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事件啟示論文
時間:2022-09-27 0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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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終于被葉征潮起訴了。目前法院何時立案尚不得知,法院對這個案子也是很謹慎的,畢竟已經引起了這么多輿論上的重視。民眾之所以重視這個,也是讓三鹿奶粉給嚇怕了。畢竟那場風波,讓人無法對中國的食品有足夠的信任,無法對中國的食品生產企業有足夠的信任,就連捐款一個億的王老吉也不例外。
起訴王老吉,并不等于不支持民族企業,也不等于忘記了這個企業在為災區捐款捐時捐出天文數字的表現。也許正是源于對民族企業的愛護,才更應該嚴格對待它成長的每一步。就像父母對待兒女,難道一味的溺愛就是親父母,挫折教育的都是后爹媽?哪個不能接受批評的孩子能進步?企業也一樣,老百姓就是你的衣食父母,還不能提點意見了?然而王老吉不能理解,當葉征潮發給他們律師函的時候,希望他們能夠謹慎對待,王老吉置之不理,逼得葉征潮只能提起訴訟。網上總拿捐款一個億來說事,好像捐了那么多錢,大家不管怎么的也得支持它,喝它。那是不是只要做過慈善的,就永不問責了呢?黑社會捐個一個億,就可以隨便殺人販毒,大家就得一味忍受,不能吱聲?雖然例子舉的極端了點,但道理一樣。再說,這一個億的捐款,不是早就受到質疑是一次商業炒作的策劃嗎?企業的原意是否出于慈善,我們尚不得知。更不能因為它的捐款而放棄質疑的聲音。
王老吉在這次事件中的做法實在讓人覺得太過愚蠢,或許它還以為是會有05年北京那次訴訟同樣的效果?難道它沒有考慮王老吉已經不是當年的王老吉,你可是捐款一個億啊!難道它忘了三鹿剛倒下,大家神經還很緊?王老吉開始的態度好像很無所謂。首先葉征潮發出律師函的時候,置之不理。然后當衛生部在違法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情況會上,回答大公報記者有關王老吉問題,明確指出關于王老吉茶的問題,因為食品安全法已經規定,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名單是衛生部公布的,衛生部也過名單,王老吉中的有些成分和原料的確不包括在內。這個時候,全國的媒體都注意到這個話題,并給予報道。可王老吉卻選擇了在自己網站上聲明書,從自己配方的合法和傳統兩個角度,證明是媒體胡說八道,其實意指衛生部做法錯誤。而后又有廣東省食品行業協會(粵食協)會長張俊修帶領協會一批人等召開緊急說明會,為王老吉喊冤,似乎以為協會的話好過當事人自己證明。但大家都明白,這些所謂的協會不過是企業的狗,哪有骨頭就往哪走。張俊修在屏幕上的表現也頗為滑稽,很是氣急敗壞。而作為王老吉本身,卻并沒有出現,躲起了貓貓,似乎為了掩飾協會與其的關系。其實誰又看不出來你們有一腿呢?
我們再看他們所依據是哪條法律。1987年10月的《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不宣傳療效并有30年以上連續生產歷史的定型包裝食品品種,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向衛生部備案,可以銷售。2005年,廣東省衛生廳組織的專家評估意見指出,王老吉涼茶中的雞蛋花、夏枯草等原料為傳統涼茶制作配料,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及人體試食試驗證明產品食用安全。2005年4月25日,衛生部批復同意廣東省衛生廳將“王老吉涼茶”備案。《食品衛生法》規定:食品不得加入藥物。但是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作為原料、調料或者營養強化劑加入的除外。
但我們也可以看到《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在食品衛生法生效以前,傳統上把藥物作為添加成份加入,不宣傳療效并有三十年以上連續生產歷史的定型包裝食品品種,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向衛生部備案,可以銷售,銷售地區不限。而《食品衛生法》頒布及生效時間為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五日,王老吉備案已經是二OO五年的事,《食品衛生法》早就生效了,在其中并沒有《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同樣的規定,因此本身這個備案已經沒有了實際效力,現在拿這個久遠的部門規章來對抗國家法律,恐怕是行不通的。另外《食品安全法》今年的六月一日也即將實施,其中明確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的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公布。也就是說,目前也只有2002年《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名單,而葉征潮也已經在其中查找,并無夏枯草的名字。所以王老吉在涼茶中添加夏枯草的行為,今時明日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可它為什么還非要咬著夏枯草不放呢?據說廣東的涼茶中,大部分都有這個配料,夏枯草也是一個重要的去火藥物。因此,如果沒有這個成分在內,那么怕上火,喝王老吉也沒用了。其實消費者,包括葉征潮并不希望王老吉把夏枯草從配料中除掉,因為夏枯草雖然在很多中醫論述中強調不能為脾胃虛寒者食用,同時很多廣東人也都在網絡上表達過,不是什么體質的人都可以喝廣東涼茶的,但也有很多脾胃正常的人是可以喝的,并有效果的。因此,完全可以保留這個配料,由衛生部將其添加到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名單中。但是王老吉一定要有適宜人群的警示,讓可以適用的人繼續暢飲,讓脾胃虛寒的人另選其他飲品。王老吉重視到這一點,才是它繼續保持國有飲料龍頭位置的途徑。有一個適宜人群的警示標志,勢必會失去一些消費者。但是如今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網絡信息這么發達的今天,如果弄的似是而非,王老吉將失去更多的顧客,包括完全可以飲用并達到去火效果的顧客群,因為在這場爭論中,在三鹿奶粉事件后,人們是不能完全相信有爭議的食品的,還不如避而遠之。而且真的喜歡這個飲料的人,是不一定會在意這個適宜人群標志的。試問哪個香煙上沒有吸煙危害健康的字樣?有幾個煙民又因為這個而不吸了?喜歡你就不怕傷害,但是怕隱瞞。所以說王老吉在處理這個問題上,實在不是一個負責任大企業的做派,反倒很猥瑣,很激動。不是去想怎么解決問題,而是希望消滅問題。問題的重點不在夏枯草能不能吃,而是誰能吃。王老吉,你真夠愚蠢的。這樣的問題爭吵的時間越長,對你就越不利,還不如正面接受,積極改變,不要期待用法律的滯后和疏漏,來遮掩你的不道德與不負責。你會失去的更多。
至于衛生部,它的牌讓人看不懂,先是出來說王老吉的一些成分不在它制訂的名單中,然后又馬上澄清,夏枯草曾經備案過,是合法的。自己打自己,打的痛快淋漓,要是王老吉有衛生部這樣的“魄力”,勇于承認錯誤,那今天的問題就沒有這么復雜了。可惜這一切復雜都是衛生部的無能和出爾反爾所造成的。先是出臺的規章和法律,前后沖突,而衛生部在依法許可中,又置法律于不顧,隨意許可。而且筆者在親自買了幾瓶各類去火飲品及在網絡上查詢發現,同樣是王老吉,東莞的和紹興的,其批號是不同的,前者為衛食健字,后者為浙衛食字,也就是說前者是保健食品,后者是食品。同樣在金銀花露的產品中,也一樣,湖北生產的就是藥品,浙江生產就是食品。我不懂專業上的事,但我喝著都是一個味兒。食品、保健食品是有很大區別的,生產不同的東西就要做不同的事。比如保健食品,在《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中規定,保健食品標簽和說明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并標明下列內容:(一)保健作用和適宜人群;也就是說如果王老吉屬于保健品,那就必須要標明適宜人群。保健食品應當是屬于食品的一種,但是相對要求更多。《食品衛生法》對“食品”的法律定義: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國家技術監督局的“GB16740-1997”國家標準,保健食品定義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王老吉是打著去火的宣傳語的,這不是調節人體機能的?而且夏枯草不適宜脾胃虛寒的人食用,無論是中醫著作中,還是在廣東民間都有這個認識。因此為何不被衛生部定義為保健食品,我十分費解。也正是因為衛生部這一做法,才導致這個案子的復雜。王老吉也覺得自己有法有據,無所畏懼。作為一個這么高級別的國家行政機關,做起事來卻如此標準不一,前后反復,實在讓普通民眾無所適從。其實葉征潮應該告衛生部更適合,雖然輸的幾率更大了,可是讓大家看到了食品安全背后是誰在出問題。
說了一大堆,其實法律能解決的只是表面問題,而且很多時候把事情復雜化了,如果只是迷信法律,那并不是法治的根本需要。尤其對于這么寬容的中國老百姓來說,一個誠懇的認錯態度,是大家都能接受的。否則即使官司贏了,人心也不在你這了。你真贏了嗎?葉征潮從起訴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永遠的贏了。真的希望食品安全,希望王老吉這樣的企業多賺錢,希望衛生部這樣的機關更清廉。愚昧和無能,靠掩蓋和轉移重點,是改變不了的。積極的改變,更是保留傳統的必要做法。而愚昧和無能也是制約社會發展的主要原因,真的負起責來,其實是雙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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