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勸辭職工通知

時間:2022-09-23 0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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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勸辭職工通知

《勞動合同法》頒布幾個月來,各級工會采取多種措施,督促并配合有關各方積極做好《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的學習宣傳及各項準備工作,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實施《勞動合同法》的社會氛圍。但是,近期一些用人單位采取要求職工辭職、重簽勞動合同或轉為勞務合同等形式,違反和規避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少數用人單位甚至違法實施經濟性裁員,一次性解除大批職工的勞動合同。這些行為,不僅直接侵害了職工合法權益,影響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對構建和諧社會也造成了負面影響。

為堅決制止違反和規避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行為,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07]19號)和《關于印發〈全國總工會學習宣傳貫徹勞動合同法方案〉的通知》(廳字[2007]14號),充分認識《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加大《勞動合同法》學習宣傳力度,教育引導用人單位和廣大職工準確理解法律規定,避免對《勞動合同法》的誤讀誤解。

二、認真調查處理學習宣傳貫徹《勞動合同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發現用人單位有違反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和規避《勞動合同法》侵犯職工權益的行為,堅決要求其糾正。要督促用人單位合法行使用工權利,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對于用人單位強迫職工辭職,要求職工轉換“勞動用工身份”或違法進行經濟性裁員的、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并配合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嚴肅查處。要支持和幫助權益受侵害的職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及時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對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例,要一抓到底,決不姑息。

三、要切實發揮基層工會在學習宣傳貫徹《勞動合同法》中的作用。幫助、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監督檢查勞動合同履行,建立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和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積極參與用人單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的制定,維護職工勞動權益和職工隊伍穩定。上級工會要創造條件支持和幫助基層工會行使權利,履行職責,發揮作用。

四、要高度重視,認真部署,迅速行動,狠抓落實。及時了解掌握學習宣傳貫徹《勞動合同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各種違反、規避《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情形,及時、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工會匯報、反映,防止用人單位大規模清退職工,預防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發生,維護職工隊伍和社會穩定。

要加強聯系溝通,對嚴重違反、規避《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進行經濟性裁員等問題,應及時上報全國總工會,本通知貫徹情況請于12月30日前報全總法律工作部。(工發電[2007]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