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地水域調查通知

時間:2022-08-20 0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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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地水域調查通知

各市、縣(市、區)水利(水電、水務)局,發改委(計劃局):

陸地水域具有行洪除澇、水量調蓄、航運交通、環境美化、生態保護等綜合功能。因此,科學定位水域功能,合理開發利用水域,對改善并恢復水域生態環境,加快水域綜合治理步伐,創造人水和諧的生態環境,實現生態省建設目標,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同時,開展水域調查,了解和掌握全省水域的基本數據和使用狀況,是依法規劃水域,有效管理水域,充分發揮水域功能的基礎。為加強全省陸地水域管理和科學開發利用,經研究,決定開展全省陸地水域調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對象和內容

調查的對象是全省陸地范圍內河道、湖泊、池塘、水庫、山塘及其他水域。

調查的內容包括:河道長度、河道平均寬度、河道水域面積、河道水域容積,對于河網,還包括河網水面率;湖泊和池塘的水域面積、水域容積;水庫和山塘的水域面積、水域容積;其它水工程形成的水域面積、水域容積;上述各類水域的水域功能、使用情況以及目前存在的問題。

水域調查的重點是平原河網、入海河流的河口段、城市河段等經濟發展速度較快、城鎮化水平較高、水域資源占用比較嚴重的地區。

二、調查基準年

本次水域調查基準年為2005年。

三、調查方法及組織實施

本次調查以縣(市、區)為基本調查單元進行詳查,由各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聯合組織有關部門實施本地區的水域調查,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做好水域開發利用的功能定位,提出科學開發利用的目標和思路。

水域詳查采用現有資料和測量相結合的方法。河道水域采用現有圖件量測和斷面測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湖泊和池塘的水域采用現有圖件量測和水深測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水庫和山塘的水域主要利用水庫山塘設計資料和水深測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其它水工程的水域主要利用水工程設計資料和測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四、調查匯總、復核審查、成果上報的時間和調查經費

縣(市、區)的水域調查工作需在**年12月底前完成,各市在**年6月底完成所轄縣(市、區)水域調查的匯總與復核審查工作。

為便于全省水域調查成果的匯總,各地水利、發展改革部門于**年9月底前聯合將復核審查后的水域調查成果按規定格式上報省水利廳、省發改委。(具體上報要求及相關表格電子文檔屆時詳見水利廳網站)。

各地要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調查工作,并協調好部門和地區的關系,以保證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調查中應注意的有關問題

(一)水域調查應充分利用現有的水域資料,注意收集與水域調查相關的規劃、水工程設計資料、歷史測量資料、現有的地形圖、電子地圖、遙感及航測圖片等,并注重資料的對比分析。

(二)水域調查應按照《浙江省水域調查技術導則》(見附件)的技術要求,從保護水域、發揮水域功能、改善水域環境、強化管理的要求出發,確保調查成果質量,做好成果應用。

(三)水域調查是一項專業性、政策性較強的工作,各地應根據全省的技術培訓安排,派員參加省水域調查技術培訓班,同時做好本地區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工作,保證本次全省水域調查的質量,確保全省成果的順利匯總。

陸地水域調查是一項關系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工作,各地應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力量,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地完成調查任務。各市、縣(市、區)要按照上述要求,明確分管領導、負責人和聯系人,制訂工作計劃,于2005年11月20日前將落實情況報省河道管理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