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促進房產市場穩定發展的通告

時間:2022-06-10 0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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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促進房產市場穩定發展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合理引導住房消費與住房開發建設,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加快我縣"旅居興縣"戰略的實施,結合我縣實際,現就促進我縣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繼續實行購房入戶、入學政策。凡在縣城范圍內購買住房,可申請辦理本戶城區戶口,并享受城區戶口的入學政策。

二、放寬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政策。

1、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都應執行全員住房公積金制度。

2、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由男60歲、女50-55歲調整為男65歲、女60歲。

3、鼓勵職工購買第二套住房,對一戶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可比照首套住房貸款政策執行。

4、允許異地(金華地區范圍內)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5、鼓勵職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具體操作辦法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

三、實行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1、實行購買普通商品房契稅補貼。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下(含)普通住宅按1%的稅率征收;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含)普通商品住房,按1.5%稅率征收,超過1%稅率征收部分由縣財政給予補助;對個人購買其它住房的,按3%稅率征收,超過1.5%稅率征收部分由縣財政給予補助。

2、實行二手房交易稅收優惠政策。(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2)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3)自年月日至月日,個人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3、簡化存量房交易納稅申報手續。對出售自住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內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收取個人所得稅保證金。

4、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按下限預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完工前的預售收入,按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的預計利潤率下限標準預征企業所得稅,實行按季預繳、按年清算。

四、調整房地產抵押權登記辦法。房地產項目領取《商品房預售證》,未銷售的房屋停止銷售后,可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手續,在建工程竣工并經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后,將在建工程抵押權轉為房屋抵押權登記。

五、放寬新出讓地塊地價款支付期限。對新出讓的經營性房地產用地,出讓金總額在2000萬元以上部分,地價款支付期限放寬到6個月內付清,延期付款部分按年率10%收取占用費,免收滯納金。

六、放寬建設項目開、竣工期限。對《出讓合同》約定須在年月日前開工建設的,對按期動工確有困難的,由受讓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政府批準后可增加不超過一年的開、竣工時間。

七、緩繳房屋物業維修基金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領取《商品預售證》時預收的房屋物業維修基金延至房屋初始登記時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推遲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收取。

八、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服務水平。鼓勵各金融機構住房消費貸款發放,調整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商業性個人貸款利率下浮,浮動幅度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雷電等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按下限收取。各政府職能部門要加強與企業溝通,及時協調解決企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促進房地產產業健康發展。

九、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企業和從業人員加強誠信體系建設,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增強房地產市場信息的透明度,宣傳引導正確的住房消費,切實保障房地產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鼓勵房地產企業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推進節能減排。房地產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按規定可享受研究開發費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政策;房地產開發企業購置符合國家規定相關優惠目錄,用于環境保護、節能減水、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專用設備,可享受相應的財稅優惠政策。

十一、本意見自之日起實施,實施期限暫定至年月日止。如上級有新政策出臺,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