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賃準則對金融企業承租的影響

時間:2022-06-16 11: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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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賃準則對金融企業承租的影響

一、舊租賃準則下金融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實物資產管理松散,租賃支出成本偏高

在原《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準則(以下簡稱“舊租賃準則”)下,承租人租賃業務會計處理采用的是“雙重會計模型”,劃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金融企業存在大量包括營業網點、項目組辦公室、自助柜員機、辦公設備等經營租賃資產。在舊準則下,經營租賃業務并不需要把有關的資產與負債記錄到資產負債表內,常僅以附注的形式披露,在報表中未能全面反映租賃業務的權利與義務。在日常管理方面,金融企業對營業網點的經營租賃資產一般未納入集團統一管理,而以經營使用單位作為管理人進行分散管理,容易造成管理不到位的情況,影響了租賃資產的使用效率;同時在租購決策層面,由于經營租賃業務未上表處理,僅在附注中披露,因此對企業財務報表影響不大,導致決策層對經營租賃決策重視度不夠,容易更多的考慮短期效益,未能慎重的從長遠出發考慮“資產應購買還是租賃”的問題,有時甚至會出現資產租賃費用大于購買成本的現象。

(二)表外業務大量存在,企業經營風險被低估

原租賃準則區分租賃業務的標準是觀察標的資產中有無發生風險報酬的轉移,主要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經營租賃,其未發生風險報酬的轉移;第二類是融資租賃,其發生了風險報酬的轉移。企業要把標的資產中需要資本化的租賃費用記在資產負債表內,而將不需要資本化的經營租賃資產記在表外,形成表外融資。在營運過程中依賴租賃方式獲得重大資產使用權的金融企業為了優化相關財務比率,根據利己原則,在會計政策選擇上往往會偏向于將實質為融資租賃的交易,人為設置為符合特定條件的經營租賃交易,以達到不記錄在表內、僅按相關規定在財務報告附注中披露未來經營租賃付款承諾金額及期限結構的目的,這使得其在表外隱匿了大規模的隱形資產與負債,起到了表外融資的作用。因此,經營租賃業務已然成為金融企業表外融資的重要形式。根據各主要上市金融企業披露的2018年財務報表附注,經營租賃付款承諾(未折現)金額基本上在100億元~200億元之間,通過這些租賃活動,金融企業獲得了使用租賃資產及其收益的權利,且在租賃期內可自由處置這些資產,而無需在報告中披露,導致低估了企業經營風險,增加了企業盈余管理風險。

(三)業務模式選擇空間較大,財務數據可比性較低

會計信息可比性是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重要內容。從橫向對比來說,在原租賃準則下,對自有資產和租賃資產、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存在很大差別,導致具有相同業務類型和資產規劃的金融企業,由于取得資產采用了租賃或購買等不同的方式,因此,會計處理過程和結果迥異,企業資產負債率、資產周轉率等財務比率差異極大,導致降低了企業財務報表的可比性,不利于財務報表使用者進行財務報表分析;從縱向對比來看,金融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分離,股東在評價經營者業績能力時,主要依據各項財務指標。而在舊租賃準則中,租賃業務存在兩種會計處理方式,使管理者有了可選擇的空間,為了達到股東預期以獲得更高的報酬,其可能會對租賃業務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使得會計信息喪失可比性,同時也影響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二、新租賃準則實施對金融企業的影響

(一)對金融企業財務報表的影響

對于承租人業務,新準則不再區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租賃業務(低價值租賃和短期租賃除外)需按照折現后的現值確認金融負債及使用權資產,對企業財務報表將產生重大影響。下面分別分析金融企業承租業務采用新舊租賃準則及不同折現率對財務報表產生的影響。假設A金融企業以租賃方式租入某店面做經營網點用房,租賃期為3年,考慮到期后續租3年(不考慮到期行使購買選擇權),年租金1000萬元,年末支付(不考慮相關稅金及費用,折現率5%,直線法折舊,無殘值)。從對表1的分析中可知,從現金流量方面來看,整個租賃期間,新舊準則下A金融企業累計支付的租賃費用總額均為6000萬元,是相同的。從經營損益方面來看,各租賃期間新舊準則下損益表中確認的租賃費用總額及列支的成本支出總額卻不相同。如第一年年末,在舊準則下,A金融企業支付的租賃費用1000萬元全部計入當期管理費用中,影響損益金額1000萬元;而在新準則下,A金融企業以直線法對租賃資產計提折舊,折舊金額845.95萬元計入管理費用,同時按實際利率法計算利息費用253.78萬元計入財務費用中,兩筆費用影響當期損益金額為1099.73萬元。新準則下,利息費用隨著租賃負債的減少而減少,凈利潤在準則實施初期會略有下降,而租賃后期則相反。進一步分析發現,在新租賃準則下,如果折現率按10%計算,初始確認時使用權資產則確認為4355.26萬元,與按10%折現率計算確認的使用權資產5075.69萬元,存在較大差異,相關會計處理差異如表2所示。根據以上分析可知,新舊租賃準則下租賃業務的會計處理對金融企業的財務報表影響較大,新租賃準則下折現率的不同對企業的財務報表影響也較大。第一,對資產負債表的影響,新準則要求將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中應包含租賃資產,能更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財務風險和資本結構。首先,由于資產與負債的初始增加金額相同,因此可以更真實全面反映企業經濟業務。其次,負債與資產價值的后續減少不完全同步,負債按照攤余成本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資產按照折舊原則進行價值調整,在后續期間,會進一步影響權益乘數、產權比率等資本結構指標。再次,不同的折現率對資產與負債的入賬價值及后續利息費用的計量影響較大,而折現率的選擇存在較多的主觀因素,由于不同企業選擇折現率不一樣,這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財務信息的可比性,同時,也增加了財務人員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第二,對利潤表的影響,無論新舊準則,在整個租賃期內對利潤總額的影響無差異,但在結構上存在差異:新準則下利息費用呈現“前高后低”的趨勢,對利潤的影響額明顯逐年降低。前期資產折舊及負債利息的增長會使經營成本增加,利潤急劇下降。隨著時間的流逝,租賃期開始時利潤大幅降低的影響逐漸減少,資產的賬面價值也會逐漸貶值,負債利息對利潤總額的影響將逐年下降。另外,同一租賃業務,不同折現率對租賃總額在利息費用與折舊費用之間的分配會產生影響,如表2所示,采用10%的折現率與采用5%折現率時利潤表中的費用支出結構從4355.56萬元(折舊總額)與1644.74萬元(利息費用總額)變為5075.69萬元(折舊總額)與924.31萬元(利息費用總額),差異較大。折現率越高,利息費用越高,而折舊費用則越低。該變化對在使用息稅前利潤(EBIT)、利息保障倍數等財務指標評價企業經營績效時的影響較大。第三,對現金流量表的影響,無論新舊準則,租賃業務每年支付的租金額及整個租賃期支付的租金總額沒有變化,對現金流量的影響數一致。但在列報時,現金流量項目發生根本性變化,將現金流量所屬項目從“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調整為“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將其從經營活動調整為一項融資活動,能更客觀真實反映租賃業務的本質,使在進行比率分析時與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相關的財務指標變的更佳。綜上所述,新租賃準則整體上有利于金融企業形成更加準確性、透明化的財務報告,財務報告中所涉及到的信息將更為真實全面,這對于財務報表使用者具有重要意義,能夠提高其經營決策的準確性。

(二)對金融企業承租業務稅收的影響

第一,對企業所得稅影響方面。我國企業所得稅法暫時沒有與新租賃準則同步進行相應調整,對金融企業承租業務仍區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稅法不認可新租賃準則下經營租賃業務在會計處理上確認的使用權資產,對其計提的折舊、減值、租賃負債融資利息支出,以及非當期實際收益計入當期損益的可變租賃付款額等,會計基礎與稅法稅基存在顯著的稅會差異。在所得稅會計核算時,將形成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這導致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需作納稅調整處理,增加了公司稅額調整的難度。第二,對增值稅影響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對金融企業承租業務也區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對于實際支付的經營租賃費用,應按照租賃期進行均勻的扣除,以實際支付并取得增值稅發票作為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同時確認增值稅進項稅額。從整體上來看,新施行的租賃準則相對于舊準則來說,對企業的增值稅并無實質影響。

三、有效推進金融企業實施新租賃準則的措施

新租賃準則的落地實施,不僅對我國金融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報表方面產生影響,對企業經營決策、投融資管理、財務報表分析等諸多方面也將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為確保新舊準則平穩過渡,特提出以下四點建議。

(一)完善系統流程,精準核算租賃業務

新租賃準則“兩租合一”,使作為租賃資產承租人的金融企業,需在報表中如實列報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并披露相關信息。為了提高對外披露的準確性,金融企業需要調整會計核算系統以及業務流程。建議從以下三點完善系統流程,精準核算租賃業務:首先,對租賃業務的識別方式和流程進行重新設置。劃分服務業務或租賃業務,按照新租賃準則規定對重新收集的信息進行分析;其次,對會計核算系統中會計科目重新設置。新租賃準則規定,所有租賃業務均需計入表中,通過“租賃負債”及“使用權資產”科目記錄;再次,對負債和資產的計量屬性進行重新設定。如對租賃負債和使用權資產的初始計量,以及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受租賃付款額變化影響需重新計算的條件進行設置。商業銀行應完善系統流程再造工作,促進新租賃準則在金融企業的精準落地。

(二)改善融資結構,降低企業財務風險

在新租賃準則的實施下,對于偏好通過租賃添置運營資產以及在原租賃準則下經營租賃占租賃業務比重比較大的金融企業,應密切關注資產負債率上升的問題,否則將面臨融資成本上升、資本結構不合理,企業價值下跌的風險。因此,為保持相對較優的資本結構,金融企業應通過調節融資途徑以改善自身的融資結構,減少債務融資,增加權益資本,合理降低資產負債率,避免達到警戒線。

(三)優化購租決策,提升企業整體運營效率

新租賃準則調整了經營租賃方式的會計處理方法,要求其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對承租人利用經營租賃模式進行表外融資的現象有效規避,能更為全面、系統、真實的反映企業情況。因此,企業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謹慎做出購買或租賃的相關決策。在實際購買和租賃處理前,企業應對兩者的未來支付情況進行分析,使用凈現值法和內部收益率法,綜合對比兩種方案下,現金流出情況以及對企業信譽的影響情況,抉擇是購買還是租賃。

(四)強化風險管理,保障企業穩健發展

新租賃準則的實施,對金融企業的財務報表、業務管理模式等產生了較大影響,需要企業具備管理功能的流程控制,要求企業進行更為專業的信息披露和信息判斷,因此,金融企業應調整業務結構,加強全面風險管理,選擇對自身發展最為有利的業務模式。重新考量和全面評估資產的投資策略,對租金、利潤、資本、對財務報表及相關指標的影響程度以及企業風險水平提前預判、主動規劃和科學決策。金融企業需結合新租賃準則的變化對財務業務進行調整,強化風險管理,保障企業行穩致遠。

四、結語

目前我國已經全面實施了新租賃準則,在實施過程中,獲得了一定成效,也遇到了一些問題,我國應持續調整相應的準則、制度與法規,以減少對企業的負面影響。在機遇與挑戰并存的當下,我國金融企業也應抓住機遇,突破困難,適應新準則,實現可持續發展。

作者:奉成方 單位: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