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項目決策咨詢制度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5-28 0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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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項目決策咨詢制度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提高項目決策科學性,合理布局,促進園區繁榮,對工業項目決策咨詢制度特作如下完善。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縣工業項目決策咨詢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分管工業副縣長任組長,縣委辦、縣府辦分管工業主任和經貿局局長為副組長,工業園區、縣發展和改革局、招商局、規劃局、環保局、國土局、工商局、建設局、供電局、安監局、科技局、國稅局、財稅局、行政服務中心、質監局、消防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縣經貿局分管項目領導為小組成員。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經貿局,縣經貿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任副主任,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東華街道、湖鎮鎮分管領導和經貿局園區辦主任為辦公室組成人員。

(三)成立專業工作小組

1、項目考察小組,由項目落戶工業園區(工業區塊)牽頭,縣經貿局、環保局、項目引進單位及項目所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為成員,主要承擔項目的投資業主資金實力、素質、項目內容及規模、主要產品、技術水平、行業地位、用地規模、投資計劃等具體考察,提出初步意見提交會議決策。

2、區外項目勘查小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環保局、國土局、規劃局、行政服務中心及項目所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為成員,主要承擔項目是否符合村鎮建設規劃、建設用地規劃,項目環境影響等情況的考察,提出初步意見提交會議決策。

3、主導產業(龍頭性產業)項目論證小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發改局、環保局、科技局、工業園區(工業區)分管領導及相關產業專家庫人員2-3名為成員,主要承擔主導產業(產業龍頭性)項目就產業政策、項目認定等進行咨詢、對接及論證工作,提出初步意見提交會議決策。

二、決策咨詢內容

(一)審查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省、市(縣)產業政策和產業導向目錄,是否符合我縣產業布局規劃;

(二)審查項目是否達到或能夠達到國家有關環保要求;

(三)審查項目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條件要求;

(四)審查項目所用地塊是否符合規劃控制要求,所需土地面積是否合理并符合相關規定;

(五)審查項目是否符合享受縣工業項目優惠政策條件;

(六)審查項目投資計劃、進度計劃是否科學合理,投資規模是否符合準入條件。

(七)形成會議紀要,明確項目內容、行業分類、項目選址、投資總額、建設規模、用地面積、建筑面積、稅收承諾、建設要求,是否為主導產業(產業龍頭性)項目。

三、決策咨詢范圍

所有工業項目必須經過決策咨詢,并分類組織實施:一事一議重大項目,由縣工業項目決策咨詢領導小組負責決策咨詢;其他項目由

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決策咨詢。

四、決策咨詢程序

(一)項目投資業主或引進單位提供詳細項目申請報告(即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和《招商項目基本情況表》一式十份,在決策會議前二天送交行政服務中心內經貿局招商引資服務專窗,項目業主應對項目真實性負責,情況表應由業主及引進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各專業工作小組根據項目情況分別對項目進行考察、咨詢、對接及論證等工作,形成考察意見提交會議決策;

(三)項目落戶地工業園區(工業區塊)填制項目考察表,形成考察意見提交會議決策;

(四)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決策咨詢會議,出具決策咨詢意見,并抄告相關部門和投資業主。

(五)各相關部門按《決策咨詢意見紀要》辦理項目建設所需的各種審批或備案手續。

五、項目管理

區內項目簽約后,嚴格按照《縣工業項目管理工作制度》(五步工作法)執行。

六、成員單位職責

各參與項目決策咨詢單位要發揮職能,積極提出項目決策咨詢的意見,并按照決策咨詢紀要做好項目審批(備案)手續。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縣經貿局

1、承擔縣工業項目決策咨詢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

定期召集成員單位召開工業項目決策咨詢會議,起草會議紀要;

負責工業園區(工業區塊)及部門單位提供的工業項目聯系匯總;

召集各工作小組開展會前各項準備工作;

做好成員列席會議紀錄及項目論證、會審的會議紀要;

重大及疑難問題提交領導小組決策;

2、負責做好項目產業政策咨詢;

3、指導業主做好項目可行性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編寫;

4、做好項目核準(備案)和報批工作;

5、配合縣行政服務中心做好項目審批協調工作,并通過招商引資專窗承擔所有審批事項所需提供資料的一次性告知。

(二)縣發展和改革局

審定項目是否符合產業布局規劃。

(三)縣招商局

提出項目入園的建議意見。

(四)縣規劃局

1、承擔各專業工作小組職責;

2、審定項目選址地點是否符合城鄉規劃要求。

(五)縣環保局

1、承擔各專業工作小組職責;

2、提出項目環保方面的初審意見。

(六)縣工商局

提出項目經營范圍和企業名稱的初審意見。

(七)縣國土局

1、承擔各專業工作小組職責;

2、審定區外項目所需用地的預審意見。

(八)縣供電局

審定項目所需用電的初審意見及園區用電容量安排。

(九)縣安監局

提出項目安全生產方面的初審意見;

(十)縣科技局

1、承擔各專業工作小組職責;

2、提出項目科技含量初審意見。

(十一)縣財政局

明確優惠政策類型及期限。

(十二)國稅局

提出項目的稅收綜合評價意見。

(十三)工業園區(工業區塊)

1、承擔各專業工作小組職責;

2、對項目入園及所用地塊、面積和是否為主導產業(龍頭性產業)提出初步意見;

(十四)縣行政服務中心

1、承擔各專業工作小組職責;

2、負責決策會議場地安排及后勤保障。

(十五)消防大隊

提出項目消防方面的初審意見

(十六)質監局

1、提出項目特種設備安全方面的初審意見;

2、提出涉及工業品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計量器具制造及修理許可證、強制性論證(3C)項目的初審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