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拍賣監管通知

時間:2022-03-27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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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拍賣監管通知

為了防止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流失,進一步規范拍賣企業行為,維護拍賣行業競爭秩序,全面加強我市公物拍賣市場監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公物拍賣市場監管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副市長組長,市政府辦副主、商務局局長、監察局副局長任副組長,市商務局副局長、國土局副局長、公安局副局長、發改局副局長、國稅局副局長、地稅局副局長、建設局副局長、審計局副局長、法院黨組成員、財政局黨組成員、工商局黨組成員、房產局黨組成員、國資局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商務局黨組成員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市商務局。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的規定,所有拍賣企業必須依法設立并符合當地拍賣業發展規劃。凡擬設立在我市的拍賣企業(包括分公司、辦事處和聯絡處),應首先與市商務局聯系,確認符合我市拍賣業發展規劃后,方可辦理注冊申報手續。未經批準組建的拍賣企業(包括分公司、辦事處和聯絡處),由商務、工商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及權限依法予以處置。

三、市公物拍賣市場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拍賣企業的資質資格、從業狀況、運營情況及誠信記錄等進行全面審定后,優先遴選若干拍賣企業從事公物拍賣。

四、市公物拍賣市場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公物拍賣活動的監管,嚴防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流失。各相關職能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根據層級管理原則,依法整頓公物拍賣市場的秩序,打擊違法違規拍賣活動。

五、本通知自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