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基于信息營銷的我國圖書館政策法律環境研究
時間:2022-04-08 0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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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營梢時于圖書館更好地開展信息服務,提高自身地位,樹立圖書館品牌形象,實現圖書館社會效益的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圖書館要順利地開展信息營銷不可能脫離營悄環境.營銷環境中的政策法律因素時圖書館信息營銷活動的影響是巨大的基于此,本文時圖書館的政策法律環境進行了較系統的研究。
引言
早在1979年。權變理論學派的代表人物卡斯特(F“.E.Kast)與羅森茨韋克(J.E.Resenzweig)就在《組織與管理:系統權變的觀點》中明確提出:組織是一個開放系統,它與環境相互影響,同時,組織通過內部與外部的反饋信息不斷地自我調節,以適應環境的變化。川毋庸置疑,圖書館是一個開放的組織系統,根據所處的內外條件的變化,圖書館應在穩定性、持續性、適應性與變革性之間保持動態平衡。為此,圖書館應該建立自己的信息網,全面系統深人地搜集政策法律環境的各種信息,以判斷政策法律環境變化發展的性質及其對圖書館可能產生影響的程度,為圖書館制定營銷戰略或營銷戰術提供及時的和充分的信息保障.以促進圖書館信息營銷活動的科學化和高效化。
伴隨著信息化的進程,知識信息總量的增殖、知識信息生產能力的增長及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應用,知識信息的生產和再生產、消費、利用等環節和過程都牽涉到復雜的社會關系,甚至產生了前所未有的社會關系。在這樣一個復雜的信息化環境中,圖書館要順利地開展其信息活動,沒有相應的政策法律環境為其保駕護航是不行的。實踐證明,信息資源特有的流動瞬間性、共享性、稀缺性和有償性,已經向法律和政策提出各種要求,制定并實施專門針對信息資源建設的政策與法律規范體系,為圖書館事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環境,已經成為圖書館能否順利開展信息服務的關鍵。
環境是相對于具體的主體而言的,因此,圖書館的政策法律環境是相對于圖書館而言的,它是圍繞著圖書館這一主體而客觀存在的各種政策法律因素的集合。更確切地講,圖書館的法律環境是指圖書館在其生存和發展的過程中客觀存在的.獨立于圖書館之外的.影響和制約圖書館行為的各種政策法律因素的集合。
圖書館政策是國家機關或社會團體根據社會發展需要而制定的,指導、推動、調節、管理圖書館事業發展的方針、原則和辦法。它是依賴國家的各級行政機構來對圖書館行為進行強制控制和宏觀管理的一種手段。圖書館法律、法規對圖書館工作人員和讀者具有最強的約束力,它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依靠國家強制推行的行為規范體系,對觸犯法律的個人或集體.國家將依法予以制裁和懲罰。圖書館政策與圖書館法律有著本質上的共同性.圖書館法律以圖書館政策為內容,是圖書館政策的具體化、規范化和定型化,是被奉為國家意志的圖書館政策。圖書館政策作為指導國家圖書館事業建設的文件,只是圖書館事業管理的初級形式,圖書館事業管理的高級形式是圖書館法律。
1.1我國圖書館的政策環境
政策是為目標服務的。就圖書館來說,圖書館政策是為完成黨和國家賦子圖書館系統的根本任務而制定的,它是圖書館系統的行動準則。新中國成立以后.黨和政府的有關職能部門多次制定和修訂了發展我國圖書館事業的專門政策、章程、條例等,為發展我國圖書館事業,繁榮我國圖書館事業,特別是對各系統的圖書館和圖書館系統的某一方面的發展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這些政策、章程和條例涵蓋了發展圖書館事業的國家政策和系統政策,如《關于改進和加強圖書館工作的報告》《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圖書館工作條例》《圖書、檔案、資料專業千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全國圖書協調方案》等。這些圖書館政策性文件的陸續頒布,在我國圖書館發展的各個時期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隨著我國經濟文化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圖書館的具體職能和服務內容發生了許多變化。因此,我國的圖書館政策也將做出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和促進我國圖書館事業的發展。
1.2我國圖書館法律體系
為了從法律上保障與促進圖書館事業的發展,自從1850年英國議會通過世界第一部全國性公共圖書館法《公共圖書館法》,世界各國相繼制定了圖書館法。如捷克斯洛伐克的《公共圖書館法》(1919).比利時的《圖書館法》(1921),丹麥的《公共圖書館法》(1920)等。某些國家還隨著圖書館實踐的發展對圖書館法律進行了不同程度的修訂和改進。在圖書館法的演化過程中,國際上對圖書館法的相關概念也形成了較為統一的認識。一般來說,圖書館法是指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或認可的有關圖書館事業和圖書館活動的專門法規。它是建立與管理圖書館,制定圖書館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總依據。圖書館法是調節國家與圖書館之間、圖書館與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圖書館與讀者之間等在圖書館活動中所產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是國家領導、組織和發展圖書館事業的重要手段,具有強制性、規范性、概括性、穩定性等特點。目前,我國圖書館法律體系的架構尚未完成。我國的圖書館法律體系主要由以下五個部分構成:《憲法》中有關圖朽館的規定;圖書館法上位法的有關規定;圖書館基本法;圖書館相關法;相關國際公約等。
1,3我國圖書館政策法律環境的特征
圖書館的政策法律環境對圖書館的信息營銷和圖書館事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和規范作用,有時甚至對圖書館的生存和發展起著決定性作用,因此,圖書館有必要把握其政策法律環境的重要特征。
圖書館的政策法律環境的特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關聯性。構成圖書館政策法律環境的各種因素,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相輔相成的。圖書館的政策法律環境的關聯性表現為各種結構,如鏈式結構、塔式結構等。②動態性。隨著圖書館事業實踐的發展.圖書館的政策法律也在不斷地變化發展。例如。原國家教委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圖書館規程》(下稱”舊《規程》“),對普通高等學校圖書館事業的發展無疑起到了重要的指導、規范和保護作用。然而,隨著知識經濟的崛起、網絡環境的形成,圖書館各方面的變革,舊《普通高等學校圖書館規程》(修訂)已不能對現在高等學校圖書館的發展起指導作用了。因此,我國頒布了新《規程》。差異性。我國圖書館由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圖書館組成,它們各自的辦館方針、任務及服務范圍、服務對象、服務內容都有較大的區別,這也造成了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圖書館在政策法律環境上的區別。
2政策法律環境對我國圈書館信息營銷活動的影響
從系統論的角度來看,圖書館是一個開放的組織系統,它一與外在環境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物質、能量和信息的交換關系。因此,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法律環境的影響和制約。具體地講,法律環境對圖書館信息營銷活動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對圖書館信息營銷活動目標的影響;對圖書館信息營銷業務流程的影響;對圖書館信息營銷內容的影響;對圖書館信息營銷策略的影響;對圖書館信息營銷效果的影響等。
(1)對圖書館信息營銷活動目標的影響。由于圖書館的非營利性質,我國圖書館進行信息營銷活動的根本目標是為了實現其社會效益,使信息資源得到最佳的開發和利用,直接或間接地促進我國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政策法律環境對圖書館信息營銷活動目標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信息營銷活動的具體目標的影響。如隨著我國進人網絡經濟時代,圖書館的信息營銷開始關注網絡信息的開發和利月問題。
(2)對圖書館信息營銷業務流程的影響。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業務內容很廣泛,但它總要或多或少地受到圖書館所處的政策法律環境的影響和制約。第一政策法律環境會影響到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目標對象的選擇。由于我國政策對我國各類型的圖書館做出了不同的要求,這就使得我國的各種類型的圖書館在開展信息營銷活動時對其目標對象做出不同的選擇。第二,對圖書館信息營銷的產品策略的影響。第三,對圖書館信息營銷活動的宣傳方式的影響由于圖書館的社會公益性質.圖書館不可能采取營利機構那樣的花樣百出的促銷方式。
(3)對圖書館信息營銷內容的影響。無論是圖書館的文獻信息資源,還是圖書館的網絡信息資源。都與我國的政策法律環境有著密切的聯系。如我國的圖書館中不能收藏盜版書籍
.以及各種與國家政策法律相違背的書籍等。正因為如此,政策法律環境對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的影響就比其對于一般物質商品營銷活動的影響要深遠。
(5)對圖書館信息營銷策略的影響。目前我國寬松的政策法律環境對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是十分有利的,圖書館可以靈活地運用多種營銷策略,以更好地實現信息營銷的目標與任務。為了使圖書館的信息營銷策略得到有效的執行和達到較好的效果,圖書館應該認真學習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熟悉游戲規則.建立一整套規范化的運作流程。充分了解圖書館政策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規則.才能結合圖書館的特點,選擇自己關注的重點.制定好有效的營銷策略。
(6)對圖書館信息背銷效果的影響。雖說圖書館信息營銷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圖書館的內部因素,然而,政策法律環境的影響也不容低估。一般情況下,當圖書館的政策法律環境朝著有利于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的方向變化時,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較容易取得良好的效果。可以較好地達到預期目標。反之亦然。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策法律環境對我國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的影響是全方位的。因此,圖書館在開展信息營銷活動的過程中應加強對我國的相關政策法律環境的研究。我國的政策法律環境對圖書館信息背銷活動的影響是有規律可循的,政策法律環境對圖書館信息營銷的影響具有以下明顯的特點:一是直接性。即與圖書館相關的法律直接影響到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二是不可控性。對于圖書館來說,很難預測國家政策法律環境的變化趨勢。三是不可逆性,政策法律環境因素一旦影響到了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就會引起很明顯的變化,而且這一變化是圖書館所無法駕馭的)
3我國圖書館對政策法律環境的應對措施及現實選擇
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離不開正當的法治精神、強烈的法律意識、良好的法律環境以及完善的法律制度。依法治國,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和法律氛圍,是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更是圖書館生存和發展的基本保障和圖書館開展信息營銷活動的有力保障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必須以法律為基礎,全面掌握和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與此同時。政府和社會也應該為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的正常良性發展提供一個好的政策法律環境。當然。圖書館對待其所處的政策法律環境并非無所作為,圖書館應該主動地適應政策法律環境和能動地促進我國的政策法律環境朝著有利于圖書館信息營銷和圖書館發展的方向變化。
首先,強化圖書館法制觀念。一直以來,我國圖書館在維護和遵守相關政策法律方面都做得很好。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在我國的圖書館的館務制度、業務制度、人事制度、財經制度和書刊保存流通制度、讀者優質服務制度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良現象。圖書館應該在廣大圖書館工作人員和廣大讀者中積極宣傳學習圖書館的相關政策法律,在圖書館的各項業務活動中嚴格遵守圖書館的相關規定,真正做到”依法辦館“。在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中,嚴格遵守我國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在信息營銷的方法、手段和策略的選擇上一定要與我國圖書館的服務宗旨相一致,與我國的相關政策法律相協調。
其二,加強民主監督機制。圖書館實行法制,真正依法辦館是需要監督的。在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中,我國圖書館的民主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當前存在的一個突出間題是民主監督機制有待完善。因此,建立健全一個有效的、民主的監督體系和監督機制顯得尤其緊迫。唯其如此,我國的圖書館信息營銷活動才能有一個穩健的政策法律環境。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才能順利進行并取得最佳的效果。
其三,借鑒其他國家圖書館政策及立法的經驗。國外的經驗說明,圖書館的健康發展要有一個比較好的政策法律環境,圖書館要順利地進行信息營銷,圖書館事業要健康地發展,都應該從法律上、制度上規范健全,這樣才能使我們的圖書館事業得到健康發展,才能使信息資源得到有效的開發和利用,實現圖書館社會效益的最大化。
最后,加強對我國圖書館政策法律環境的研究力度。多年以來,我國在圖書館政策法律環境的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從1999年到2003年,國內圖書館法制建設研究的發文數量呈逐年上升的趨勢,2003年的發文量(截止到11月份)是1999年的3.5倍,由此可見我國對圖書館法制建設的關注程度與研究熱情越來越高。但是,在圖書館對政策法律環境的研究中,對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相關政策法律關注不夠。因此,一方面要加大對影響圖書館的信息營銷活動的政策法律的研究力度;另一方面,在圖書館政策法律環境的研究中樹立務實的研究作風,在研究隊伍中進行及時溝通與協調,以及加大圖書館政策法律人才的培養力度等已經變得越來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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