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通知

時間:2022-03-17 0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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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通知

各區縣稅務局,市財稅三、七分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號)和《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56號)的有關規定,現對*年度本市內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匯算清繳對象

依法在本市實行查帳征收方式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包括經批準實行匯總、合并納稅企業及成員企業。以下簡稱納稅人)。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無論盈利、虧損,或處于減免稅期,均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及稅收法規規定,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

二、匯算清繳時間

納稅人應在*年4月底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

各主管稅務機關應在*年5月底前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各單位應在*年6月15日前,將紙質《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匯總表》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總結分析報告》報送市局所得稅一處。

三、匯算清繳程序

1.納稅人申報程序

(1)準備階段。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時,應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和企業所得稅有關規定進行納稅調整,發生的有關涉稅事項(包括稅前扣除、投資抵免、減免稅等)需報稅務機關審核或審批的,應按規定時間,在年度納稅申報前辦理完畢。

(2)申報階段。納稅人應依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稅收法規規定,自行計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繳所得稅額。根據預繳稅款情況,計算全年應繳應退稅額。并按照《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填報說明》,真實、準確填寫《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在規定時間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會計決算報表及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備案事項相關資料和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納稅人必須如實、正確地填寫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完整報送相關資料,并對納稅申報事項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納稅人在規定申報期內,發現當年度所得稅申報有誤的,可在申報期內重新辦理申報。

(3)結清稅款階段。納稅人年度所得稅申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后,納稅人已預繳的稅款少于全年應繳稅款的,應在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結清應補繳的稅款。

納稅人不按規定期限辦理申報、拒不申報,不按規定期限結清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稅務機關工作程序

(1)準備階段。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是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全年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的總結和征管質量的檢查。各級稅務機關要精心組織匯算清繳工作,要明確一位分管局領導主抓這項工作。各科、所要落實專人負責,認真做好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的各項工作。

各級稅務機關要根據所轄納稅人的數量、分布情況,稅務機關人員情況,對匯算清繳工作進行安排和部署。要組織好內部學習,全面準確掌握企業所得稅政策法規,特別是涉及納稅調整和當年新出臺的政策法規。要通過多種形式組織匯算清繳的宣傳輔導工作,使納稅人掌握匯算清繳程序,提高納稅人的辦稅能力。要選派業務素質較好的人員為納稅人提供咨詢服務,解答納稅人在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過程中遇到的政策以及技術性問題,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主管稅務機關要及時向納稅人發放匯算清繳的有關《表》、《證》、《單》、《書》。

各級稅務機關對按規定受理的納稅人涉稅審核、審批事項,均應按規定時間、程序,在納稅人年度申報之前辦理完畢。

(2)受理階段。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認真審核納稅人報送的《年度納稅申報表》及有關資料是否齊全,并出具相應的受理憑證。

主管稅務機關對應申報而未申報的納稅人,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采取措施,杜絕匯算清繳的盲區或漏報戶。

對納稅人不按規定期限辦理申報、拒不申報,不按規定期限結清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

(3)審核階段。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供的申報資料是否齊全有效,申報的項目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邏輯和勾稽關系,是否享受了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是否符合減免稅條件,是否進行納稅調整,適用稅率是否準確等內容進行審核。

(4)結清稅款階段。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后,對納稅人預繳稅款超過應繳稅款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退稅手續。

(5)匯總報表階段。各級稅務機關應組織人力做好匯算清繳就戶數據錄入、校對和匯總工作,保證匯總數據的準確性。

(6)總結分析階段。匯算清繳工作結束后,主管稅務機關應將納稅人報送的《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會計決算報表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及時進行歸集整理。對納稅人申報納稅情況進行評估、分析,為企業所得稅的檢查和管理工作提供線索和建議。

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總結匯算清繳工作,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內容包括匯算清繳工作的基本情況、稅源結構、分布情況、稅收增減變化原因、稅收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和企業所得稅管理經驗、問題及建議。

(7)上報數據階段。各級稅務機關應在上級機關規定的時限內上報匯總數據和總結分析報告。市局將按行政信用等級考核辦法對此工作進行考核。

(8)檢查階段。各級稅務機關應根據初審的情況,組織企業所得稅檢查。檢查對象包括上級稅務機關統一要求檢查的;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日常管理和納稅人年度納稅申報情況,通過分析、評估確定的;稅源大戶、匯總或合并納稅成員企業;連續虧損企業;歷年檢查中問題較多的企業;財務管理混亂的企業等。檢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地對檢查出的問題區別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進行處理。

*市國家稅務局

*市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