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政治化之議
時間:2022-09-02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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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是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內在要求和根本任務。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既要不斷加強黨和政府的合法性建設,又要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要努力培商公民文化從而推進政治社會化。
論文關鍵詞:有序政治參與;佘民文化;基層民主;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這一政治命題的關鍵詞是“有序”。所謂有序,是針對政治參與是否遵循一定的規則或程序而言的,是指公民對政治生活合法的、制度化的參與。它表現為公民嚴格按法律規定的方式、渠道和程序參與政治,不存在參政渠道擁擠、堵塞和排他的現象,不存在尋找制度外的方式和渠道參與政治。
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是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內在要求和根本任務。“在當前中國,政治參與主要是人民群眾試圖影響黨和政府及基層自治組織的決策和執行的活動。現階段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應注意抓好以下工作:
1.不斷加強黨和政府的合法性建設,這是保持黨和政府的合法性,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政治前提和重要保證。在我國。黨和政府不是通過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就一定能獲得合法性,也不是按照一定的法律規范活動就必定具有合法性。其合法性一方面取決于黨和政府的活動在法制軌道上運行,另一方面其更為實質的內容是黨和政府能夠在人民群眾中贏得廣泛的信任和支持,從而使人們自覺地把對黨和政府權威的服從當作自己的義務。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是以公民對于黨和政府的政治認同為其心理條件和行為前提的,它從一個方面表征著黨和政府的合法性。因此,保持黨和政府的合法性對于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至關重要,惟有較高的政治合法性,才能帶來較高水平的政治參與。相反,“合法性危機”帶來的則是“政治參與危機”甚或非法的、反抗性的參與。
在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過程中,黨和政府保持其合法性,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必須緊緊抓住發展這一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帶領人民實現共同富裕,這是構筑合法性基礎的關鍵。社會主義的本質在于發展,消除兩極分化,實現共同富裕。現階段我國社會的貧富差距不僅存在,而且在拉大,已構成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若不加以解決,就有可能產生兩極分化,就可能出亂子。因此,當前及今后,制定和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基本著眼點是要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的方向穩步前進,從而為廣大人民普遍平等有序的政治參與奠定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條件。
其次,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展民主,厲行法治,為政治系統提供法理型的民主的合法性基礎。實踐證明,法理型合法性是最穩固、最持久的合法性。在現代國家中,民主和法治是合法性的必要條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才能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依法行使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政治權利,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此,黨和政府必須進一步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這是重塑中國政治合法性基礎的必然選擇,也是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制度化途徑。當然,在涉及公民政治參與的具體制度、環節方面還需在今后的民主政治實踐中繼續研究和探索。
再次,必須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這對于維護政治合法性具有決定的意義。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的好壞,人民是非常關注的,它直接關系到公民政治參與的積極性和有序性。當前,黨和政府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良作風和一些黨員干部的腐敗行為,引起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對黨和政府的合法性構成潛在威脅。因此,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端正黨風、政風具有決定的意義。抓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的好轉,必須狠狠地抓,一天也不放松地抓。必須加大懲治力度,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否則受損害的只能是執政黨和政府自身的合法性。今后,必須落實好“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宗旨要求,求真務實,取得良好的執政績效,擴充合法性資源,為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提供良好的政治環境和社會氛圍。
2.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是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基礎性工作,能自下而上地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基層民主包括基層群眾組織自治和企事業單位的職工代表大會兩種形態。自治是指公民在國家法律規定的權限范圍內,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務。我國城鄉普遍建立的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就是群眾性自治組織。農村村民和城市居民在自治組織內經由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方式,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基層自治是人民群眾直接參與國家和社會管理的一種重要的民主形式。
企事業單位的職工通過職代會進行的管理也是一種直接民主形式。職工通過職代會對本單位的治理和分配、干部的選擇、監督和罷免以及對重大問題的決策方面充分行使民主權利。由此可見,基層民主是公民進行政治參與的制度化途徑,擴大基層民主本身就是擴大公民直接和自主的參與。當前,我國基層民主的發展水平還比較低,具體制度還不夠健全和完善,存在的現實問題還很多。例如,投票和選舉中的形式主義、賄選拉票、弄虛作假、宗族勢力抬頭,以及外出打工人員不能返鄉參加選舉,又不能或很少參與所在單位和居住社區的選舉,民主選舉權利不能得到切實行使;決策與管理中的主觀主義和經驗主義、家長制、一言堂、命令主義、欺上瞞下或尊上欺下、“暗箱”操作等;監督工作中,群眾對有些問題懾于當權者的打擊報復和威嚇,不敢檢舉揭發,監督渠道不暢通、軟弱乏力,一些當權者有恃元恐,以勢壓人,膽大妄為,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得不到應有的懲治。這些現象的存在大大挫傷了公民政治參與的主動性、積極性,降低了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信度和效度。因此,擴大基層民主,關鍵是健全和完善基層民主制度。要而言之,就是要健全基層自治組織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開辦事制度,從而保證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對干部實行民主監督。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設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堅持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的企事業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這是擴大公民有序參與的指導方針。當前,在基層民主建設中,應突出抓好的工作有:建立工作報告制度和檢查監督制度,擴大公民的知政、議政和參政權,讓群眾去評價和選擇管理者。處理好村黨組織和村委會與鄉鎮黨委和政府之間的關系,理順城市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和社區之間的相互關系,立足自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要徹底改變企事業單位領導人由政府任免,形成一種企事業單位職工及其工會有權決定或有權參與決定本單位領導人的新體制,由此推進企事業單位的民主管理。要改革現行選舉制度,重點要對選舉中的候選人提名制度和介紹制度進行改革,讓選民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參與候選人的提名工作,充分了解候選人的主張、個人品德和從政能力,保證整個提名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富有競爭性。另外,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伴隨我國城市化而來的農民工的政治參與已成為議事日程上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目前,我國農民工的政治參與具有邊緣性,各大城市均元明確規定外來農民工制度性參與的權益,這種制度性參與的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就使得非制度性的、發泄性的參與成為部分農民工的首要選擇。可見,切實解決農民工的政治參與,關鍵也是從制度上給予明確規定和具體保障。
3.加快培育公民文化進而推進政治社會化是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必要途徑。一個政治系統在沒有形成居主導地位的“公民文化”之前,很難保證政治參與的制度化。所以,政治參與制度化需要社會中的多數成員具有參與型的文化、心理和習慣研究和事實證明,一個國家政治參與的程度與水平的高低,與其公民的政治態度、政治情感和政治意識有著緊密的關系。一般說來,公民素質高的國家,其政治參與的水平就比較高,而公民素質比較低的國家,其政治參與的水平相應就比較低。在一定意義上來說,一個國家公民的政治文化素質決定了這個國家政治參與的程度和水平。在我國現階段,受財產狀況、教育程度、職業、居住環境、家庭出身、性別、年齡、宗教信仰以及傳統等因素的制約,公民的政治文化素質還不高,而且個體差異性大,許多公民缺乏參與的能力或不會參與政治,這種狀況與政治參與的理想目標不相適應,從而影響了民主政治的擴大與發展。因此,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就必須把社會主體的政治文化培育成“公民文化”并使之社會化。
公民文化,又稱參與型政治文化,是指社會成員往往公開地取向于作為一個整體的系統及政治的和行政的結構與過程的文化;公民文化中的單個成員對政治對象的各個層次可以持贊成或不贊成的取向。在當代中國,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培育公民文化,既要破除以人治、特權、宗法制、官本位、家長制、消極無為、人身依附等為特征的臣民社會政治意識,確立人權、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博愛、權利義務等現代公民意識,又要消除非理性的、狂熱的、偏激的和冷漠的政治心理,確立理性的、自覺的、主動的政治心理。政治社會化是人們認識政治和政治文化傳習過程的統一,它能賦予公民個人以特定的政治人格和政治能力,幫助社會成員進入、適應和參與社會政治生活。在我國,政治社會化以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為目標,其根本任務是采用多種渠道、手段和措施,培養訓練一代又一代的社會成員,使之成為符合社會制度要求的合格公民,即符合社會主義國家國格要求與人格要求的公民。擴大政治社會化,公民自身的政治實踐具有根本的意義,是直接政治社會化的最有效方式。沒有不斷的政治參與實踐,就很難形成參與型政治文化。因此,應加強對公民政治參與實踐的引導和鍛煉,使公民在實踐中不斷地總結經驗教訓,將自己通過受教育得來的參與知識轉化為符合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所需要的參與能力。除此之外,公民的民主政治教育也是舉足輕重的,絕不能輕視和弱化。現階段,要加強對公民進行必要的政治知識、法令、制度、規則、程序和政治技能的教育、傳授和訓練,使公民熟悉政治知識,樹立正確的權利義務觀,了解民主規則和程序,掌握民主生活技能,從而直接有序地參與民主政治過程如此方能塑造出具有較多參與知識和具備豐富的參與經驗的公民,在全社會形成政治參與制度化所需的參與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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