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伊犁師范學院奎屯校區 主辦單位:伊犁教育學院奎屯校區
《伊犁教育學院學報》是一本由伊犁教育學院奎屯校區主辦的一本教育類雜志,該刊是省級期刊,主要刊載教育相關領域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創刊于1984年,出版周期季刊。該期刊已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收錄。
《伊犁教育學院學報》旨在推動教育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促進教育領域的創新發展。該學報以發表原創性、高水平的教育學研究成果為主要任務,并且開放給國內外的教育學者和研究人員投稿。立足教育科學領域,涵蓋教育學的各個方面,包括教育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技術學、教育法律學、教育管理學等。該學報發表的研究論文應圍繞教育學科的理論與實踐問題展開研究,對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教育改革與創新具有重要意義。此外,該學報還會定期邀請國內外知名教育學者和專家撰寫綜述、學術論文和學術評論,以推動學術交流與合作。
該雜志注重學術質量和學術道德,采用匿名評審制度,確保評審過程的公正性和專業性,并且嚴格遵循學術規范和倫理要求,防止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學報注重質量而非數量,確保發表的每一篇文章都是經過嚴格篩選和評審的優秀論文,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實踐應用性。作為一本學術期刊,致力于促進教育學科的研究與創新,為教育學者和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與合作的平臺,推動教育領域的發展與進步。
1.來稿是否刊登,由本刊編委會最后審定。來稿“文責”由作者自負,但本刊編委會有權修改。不愿改動者請事先聲明。
2.論文標題采用黑體三號字,作者空一行列于標題下,使用宋體小四號字,并以腳注注釋作者簡介。
3.作者與單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第一作者須附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年齡、性別、民族、學歷、職稱、職務;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地址和郵編。
4.凡引文出處一律列入“參考文獻”,并按論文中引用文獻的先后順序,在正文中用右上標[1]、[2]、[3]……標示,一種文獻在同一論文中被多次引用,用同一序號標示。
5.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6.每篇論文需撰寫中、英文摘要。系統地闡述實驗的目的、方法、結果、結論,但以上詞語不以小標題的方式出現。
7.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8.按照國家標準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而且又很得體的地方,盡量使用阿拉伯數字。
9.基金項目獲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和國家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究論文,請在篇首頁下方以“基金項目”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10.學科范圍:學報涵蓋教育學及相關學科,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技術學、教育管理學、教育經濟學等。同時,也鼓勵多學科交叉的研究和跨學科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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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方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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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教育學院學報雜志是一本省級期刊,是由伊犁師范學院奎屯校區主管,伊犁教育學院奎屯校區主辦的一本教育類期刊。國內刊號:65-1185/G4,國際刊號:1009-0487。該期刊詳細信息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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