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技術在煙草行政許可的應用
時間:2022-08-08 08: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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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針對互聯網平臺普遍存在的虛假主體、簽名偽造等問題,本研究剖析了煙草行業網絡行政許可工作在身份核驗步驟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基于3D人臉識別技術的解決方案,以煙草零售戶新辦證事件為案例,設計了一種基于3D人臉識別核驗技術的零售戶身份核驗流程方案,并結合當下煙草行業行政許可工作現狀,提出了幾點建設性的思路。研究結果表明,3D人臉識別技術的引入將使得專賣行政許可工作身份核驗變得更加準確無誤。
關鍵詞:“互聯網+”政務服務;行政許可;人臉識別技術;煙草企業
2017年1月,國家煙草專賣局印發《煙草行業“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方案》,要求全行業構建和完善政務服務平臺、機制,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推進數據共享,推動線上線下融合,推行公開透明服務,不斷提升服務標準化、網絡化、智慧化水平,切實提高煙草行業政務服務質量和實效。該工作方案的為全行業“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推進指明了方向。現階段,專賣行政許可平臺的網絡身份核驗方式大多采用電子簽名驗證、身份證照片核驗、短信身份驗證等,用戶登記普遍存在虛假主體、簽名信息偽造、行為抵賴等諸多問題,無法從根本上實現“人證合一”。另一方面,由于電子證照、電子文件、電子簽名等對推動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的相關法規規章缺位,其形成電子檔案的法律效力便無從談起,若盲目增加多重身份核驗方式,則與“互聯網+政務服務”的“便民、惠民”本質內涵背道而馳。近年來,人臉識別技術成為了社會應用最為廣泛的生物識別技術之一。其憑借具有非強制性、非接觸性、并發性等特性,有效提升了基于互聯網的遠程身份核驗的精準度,切實解決了辦理業務需證明“我是我”的問題,真正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腿,百姓少跑腿”的服務愿景,從而引領了“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下身份核驗方式的全新變革。
1人臉識別技術的理論及發展趨勢
1.1人臉識別技術理論。人臉識別技術(FaceRecognitionTechnology,FRT),是基于人的臉部特征信息而對個人身份進行校驗的一種識別技術[1]。其實現過程為利用計算機分析人臉或帶有人臉特征的視頻、圖像,從眾提取出有效的個人識別信息,最終判斷出人臉對象的身份信息。其應用已經融入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諸如視覺監控、身份驗證、人力資源管理、風險防控等領域。1.2人臉識別技術的發展趨勢。20世紀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Bledsoe和Chan于PanoramicResearchInc上發表了關于人臉自動識別的技術報告[2]。自此,人臉識別技術走進了世界學術研究的舞臺。直至20世紀90年代末,人臉識別技術先后經歷了三個標志性的階段后,開始被廣泛應用于商業市場。2014年至今,人臉識別的主要技術路線由“人造或基于學習的局部表述子(如LBP)+度量學習(DistanceMetricLearning,DML)”[3]漸漸轉向“深度學習(DeepNeuralNetwork,DNN)[4]+人臉圖像大數據”,并呈現出三種重要趨勢。一是形成“大模型”,即深度學習的網絡不斷向廣闊和縱深發展。二是基于“大數據”,由于互聯網數據量的激增,使得人臉識別訓練數據量也隨之不斷擴大,基于大數據也是當前時代所賦予的特性。三是運用“大計算”,由于大數據、大模型趨勢的形成,人臉識別技術對GPU計算速度與內存需求不斷增大。
2大數據時代下人臉識別技術在政務服務領域中的應用
2.1騰訊慧眼。“政務連接器”的2017年8月,“互聯網+數字經濟中國行•四川”峰會上,騰訊公司了一款一體化“政務服務連接器”———騰訊慧眼。該服務方案依托騰訊云安全平臺,實現人臉識別、活體檢測、證件OCR等技術結合,能夠在短時間完成在真實、復雜的政務場景中的“人證核準”工作,目前已有深圳公安民生警務、成都公安、湖北社保中心等單位相繼簽約,共同助力達成“讓數據跑腿代替百姓跑腿”的政務服務愿景,為公眾帶來更多“刷臉”辦政務的創新場景。2.2公安部。“電子身份證”的應用及個人生物特征數據庫的建立2016年11月,廣西南寧市公安局開通了首張“電子身份證”。市民僅需通過手機APP進行簡單的操作配合人臉圖像采集步驟即可完成辦理。2017年8月,公安部研究推廣“互聯網+”可信身份認證體系,通過密碼認證、人臉、指紋等生物特征驗證方式,徹底解決互聯網環境下身份核準存在的“人證同一”的驗證難題,為全社會范圍內基于生物識別的網絡身份核方式準提供了法律保障。
3互聯網環境下的煙草行政許可身份核驗方面存在的問題
3.1互聯網身份核驗的普遍性問題。互聯網環境下,電子平臺的網絡身份識別尤為重要,更是互聯網行政許可工作順利開展的基本保障。目前,互聯網平臺的用戶登記普遍存在虛假主體、簽名信息偽造所導致的行為抵賴等問題,而平臺的應對政策大多為增添多重身份核準方式,這往往與“互聯網+政務服務”精簡辦事的思路背道而馳。因此,如何處理好便捷和規范的平衡,厘清便捷服務和法律風險的邊界,運用便捷有效的身份核驗手段進一步完善“人證核準”工作,成為了互聯網環境下煙草行業行政許可工作的急需解決的問題。3.2卷煙零售戶的電子檔案法律效力問題。現階段,煙草行業先行單位的專賣行政許可網絡平臺基本采取全程無介質的辦理方式,辦理過程利用數字簽名、電子照片、證件掃描等方式進行身份核驗,并最終形成用戶電子檔案。在配套政策方面,浙江、福建、廣東等一些省份已經出臺一些規定和辦法重點解決電子申請、電子材料、電子證照等法律效力問題,為開展網上政務提供制度保障。但從全國范圍來看,僅有7個地區已經建設完成省級電子證照庫,多數省份尚未出臺相關規定。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現階段現行法律法規中并未明確電子檔案的法律效力,電子檔案中以電子照片、圖像存儲的法人簽字與紙質簽字原件的法律效力是否相等,還需要進一步的法律界定予以支撐。3.3區域性發展失衡帶來的信息孤島問題。由于我國東西部經濟發展不均衡,西部互聯網配套基礎設施較為薄弱,存在建設滯后、發展緩慢、鄉村普及率偏低等現象,由此帶來的區域性的數字鴻溝(DigitalGap)難以在短時間填平[5],間接導致信息與服務碎片化的現象凸顯,形成了諸多帶有區域經濟特性的信息孤島。另一方面,部分地區網絡基礎設施不健全,導致“互聯網+政務服務”需求失衡程度較嚴重,社會公眾作為“互聯網+政務服務”需求側這一角色尚未被充分理解和認可,使得被服務對象不愿接受互聯網時代下的便捷服務,認為是“花架子”、“空擺設”,基于互聯網的身份核驗服務便難以達到應有的效用。
43D人臉識別技術應用于煙草行政許可身份核驗階段的技術解決方案
4.13D人臉識別階段流程。隨著2D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逐漸廣泛,其易受光線、角度影響的缺陷逐漸顯現。此外,由于人臉是塑變體的原因,僅利用平面圖像識別技術進行身份核驗仍然存在精準度問題。為克服上述不足,DR.Bronstein等人提出了3D人臉識別方法,該方法支持與面部表情有關的變形,把3D人臉數據轉換成“特征形式”,使之成為模型的形狀變化的不變量[6]。筆者根據2D人臉識別系統基本流程與3D人臉識別方案相結合,提出一種3D人臉識別系統流程圖如圖1。4.23D人臉圖像的注冊。該方案的3D人臉圖像的注冊包含:3D圖像的掃描、人臉檢測方式的選取以及深度圖像的矯正,等三個步驟。其功能為:以向量的量化的方式將人臉特征信息進行一次性注冊,從而精確后續圖像特征對比。近年來,在人臉識別方式的設計方面有不少學者取得了實質性的研究突破。2012年,蔡亮等人提一種基于幾何圖像濾波的3D人臉識別算法,該方案根據樣本圖像濾波后的特征分布函數給出最優卷積濾波器,利用訓練得到的最優濾波器提取對應局部特征計算相似度,將相似度得分融合,即可得到最終識別結果[7]。2017年,卜宇等人提出一種基于坐標系與集成分類器的3D人臉識別方案。該方案的基于由鼻尖、鼻子水平面以及人臉垂直對稱平面表征的內在坐標系統,通過掃描、預處理、去噪、主成分分析(PCA)等步驟完成特征圖像提取[8]。4.3深度圖像的預處理。由于注冊后的深度圖像往往存在噪聲和缺口,在進行特征提取之前要進行預處理。首先利用中值濾波去除人臉掃描過程中產生的尖銳毛刺;然后利用雙線性插值法填充人臉中的孔洞;最后利用低通濾波對人臉進行處理,以消除人臉中的不規則區域[9]。
5“互聯網+”政務服務視角下煙草行政許可工作的建設性思路
5.1基于3D人臉識別核驗技術的零售戶身份核驗流程方案設計。基于3D人臉識別核驗技術的零售戶身份核驗流程方案主要步驟包括:個人信息注冊、3D掃描圖像抓取、零售戶基礎信息數據庫生成、新辦證身份核驗等。其主要技術內涵是指,利用動態的人臉定位和人臉局部跟蹤的方法實時抓取人體臉部的特征,從而保證被抓取特征的活體性,以起到對企圖利用照片和視頻來騙取認證等攻擊方式的抵御作用。在首次使用時,零售戶需進行手機端登錄,通過個人操作完成個人基本信息的填寫,并應用手機攝像頭完成人臉動態掃描(含正面、左側、右側)。人臉識別系統在接收到掃描特征結果后,將掃描特征結果轉換成為數字參數并存儲在系統數據庫中,從而生成零售戶基礎信息數據庫。當零售戶產生新辦證訴求時,需再次登錄系統并發起辦證申請。人臉識別系統則根據零售戶的登錄信息從數據庫中調取對應零售戶的人臉圖像特征參數,并與零售戶實時人臉掃描結果進行比對認證,從而完成對零售戶身份的核驗。筆者以零售戶新辦證事件為案例,設計基于3D人臉識別技術的零售戶新辦證流程方案,如圖2所示。5.2以“用戶需求”為基礎構建頂層設計。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公眾在各類平臺的體驗越發深入,繼而對政務服務提出更高內心訴求。因此,對于“互聯網+”專賣行政許可平臺的構建,應充分著重頂層設計的優化和完善,加強行政許可業務、流程、信息等諸多方面的統籌協調,從根本上克服“信息孤島”和“數字鴻溝”,有效解決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互聯互通難、信息共享難、業務協同難的“老三難”問題。此外,除面向平臺用戶開放部分數據資源外,還應鼓勵公眾對服務資源潛在價值進行發掘,進而提高公共服務資源的綜合利用率,充分發揮公共服務資源的實際價值。5.3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供給側能力。增強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網上政務服務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是“互聯網+政務服務”目前面臨的基本矛盾[10]。有效滿足人民群眾的網上辦事需求,切實增強獲得感,不僅僅是通過“人臉識別”、“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便捷服務,更要從制度和標準上切實做好服務的保障。一是要細化行政許可網上服務事項清單,建立健全服務辦事指南,明確各崗位責任書,進一步制定符合當下工作現狀的考核辦法;二是要標準先行,盡快建立和完善煙草專賣行政許可“互聯網+”政務服務標準規范,包括管理機制、服務流程、信息編碼、技術應用、安全風險防控體系等。5.4推動與“O2O”創新模式的融合。“O2O”創新模式是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向移動政務服務發展的重要手段,通過與煙草企業微博、微信企業號等現代服務平臺相融合,實現更加緊密的線上、線下交流,進一步縮短用戶和服務的距離。此外,隨著“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的不斷優化與完善,一些線下活動應逐步由線下遷移至線上[11],充分發揮“O2O”創新模式的信息傳輸優勢,從而提高服務效率,更有針對性的提供個性化服務。5.5加強與公安部相關部門的橫向溝通。目前,公安部正在積極開展“網上電子身份證”、“互聯網+”生物識別技術的試點推廣工作[12]。其目的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利用推廣應用的形式驗證其技術是否成熟;二是結合當下現狀,積極探索該方案與現行治安管理辦法相沖突時的解決路徑。煙草專賣行政許可工作依托《煙草專賣法》、《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煙草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開展,原制度審批流程的規定與權利義務的解釋將不完全適用于互聯網時代下的行政許可工作。因此,加強與公安部門的溝通與借鑒,促進“新方案”與“舊制度”的妥善融合,避免形成“多龍治水”的不利局面,成為了切實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妥善落地的捷徑選擇。
6結語
在各省煙草專賣行政許可工作陸續“觸網”的今天,人臉識別技術的引入為基于互聯網環境下的煙草專賣行政許可工作開辟了新視角、提供了新思路,切實提升服務時效性的同時,徹底解決了互聯網環境下身份核準存在的“人證同一”的驗證難題。深入研究人臉識別技術機理,將其盡早與互聯網環境下的專賣行政許可平臺相融合,對該項工作的進一步開展具有重要意義。
作者:馮喆 單位:天津市煙草專賣局綜合計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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