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使用回收水瓶通知

時間:2022-08-26 0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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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使用回收水瓶通知

各飲用水生產企業:

**年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曝光了浙江義烏小商品城部分奶瓶生產企業使用“聚碳酸酯”回料作原料生產兒童奶瓶,**年7月12日錢江晚報曝光了溫州市部分飲用水生產企業使用回收塑料制作的瓶、桶,節目播出后,社會反響巨大,引起政府高度重視。為了嚴格我市飲用水行業原輔材料的管理,嚴禁飲用水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回收塑料制成的瓶、桶、蓋,切實保障消費者的食用安全。現就飲用水瓶、桶、蓋使用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1、嚴禁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使用回收塑料制成的飲用水瓶;嚴禁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使用PET桶及重復使用桶蓋。瓶子、桶和蓋子必須采用食品級PET、PC材料,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聰明蓋必須使用新料、一次性產品。并要做好相關票證的檔案,備查。

2、強化對飲用水生產企業的監管巡查,我局將對生產企業加強巡查監管,對飲用水瓶子、桶和蓋子開展嚴格檢查,索要票證,一經發現違法使用不符合標準的瓶子、桶和蓋子的行為,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與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實施暫扣證書,直至吊銷生產許可證;造成嚴重后果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行業協會要加強宣傳和行業自律工作,確保企業規范生產和產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