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評議黨員通知

時間:2022-10-06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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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評議黨員通知

各鄉鎮黨委,縣直機關工委,縣直屬各單位黨委:

民主評議黨員是黨內的一項基本制度,是新時期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措施,對于學習貫徹黨章,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強化黨的意識和黨員意識,保持黨員先進性,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切實提高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實效性,使這項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達到增強黨性、提高素質、純潔隊伍的要求,現就做好**年度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要堅持以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建立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的意見》和《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的要求,結合當前全縣正在開展的“學九萬、掂分量”活動,對照黨員先進性要求,客觀評價每個黨員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執行黨的方針和政策,特別是在實施**“跨越式”發展戰略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踐中體現黨員先進性、發揮黨員模范表率作用的情況。通過表彰先進,弘揚黨內正氣,嚴處不合格黨員,純潔黨員隊伍,切實解決當前黨員隊伍中存在的薄弱方面和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黨員整體素質,更好地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二、評議內容

民主評議黨員應著重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

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實現共同理想同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為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諧社會建設作出貢獻。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的大局,牢固樹立發展意識,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是否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做到令行禁止,對黨忠誠,不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其它歪曲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5、是否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自覺維護和發展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

各地、各部門要緊密結合當地實際,研究確定各自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具體內容。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在黨委的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總體上分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處置、總結整改五個階段和個人自評、黨員評議、群眾評議、支部初審、黨委審定、意見反饋六個步驟進行。評議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優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0%左右。

(一)講究方法。為了提高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質量,必須進一步改進評議方法,全面推行“兩票制”,嚴格評議程序,把握政策界限,強化處置力度。評議前,通過召開座談會、設立意見箱等途徑,廣泛聽取黨內外干部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群眾參評的范圍: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支部所屬非黨員職工少于30名的全體參加,多于30名的以30名為基數,然后按適當比例遞增確定群眾代表數;農村支部還要在村民代表(包括鄉鎮和鄉鎮以上人大代表,村委成員,婦女、共青團、老人協會等組織負責人)中進行民主測評。對干部群眾反映的情況和問題,要認真進行核查。評議中,每個黨員都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黨員的具體內容,認真進行對照檢查。即,對照平時的言行,檢查是否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對照履行黨員義務情況,檢查是否有“三不”現象;對照執行政策情況,檢查有無違紀行為;對照平時的表現,檢查是否履行入黨誓言;對照任務完成情況,檢查發揮黨員作用如何。

(二)把握標準。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確定為不合格黨員:

1、理想信念動搖。喪失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懷疑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對黨的事業失去信心,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積極;信仰宗教,參與宗教或封建迷信活動,甚至參與邪教組織。

2、政治思想消極。對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學習、不宣傳、不贊成;傳播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政治觀點,散布消極落后的思想言論。

3、宗旨觀念淡薄。官僚主義嚴重,與群眾缺乏感情,對群眾疾苦漠不關心,遇事不同群眾商量;不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與民爭利,甚至損害群眾的合法權益。

4、革命意志衰退。精神萎靡,消極懈怠,不思進取,無所作為,不能履行黨員義務,不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喪失黨性原則,對壞人壞事和歪風邪氣不批評、不斗爭;在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時袖手旁觀,甚至臨陣脫逃。

5、組織紀律渙散。不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不執行黨的決議、決定;不維護黨的團結,陽奉陰違,言行不一,甚至拉幫結派,誣陷他人,搞非組織活動;不遵守工作、勞動紀律,自由主義嚴重;違反《信訪條例》,煽動、組織、參與或支持群體性上訪。

6、工作作風飄浮。工作拈輕怕重,不負責任,不按要求完成本職工作,甚至失職、瀆職;工作弄虛作假,虛報浮夸,搞形式主義,騙取名利,勞民傷財。

7、廉潔自律松懈。不能模范地遵守廉政規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思想膨脹,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8、道德行為扭曲。見利忘義,損人利已;作風霸道,不講道理;參與賭博、酗酒鬧事、打架斗毆;不贍養老人,不撫養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員;生活奢侈,不講道德。

9、組織生活散漫。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

10、其它方面不合格的表現。1年中受組織誡勉達2次以上的,或黨內評議中有50%以上黨員認為不合格的,或有50%以上群眾代表不滿意的等。

在標準的把握上,對出現黨內評議中有50%以上黨員認為不合格的,或群眾代表評議中有50%以上認為不滿意的,黨組織要作具體分析和調查核實,不能簡單地以票數來定論。凡事實清楚的,必須堅持標準,從嚴處置;凡存有人為因素或其它干擾造成得票不正?;蛟u議失真、失實的,要堅決糾正,絕不冤枉好人。

(三)明確界限。民主評議黨員中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政策性、原則性強,必須嚴格把握政策界限,既要堅持標準,嚴肅處置,又要實事求是,防止出現定比例、卡數字和泄私憤、徇私情等不良現象。處置工作應把握好以下幾點:

1、把思想認識一時跟不上形勢,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理解不夠,同有意抵制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區別開來。

2、把流動黨員、生活困難黨員、年老體弱或長期患病黨員等因客觀原因不能正常參加黨的活動,無力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發揮黨員作用區別開來。

3、把由于經驗不足或能力所限造成工作上的失誤,同本人玩忽職守給工作造成損失區別開來。

4、把愿意接受教育、改正錯誤,同拒絕幫助教育、不思悔改區別開來。

5、把由于基層黨組織不健全或軟弱渙散,放松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同本人主觀上不愿意履行黨員義務、不愿意接受黨組織教育管理區別開來。

6、把組織處置同紀律處分區別開來,對于嚴重違紀、在黨內外造成惡劣影響的黨員,不能用組織處置代替紀律處分。已經給予紀律處分的,一般不再進行組織處置。

(四)嚴肅處置。對不合格黨員的處置,主要采取限期改正、勸其退黨、黨內除名等方式,必須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對認定的不合格黨員,要區別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置方式:

1、對被認定為不合格,本人不愿意改正或經教育仍無轉變的黨員,應勸其退黨。堅持不退的,予以除名。

2、對被認定為不合格,經教育愿意改正、并有決心按黨員標準要求自己的,采取限期改正的辦法,限期時間為1年。到期未改的,予以勸退或除名,不再延長時間。

3、對在預備期內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4、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脫黨處理。

5、主動要求退黨的,一般同意其退黨,宣布除名。對作勸退處置的黨員,本人提出退黨要求的,可按退黨處理。對應受開除黨籍處分而提出退黨要求的,不能按退黨處理,應予以開除黨籍。

在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中,各級黨組織必須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支部大會討論對黨員的處置時,應通知本人出席會議,并允許本人申辯,也應允許其他黨員為其作證和辯護。對評出的不合格黨員,由黨支部調查核實有關問題后,填寫《不合格黨員登記表》報上級黨委,經上級黨委審核批準后,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宣布上級黨委的批復。黨支部對黨員除名、勸退或者提出限期改正,都應報上級黨委審批。對要求退黨的黨員,經支部大會討論后宣布除名,報上級黨委備案。各級黨組織要及時做好被處置黨員的思想工作,對被處置出黨的不合格黨員,黨組織要繼續關心和幫助,教育他們做一個好公民。經教育提高,本人重新申請入黨,符合黨員條件的,可按有關規定,重新吸收入黨。

四、加強領導

各級黨組織要把民主評議黨員作為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任務擺上議事日程,列入黨建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做到組織領導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嚴格標準,力求實效。上級黨組織應派人參與所屬單位的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搞形式主義或走過場,對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單位,要追究黨組織負責人的責任。對軟弱渙散、問題較多的基層黨組織,要先進行整頓后,再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評議結束后,要及時將本單位的民主評議情況總結報告、民主評議黨員情況匯總表和長期未取得聯系黨員情況調查表報上級黨組織,并將優秀黨員登記表和不合格黨員登記表歸入個人檔案。

各鄉鎮黨委、縣直各有關單位黨委將今年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情況(包括民主評議工作基本情況、優秀黨員和處置不合格黨員情況、長期未取得聯系黨員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及對策建議)和民主評議黨員情況統計匯總表(見附6),于**年1月10日前上報縣委組織部,同時附軟盤、U盤或發電子郵件至書傳真:縣直機關工委所屬的各基層黨組織,報縣直機關工委匯總后,統一報縣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