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文物保護通知

時間:2022-04-06 0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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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文物保護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嚴厲打擊盜掘古遺址古墓葬犯罪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確保田野文物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區田野文物保護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田野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

田野文物是優秀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保護、利用田野文物,對繁榮文化事業、建設文化強區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以對國家、民族和歷史高度負責的態度,牢固樹立守土有責的思想,把田野文物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加強組織領導,搞好督促檢查,實行綜合治理,嚴格責任追究。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按照國家文物局、中央編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建設部、文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的通知》(文物辦發〔〕26號)精神,將文物保護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切實落實文物保護經費,確保田野文物保護工作順利推進。

二、進一步建立健全田野文物保護體系,切實加強文物保護基層基礎工作

各地要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加到田野文物保護工作中來,努力構建以政府保護、專職保護為主,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田野文物保護新體制。要明確細化區、鄉(鎮)、村三級保護責任,簽訂保護責任書,落實保護責任,明確保護目標和獎懲辦法。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鄉(鎮)、村、組、農戶四級保護網絡,實現田野文物保護群防群治。在重點文物保護區域和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要組建護墓隊,建設一批護墓哨所,建立當地文物部門、公安派出所、護墓隊等共同保護田野文物的聯動機制。

區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局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田野文物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田野文物的管理或使用單位,建立嚴格的領導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完善各種安全防范措施。各地要發揮文化站的保護作用和“耳目”作用,加強重點區域和重要目標的巡邏防控,定期不定期對田野文物開展拉網式檢查,落實每一處古遺址古墓葬文物保護員。對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特別是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分布區,要積極協調指導鄉(鎮)有關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和群眾性文物保護組織嚴密布防,形成網絡,并采取重點監控、定點設防、定時巡查、隨時抽查、包片負責等綜合管理措施,切實加強管理工作。

區發改局、區建管局、東寶國土資源分局等部門在建設項目立項與規劃前,要嚴格依法征求文物部門的意見,在建設工程開始施工前,做好文物調查勘探與發掘工作后再行施工,避免文物遭受人為破壞。堅決制止與查處擅自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的違法建設事件。

三、不斷加大文物違法犯罪打擊力度,切實遏止盜掘、倒賣、走私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建立健全打擊各類文物違法犯罪活動的長效機制,依法嚴厲打擊文物違法犯罪活動。公安部門要組織開展打擊盜掘盜竊田野文物違法犯罪活動的專項行動,成立嚴打專班,制定專項打擊方案,調集優勢警力迅速偵破一批重大盜掘古遺址古墓案件。對涉案在逃人員要開展網上追逃和集中追捕,依法嚴厲懲處,對被盜的文物要堅決予以追繳。司法機關要貫徹從重從快的原則,及時審理文物犯罪案件,依法嚴懲文物犯罪。在時機成熟時公開宣判一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危害巨大的犯罪分子。要通過專項行動,形成嚴厲打擊文物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堅決遏止盜掘、倒賣、走私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

四、大力加強文物法制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文物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要通過報紙、廣播、網絡等媒體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及文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普及文物保護知識,宣傳文物保護工作先進經驗、先進單位和個人,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保護意識,營造人人關心文物、全民保護文物的社會氛圍。

五、組織開展工作督察,切實推進田野文物保護工作

紀檢監察部門應主動介入文物保護工作,對嚴重違反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單位,要追究其領導責任。對在文物保護工作中不作為、失職、瀆職的部門和責任人要嚴肅追究、嚴肅處理。區政府將適時組織開展田野文物保護督察活動,并將情況予以通報,對在田野文物保護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