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市民表彰工作通知
時間:2022-01-26 0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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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了鼓勵和表彰對本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貢獻的人士,進一步激發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和外市籍熱心人士關心、支持、參與我市各項事業的熱情,促進和諧建設,加快建設山區經濟強市步伐。市政府決定在建市11周年之際,對一批為我市各項事業作出杰出貢獻的人士授予“市榮譽市民”稱號。具體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凡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港澳臺同胞、華僑和外籍人士以及其他市外人士,可作為“市榮譽市民”推薦人選。
(一)為我市引進資金、人才、先進技術和設備,并產生較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二)熱心資助發展我市社會公益福利事業,有突出貢獻,捐資總額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為發展我市對外友好交往,對經貿、交通、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等事業的交流與合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四)由本人或者其獨資、控股企業在我市直接投資,經營期限為10年以上,企業已投產,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直接投資一般性項目,實際投資在1500萬美元以上的;
2、直接投資高新技術企業,實際投資在500萬美元以上的;
3、直接投資產品出口型企業,上年度出口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
4、直接投資先進技術型企業,實際投資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
5、知名專家、學者或受聘于國內外重要研究機構的學科帶頭人、研究人員,或跨國公司駐我市企業的高層決策管理人員,積極為我市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提出研究課題,提供戰略咨詢,傳遞重要信息,提交有重要決策參考價值的研究報告,被采納后產生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二、推薦辦法
為做好市榮譽市民的推薦工作,市政府已成立市榮譽市民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這次推薦工作,認真對照推薦條件,確定推薦人選,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做好有關推薦材料的組織和報批工作。
(一)被推薦對象屬外國人士、華人、華僑、港澳同胞的,有關推薦材料交市外事僑務局初審后報市政府;被推薦對象屬臺灣同胞的,有關推薦材料交市臺灣事務局初審后報市政府;被推薦人屬民營企業人士的,有關推薦材料交市工商聯初審后報市政府。
(二)推薦單位要在8月18日前將《市榮譽市民推薦表》和有關資料報上述對口單位。負責初審的單位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初審工作并報市政府辦公室綜合科。市榮譽市民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將于8月23日完成會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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