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創建國家級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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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9日)
為了貫徹落實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組織申報國家級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改革和建設,迅速構建我縣多功能、區域性教師學習和資源中心,以滿足日益增漲的教師教育的需要,我們按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向省教育廳、市教育局遞交了“創建國家級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報告”。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創建國家級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必要性
1、創建國家級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是教育改革的必然趨勢。縣級教師進修學校在完成中小學教師學歷補償教育和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工作任務后,工作重點已轉移到以提高教師整體素質為目標的繼續教育的新階段。但從整體上看縣級教師進修學校比較薄弱,功能單一,已不能適應新時期開展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的需要,不能適應基礎教育發展和改革的需要,亟待進一步加強和發展。為此,教育部先后下發了《關于加強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建設的指導意見》([2002]3號)、《關于實施全國教師教育網絡聯盟計劃的指導意見》([2003]2號)和《關于加快實施全國教師教育網絡聯盟計劃組織開展新一輪中小學教師培訓的意見》([2004]4號)等文件,規范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建設。
2、創建國家級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是構建教師終身學習體系的需要。隨著教育改革的推進,尤其是新課程改革的深入,中小學教師終身教育越來越受到中小學教師、學校領導、政府或社會的重視,中小學教師教育的方法、形式、途徑也越來越豐富,教師教育網絡的校校通更給教師教育搭建了新的平臺,所有這些都給教師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必須建成是有縣人民政府領導、縣教育局主管,以實施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為主要任務,并具有與教師教育相關的管理、研究、服務和教育信息資源開發和作用等職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辦學實體。
3、創建國家級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是解決當前教師培訓學習、教學研究、現代化手段運用脫節問題的“妙方”。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建設是以“小實體、多功能、大服務”為原則,實現以教師進修、教研、電教和教科研等相關教育機構的資源整合,把幾股力量統籌在一起,形成合力,互為支撐,相得益彰,更有利于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的開展,使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真正成為本地區具有教師培訓、管理、信息資源服務等多功能的現代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形成上掛高等院校,下聯中小學校的開發性、多層次、可持續發展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體系。
4、創建國家級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有利于提升教育工作水平和功能,有利于爭取上級的支持和扶持。為加快推進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改革與建設,構建多功能的區域性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按照“以評促建”的原則,教育部決定于2005-2007年間在全國范圍內組織評估認定150所左右的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每年計劃評估認定50所左右,分三年完成。創建成為國家級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單位,國家給予一定的扶持和獎勵(資金50萬元),省也要配套給予獎勵。這無疑為我縣的教師教育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會,同時也是對竹溪前一階段教師教育工作的肯定,更有利于縣級“五個一”學校的辦學水平和檔次的提高。
二、創建國家級示范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可能性
(一)領導非常重視。接到上級文件后,王局長和分管教師教育工作的梁書記當既批示,要積極爭創,想方設法達到目的。按照教育局領導的要求和批示,我們于9月12日以縣政府文件的形式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進行了申報。9月18日,市教師管理科組織人員對竹溪的申報工作進行了考查指導。在此基礎上,市教育局已將竹溪和房縣呈報省教育廳。并定于10月中旬組織市級專家對縣級培訓機構進行檢查,省教育廳定于10月底對縣級培訓機構進行檢查,教育部于12月下旬對縣級培訓機構進行評估。
(二)基本條件已經具備。我們按照“示范性縣級培訓機構評估標準”,進行了認真自評。經過自評應得分為100分,實際得分為93分(按整合資源后量化得分)。其中,組織領導,規劃管理,基礎條件,師資隊伍,功能發揮,社會影響,特色創新等硬件、軟件上都達到或超過評估標準。特別是在基礎條件硬件方面,不論是校園面積,校舍容量,還是專業教室,現代化的設備,就目前的真實水平已完全達標。再加上近幾年來,我縣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具有貧困山區教師教育的特色,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有一定的影響和知名度。所以就創建的軟、硬件條件來講,我們已具備有一定實力和良好的基礎。
(三)這次創建工作不需要增加建設投入,不需要增加人員、不牽涉編制、級別。
三,迎接上級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沒有實現教師進修學校、教研、裝備等部門和機構的資源整合,形成優勢互補。(這一條是關系到能否創建成功的關鍵,是“一票否決”硬性要求。)
(二)培訓經費,財政撥款上還沒達到標準。(縣政府財政撥付的年教師培訓經費不低于全縣教職工工資總額的1.5%.政府財政投入占教師培訓經費的60%以上。)
四、迎檢急需做的工作
1、成立爭創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創建工作。
2、出臺創建縣級示范性培訓機構工作的實施方案。成立創建工作專班,各工作組明確職責,責任到人,目標到人,任務到人。
3、拿出可具操作的整合工作實施方案。
4、積極當好縣委政府參謀,求得上級領導的重視與支持(三家整合的編制文件等)。
5、切實抓好檔案資料的建設。
五、關于資源整合的設想
(一)成立機構:將進修學校、教研室、裝備站三家機構整合為:竹溪縣中小學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
(二)機構級別:按教師進修學校原級別(正科級)。
(三)機構班子配備(中心的領導班子組成):進修學校校長為中心主任,學校其他副職干部、教研室主任和裝備站站長為中心副主任。
(四)人員編制:中小學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人員編制由進修學校、教研室、裝備站三家按原縣編委給定的編制使用。
(五)整合以縣上文件為準,形成一塊牌子、一套班子,各職能部門仍在原地辦公,其隸屬關系不變、工作職能不變、經費渠道不變、管理責任不變。
(六)整合后的功能定位
是由縣級人民政府領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以實施全縣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為主要任務,并具有與教師教育相關的管理、研究、服務和教育信息資源開發與作用等職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辦學實體。
(七)整合后的職能發揮
1、切實加強教師培訓機構與電教、教研等相關部門的整合,優化管理資源和配置,形成合力。提高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標準化、現代化水平,使其為全縣在教學信息資料、實驗技術、教研等方面有指導作用的培訓與管理中心。
2、為基礎教育和教師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服務和支持,為廣大中小學教師享受進修或培訓的權利和履行業務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和組織保障,承擔管理全縣教師教育有關組織、協調、指導、管理和服務等功能,成為“小實體、多功能、大服務”的現代教師學習和資源中心。
3、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推動中小學教師開展教學研究活動和教改實驗,為全縣中小學教師開展校本研修提供指導和服務,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成為全縣的研究和指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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