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加強森林執法匯報材料
時間:2022-05-25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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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抓素質,抓管理,做到內強素質;常“照鏡子”,加強正規化建設,做到外樹形象;嚴格執法,規范執法,破解森林公安執法偏軟的難題;防止極端,搞好和諧林區建設,服務好林區人民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注重加強對森林民警進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行為規范和職業道德教育,倡導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精神,提高民警廉潔自律,勤政敬業意識和道德覺悟、規范執法是樹立森林公安機關良好形象的本質要求,而正規化建設是樹立森林公安權威和展示隊伍良好形象的必由之路、嚴格執法,加大辦理案件的力度,尤其是要辦好大案要案和有影響的各類案件、堅持嚴格執法,必然會給涉林違法犯罪以嚴厲震懾和打擊,但也要防止因制度管理、教育培訓、執法監督工作不足引發的“把執法軟變成執法亂,把執法嚴變成執法酷”的問題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林業局森林公安系統堅持以保護森林資源為天職,在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同時,針對亂墾濫占林地、亂砍盜伐林木、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采濫挖野生植物等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相繼開展了“護綠”、“天保”、“綠劍”、“春雷”、“綠盾”、“天鷹”等一系列專項打擊涉林違法犯罪活動,對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鞏固生態成果,保障林業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結合我局當前實際工作來看,林業局森林公安隊伍的素質與公安工作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仍然存在著機構建設不規范,基礎設施薄弱,民警年齡老化、素質教育偏低等問題。森林公安民警面對林區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行為,有時因法律和政策不健全而難以找到適當的處罰依據;面對執法辦案的高標準、高要求,辦案裝備落后,證據查找困難,想辦案辦不成案的窘境;在森林公安執法辦案中,面對林區群眾的阻撓和刁難,稍不注意,就會遭受圍攻和謾罵,甚至是上訪和起訴等不和諧的執法環境。面對各種壓力和困難,在一定程度使得民警無所適從,不敢執法,從而出現了執法“軟”等現象,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原因,也有現實原因,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但隨著對林業生態建設認識的提高,特別是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我國的林業建設和公安工作及公安隊伍建設,積極為落實森林公安政法編制和經費問題制定了政策,解決了制約森林公安發展的瓶頸問題,為森林公安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為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現就我局森林公安的工作職能以及應加強的工作措施,進行以下匯報。
一、抓素質,抓管理,做到內強素質
一要政治建警。注重加強對森林民警進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行為規范和職業道德教育,倡導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精神,提高民警廉潔自律,勤政敬業意識和道德覺悟。深入開展愛民實踐活動,弘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轉變觀念,強化民警的大局意識、服務意識、競爭意識和學習意識。通過全面、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民警能夠辯證地看問題,對當前的國情有一個合理、客觀的估價,對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現實問題要有較高的站位、正確的認識和客觀的對待,達到統一思想,步調一致,凝聚警心,共同做好工作的目的。二要素質樹警。在基層森林公安隊伍能力建設方面,要積極適應建設和諧社會主義要求,切實強化基層所隊班子建設,要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民警選拔到基層所隊的領導崗位上,把所隊班子建設成懂業務、能實戰、會管理的堅強領導集體。同時,加強對廣大森林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訓,按照“三懂”、“四會”的要求,堅持面向實踐、講求實用、追求多樣形式,讓不同崗位、肩負不同職責的民警獲得學習和提高的機會,進一步解決基層森林公安民警打不贏、追不上、說不過的問題,以工作能力的提高來適應現實執法的需要。三要科技強警。積極推進基層森林公安工作信息化、現代化建設,真正通過科技進步來提升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水平和森林公安隊伍的整體戰斗力。四要注重實效,加強指導。對基層碰到的一些難以解決的一些問題,盡量幫助基層出謀劃策,教傳解決辦法。要在人財物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向基層傾斜的力度,進一步精簡機關充實基層。著重解決警力下沉,使基層一線的整體戰斗力得到加強。五要增強執法保障,通過局、所、隊的“硬件”達標晉級工作,努力解決設備老化、裝備落后等問題。要做好“筑巢引鳳”的準備,重點解決基層所隊存在的無獨立辦公用房、無車輛、無電腦、無通信工具、無外觀標識、無單警裝備等問題,為民警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物質保障。六要加強森林公安民警維權工作。加大落實“三權”工作力度,明確執法權限、范圍和程序,在民警執法維權上給予相應的政策待遇,讓森林公安的執法辦案從法律和制度上得到保證和支持。
二、常“照鏡子”,加強正規化建設,做到外樹形象
規范執法是樹立森林公安機關良好形象的本質要求,而正規化建設是樹立森林公安權威和展示隊伍良好形象的必由之路。一是要嚴把隊伍“入口關”,有效吸收人才、留住人才,并要放開隊伍“出口關”,保持森林公安隊伍純潔,對不具備人民警察條件,不適合在森林公安機關工作的人員要做到不收、不要和請出。二是要堅決貫徹執行好“五條禁令”,從嚴要求,常抓不懈,同時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潔,說話要和氣,辦事要公道”的要求,重點解決“門難進,話難說,臉難看,事難辦”的問題,做到執法規范、儀表威嚴和言行禮貌。三是要抓好示范和典型,做到以點帶面。在推進改革隊伍正規化建設中,充分發揮示范單位的樣板作用,積極做好典型引路工作,營造良好的爭優創優的氛圍。四是改善服務,方便群眾。做好警務公開工作,提高工作和機關效能,以公開欄的形式公開森林公安辦事程序、規章制度、處罰結果、法律法規等,切實提高
森林公安執法的透明度。五是加強考核,樹立導向。建立嚴格的考核標準,實施嚴格的考核評比,通過全面的考核工作真正促進隊伍形象的提升。六是加大宣傳和輿論引導。要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森林公安先進事跡、典型案例,努力樹立隊伍良好形象。
三、嚴格執法,規范執法,破解森林公安執法偏軟的難題
嚴格執法,加大辦理案件的力度,尤其是要辦好大案要案和有影響的各類案件。只有通過多辦案、辦大案,堅決而有力地打擊各種涉林違法犯罪活動,才能樹立森林公安執法的信心,打出森林公安的聲威,真正體現森林公安的權威和價值,完成法律賦予的各項任務,更好地為林業建設服務。一是要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培養民警敢辦大案的勇氣。努力建設一支忠實于人民、忠實于法律、忠實于黨的事業,勇于奉獻,敢于犧牲的森林公安隊伍,在查辦案件過程中,必須要有剛正不阿、敢于碰硬的勇氣,對于任何單位、群體和個人在適用法律上平等,只要違法犯罪,都要排除干擾,杜絕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一查到底,鐵面無私。二是要確保案件質量。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突出“準”字。嚴格掌握法律尺度和政策標準,既要對構成犯罪的堅決予以懲處,增強打擊力度,又要在注重辦案的每一個環節,做到慎重嚴謹,堅持實事求是,以人為本的原則,力求最大限度地防止錯案,抓準、打狠、辦出力度。三是要解決重實體輕程序的問題。在辦案中要嚴格辦案程序,在嚴格執行實體法的同時,嚴格執行程序法,堅持杜絕程序違法問題。四是要協同作戰,凝聚偵辦力量。對于特別重大的破壞森林資源案件,以及由于地方保護主義導致查處困難的案件,當地森林公安要主動請求支援,上級森林公安要及時調動警力,抽調精干人員組成專案組,開展跨區域、跨行界的異地辦案活動,及時查處大案、要案和難案,給涉林違法分子以嚴厲打擊,有效遏制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五是要建章立制,嚴格考核。完善執法辦案獎勵、激勵機制,促進民警們多辦案、辦大案。同時要進一步健全考核、督導、案件報告、案卷評審以及錯案責任追究等制度,并嚴格落實到執法辦案的每一個環節。對較好完成辦大案、辦難案的民警,要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六是要加強與紀檢監察、公檢法等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正確執行法律和政策,用政策指導執法,彌補立法的某些滯后現象,使執法工作更加準確,全面地體現國家意志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四、防止極端,搞好和諧林區建設,服務好林區人民
堅持嚴格執法,必然會給涉林違法犯罪以嚴厲震懾和打擊,但也要防止因制度管理、教育培訓、執法監督工作不足引發的“把執法軟變成執法亂,把執法嚴變成執法酷”的問題。所以一定要始終堅持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文明執法的思想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切實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事為民所辦。要不斷加強和改進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肩負起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政治和社會責任,更要增強做好各項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發揮職能、積極投入,為搞好和諧林區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森林公安工作任務艱巨、使命光榮,只要堅持做好抓素質、抓形象、抓執法、抓服務,森林公安隊伍就會在日益嚴峻復雜的新形勢下,有所作為,大有所為,為構筑綠色屏障,再造秀美山川發揮更強的保駕護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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