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支配收入調查通知
時間:2022-11-12 03:58:00
導語:人均支配收入調查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自治州直屬各縣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管委會:
為全面了解和掌握州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狀況及變化情況,為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政策、科學管理提供依據,州人民政府決定從今年開始在州直范圍內開展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情況調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查工作的目的
一是摸清州直城鎮居民家庭的人口、就業、收入、消費等變化情況,為各級黨委、政府宏觀科學決策和解決好民生等問題提供依據;二是滿足州黨委、政府對縣市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實行目標責任制考核需要,做好可支配收入監測工作。
二、調查工作的組織實施
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情況調查涉及范圍廣,技術性強,時間緊、要求高、難度大,各縣市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成立調查工作領導小組,配備必要的辦公場所,在經費、人員上給予保證。州統計局要切實做好調查的組織、監督和指導工作,國家統計局伊犁調查隊積極配合,各縣市統計局做好具體落實。各級民政、公安、財政、工會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和支持。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要協助縣市統計局做好選戶、入戶調查工作。各基層派出所及社區居委會應無償提供調查所需的有關資料,確保調查任務順利完成。
三、調查工作有關要求
一是開展一次性摸底調查。各縣市要對城鎮居民戶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并登記造冊。以城鎮為總體建立樣本框,在樣本框內按收入由高到低(或由低到高)排隊。在建立的樣本框內按隨機等距的抽樣原則,抽取50-200戶作為樣本,再聘請調查員分別對樣本戶進行回憶調查(大縣100-200戶,小縣50-100戶)。
二是對樣本戶進行常規調查。在確定的50—200戶樣本調查的基礎上,建立日記帳,分類分項目記明家庭的收支情況,按月收集匯總上報。縣市數據經州統計局審核后公布。
霍爾果斯口岸可參照縣市的有關要求,開展調查工作。
各縣市要切實保證調查結果真實、準確,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