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中初級教師職務通知
時間:2022-10-06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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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區、直屬各類學校,各鄉鎮中小學:
為了做好二○○年度中小學教師職務評審工作,根據溫教政函〔**〕7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條件
(一)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教書育人,愛崗敬業,為人師表。
(二)教師資格
必須具備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
(三)學歷
1.中級教師職務:高中教師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45周歲以上且任教高中滿十年及以上可適當放寬);初中教師應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應具備中師及以上學歷。
3.實驗技術教師職務:應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
(四)年資
1.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的,必須具有聘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滿四年及以上,擔任本學科教學二年以上;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的,必須具有聘任小學一級教師職務滿五年及以上,擔任本學科教學三年以上。擔任兩個及以上學科教學的,應以擔任主要學科(工作量須達到1/2以上)進行申報。申報實驗師職務的必須具有聘任助理實驗師職務4年及以上資歷(其中中專畢業擔任助理實驗師須5年以上)。年資時間計算到本年度底(下同)。
2.申報中學二級、助理實驗師職務的,必須具有聘任中學三級教師、實驗員職務滿二年及以上者。申報小學(幼兒園)一級教師職務,必須具有聘任小學二級教師職務滿三年及以上。申報小學(幼兒園)二級教師的,必須聘任小學三級教師職務滿三年及以上。
3.對先參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學歷的教師,取得合格學歷前后以任職時間可以相加計算,達到任職時間要求的,可以申報高一級教師職務。
4.從不同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平級轉任到現崗位,應在本崗位試聘1年,經考核合格,原任職務年限與現任職務年限可合并計算。
5.畢業生見習期一年滿(即轉正定級后),由學校、學區統一申報,縣教育局直接給予初定教師職務。專科畢業生見習一年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在中學任教的初定中學三級,在小學任教初定小學一級;本科畢業生見習一年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在中學任教的初定中學二級,在小學任教的初定小學一級。
(五)年度考核
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實驗技術職務的對象,任現職近4年以來的年度考核均應達到稱職以上,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的任現職近5年以來年度考核均達到稱職以上;申報初級教師職務的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需達到稱職以上。
(六)論文和業務測試
申報中級教師職務的,應提交任現職以來在縣級及以上公開發表、交流、獲獎的理論聯系實際的教育教學(本學科或德育工作)論文或案例分析一篇(發表、交流、獲獎論文限在**年10月底前)。申報實驗師職務的要有兩篇本專業論文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或獲縣二等獎以上。同時,申報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須參加本學年度教育教學理論業務知識測試,測試成績要達到合格及以上。
(七)班主任年限
1.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職務,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其中正班主任年限不得少于3年;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其中擔任正班主任不得少于2年;第一學歷本科畢業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第一學歷碩士研究生畢業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2年。副班主任任職時間可按二分之一計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2.申報中學二級、小學(幼兒園)一級教師職務資格,擔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1年,或副班主任不少于2年。
3.從事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學校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團委書記、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常年組織輔導學生參加音、體、美、勞技、實驗、計算機、小學英語、常識、科學、思品活動并取得一定成效(每學期組織6次以上的活動且有記錄依據)的指導教師,其任職時間可按二分之一計入班主任工作年限,對上列教師不要求正班主任年限。
4.申報德育學科教師職務,必須是現任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團委書記、少先隊大隊輔導員、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專職教師,從事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績突出(必須有育人典型事例)。申報德育學科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的,必須任班主任工作滿5年以上。
班主任工作經歷須在本校內公示。
(八)教師教育
申報中級教師職務對象從2002年9月到**年8月止必須達到240學分(其中48學分屬校本培訓獲得),申報初級教師職務對象任現職以來必須平均每年達到48學分。
(九)普通話
任教口語課或語言課的教師,普通話測試要求為一級乙等及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學語文教師和幼兒園教師為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余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師(除實驗師職務達到三甲及以上外)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十)計算機應用能力
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獲得3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證書(Windows2000/XP&Office)》證書,在**年底前仍可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和聘任職務的依據。凡**年1月1日后取得的《浙江省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證書(Windows2000/XP&Office)》證書,不再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和聘任職務的依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于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1、年滿50周歲;2、轉評、兼評專業技術資格;3、碩士學位獲得者初評中級專業技術資格;4、國家承認的計算機類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人員,不包括其他專業設有計算機課程的畢業人員;5、獲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6、鄉(鎮)基層單位(特指除靈溪鎮一至四中,一至六小,縣直屬中小學外的學校)的專業技術人員。
(十一)破格申報中學一級教師條件
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或具備規定學歷擔任中學二級教師職務滿3年而不滿4年,具備以下三項條件中的兩項者,可以破格申報中學一級教師職務。
1.任現職以來在省級學術會議交流、報刊上發表過不少于2篇或市級刊物上發表過不少于3篇有價值的專業論文、科研(課題)報告、教學經驗總結、教育教學案例,并在縣級及以上舉行過公開課;
2.教齡在20年以上,其中本專業教齡和擔任班主任都在10年以上,實踐證明具有組織和指導教學和科學研究能力,教育教學效果一致公認良好。
3.獲市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市教壇新秀或省級單項先進工作者稱號(不含協會、團體授予稱號),或獲縣級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稱號2次及以上。
小學(幼兒園)一級教師破格申報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職務參照上述條件執行。
(十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與推薦
1.本年度沒有承擔學科教學工作的(不含教研室、教科所、學區教學輔導員);
2.任現職以來連續病假半年以上,迄今仍不能履行教師職責的;任職年限剛滿,任現職以來,請病假累計三個月以上,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
3.近兩年來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調動或不承擔組織分配工作的,以及未經縣教育局同意擅自借用的;
4.近年來,違背師德,歧視、排擠差生,有償補課、帶生,造成不良影響的;
5.受到黨紀和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6.違反計劃生育受處分未滿五年的;
7.當年考核不合格或被待聘、試聘的;
8.應該參加農村中小學素質提升工程培訓而未參加或擅自缺考者。
二、申報評審程序
采取考試、考核、同行專家評議相結合的辦法,逐層推薦申報對象。
(一)組織教師申報
各級各類學校將縣教育局文件精神傳達到全體教師,符合申報資格條件的教師組織好相關材料進行申報。
(二)組織業務考試
凡符合申報初、中級教師職務的對象,按自愿申報原則,參加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的教育教學理論知識測試,測試內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規、師德理論、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論、班主任工作理論、心理健康教育理論等。
(三)所在學校初審推薦
學校對符合申報對象的師德表現、教師資格、學歷、年資、年度考核、論文、業務測試、班主任工作、教師教育、普通話、計算機應用能力等基本條件進行審查,根據《**縣中小學教師職務評審綜合評價標準》(附件1)進行逐項計分,填寫《**縣中小學教師職務評審綜合表》(附件2),并進行公示。然后經本人述職、群眾民主測評、學校評審組評審等程序,由學校(單位)簽署意見后,報學區審核、初評(直屬學校再組織評審小組按照第(四)點要求,組織教育教學業務考核,并進行審核初評)。
各中小學向學區推薦指標如下(直屬學校按縣教育局分配指標進行推薦,如果分配指標超過下面測算的指標,則以測算的指標為準):
①專技人數現有比例超過設崗比例10%的,推薦指標不能超過崗位設置數的5%;
②專技人數現有比例超過設崗比例1—10%的,推薦指標不能超過崗位設置數的10%;
③專技人數現有比例與設崗比例相差5%以內的,推薦指標不能超過崗位設置數的15%;
④專技人數現有比例與設崗比例相差5—10%以內的,推薦指標不能超過崗位設置數的20%;
⑤專技人數現有比例與設崗比例相差10%以上的,推薦指標可在崗位設置數的25%以內。
以上專技人數可不包括不在崗的和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人數。
為解決部分農村教師、優秀教師、老教師職務矛盾,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經審批后可不占學校指標推薦。
①至**年底男教師年齡滿55周歲、女教師年齡滿50周歲的。
②現在25個省市欠發達鄉鎮任教并滿10年的;
③符合申報條件人數是按崗位比例設置應推薦人數5倍以上的學校中,任現職以來榮獲市級以上綜合先進榮譽或縣學科骨干教師、縣名師培養對象、縣三壇、縣學科帶頭人等榮譽稱號的,以及中學教師已聘任中學二級滿9年以上,小學教師已聘任小學一級滿10年及以上的。
(四)學區(直屬學校)評審小組審核初評
各學區(直屬學校)組織評審小組,認真逐項審核申報對象資格材料,核對綜合評價成績,同時組織對申報對象的教育教學業務水平能力和績效進行考核評估(具體考核辦法由各學區直屬學校自定)。根據考核結果,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全面考核、擇優推薦”原則,按縣教育局分配的指標擬定推薦對象名單,經公示,報縣教育局。中級職稱指標分配以業務考試合格經審核后符合中級職務申報資格人數為基數,根據適當照顧農村薄弱學校教師和對中級崗位已滿或超額的學校從嚴控制的原則,將推薦指標分到各學區、直屬學校(具體指標另行通知)。各學區在推薦評審時也要向農村薄弱學校傾斜,嚴格控制崗位已滿或超額的學校指標。初級職稱不定指標。
(五)縣學科專業組教學評估。
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申報對象進行說課,由學科組對申報對象的課堂教學能力進行評估。
(六)縣評審委員會評審
縣教育局組織縣中小學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再次審核申報對象資格材料,核對綜合評價成績,并把綜合成績劃分為四個檔次,分別為A1、B1、C1、D1;同時對申報對象教學能力評估成績也劃分為四個檔次,分別為A2、B2、C2、D2。評審會根據綜合評價成績,結合材料對申報對象分類進行評審。評審時對農村、山區學校給予傾斜(原則上省、市欠發達鄉鎮通過比例不低于其他鄉鎮學校)。
(七)公布結果
評審結果在**教育網()上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三、工作要求
(一)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是涉及教師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學區主任、校長要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整個評審過程要親自把關,相關表冊材料要親自簽名。分管領導、人事干部、教研組長等有關審核人員要切實負起責任,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縣教育局要建立職稱評審責任追究制,對審核把關不嚴、提供虛假證件等弄虛作假現象和違規操作的學區、學校(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對違反評審紀律的評審委員會成員、學科組成員,將取消其資格。對參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各個環節的工作人員,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
(二)各學區、學校必須嚴格按照評審程序,提高評審工作的透明度,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肅查處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弄虛作假現象。申報對象所在學校(單位)和學區在正式材料上報前,必須將申報者的《**縣中小學教師中級職務評審綜合表》在本學校(單位)校務公開欄公示7天以上(并設置意見箱、舉報電話號碼)。材料真實,符合申報條件,群眾無異議的,在推薦意見欄中簽署“經公示(公示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材料真實,符合中級職務任職申報條件,同意推薦”的意見,方可推薦上報縣教育局。對發現填報虛假材料、提供虛假證件或竊取他人成果的申報對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當年和今后3年申報評審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取消其評審結果,并進行通報批評。
(三)各學區、學校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政策,堅持原則,堅持條件和標準。要強化政策導向,提高評審質量,把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能力、教科研水平、班主任工作等作為重點考核內容,真正把堅持在教學第一線、教書育人成績突出的骨干教師推薦上來。對違反職業道德行為或計劃生育政策的實行一票否決。
(四)各學區、學校必須體現對長期從事山區、農村薄弱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政策傾斜,不僅要為他們的職務晉升創造條件,而且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職務,以促進教師隊伍穩定和教育事業的均衡發展。
(五)各學區、學校必須認真做好教師職務評審小組成員的遴選、確定和調整工作。評審小組成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政策、業務水平,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在群眾中有威信,組成人員中專家、教師人數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四、上報材料
(一)凡推薦申報中級職稱的教師,必須上報以下材料:
1.評審對象資格審查花名冊一式二份,用A3紙(學區要把中一、小高分開造冊,并按單位順序匯總)。
2.教師職務評審情況簡表一式二份,用A3紙(學區要把中一、小高分開造冊,并按學科順序匯總)
3.教師職務評審申報表一式二份;
4.申報資格材料
①身份證復印件;
②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復印件;
④現任教師職務資格證書復印件;
⑤個人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優職”的須附上考核匯總表);
⑥業務知識測試成績復印件;
⑦資格條件論文原著及相關證件復印件;
⑧班主任年限證明及補貼工資表復印件;
⑨教師教育登記表復印件;
⑩普通話與計算機證書復印件;
5.綜合評價材料
①職務評審綜合表;
②列入量化計分的各項榮譽證書、獲獎證書復印件和證明;
6.如實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保證書;
7.二寸半身免冠近照三張,其中二張貼在申報表上,一張上交縣教育局。
破格申報的須附破格推薦審批表和有關符合破格申報條件的材料。
所有復印件必須經學區和單位負責人兩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其中4、5、6項材料必須按順序裝訂成冊(第5項量化計分的各復印件要<按照**縣教師職務評審綜合評價表>中定量考核項目順序裝訂),并加封面(寫明申報中報職務材料、單位、姓名、申報學科)與目錄,無裝訂成冊的拒收。
(二)凡推薦申報初級職稱的教師,必須上報以下材料:
1.評審對象資格審查花名冊一式二份,用A3紙(學區要把中二、中三、小一、小二、小三分開造冊,并按單位順序匯總);
2.教師職務評審情況簡表一式二份,用A3紙(學區要把中二、中三、小一、小二、小三分開造冊,并按學科順序匯總);
3.職務評審申報表一式二份;
4.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5.學歷證書復印件;
6.各年度個人考核表復印件;
7.班主任年限證明及補貼工資表復印件;
8.近三年教師教育登記表復印件。
(三)**年職評有關表冊均從**教育網中下載。
五、時間安排
1.11月7日前上報申報中、初級職稱業務測試對象花名冊。
2.11月24日前各學校、學區組織教師申報,并對申報對象資格條件材料進行審核,核實符合資格條件人員名單。
3.12月1日進行申報中、初級職稱評審對象業務知識測試。
4.12月8日前縣教育局對申報對象資格材料原件進行審核,再次核實符合資格條件人數,并下達推薦指標。
5.12月13日前各直屬學校、學區對申報對象進行考核和推薦評審。
6.12月14日各學區、直屬學校將申報材料上報縣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作下年度評審。
7.12月中下旬縣教育局組織考核評審。
六、本辦法解釋權在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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