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和改進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經常性考察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07-19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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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和改進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經常性考察工作的意見

××為切實加強和改進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增強干部考察的科學性、準確性,樹立干事創業的用人導向,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

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暫行規定》及省委、青島市委有關加強和改進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經常性考察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以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為目標,認真貫徹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德才兼備、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全面、準確地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提供依據,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二、考察對象

經常性考察的對象是:各鎮(街道)、市直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成員,市委管理的其他副局級以上領導干部。

三、經常性考察的重點內容

經常性考察的重點是: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樹立正確政績觀,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執政為民的權力觀和群眾觀的情況;原創: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決議、決定,完成本職工作,落實責任目標,在三個文明建設中發揮作用、取得實績的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促進發展、維護穩定、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不斷創新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

經常性考察應突出工作實績,了解和掌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是否樹立正確政績觀,把實現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創造政績的根本目的,把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作為創造政績的重要內容,把求真務實、真抓實干作為實現政績的重要途徑。

對領導班子考察的主要內容是:領導班子在思想政治建設、政治理論學習,統籌兼顧、科學決策,群眾觀念、執政為民,健全制度、依法辦事,選人用人、隊伍建設,民主集中、團結協作,履行職責、落實責任目標,求實創新、工作實績,廉政建設、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對領導干部考察的主要內容是:領導干部在政治素質、理論修養,領導能力、決策水平,改革創新、真抓實干、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大局意識、團結協作,群眾觀念、執政為民,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四、經常性考察的方式方法

經常性考察采取定性考察與定量考察相結合的方法。

(一)定性考察

、年度考察。年度考察是對一個工作年度領導班子的運行情況和領導干部表現情況的考察。年度考察要充分運用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結果,將其作為考察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

、跟蹤考察。跟蹤考察是領導班子調整一段時間后,或在全市重點工作、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對領導班子運行情況和領導干部落實重點工作目標、推進重大事項情況的考察。其重點是考察領導班子整體功能發揮情況和領導干部在完成任務過程中的表現情況。

、即時考察。即時考察是針對重大、緊急、突發事項隨時安排的考察,是把過程考察與結果考察、考察人與考察事有機結合的一種考察方式。在下列情況下,可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即時考察:市委、市政府作出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后;發生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疫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體性事件及其它重大突發性事件后。即時考察的重點是: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關鍵時刻的政治態度、負責精神和工作實績,駕馭局面、控制事態、統籌協調、處理突發事件和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應及時向市委組織部通報。

、追溯考察。追溯考察是對領導干部過去某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重新進行的考察。通過考察,對那些雖已成為歷史,但實踐證明確屬突出政績和重大貢獻的,應作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對曾經被視為突出政績,但事實證明是虛假政績的,應重新認定;對造成重大損失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考察中,要特別關注那些長期在艱苦崗位、困難環境工作,不圖虛名、埋頭苦干、注重為長遠發展打基礎的干部。

、分類考察。分類考察是按照職位分類和職能特點,針對不同領導班子中同類職位或同類職能的干部進行相對集中的比較式考察。通過考察,分析比較考察情況的共性與個性,研究職位設置和干部配備規律,提出改進和加強同類干部管理的意見和措施。

、調研考察。調研考察是針對班子建設和干部成長的一般規律進行的專題考察。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重點針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或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深入研究人與事、人與崗、職位與職能、個體與整體的關系,提出優化班子結構、增強班子整體功能、提高干部素質和執政能力的意見和建議。

經常性考察本著簡便易行的原則,運用個別談話、專項調查、實地查看、查閱資料和參與有關工作檢查、督察、調研等手段。根據考察工作需要,也可運用考察對象的自我評價、述職述廉述學測評、解決軟環境問題工作實例記錄、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和改進對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征求市級分管領導以及其他有關方面意見等手段進行。

(二)定量考察

、建立領導干部定量考察信息體系

領導干部定量考察信息體系,是對領導干部在履行崗位職責過程中的主要活動及其成果所作出的一系列評價的量化反映。通過對領導班子或領導干部在民主評議、公務員年度考核、市委市政府年終考核、紀檢監察部門案件審理及上級部門的年度獎懲等活動中形成的有關信息,按一定比例量化、匯總,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定量考察信息,為干部考察工作中的定性分析提供依據。

、領導干部定量考察信息體系的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①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要素:領導干部在人事部門組織的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中所獲得的考核等次,按一定比例計入量化體系。

②民主測評要素:領導班子和個人在每次民主測評中的各項要素得票數按比例折算出來,計入量化體系。

③市委市政府年終考核要素:市委、市政府每年設立的全年單項考核評比要素和綜合考核評比要素,納入到定量考察信息體系。

④評先選優要素:領導班子集體和個人每年獲得的市委市政府以上獎勵按一定比例折算進年度定量考察信息體系。

⑤領導干部政治學習考試成績要素:全市中層以上干部政治學習考試成績按比例折算進定量考察信息體系。

⑥懲戒扣分要素:領導干部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按受處分情況扣分,同時相應扣除領導班子整體和黨政主要負責人的連帶責任分值。

五、考察分析

根據經常性考察結果,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領導班子結構狀況,探索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干部成長規律,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措施。

(一)全面分析、準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實績

、從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的統一上分析實績。主要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所提出的工作思路和措施,是否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上級決議、決定,是否體現了群眾的根本利益,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對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置群眾利益于不顧的,不僅不能視為政績,而且要嚴肅批評查處。

、從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統籌上分析實績。主要看其在三個文明建設中,是否做到統籌兼顧、協調發展,防止把實績簡單地等同于經濟指標的增長。

、從個人實績與集體實績的區分上分析實績。根據干部在班子中所處的位置、承擔的責任和應發揮的作用,實事求是地評價每個成員的工作實績。既要避免在實績認定上“吃大鍋飯,又不能以“集體努力結果”為名,否認個人所作的貢獻。

、從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的關系上分析實績。不僅要看干部本職工作職責履行得如何,更要看干部對全局利益所持的態度和其工作對全局利益的貢獻與影響。忽視全局利益,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甚至違紀違法取得的局部效益,不能視為實績。

、從當前效果和長遠發展的結合上分析實績。既要看干部工作的現實成果,又要看干部是否致力于基礎性工作和長遠發展。對不顧長遠發展和客觀可能性,急功近利,搞短期行為所取得的一時成果,不能視為實績。

、從客觀條件與主觀努力的程度上分析實績。既要看干部的工作態度、創新精神等主觀努力,也要看工作基礎、環境條件等客觀因素。堅持從實績看德才、憑德才用干部,通過分析干部的實績形成過程,看干部德才素質的優劣,以干部的實際德才情況作為其升降的依據。

(二)突出分析重點考察對象

、分析發揮作用較好的領導班子和存在問題較多的領導班子。考察結束后,按照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對領導班子分類排隊。堅持“抓兩頭、帶中間,對整體功能發揮好的班子,要總結推廣經驗;對存在問題較多的班子,要分析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分析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發揮作用的情況。以分析他們在發揮政治思想上的導向作用、組織指揮中的核心作用、團結協作方面的凝聚作用、廉潔勤政方面的表率作用等情況為基礎,綜合分析在服務群眾、促進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取得的成效情況,加強重點管理和重點監督。

、分析綜合素質好、有發展潛力的優秀班子成員和表現一般、威信較低的班子成員。通過對重點對象的考察分析,提出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建議。

(三)綜合分析定量考察信息數據、民主推薦和個別談話評價推薦得票情況

考察干部要重視民意,把群眾公認作為評價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同時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一要注意將敢于堅持原則、大膽管理的干部和默默奉獻、不事張揚的干部,以及由于客觀原因群眾不夠了解、不夠熟悉的干部,與那些不踏踏實實工作,熱衷于拉關系、跑門子、吹吹拍拍、拉拉扯扯的干部區分開來,形成正確導向。二要注意比較不同知情范圍的評價人對不同層次評價對象的不同評價,區別情況,具體分析,深入了解上下左右對干部的認可程度。三要注意對照民主測評、民主推薦與個別談話評價、口頭推薦結果,并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對各種形式反映的民意進行綜合分析,相互印證,全面掌握干部的群眾公認情況,防止民意失真。

六、考察結果運用

考察結束后,區分不同情況,采取集體談話和個別談話相結合的方式,由市委組織部反饋考察結果。黨組織負責人要認真履行抓班子、帶隊伍的職能,有針對性地與班子成員談話,肯定成績,指出缺點和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

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經常性考察工作檔案,及時記錄考察情況,把經常性考察結果作為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職務級別調整以及獎懲、培訓的重要依據。對在經常性考察中表現突出的干部,要重點培養,大膽提拔使用。對在經常性考察中發現有明顯缺點和不足的,在談話反饋后由本人寫出書面材料;對談話反饋后仍不改正缺點的,予以誡勉;對誡勉期間未見明顯改進的,安排待崗或免去現職另行安排。

七、考察評價責任追究

嚴格執行干部考察評價責任追究制度。考察人要恪守組織人事紀律和職業道德,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不徇私情,認真履行職責,原創:嚴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實施考察工作,全面、客觀、準確地了解和反映考察對象的真實表現,并對考察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因考察人員主觀因素造成考察失真、評價失實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談話人要客觀公正地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知情不報,故意隱瞞考察對象問題的,一經查實,由組織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擔任領導職務的要記入干部考察檔案。對故意夸大、歪曲、捏造事實,誣陷考察對象的,要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八、組織領導

經常性考察工作要在市委的統一領導下,由市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市紀委、市委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室、市人事局、市外經貿局、市發展計劃局等單位,要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階段性工作任務考核結果和年初確定的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以及領導干部理論學習考試結果等相關數據,各相關單位要及時報送市委組織部,做好領導干部定量考察信息體系維護和完善工作。

經常性考察工作是新形勢下加強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激勵與約束、管理與監督的重要舉措,是組織考察工作的重要方式。組織人事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好考察關,切實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察準、考察實,為黨組織當好參謀助手。要不斷加強考察人員隊伍建設,積極推行考察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全面提高考察人員素質。要認真研究新形勢下考察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實踐,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提高考察工作的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