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金制度完善銀行貸款論文
時間:2022-05-21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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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國際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金制度的最新發展;對完善我國銀行貸款損失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要求各國銀行實施新的資本監管框架、商業銀行提取貸款準備金的目的是為了吸收目前商業銀行貸款或貸款組合中的潛在損失、貸款損失準備金的分類、貸款準備金與監管資本、監管當局和銀行管理者在貸款準備金政策上的權限分配、抵押物在計提貸款準備金中的作用、準備金計提的方法、貸款準備金政策與商業銀行內部風險管理體系和外部監管的完善程度密切相關、各國準備金政策的差異與各國金融體系和貸款結構的差異不無關系、發達國家重視借款人的信用分析和對抵押物價值的保守估計等,具體請詳見。
內容提要:本文以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有關資本監管的內容為背景,總結了發達國家貸款損失準備金政策的最新發展,從準備金的分類、資本與準備金的關系等五個方面對發達國家的貸款損失準備金政策進行了比較分析。最后,對完善我國貸款損失準備金制度提出了若干看法與建議。
近年來,國際銀行業監管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要求各國銀行實施新的資本監管框架,即資本對風險、特別信用風險的敏感性要加強。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金主要是針對信用風險即借款人違約而計提的,而信用風險是商業銀行面臨的可能使銀行破產的最主要的風險種類。因此,怎樣合理地計提準備金就變得非常重要。
一、國際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金制度的最新發展
貸款損失準備金是商業銀行從收入或利潤中提取的、以覆蓋由于借款人違約而使貸款受損的準備金。商業銀行提取貸款準備金的目的是為了吸收目前商業銀行貸款或貸款組合中的潛在損失。
但是,對貸款損失準備金的定義,各國商業銀行之間的差別很大,而且貸款損失準備金的實踐和政策之間也存在很大的區別,目前國際銀行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的制度改革和發展代表了未來這一政策的變化趨勢。
(一)貸款損失準備金的分類
對于貸款損失準備金的分類,國際銀行業沒有統一的標準,從發達國家目前的實施狀況來看,可以從兩個角度來分析。從貸款分類或貸款信用風險的實現與否劃分,準備金可以分為一般貸款準備金和特種貸款準備金。一般貸款準備金是針對正常貸款(包括關注貸款)的總額計提的準備金;特種貸款準備金是銀行針對某筆貸款或貸款組合(次級、可疑或損失)已經出現、但是還無法確認最后損失額度而計提的準備金。一般準備金是在考慮銀行貸款損失的歷史經驗、目前經濟條件、貸款政策和貸款集中程度等因素變化的基礎上,銀行管理者針對損失未實現的貸款總額計提的準備金,而特種準備金是對已實現損失的某筆貸款或貸款組合計提的準備金。
目前大多數國家都計提一般準備金和特種準備金,但也有一些國家如奧地利、芬蘭和瑞典等,商業銀行僅僅計提特種準備金。歐盟大多數國家對于各類貸款準備金的計提沒有嚴格的指標規定,而大多數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對各類貸款準備金計提的最低標準有規定。值得一提的是有的國家,如西班牙,除了計提一般準備金和特種準備金,還計提動態準備金(dynamicprovisioning)。其背景是特種準備金計提的“滯后性”和“親周期性”,不能反映銀行貸款的潛在風險及其對利潤和收入的較大波動性的影響。
動態準備金計提的基本原理是在經濟擴張、銀行貸款和收入增加時,銀行預期未來經濟收縮、貸款損失增加而多計提準備金。這種準備金用來彌補經濟收縮時借款人違約增加而特種準備金不足對利潤和收入產生的沖擊。
因而動態準備金的計提是針對未實現損失的貸款計提的準備金。除了西班牙之外,英國、法國、葡萄牙等國家也開始探索和實施動態準備金制度。
另一個角度是從貸款業務來看,分為抵押貸款準備金、非抵押貸款準備金、行業風險準備金、國外企業貸款準備金或國家風險準備金等等。
英國的商業銀行主要由傳統商業銀行和抵押銀行組成#",因此英國的金融服務管理局(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對非抵押貸款和抵押貸款兩類貸款的準備金的要求有很大的不同,抵押銀行持有的一般準備金通常多于特種準備金,傳統銀行則相反。因此金融服務管理局對抵押銀行貸款準備金政策的監管寬松很多。美國、日本等國家的商業銀行除了要對單筆貸款、組合貸款計提信用風險類別的準備金外,銀行還要對暴露于轉換風險(transferrisk)下的貸款計提額外的準備金,即國外企業貸款準備金。
計算此類準備金時銀行除了考慮貸款本身的要素如借款人類型、期限、抵押物、特別信貸便利等因素外,還要分別考慮每個國家的特殊因素如貿易支付差額、外匯儲備、過往國際支付的記錄、未來國際支付的預測、政治經濟情況等。
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等國還對國家風險單獨計提準備金。
(二)貸款準備金與監管資本
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最后框架(BCBS(2004))在征求各成員國意見后,對資本和貸款損失準備金的作用和功能做了明確的規定:資本的功能是覆蓋非預期損失,而貸款準備金則是覆蓋預期損失。
超額準備(超過預期損失的貸款準備金)可以有限制地納入附屬資本(上限為風險加權資產的1.25%$")。準備缺口(如果有的話)應該從資本中扣除。此項扣除將分別從一級資本中扣50%,從二級資本中扣50%,與新協議中其他資本扣減項目一致。目前,大多數銀行基于資本和準備金功能的不同,在資本覆蓋非預期損失而貸款準備金覆蓋預期損失這一問題上達成了一致意見,但在二者的關系上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在資本和貸款準備金的相互關系方面的監管規則滯后于實踐;二是少數國家如意大利、西班牙和荷蘭干脆不允許將一般準備金納入資本。
新協議下的資本由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組成,核心資本主要包括實收資本,附屬資本主要包括貸款損失準備金。這一概念表明貸款準備金在一定程度上充當了資本,這與巴塞爾委員會關于資本和貸款準備金功能的劃分有沖突。此外,大多數發達國家的銀行管理者都存在利用貸款準備金進行“資本管理”和“收入管理”的現象。
資本管理是通過增加(減少)準備金來提高(降低)資本充足率以滿足監管要求,而收入管理是通過動用準備金來平滑收入以避免收入大幅度波動。因此準備金與資本的相互關系值得探討,而目前巴塞爾委員會有關資本和準備金的關系界定過于簡單,因此對二者之間關系的監管規則要進一步明確。
(三)監管當局和銀行管理者在貸款準備金政策上的權限分配由于缺乏國際準則,各國監管當局不但根據各自的監管環境制定了不盡相同的貸款分類和準備金計提條例,而且銀行管理者在準備金計提政策上的權
力大小也不同。
有的國家監管當局對商業銀行計提準備金實施嚴格的管理,銀行管理者的判斷在準備金政策上的影響很小。西班牙、日本、丹麥、法國、意大利等國家就屬于這種情況。在日本,金融廳(FinancialserviceAgency)%"是商業銀行的監管機構,貸款的分類、準備金計提比例要由金融廳確定;此外,損失的確認和貸款核銷由大藏省根據日本企業稅法嚴格監管,實行報告制度。西班牙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貸款準備金計提政策的監管特點是指標管理,一般準備按中央銀行規定的貸款余額的一個固定比例提取,特種準備分抵押貸款和非抵押貸款,根據逾期時間按比例提取。
對于動態準備金制度,中央銀行允許風險管理水平高的銀行使用“內部模型法”計算動態準備金的數額,沒有開發內部模型的銀行要使用監管當局制定的標準法,按中央銀行規定的比例提取。
有的國家如美國、英國和德國,銀行監管當局只對計提準備金提供一般性的指導原則,監管主要圍繞銀行準備金計提是否達到“充足”,即完全覆蓋預期損失的要求。美國針對準備金計提的監管機構有很多,包括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聯儲、貨幣監理署、儲蓄機構監管辦公室和證券交易委員會等,不同機構不但出臺了很多相關文件,而且在準備金的不同要求之間存在沖突,例如聯儲要求銀行實施“安全和穩健”的政策而多計提準備金,而證券交易委員會要求銀行準備金的計提要滿足“一般會計準則”按公允價值計提準備金。
但美國各監管機構針對準備金的政策是指導性的,允許商業銀行考慮本身的規模、資產結構、資產質量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準備金政策,采用不同的準備金計提算法,只要銀行有充足的理由證明其準備金計提是合理和充足的。例如,貨幣監理署的檢查手冊對銀行準備金監管的規則很多都是指導性的:銀行建立嚴格的內部檢查體系、定期(每個季度或更頻繁)檢查準備金的充足性、銀行可以采用監管當局規定的方法中的任何一種;檢查者通過比較受查銀行報告的貸款損失準備金水平與下列3項的和,即可疑類貸款的50%,次級貸款的10%和未評級貸款的數額來衡量其充足性。
但計算的數量不應當作為評價的底線或標準,檢查者只將其作為一個一般參考,同時考慮受查銀行的個體因素。
英國的金融服務管理局雖然要求銀行向其報告有關準備金及貸款分類情況,但是英國的會計標準準則和監管框架對于商業銀行準備金計提沒有嚴格的指標規定,甚至對于一般準備和特種準備的區別非常模糊。
因此準備金計提很大程度上包含了銀行本身的主觀判斷。所以英國的銀行與銀行之間在準備金計提上有很大的差別。此外,大多數歐盟國家準備金計提規則制定得比較粗,僅對如何計提合適的準備金提出一般指引,而大多數新興市場國家普遍確定了最低準備金的計提標準。
(四)抵押物在計提貸款準備金中的作用為受損貸款的損失計提準備金時,決定抵押品的合理價值是一個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如果對抵押品估價過高,準備金的計提就會不足。雖然抵押品可以出售,但銀行和監管當局可能會低估或忽視由于法制不健全和文化因素對有效處置抵押品形成的障礙。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規定:抵押品不能代替對借款人或交易對手的全面評估,至多可被視作借款人違約的次級還款來源。
在計提準備金時考慮抵押是合理的,但必須采用非常保守的方法并考慮抵押品在估價和處置中的各種限制。
對問題貸款進行分類時,由于其他償付來源隨著時間的發展變得難以依賴,因而應對抵押品的價值進行保守估價。
抵押對準備金計提的影響程度在各個國家有很大差異,這取決于抵押品的估價方式,以及抵押在準備金計提中的作用。
大多數國家監管當局都規定,準備金計提要考慮抵押物,但是怎樣測算抵押物的價值和處理費用沒有明確的規定。目前國際銀行業在處理有抵押的問題貸款時,主流的趨勢是先估算抵押物的公允價值和處理費用。美國在對單筆抵押貸款計提準備金時,采用的是按最低成本出售法的抵押物的公允價值,即當借款人喪失抵押品贖回權時,以抵押物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理成本后的損失作為計提準備金的基礎。日本金融廳規定,抵押品的公允價值影響準備金的計提,若借款人在法律上或實際上破產,為貸款提供擔保的抵押品的公允價值將是貸款的載有額。發達國家一般有較完善的二級市場和資產評估機構,這對于評估抵押物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五)準備金計提的方法
目前大多數國家準備金計提的方法不完全相同,一般來說,大多數銀行都是在對貸款進行分類的基礎上,根據貸款類別的不同和逾期的時間長短計提不同比例的貸款準備金,質量越差、逾期時間越長的貸款,計提的比例越高。
對于許多發達國家來說(例如意大利、西班牙等),銀行監管當局對貸款分類的最低檔數和每個檔次的計提比例的范圍做出規定。因此,各國間貸款分類最低檔數的差別很大。在貸款分類結果的基礎上,如果有抵押的話,再結合抵押物的價值估計計算出不同類別貸款的準備金計提數量。
這是大多數銀行計算準備金計提數額的一般方法。但這種方法不能識別銀行面臨的潛在風險,特別是銀行不能有準備地應對經濟增長的下降或經濟收縮、不利的政府行業政策、失業率增加、收入下降等給銀行造成的沖擊。因此,各國都在探索怎樣建立“前瞻性”的準備金計提方法來應對突然沖擊。
西班牙、日本和愛爾蘭3國在貸款準備金計提方法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
1.西班牙的動態準備金(dynamicprovisioning)西班牙中央銀行對于貸款損失準備金制度制定了詳細而嚴格的監管框架,特別是對貸款準備金計提實施嚴格的指標管理,對準備金計提政策、計提過程的準確性進行現場檢查。
但因固定比例計提的準備金不能反映銀行貸款的潛在風險,準備金的計提數額具有“親周期性”:經濟擴張時期,貸款風險比較小,銀行偏向于多發放貸款,而準備金計提的數量也比較少。由于貸款內在的風險,此時期的利潤和收入往往是不真實的;當經
濟轉入低谷時,潛在的損失轉為現實的損失,而銀行在經濟高速增長時期準備金計提的不足和利潤的大量分配迫使銀行此時不得不大量提取準備金,從而對收入和資本造成了很大沖擊。
考慮到準備金計提的親周期性和對收入和利潤的較大的周期影響,西班牙中央銀行于1999年實行新的準備金管理制度:在原來的準備金制度基礎上(一般準備和特種準備計提的制度不變),實行動態準備金制度,覆蓋非受損貸款在經濟周期內的預期損失,預測未來的經濟周期,起到特種準備金引起的利潤和損失帳戶波動的反周期作用。
這一制度2000年7月1日生效。銀行計提的動態準備金既可以自己開發內部模型,即銀行依靠自身的貸款損失經驗數據來決定準備金的提取數額,準備金計提的系數從歷史數據的回歸分析或其他處理方法中得到;
沒有內部模型的銀行可以使用中央銀行提供的標準法計算動態準備金,標準法將貸款分為6類,每一類都有相應的系數。系數和風險暴露的乘積就是潛在風險值,這是計算動態準備金的基礎。
動態準備金的計算如下:潛在風險的測量值:Lr=s×L,L代表總的貸款,s代表平均系數(內部模型法下由銀行自己算出,標準法下由監管當局給出,介于0%~1.5%之間)。每年提取的準備金為StP=Lr-SP,SP為特種準備金金額如果SP<Lr(不良貸款較少)=>StP>0(動態準備金增加)如果SP>Lr(不良貸款較多)=>StP<0(動態準備金減少)動態準備金余額為:StF=StPt+StFt-1,同時0≤StF≤3×Lr每年提取的總準備金額為:一般準備金+特種準備金+動態準備金=GP+SP+StP=g×DL+SP+(Lr-SP)=g×DL+s×L,GP為一般準備金。因此,動態準備金是專項準備金的有效補充,彌補了由于經濟周期性的波動而引起的特種準備金的缺口。
2.日本的內部評估法(tracing-method)1999年日本金融廳制定了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指導方針,要求金融機構在參考金融廳貸款準備金指導方針的基礎上,對貸款資產進行金融機構內部評估。
從2003年開始,金融廳要求日本的金融機構、特別是主要銀行開始適應國內和國外會計準則,逐步采用巴塞爾《新資本協議》要求的先進的信用風險管理技術處理不良貸款和測算信用風險。
采用現金流折現法計算貸款損失準備金是目前日本商業銀行應用較多的方法。
銀行內部評估主要包括兩個步驟:首先要應用跟蹤法對貸款評估,即跟蹤某類貸款質量變化的過程和貸款面值需要核銷或計提準備的百分比,計算貸款損失率(貸款損失額/貸款額),并且預測貸款未來的期望損失。是否要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以及計提數額的大小依據貸款的經濟價值是否大于貸款面值來確定。
貸款的經濟價值是貸款產生的未來現金流的折現值與期望損失的差額。當貸款的經濟價值低于貸款的面值,即由于借款者或抵押物的原因使得貸款本金或利息不能完全收回的情況出現時,銀行就要為受損貸款計提損失準備金。貸款的面值與貸款經濟價值的差額,即為銀行應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的數量。因此銀行的首要任務是如何計算貸款的經濟價值,即貸款產生的未來現金流的折現值和期望損失。
第二個步驟是深入分析,即檢驗跟蹤分析的有效性。
日本的中央銀行一方面通過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對內部評估框架進行審核,檢查金融機構內部評級體系的完善狀況、貸款分類的合理性以及貸款損失準備金計提的狀況。鼓勵銀行,特別是大的商業銀行準確地計提貸款損失準備。
另一方面通過現場檢查來分析以前評估的貸款有多少被核銷或計提了準備。2002年對18家被跟蹤金融機構的分析顯示:損失類貸款一年后幾乎都被核銷或計提了特種準備;可疑類貸款累計核銷或計提的比例1年后為27.4%,2年后為52.1%,3年后為75.3%;次級類貸款相對應的比例為:1.7%、9.8%和16.7%!"。日本金融監管當局另外一個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的措施是建立和擴大不良貸款處理的二級市場。在處理不良貸款的過程中,對于已經計提了貸款損失準備的不良貸款,監管當局鼓勵銀行將其從表內轉移到表外而進入二級市場。
在一個投資者眾多的活躍的二級市場中,貸款的最終定價將會充分地反映貸款的真實價值,這對于制定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的標準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從這個角度來說,二級市場與合理計提貸款損失準備金是相輔相成的。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商業銀行的準備金計提的內部評估法(tracing-method)與美國目前很多商業銀行采用的信用轉移矩陣(migrationmatrix)分析貸款準備金計提在本質上是類似的,這種方法通過分析某一類別貸款生命周期內損失率的變化來預測未來同類貸款的損失率。
3.愛爾蘭的壓力測試法
壓力測試實際上是一種情景分析法,壓力測試最初主要應用于市場惡化情況下投資組合價值的變化。
目前許多國家的銀行監管當局和銀行管理者使用壓力測試來測算在經濟惡化的情況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收入等因素的變化。
愛爾蘭中央銀行和金融服務管理局將這種方法應用在貸款準備金計提中,計算當未來經濟增長率、失業率等因素周期性的變化時銀行貸款準備金的變化,建立“動態的”、“前瞻性的”貸款準備金計提政策。這種分析的理論基于貸款質量變化與貸款準備金變化之間的因果關系:經濟增長下降引起失業率增加、收入減少、借款人違約,從而貸款準備金增加。
在實證方面,Pain(2003)采用英國商業銀行的數據證實了貸款準備金和GDP、實際利率之間的顯著關系,此外Biker,Metzemakers(2002)、Davis(1993)、Altman,Resti與Sironi(2002)、Valckx(2003)等人也證實了這種關系是顯著的。
愛爾蘭金融監管當局建立了兩種類型的壓力測試模型來計算未來準備金的計提情況,一種是金融機構建立的壓力測試模型,這種模型是以金融機構過去的貸款損失和準備金計提的歷史數據為基礎,考慮目前經濟條件、貸款政策和未來經濟等因素變化為基礎而建立的;
另外一種是監管當局建立的壓力測試模型,這種模型是以過去宏觀經濟環境沖擊對愛爾蘭各家銀行貸款準備金影響的歷史數據為基礎建立的。
愛爾蘭金融服務管理局以后一種模型計算的貸款準備金來評價銀行內部的壓力測試模型的測算結果。
模型應用的舉例說明如下:
首先,根據過去幾年的宏觀經濟環境給出未來宏觀經濟的沖擊:經濟增長、失業率下降稱為有利沖擊,相反稱為不利沖擊(如表1)。
然后,使用壓力測試模型,分析宏觀經濟環境發生變化時銀行平均準備金計提水平的變化情況(如表2)
[a]準備金計提定義為準備金存量與貸款存量的比例,表中數據是這一比例的變化。
[b]抵押銀行的數據是銀行樣本中的子樣本,監管當局
一般將抵押銀行的貸款準備金計提分離出來考慮。因為沖擊對抵押銀行的影響比較小。
二、對完善我國銀行貸款損失
準備金制度的一些啟示
通過對國際銀行業貸款準備金制度的研究,關于如何完善我國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金制度,我們有以下看法:
1.貸款準備金政策與商業銀行內部風險管理體系和外部監管的完善程度密切相關。
美國和歐盟的很多國家商業銀行管理者貸款準備金政策上很大的自由度與其成熟的風險管理體系包括嚴格的監管與市場約束、銀行穩健經營原則、完善的社會征信體系、成熟的風險管理文化和發達的貸款二級市場等因素相關。在我國,在上述條件尚不具備的情況下,監管當局嚴格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2.各國準備金政策的差異與各國金融體系和貸款結構的差異不無關系,但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基于不同類型金融機構或貸款類別信用風險的大小制定不同的政策。英國金融服務局之所以允許銀行管理者在準備金政策上有很大的權限而對信用社卻實行嚴格的指標管理也是基于二者信用風險大小不同考慮的。
這對我國目前信用社及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及未來準備金政策的改革具有借鑒意義。
3.發達國家重視借款人的信用分析和對抵押物價值的保守估計,對于改變我國目前對抵押物的過分依賴而忽視對借款人的全面評估的狀況具有重要意義。
當務之急是建立資產職業評估機構,完善資產處理的二級市場,特別是房地產、汽車交易的二級市場,推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等。
4.怎樣建立“前瞻性”的貸款準備金政策,克服信貸風險事后彌補的缺陷是國際商業銀行貸款準備金政策最重要的發展趨勢。
目前在我國特種準備金還存在較大缺口的情況下,國外銀行諸如動態準備金、壓力測試等前瞻性的準備金政策還是奢侈品,監管當局當務之急是貫徹巴塞爾委員會關于貸款準備金充足性原則,即充分覆蓋貸款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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