改判6件。積極探索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體系,不斷增強干警的公正和效率意識。

進一步完善破解執行難機制,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積極構建立、審、執兼顧的長效工作機制,努力促成當事人自動履行。進一步完善執行裁決權與實施權分離機制。嚴格落實執行公開,并加強對委托評估、拍賣執行財產的監督。充分發揮執行威懾機制作用,進一步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配合,努力形成破解執行難的合力。去年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舟山分行、舟山銀監分局制定了《關于加強執行協助工作的若干意見》,與公安機關共同出臺了《關于建立執行聯絡員制度的實施意見》。推出了《關于公布被執行人名錄制度》,并依托舟山網開通執行威懾網,加大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被執行人的“曝光”力度,促使其履行義務。

三、大力加強基層建設,夯實法院工作基礎

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決定》和省委《實施意見》精神,堅持工作重心下移,切實加強基層建設。

積極推進人民法庭建設。把人民法庭建設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充分發揮其在促進社會主義新漁農村建設與海島和諧社會構建中的作用。去年市委專門下發了《關于加強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見》,全市法院認真貫徹,狠抓人民法庭軟硬件建設。市中級人民法院結合全市人民法庭實際,制定了《關于加強“十一五”期間人民法庭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指導基層法院穩步推進人民法庭硬件建設。同時,建立和完善了巡回審判、法官聯系社區等工作制度,指導人民法庭在交通不便的邊遠海島等地設立巡回審判點34個,巡回審判案件228件,其中調解結案176件。積極開展“省級模范五好法庭”爭創活動,不斷提升人民法庭的整體工作水平。

著力加強和改進對基層工作的指導。認真落實領導定點聯系基層制度,加強對基層工作的調研和指導。繼續加大對基層法院的業務指導力度,嚴把二審監督關,促進基層辦案質量的提高。著力規范基層工作,去年市中級人民法院及時就加強合議庭管理、對當事人訴訟指導等工作制定了11個規范性文件。高度重視基層法院領導班子建設,積極配合地方黨委做好協管工作,不斷提高基層法院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努力改善物質裝備條件。主動向黨委、人大匯報,加強與政府溝通,積極爭取各方對法院工作的支持。去年,市委常委會專題聽取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匯報,就法院物質保障、人民法庭建設等問題,要求各地黨委和有關職能部門抓好落實。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下,全市法院物質裝備條件有了極大改善。

四、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不斷提高隊伍素質

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把隊伍建設作為法院工作的根本,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

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緊密聯系實際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進一步增強廣大法官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從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抓起,有效促進審判作風、工作作風的轉變。一年來,全市法院涌現出一大批先進典型,共有17個集體、24名個人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獎勵。

切實加強業務能力建設。推行審判人員定期培訓制度,全年共組織各類業務培訓39期,培訓干警538人次。加大對干警高學歷教育的支持力度,至*年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占84.21%,全市法院本科以上學歷比例為77.9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注重調研工作,去年全市法院有8篇調研文章在省級以上學術研討會獲獎。

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教育、制度和監督并重,積極構建符合法院工作特點的懲防腐敗體系。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強化領導干部抓隊伍保廉潔的職責。堅持預防為主,經常性開展警示教育。加強對重點崗位和重點環節的監督,嚴格規范法官與當事人、法官與律師的關系,全力維護司法廉潔。

一年來,市中級人民法院自覺、主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積極配合人大常委會對法官的考核、任免。高度重視并認真辦理人大監督的案件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和議(提)案。繼續把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作為主動接受監督、促進司法公正的一項重要制度加以落實。全市法院全年共邀請400余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旁聽各類案件庭審48次。

各位代表,一年來市中級人民法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與進步,這是市委正確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監督、市政府、市政協與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的結果,是廣大法院干警團結奮進、努力工作的結果,也是全市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方面關心、理解、支持、幫助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級人民法院,向長期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級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謝,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問題和困難。從法院內部看,司法管理水平需進一步提高,特別是對現有規章制度的落實力度要進一步加大;法官隊伍的司法能力還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從外部看,社會轉型期因利益調整引發的人民內部矛盾及群體性事件激增,案件審理難度越來越大。對此,我們一定高度重視,認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各位代表,2008年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緊緊圍繞省委“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和市委“兩創一促”總要求,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核心,全面履行司法職能,深化落實“三項承諾”,不斷提高司法能力,著力強化司法權威,為海洋經濟發展、海島和諧社會構建提供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權威的法治環境。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法院各項工作。積極投入到解放思想大討論中,通過學習、討論,全面把握科學發展觀的內涵和精神實質,在法院工作中增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圍繞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所面臨的矛盾和問題,進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推動法院事業科學發展。

二是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認真履行司法職能。緊緊圍繞省委“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和市委“兩創一促”總要求,切實找準法院工作定位,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堅持和諧司法理念和“案結事了”工作目標,積極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高度重視辦案質量和效率,通過公正高效的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三是堅持保障和服務民生,繼續深化落實“三項承諾”。認真貫徹市人大常委會對全市法院落實“三項承諾”工作的審議意見,立足海島實際,以維護群眾利益為根本,以公正司法為核心,積極推進“三項承諾”的深化落實,努力構建長效工作機制,使“三項承諾”的成果惠及更多的海島群眾。

四是大力推進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司法能力。堅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全面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進一步完善以績效考核為中心的審判管理機制,推進審判業務建設,不斷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進一步強化法官職業保障,優化法官隊伍結構。

五是著力強化基層基礎建設,促進基層和諧穩定。深入貫徹市委《關于加強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見》,以爭創“省級模范五好法庭”為抓手,繼續推進人民法庭建設。進一步完善法官聯系社區、巡回審判、訴調對接等機制,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漁農村和諧。切實發揮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職能,推進基層法院各項工作全面發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在市委的領導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以更加振奮的精神,開拓進取,扎實工作,為實現“兩創一促”戰略部署,建設一個富強、文明、秀美、和諧的新舟山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