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黨實事求是思想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01 0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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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果說是解放思想打開了中國人長期的思想禁錮,開創了中國改革開放的新局面,那么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無疑是保證中國人立足本國國情,循序漸進進行改革的重要保障。實事求是不僅需要從認識論的維度加以理解,還需要從價值維度加以分析,只有從價值論的角度出發,才能更加全面地回答“實事求是”思想路線對于整個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的重要意義,才能清醒地認識到在現實世界中不能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因,進而更好地“實事求是”,才能在新時期新階段,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繼續提供有力的思想支撐。
關鍵詞:價值維度;實事求是;思想路線
“實事求是”一詞出自《漢書·河間獻王傳》中史學家班固對河間獻王劉德的一句評語:“修學好古,實事求是”。在古代中國用這個詞來指“務得事實,每求真是也”的治學態度,后作為一種學風,形成實學思潮,從宋至清延續數百年,對中國古代和近代的學術研究及政治和社會生活產生過長期的重大影響。從湖南岳麓書院的門匾,到清末北洋大學的校訓,再到茅盾的小說《子夜》,“實事求是”四個字隨處可見。
把“實事求是”作為與主觀主義相對立的馬克思列寧主義作風而賦予了新的含義。1941年5月19日延安干部會上,在所作報告《改造我們的學習》中指出:“‘實事’就是客觀存在著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觀事物的內部聯系,即規律性,‘求’就是我們去研究。”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我們黨總結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重新恢復和樹立起馬克思主義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黨章》中表述為:“黨的思想路線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系實際,實事求是,在實踐中檢驗真理和發展真理。”這個表述中提到的四句話是一個整體,共同組成了黨的思想路線。“實事求是”具有中國風格和中國氣派,既簡明扼要,又完整準確地表達了一種先進的學風,一種優良的作風,是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是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精髓,我們通常用其作為黨的思想路線的簡稱。
無論是作為學風和作風,還是作為世界觀和方法論,人們對“實事求是”的理解往往多是從認識論的維度展開的,這的確是其題中應有之義。但作為黨的思想路線,僅僅從認識論的維度理解“實事求是”是遠遠不夠的,必須還要從價值論的維度對“實事求是”給予更多關注,要全面準確地把握“實事求是”的完整含義,找到現實世界中不能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因,進而更好地“實事求是”。
一、“實事求是”的價值內涵
(一)“實事”的價值內涵
馬克思主義認為,“實事”就是客觀存在著的一切事物,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也是可以為人所認識的,其認識論內涵自然就意味著作為人的認識對象的“實事”應該是無窮無盡的。然而,在一定社會歷史條件下,只有那些進入主體實踐范圍的“實事”才是現實的認識對象,而那些超出主體實踐范圍或被主體實踐活動遺漏的“實事”,只能是其潛在的認識對象。除此之外,唯物辯證法還告訴我們,“實事”是普遍聯系和永恒運動的,是隨著時間、地點和場合的變更而發展變化的。因此,“實事”因其無窮性和變化性而極具復雜性,使得歷史上任何現實的個人主體、集團主體都不可能對作為整體的“實事”達到絕對全面的認識。黨要想實現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所主張的全面地看問題,必然得對“實事”的范圍和認識的主體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作一個明確的界定,而這個界定應該依據什么樣的標準呢?這就是“實事求是”思想路線中“實事”的價值內涵。在中國共產黨成立后的不同時期里,如大革命時期、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以及建國后的半個多世紀里,我們黨始終以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為出發點,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價值取向,在不同時期所面臨的不同的“實事”,既是認識的成果,也是價值選擇的結果。例如在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時期,我們的“實事”“一定要以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際問題、以我們正在做的事情為中心,著眼于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運用,著眼于對實際問題的理論思考,著眼于新的實踐和新的發展。”
(二)“是”的價值內涵
“是”就是客觀事物的內部聯系,即規律性,它首先是個認識論命題,因為規律不會自動進入我們的頭腦當中,而是隱藏在事物表面現象之后的本質聯系,需要主體在感性認識的基礎上,通過理性認識的努力才能夠把握。我們把對規律的正確認識稱為真理。“是”同“實事”一樣,貌似完全客觀,實則也是有其價值內涵的。人們不是“抽象地無目的地去研究”規律,認識規律的根本目的還是要運用它來解決具體問題,正如所言:“我們要從國內外、省內外、縣內外、區內外的實際情況出發,從其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規律性,即找出周圍事變的內部聯系,作為我們行動的向導。”眾所周知,規律是有條件性的,主體合理運用規律的前提就要包括對特定社會歷史條件下適合運用哪些規律作出適當的主觀判斷,而這個判斷(“是”)既應包括對可供選用的客觀規律的真理性認識(“是1”),也應包括對特定社會歷史條件的客觀性認識(“是2”),更要包括主體對哪些規律能滿足自己需要的價值性認識(“是3”),這就是“是”的價值內涵。例如,曾經指出:“災難深重的中華民族,一百年來,其優秀人物奮斗犧牲,前仆后繼,摸索救國救民的真理,是可歌可泣的。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和俄國十月革命之后,才找到馬克思列寧主義這個最好的真理,作為解放我們民族的最好的武器”。由此可見,在眼中,具體的真理是有好壞之分的,之所以作出馬克思列寧主義(“是1”)是“最好的真理”(“是”)這樣一個具有豐富價值內涵的判斷,是因為在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是2”)下,只有它能夠“作為解放我們民族的最好的武器”(“是3”)。
(三)“求”的價值內涵
“求”就是我們去研究,是一個動詞,表示主體在自己的實踐活動中實現“實事”和“是”的統一,內在地包含著“求”什么、怎么“求”、為誰“求”等問題,因而最具能動性,也就最能體現“實事求是”的價值性。“是為了單純地學理論而去學理論”,還是為了研究、分析和解決問題而去學習正確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是消極被動“抽象地無目的地去研究”,還是積極主動“從客觀存在著的實際事物出發,從其中引出規律,作為我們行動的向導”;是為個人或小集團的狹隘利益而求,還是為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而求。這些問題無一不帶有強烈的價值色彩,而又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不僅關乎到能不能“實事求是”,而且關乎到愿不愿“實事求是”和敢不敢“實事求是”。
從以上分析可見,“實事求是”的三個組成要素中,每一部分都既含有真理的成分,也含有價值的內涵,而當三個要素構成一個整體,作為我們黨的思想路線的簡稱時,其價值內涵更是得到了彰顯。也就是說,“實事求是”的認識論內涵顯示了其科學性,而其價值論內涵則顯示了無產階級政黨的階級先進性和倫理道德高尚性。可以說,價值維度的“實事求是”,是作為黨的思想路線的本質要求。
二、“實事求是”的價值要求
我們先來看看中國歷史上最早獲得“實事求是”稱號的河間獻王對此問題的理解。劉向的《說苑》中曾收入劉德佚文四則,其中一則如下:
河間獻王曰:“禹稱:‘民無食,則我不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人,則我不能勸也。’故疏河以導之,鑿江通于九派,釃五湖而定東海。民亦勞矣,然而不怨苦者,利歸于民也。”
此處可以說是劉德借大禹之口,說出了“實事求是”價值要求的最早表達。
中國共產黨把“實事求是”作為自己的思想路線,既是對其科學的認識論內涵的自覺堅持,也是對其高尚的價值論內涵的自覺選擇;既是對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的自覺繼承,也是對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立場的自覺維護。
(一)“實事求是”思想路線要求人民群眾是其價值主體
“實事求是”的價值內涵要求必須首先明確其價值主體。作為黨的思想路線的“實事求是”,其價值內涵必然要求黨把人民群眾作為價值主體。黨只有自覺地把人民群眾作為“實事求是”的價值主體,才能從人民群眾的最大“實事”出發,才能為人民、為國家、為民族而“求”,才能求有利于人民群眾的“是”,才是求得其所,才能求得其法。因此,我們黨的“實事求是”思想路線必須和“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行動指南統一起來,必須和“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的唯物史觀聯系起來,必須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貫通起來,必須和“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結合起來,必須和“三個有利于”標準對應起來,才能區別于歷史上任何其他主體,完整體現出馬克思主義科學性和價值性的統一,鮮明彰顯出無產階級政黨思想路線的階級先進性,真正實現在“實事求是”價值要求問題上的人民性。
(二)“實事求是”思想路線要求共產黨員是其價值客體
“實事求是”的價值內涵還要求必須明確其價值客體。“實事求是”思想路線要求中國共產黨要“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是首先要把自己看成是“實事求是”的價值客體,這是我們黨的“立黨之本”。《黨章·總綱》中明確提出:“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眾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系,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群眾,凌駕于群眾之上。黨在自己的工作中實行群眾路線,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群眾的自覺行動。”可見,“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的價值內涵要求作為行為主體的中國共產黨把人民群眾作為價值主體,把自己作為價值客體。自己為價值客體,他人為價值主體,這是一種先進的價值選擇;自己要付出不小的成本(認識活動和實踐活動的必要成本)、甚至是很大的代價才能做到“實事求是”,這是一種高尚的價值選擇。這就要求黨員必須樹立集體主義價值觀念,《黨章》中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身。”并把“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貢獻”列為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之一。
(三)“實事求是”思想路線要求辯證地看待主體價值和價值客體的統一
從人民群眾的內涵和外延來看,共產黨員(除了那些不合格的但暫時還沒有被開除黨籍的)本身也包含在廣義的人民群眾的范圍之內,因而實際上黨本身也是“實事求是”價值主體的一部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黨的執政之基、力量之源,對此,《黨章·總綱》中明確告誡全體黨員:“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黨執政后的最大風險是脫離群眾。黨風問題、黨同人民群眾聯系問題是關系黨生死存亡的問題。”而黨是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者,用自己的正確主張、方針、政策影響群眾、帶動群眾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因此,人民群眾也是“實事求是”的行為主體和價值客體。黨和人民群眾在“實事求是”價值利益上的這種高度一致,決定了“實事求是”在價值要求上先進性和廣泛性的辯證統一,價值主體和價值客體的辯證統一。
三、“實事求是”的價值影響
(一)價值觀念對“實事求是”的影響
行為主體的價值觀念對其能否堅持“實事求是”有著非常強大的影響力量,決定其愿不愿“實事求是”、敢不敢“實事求是”,制約其能不能“實事求是”。
只有樹立了集體主義價值觀念的行為主體,才能自愿地遵守“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的價值要求,心甘情愿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才能心系群眾,服務人民;才能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才能愿意“實事求是”;也才能不怕“丟位子”,不怕“掉帽子”,不怕“挨板子”,甚至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才能在任何情況下,尤其是在所謂的“逆淘汰”環境中敢于“實事求是”。這種價值觀念甚至可以幫助主體克服巨大的困難,在一定程序上彌補其認識水平上的不足,有助于其能夠“實事求是”。這樣的人即使沒能做到“實事求是”,往往是“有心無力”,最多就是“好心辦錯事”,也就是說,并不是因為態度上的“不愿”或“不敢”,而往往是因為水平上的“不能”,或者說不是價值觀念的問題,而是認識能力的問題。
如果沒有集體主義的價值觀念,行為主體是不會主動放棄、更不用說犧牲自己的半點利益而去做任何利他卻有可能損己的“傻事”的。這種人沒能堅持“實事求是”,有可能是因為種種原因而“不敢”;如果沒有外部環境的不利因素,不涉及到“敢不敢”的問題,那就只剩下“愿不愿”和“能不能”的問題了。有些人即使有“實事求是”的能力(主要指認識能力),不存在能不能“實事求是”的問題,也“不愿意”自覺地“實事求是”(做好事),甚至有可能會把“實事求是”進行庸俗化解釋(片面地把自己作為價值主體,為了追求一己私利甚至不惜損害他人利益,聲稱這是對自己的“實事求是”),從而去“理直氣壯做壞事”。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弄虛作假現象與其說是主觀主義的流毒,倒不如說是極端個人主義的惡果,與其說是行為主體水平上的不能“實事求是”,倒不如說是態度上的不愿“實事求是”,與其說是客觀上不理解“實事求是”,倒不如說是主觀上故意曲解“實事求是”。
(二)利益因素對“實事求是”的影響
價值問題的核心是利益問題,價值觀念的核心是如何處理利益關系的問題。共產黨員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利益主體,也有自己的個人利益。共產黨員追求個人利益的途徑或手段的正當與否,對其能否堅持“實事求是”有著重大的影響。《黨章》中明確指出:“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這就是說,一方面既要承認黨員有屬于自己的正當利益,另一方面,還要求黨員必須用黨紀國法規范自己的獲利行為。因為黨自從執政以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掌握著國家和社會的許多重要權力和資源,如果能堅持“實事求是”,對人民、對國家、對黨就是好事,如果黨員干部利用職權來為個人或小集團謀私利,對人民、對國家、對黨自身就都是災難。對此,黨必須有高度的警惕和得力的應對措施。首先,對黨員要把好入口關,從源頭上保證黨員是愿意“實事求是”的,堅決避免那些沖著升官發財而來的人混入黨內,這種動機不純的人往往形象不好,但卻“混得不錯”;其次,要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強黨性教育,使之樹立與黨員身份相符的價值觀念,堅定黨員愿意和敢于“實事求是”的決心;再次,要以民主、法制和創新等手段保障那些敢于堅持“實事求是”的黨員干部的合法權益,努力營造政治上“良幣驅逐劣幣”的有利于“實事求是”的制度環境,也可以適當運用利益杠桿建立“實事求是”(尤其是在所謂的“逆淘汰”環境中仍敢于“實事求是”)的激勵機制和正當權益補償機制(可以是獎金等直接形式,也可以是免稅等間接形式),從而激勵黨員愿意和敢于“實事求是”;最后,要解決好黨員干部的出口關,對于那些經批評教育等幫助手段仍長期不能堅持“實事求是”或在重大問題上沒能堅持“實事求是”的黨員干部,要有切實的懲罰機制,讓那些黨性不純、壓根就不愿“實事求是”的黨員在黨內沒有藏身之地。
參考文獻:
[1]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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