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校學歷問題通知

時間:2022-10-19 0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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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校學歷問題通知

各地、州、市、縣(區)委組織部、宣傳部、黨校,各地、州、市、縣(區)人事局,省委和省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黨組,各大型企業、大專院校黨委:

關于黨校學歷和待遇問題,中央和省委早已有明確規定。最近,有的單位仍有詢問黨校畢業學員的學歷和待遇。現將中央和省委的規定重申如下:

中共中央中發[1983]14號文件《關于實現黨校教育正規化的決定》指出:“各級黨校的培訓班、理論班、都要實行考試、考核制度和學歷制度,根據入學前的文化水平和入學后的學制、所學課程,經過考試合格者,取得同國民教育體系相當的學歷和待遇。”

中共中央中發[1990]15號文件《關于加強黨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黨校“辦學方式,主要是脫產學習,也可函授、面授相結合。”“中央黨校和省級黨校學制二年以上班次的學員,學完必修課程,經考核合格的,可同時享受相當于國民教育相應學歷的有關待遇。”

中共中央[1994]5號文件《關于新形勢下加強黨校工作的意見》中指出:“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校舉辦的學制二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學員學完必修課,經考核合格的,授予學校學歷,可享受國民教育相應學歷的有關待遇。”

中共中央中發[1995]11號文件《關于印發〈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暫行條例〉的通知》中指出:“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舉辦的學制二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學員學完必修課程,經考試考核合格者,授予黨校學歷,可享受國民教育相應學歷的有關待遇。”

中共**省委云發[1990]29號文件《關于貫徹中發[1990]15號文件的通知》中指出:“省和部分地、縣黨校按規定批準培訓的大、中專(含函授、電教)兩年制以上班次學員,學完必修課程,經考試合格,可獲得黨校學歷,同時享受國民教育相應學歷的有關待遇。”

中共**省委云發[1994]8號文件《關于加強黨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根據**干部隊伍的現狀,繼續開展各種形勢的學歷培訓,把學歷教育和黨性教育結合起來。省委黨校要辦好校內外大專、本科、研究生等各種學歷班次,穩步發展函授教育,提高教學質量。學員學完必修課程,經考試合格的,按中央文件規定,可享受國民教育相應學歷的有關待遇。”

上述中央和省委關于黨校學歷和待遇的規定,請各地各部門認真執行,有關問題的答復亦以此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