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為本”芻議
時間:2022-04-29 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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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煤礦呂軍華
自從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xié)調、可持續(xù)的發(fā)展觀,促進經(jīng)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fā)展”的執(zhí)政理念以來,“以人為本”便成了一個熱門的話題。
以人為本”最簡單的解釋,就是要把人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們的多方面需求和促進人的全面發(fā)展。說得具體一點,“以人為本”就是要尊重人的生命和人格,尊重人的勞動和創(chuàng)造,尊重人的利益和權利,尊重人的自由和個性。正如馬克思所說:“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fā)展為基本原則。”
要正確理解“以人為本”,有三個問題必須弄清:
其一,“以人為本”是與“以物為本”相對而言的。相對于“人”的是“物”,“以人為本”最初就是為了反對“以物為本”的管理原則而提出來的。因此說,與“以人為本”相反的原則就是“以物為本”。
其二,不能把“以人為本”理解為“以個人為本”,尤其不能理解為“以我為本”。這個“人”,不是一個人,而是許多人,也可以說是全社會所有的人。如果單從自我的角度,把這個“人”理解為一個人,那“以人為本”就會變成個人本位主義。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其三,“以人為本”的原則,重點是體現(xiàn)在個人的利益和社會利益發(fā)生沖突的時候。社會是由人組成的,人是社會的基本成分。但是,即便是在社會主義社會里,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也只能做到基本一致。而在不一致時,就有一個能不能做到“以人為本”的問題。
有人提出,“以人為本”不同于“以民為本”。因為在古代,“民”是相對于“君”而言的;在今天,“民”是相對于領導者來說的。所以“民”并不等同于“人”,“以人為本”要比“以民為本”包含的范圍更為廣泛。但本人認為,在我們當今的社會環(huán)境中,“以人為本”和“以民為本”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是完全一致的。因為提出這個執(zhí)政理念的,是當今的執(zhí)政者。執(zhí)政者要求自己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人”中的“民”擺到了最根本最重要的位置,以“民樂”為“己樂”,以“民憂”為“己憂”,這也應該是“以人為本”中的更高層次。
這里要強調兩個修飾語,一個是“多方面”,不是“少方面”或“某方面”;另一個是“全面”,統(tǒng)籌才能“全面”,協(xié)調才能“全面”,從實際出發(fā)才能“全面”,把工作做細才能“全面”。
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把它作為科學發(fā)展觀的核心和實質,貫穿于社會發(fā)展的各個領域”。共性寓于個性之中,只有把每一項工作都做好,讓絕大多數(shù)的“自然人”都滿足、都高興、都適應、都發(fā)展,才算真正的做到了“以人為本”。“群眾利益無小事”,“以人為本”也要從“小”處做起,從“難”處做起,從“每一件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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