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真做好春節運輸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8-01 0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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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認真做好春節運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廳直各業務局,廳信息中心:

2008年道路、水路春節運輸工作從1月23日起,至3月2日止,共40天。按照交通部、省政府的要求,為做好我省2008年春節運輸及假日旅游運輸工作,實現“安全優質、平穩有序、客貨兼顧”總體目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運輸組織工作

1、搞好客流調查和預測,做好運力準備工作。據預測,2008年春運期間全省道路客運量為6816萬人次左右,比去年同期增長3.5%左右;水路客運量為75萬人次左右,與去年持平。各地要提前做好本地區春運期間的旅客流量、流向的調查和分析預測工作,據此配備充足的運力,將任務和有關證牌落實到參運車船。

2、確保城鄉旅客、物資運輸。要本著以省內為主、省內外兼顧的原則,合理調配運力。在節前要防止因車輛大量盲目外出,導致本地大量旅客積壓滯留的現象出現。在春節期間,各市州要組織出租汽車照常經營,以滿足城鎮居民探親訪友的出行需要。要充分發揮農村客運網絡的作用,保證農村地區運力充足,滿足廣大農民群眾節日期間返鄉團聚、趕集購物、探親訪友的需要。要加強對道路貨運市場的監測,在保障煤電油運的基礎上,優先安排肉、禽、菜、果等節日物資運輸,保障“綠色通道”暢通,確保節日物資運輸。

3、確保民工平安疏運。保障農民工安全便捷、優質的出行服務,是我們交通部門必須履行好的職責。要把農民工平安返鄉作為春運工作的重點之一,要認真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鐵道部、交通部聯合的《關于聯合開展農民工平安返鄉行動的通知》(總工發〔2007〕39號)的有關要求,主動與當地勞動部門聯系,與當地工會組織、鐵道部門密切配合,及時掌握民工的流量、流向和流時,在客流較集中的地方設立“民工疏運聯系點”,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運力調配方案,確保民工及時疏運。社會、個體運輸業戶不得從事跨省加班、包車業務。

二、確保春節運輸安全

運輸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是今年春運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層層落實安全領導責任制,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1、嚴厲打擊客車和客船超載行為。今年春運對超載行為繼續嚴格實行“六個一律”:即發現超載的客車,一律卸載分流,超載20%以上的,取消春運資格;對有超載20%以上客車的運輸企業,一律停批一年客運線路;發現超售客票的客運站,一律全省通報,三次超售客票的,降低一個信譽等級;凡當日未經安全檢查的客車一律不得出站;發現超載的客船,一律“禁止離港”和吊扣船長證書3個月;發現海事人員對超載客船簽證出港的,一律調離簽證崗位。

2、加強對參運人員特別是車船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車,必須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夜間(晚22時至早6時)運行的客運車輛要避開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路段。嚴禁超速行車(船)和疲勞駕駛。

3、嚴把車船技術狀況關。春運開始前,各地要對所有參加春運的車船及消防救生設施進行全面的技術檢查,以確保車船技術狀況良好,嚴禁技術性能不合格、安全無保障的車船參運。對檢查不合格的車船不予發放春運證件。要充分利用GPS等先進技術手段對客車(船)進行全過程監控。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鄉鎮客渡船和個體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

4、切實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查堵工作。各地客運站要組織專門人員,對旅客行包進行認真檢查。一級汽車客運站在春運中要安裝使用安全檢測儀,其他有條件的客運站也要安裝使用安全檢測設備,對途中上車的旅客,司乘人員要做好危險品的查堵工作,堅決將“三品”徹底堵在站外、車(船)下,杜絕燃爆事故的發生。

5、做好保暢通工作。各地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做好防雪、防凍、防滑、防霧以及戰枯水等季節性安全預防工作。公路部門要確保國、省道和其他重要路段、橋梁、隧道的暢通,對施工路段和近兩年春運期間經常堵車以及影響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要提前采取措施,以保證車輛暢通無阻。航道部門要加強航道、航標、船閘等設施的檢查維護,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暢通。

6、積極應對各種突發應急事件。各級交通部門和運輸企業要進一步完善落實春運應急預案,特別是對以往曾經出現過的突發緊急事件,要認真總結,汲取教訓,有針對性地采取防范應對措施。春運期間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權限啟動應急預案。要加強《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的管理,在未經批準啟動應急預案的情況下,不得將《春運期間應急運輸通行證》發放給運輸企業。

春運期間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必須立即上報省交通廳。

三、加強運輸市場監管

1、加強對春運車船的管理。要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超范圍(類別)經營和坑、宰、甩、倒賣旅客行為以及倒賣車票、亂漲價、剎價等違規行為;未經交通運管部門許可的客車、客船,一律不得投入春運。

2、加強對客運站等源頭的管理。進一步規范客運站經營行為,加強客運站現場秩序的監督管理,對客運站擅自接納無春運資格的車輛、亂收費、不公平排班、不及時結算運費等違規行為,給予降低服務信譽等級處理。

3、嚴格執行春運價格政策。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部關于做好2008年春運期間道路、水路旅客運輸價格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3513號)和省物價局、省交通廳《關于做好2008年春運期間道路、水路旅客運輸價格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能交〔2007〕240號)。為確保春運投入充足的運力,各地交通部門應積極爭取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采取措施減輕客運經營者負擔。

4、強化文明、規范執法。各地要加強對運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執法水平,確保運政執法文明、規范、準確,杜絕亂罰款、亂收費行為發生。

5、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各級運管部門和各客運站要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檢查。要加強運輸服務質量投訴處理和落實,接到舉報要堅決予以查處,做到舉報一起、查處一起,一經查證屬實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堅決給予嚴肅處理。

6、大力開展優質服務。各運輸企業和客運站,要通過開展延長售票時間、增設售票窗口、電話定票、上門送票、在客流量大和民工相對集中的鄉(鎮)設立售票點等方法,方便旅客出行,為廣大旅客和民工創造一個愉快、祥和地出行環境。要通過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優質服務競賽,努力提高運輸服務質量,要針對農民工收入較低、票價承受能力差的特點,積極引導客運企業,為農民工提供優質價廉的運輸服務。

四、有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搞好春運工作是今年湖北交通“質量效益年”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全省運輸行業要以構建“和諧運輸”為宗旨,以人為本,規范運輸經營、管理行為,切實提高運輸行業服務質量,確保春運工作順利進行,實現湖北交通“質量效益年”活動開門紅。省廳成立由林志慧廳長任組長,陳新武副廳長任副組長,陳蘭平、高玉玲、馬立軍、謝強、丁毅錦、郝慶云、周峰、王憲龍、章征春為成員的春運領導工作小組。領導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廳運輸安全處,道路運輸春運辦公室設在省道路運輸管理局,水路運輸春運辦公室設在省港航管理局。各市州交通局(委)和廳直有關單位也要建立相應機構。各地及廳直有關單位春運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聯絡人員名單及電話請及時報省廳春運辦公室。

2、加強春運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春運期間廳通信信息中心要做好通信工作,確保通訊信息24小時暢通。春運報表及安全情況統計上報工作,由省運管局、省港航局具體負責,并按規定及時報廳。

3、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通過張貼標語、公告、公益畫(廣告)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

春運結束后10天內,各地、各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