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做好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3-10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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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做好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今年春節前后,返鄉返崗民工和部分旱澇災區外出務工人員將明顯增加,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的工作任務十分艱巨。為維護春運期間社會生產和生活秩序的穩定,現就做好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制

做好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及早部署、統籌安排,制定周密的工作計劃和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落實工作責任制。經貿、鐵道、交通、公安、民政、農業、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扎扎實實地做好各項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有序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將“安全、有序”作為今年春運期間組織民工流動的主要工作目標,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突出重點,狠抓落實。要科學合理地安排運力,對民工流動量大的長江沿線、京九鐵路沿線和西部地區,要重點加強鐵路、公路、水路等綜合運力安排,確保及時安全運輸。要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和對外出民工交通安全知識、自我保護意識的教育,嚴禁超載濫載和用農用車輛旅客運營,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要加大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的力度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車匪路霸和票販子,維護社會秩序。要繼續加強對盲目外出人員,特別是受災地區外出人員的疏導分流、勸阻勸返和收容遣送工作。

三、抓好政策落實,力爭就地安置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災區農村勞動力就地安置和組織民工有序流動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8]138號)精神。勞動力輸出地政府要進一步落實農業生產開發、農田水利和基礎設施建設、移民建鎮、以工代賑和生產自救等政策措施,加大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安置工作的力度,做好盲目外出人員和老民工攜帶新民工外出勸阻工作。勞動力輸入政府要繼續實施用人單位在節后一個月內原則上不再新招零散農村勞動力的措施,動員部分民工留在務工地過節,指導企業安排好節日加班及在務工地過節民工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加大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力度。要采取切實措施,著力解決用單位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要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將有關政策宣傳到農村勞動力流動量較大的鄉村、企業、車站、碼頭。要加強監督檢查,扎扎實實地將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四、及時掌握情況,妥善處理問題

各地區及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勞動力流動的重點監控,在農村勞動力輸出、輸入和中轉量較大的地區和站點,建立并完善重點監控工作制度和信息網絡,做好監測、分析和預測工作,及時掌握農村勞動力流向、流量及流動趨勢、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制度,加強信息交流,并采取有效調控措施,及時、妥善地處理可能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要向國務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