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核查低保對象的通告
時間:2022-06-11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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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縣部門,開發區,管理局,新城區,工業園區: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我縣城鄉低保動態管理,規范城鄉低保工作程序,切實加大低保工作管理力度,經研究,決定對全縣現有低保對象及年度擬新增、調整、注銷低保對象進行全面核查規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動態管理的前提下,將新增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及時清退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確保低保政策落到實處,促進城鄉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核查規范,摸清全縣低保對象的實際生活狀況,健全低保檔案,杜絕"關系保"、"人情保"、"平均保"等現象。進一步提高低保工作人員的業務管理水平,促進我縣低保管理工作向規范化、制度化方向發展。
三、時間步驟
城鄉低保核查規范工作從年月中旬起至年月下旬止,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年月中下旬)。各鎮鄉、村(居)委會廣泛宣傳低保核查清理整頓工作的意義,開展走訪調查和民主評議,對每個低保對象逐戶上門調查核實。在重新核實的基礎上,各鎮鄉組織召開村兩委村(居)民代表會議,對本村(社區)原低保家庭戶、符合條件擬納入低保的家庭戶、擬調整低保檔次的低保戶和不符合條件擬清退的低保對象逐戶進行民主評議后,將所有對象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接受群眾監督。同時重新完善低保檔案,對沒有提供戶口、身份證、殘疾證等資料的低保對象,各鎮鄉要盡快完善,確保檔案資料齊全,內容真實。
(二)檢查規范階段(年月上旬)。根據核查清理和公示情況,將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鄉貧困家庭納入低保;對自然減員(包括死亡和企業辦理退休人員及大中專畢業已參加工作),采取虛報瞞報家庭收入、偽造證明材料騙取低保,以及家庭月人均收入超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鄉低保對象做出退保處理。各鎮鄉要對已上報的低保調整表、新增表、注銷表重新進行認定。
(三)抽查驗收階段(年月中下旬)。縣政府組織財政、民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采取入戶核實、走訪了解等形式進行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并對檢查結果予以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鄉要成立低保核查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落實責任領導,抽調精干人員認真細致地開展核查清理整頓工作,并將核查整改情況于年月日前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縣民政局。
(二)嚴格把關,主動整改。各鎮鄉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核查清理整頓工作,對于核查清理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照有關規定,主動整改糾錯。如在抽查驗收中發現問題或群眾舉報經查實的,按年度鄉鎮工作目標考核意見規定予以扣分。情節嚴重的,通報批評直至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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