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醫療補助通知

時間:2022-02-06 0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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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醫療補助通知

最近,市委組織部、老干部局、市勞動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將聯合下發宜委老33號《關于調整離休干部自費醫療補助標準和無工作配偶、遺屬醫療保障辦法的通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離休干部自費醫療補助標準

(一)自費醫療補助的范圍(該自費是指在醫保結算程序過程中的自理費用,下同)

1、離休干部在門診、住院期間用于治療性藥品的自理費用;

2、需換人工器官、體內放置材料等診療部分自理費用;

3、搶救時承擔的自理費用。

(二)自費醫療補助標準

對符合上述醫療補助范圍的自理費用,全年累計總額實行分段計算,累加補助,即2000元以內(含2000元)不補助,

2001元--10000元補助30%,

10001元--20000元補助40%,

20001元--40000元補助50%,

40001元及以上補助60%。

(三)結報辦法

離休干部在門診、住院、檢查發生的符合醫療補助范圍的自理費用,每個醫保年度累計一次,在次年7月憑出院小結、費用清單、原始有效票據等資料,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保結算窗口審核后即給予一次性醫療補助。當年(當年是指同一個醫保年度,下同)自理費用當年補助,隔年不作累計結報。對于自費額特別巨大且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離休干部,在按照自費補助標準結報后,經市委老干部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會商后,由老干部局綜合離休干部生活困難、自費醫療等實際情況提出救助名單,年終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保科從剩余補助資金中給予一定的醫療費特殊救助。

(四)經費渠道

財政局每年劃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萬元資金專項用于離休干部自費醫療補助。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單獨列賬,專款專用,當年度余額可轉下年度使用,資金發生缺口時由市財政及時增撥,確保不影響離休干部當年度自費醫療補助的正常結報。

二、調整離休干部無工作配偶、遺屬的醫療保障辦法

根據宜政發72號文件的要求,我市企業職工大病住院醫療保險由“單建統籌”模式改革為大病住院統籌和門診個人帳戶包干相結合的“統帳結合”模式。離休干部無工作配偶、遺屬醫療保障應與我市企業職工大病住院醫療保險相一致。我市離休干部無工作配偶、遺屬醫療保險現并軌且過渡到“統帳結合”模式的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并隨企業職工醫療保險的變化而同步變化。

2008年度企業職工醫療保險的保險費為全省在崗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的6%繳交。20*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7374元,全年需繳交保費1642元。我市現有無工作遺屬102人,無工作配偶105人,共需撥款34萬元。由財政局按照企業職工醫療保險費繳交標準撥付給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籌,以后財政隨無工作配偶、遺屬人數的變化、醫療保險費標準的調整及時調整撥款金額,每年按時撥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今后根據離休干部無工作配偶和遺屬的變動情況,其醫療保險均由主管部門和老干部局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部門統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