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約瑟現象的“官科技”解讀

時間:2022-05-15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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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約瑟現象的“官科技”解讀

內容提要本文從制度角度對“李約瑟現象”進行了解析。說明了中國古代“官科技”的起因與具體表現。特別是闡釋了它對中國古代與近代科技發展的正、反兩個方面的巨大作用,對李約瑟現象的形成與發展所產生的巨大影響。

關鍵詞李約瑟現象官科技科學技術史官僚政治

李約瑟博士曾在各種場合、以各種方式提出這樣一個涉及多個學科領域的問題:“為什么在公元八世紀中國社會比西方社會更有利于科學的發展,而到18世紀以后卻阻止了科學的發展呢?”①“為什么近代科學(如我們所知道自17世紀伽利略時代起)不在中國文明(或印度文明)中間產生,而只在歐洲發達起來?”②由于李約瑟博士的特殊學術地位和人格魅力以及這一命題本身內涵的博大精深和極強的擴展性,使它在中國乃至更大范圍內,多年來一直受到學術界的關注。國內外的學者們不斷地以各種方式表達和豐富這一命題并給予各種各樣的解答。比如,英國著名科學史家、科學社會學家J.D.貝爾納很早就提出:“有史以來,在大部分期間,中國一直是世界三、四個偉大文明中心之一,而且在這一期間的大部分時間中,它還是一個政治和技術都最為發達的中心。研究一下為什么現代科學和技術革命不發生在中國而發生在西方是饒有趣味的。”③

在中國科學技術史研究中,從來沒有哪一個外國學者像李約瑟博士那樣受到廣泛的尊敬,也從來沒有哪一個問題像“李約瑟現象”那樣受到廣泛的關注,更從來沒有哪一種思考在問題本身以外讓我們獲得如此多的擴展。學者們圍繞這一問題給出的答案更是林林總總、多姿多彩,極大地豐富了我們對東西方科技史的認識,豐富了我們對東西方古代及近現代社會發展的研究。本文將從一個比較具體、比較直接的角度對這一問題給予解析。

在我國古代,科學技術活動有一個較為特殊(相對同時代的世界各國而言)的特點與現象,即我國古代科學技術的學習、傳播、科技活動的組織與實施多以官方為主,古代科學家多數同時又是政府官員,④他們進行科技活動的目的,常常是為統治活動服務或邀寵于皇帝,“集中統一”的特征明顯。我們稱這種特點與現象為“官科技”。

“官科技”現象及其制度化存在,在我國古代科技活動中始終占據著主導性地位。其深刻的歷史原因、多方面的表現和巨大的影響等都與李約瑟現象的形成有著極為直接、極為密切的關系。我們在某種意義上甚至可以認為它們是一個問題的不同側面——李約瑟現象是中國古代(影響到近現代)科學技術的結果性表述;“官科技”是中國古代科學技術的體制性、事實性表述。將兩者結合起來進行比較全面的剖析,對我們深刻地解讀李約瑟現象大有益處。

一、“官科技”產生的歷史緣由

科技活動是在一定的經濟、政治、文化大環境中進行的,它和這個大環境的各個要素之間存在著互動關系,并受這個大環境的制約、影響甚至規定。盡管產生我國古代“官科技”的歷史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歸納起來,無非從經濟、政治、文化三大方面考慮。

第一,“官科技”首先產生于官方組織、領導農業生產的需要。

中國古代社會,說到底是一個農本位+官本位的社會。農本位與官本位的結合是國家管理者最主要的職責,也就是組織與領導農業生產,并因此而組織與農業生產有關的中國古代三大科學中的天文歷算、地理等科學研究活動。這是中國古代官方建立天文氣象、地理等研究機構的出發點。可以說,從早期的公共管理機構到后來的國家機構,其構成都與農業生產密切相關,具有相關技術的人員得以進入管理機構。

在我國古代原始氏族公社階段,氏族首領往往是農業及其有關科技知識的掌握者。如舜的先祖“虞幕能聽協風,以成樂物生者也”。⑤就是說幕有候風知識,有預報氣象的本領,有助于農作物因時順季獲得豐收。此后,候風知識成為舜的世襲家學,并成為其家族各代世為虞君的重要因素。在整個中國古代社會,組織、領導農業生產都是官府的核心工作,并使與之相關的官方科技活動成為中國古代科技活動的核心內容。

可以說,農業的需要是古代中國“官科技”特點形成的最初的最重要的原因。

第二,“官科技”的產生還在于皇權的需要。

在中國古代,農業是國家的基礎,皇權是國家的集中體現。皇權的需要明顯地表現在為皇帝的神化和皇族生活服務方面。

中國古代,造神運動與皇權的聯系十分緊密。從遠古時代的三皇五帝到秦皇漢武清康熙,都被賦予神的力量。最初,人們只是出于對杰出首領的敬慕而將其神化,后來,統治者們出于鞏固統治地位的需要,而制造出“君權神授”的理論。由于這種“君權神授”的理論是以“天人感應”學說為基礎的,所以必須取得天文學方面的根據。因此,我國古代的天文學除了具有指導農業生產的實用性外,它還是維護皇帝“天子”神話的工具。我國古代的歷法從來都是由皇帝來頒布的,它也是皇權的象征。

除為皇帝“天子”神話服務外,我國古代的科學技術還被用來為皇室的生活服務,如醫藥、建筑、陶瓷技術等。我國古代的中央政府都設有太醫院、御藥房一類的機構,這些機構主要為皇室成員服務,有時也在皇帝的指派下為大臣們服務。我國古代輝煌建筑成就的主要代表也是古代皇宮和皇家園林建筑。在當時,掌管宮廷事務的內務府一般都設有營造司等機構專門主管宮室建造繕修工程事務。而中央政府機關中的工部也有修建宮殿、園亭為皇室服務之職責。如清代世襲的建筑設計官“樣式雷”家族,就是主要服務于皇室的。可以說,當時的官方手工業主要是為皇室服務的。

第三,“官科技”的產生還在于國家行政管理的需要。

以中國古達的制圖學為例:在我國古代的政府行政活動中,地圖是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主要表現為它被用來作為征收賦稅錢糧的憑據和行政區劃管理的工具。如:秦漢之際,蕭何在劉邦攻人咸陽之時,“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⑥(圖書即地圖、戶籍),掌握山川險要、物產分布、經濟虛實、郡縣戶籍的數字等,因而在楚漢戰爭中圓滿地完成了輸送士卒、糧餉的任務。

這種以地圖為行政管理工具的做法在中國古代各朝各代大多如此。就是因為制圖與國家管理關系重大,致使中國古代有一些名臣鉆研制圖學。如我國古代創造“制圖六體”的著名地圖學家裴秀就是晉武帝時的“司空”(相當于宰相)。

第四,“官科技”的產生還在于國家軍事、政治活動的需要。

仍以制圖學為例:制圖學在國家軍事活動中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如《管子·地圖》記載:“凡主兵者,必先審知地圖……然后可以行軍襲邑,舉措知先后,不失地利,此地圖之常也。”在我國古代,掌管軍事的兵部都設有職方司(或類似機構)掌管軍事地圖的制作與日常管理。

此外,地圖還具重要的政治意義。在早期的分封活動中,地圖被作為領土的象征而被授予各領主。而在中央集權制度下,地圖也作為領土的象征在政治活動中發揮作用,凡投降國或歸附于中央的小國總是以獻地圖作為投附的象征。

總之,“官科技”產生于各種官方活動對科學技術的需要。而這種官方需要表現出強烈的功利色彩和實用性,因此,中國古代的科學技術以實用技術為主。

二、“官科技”的主要表現形式

第一,作為農業國家管理的工具,表現在權力機構的設置與科學技術活動的關系上。

早在原始氏族公社時期,部落聯盟中就設有有關科技的公職。天文學在原始社會是所謂“帶頭學科”,自顓頊始,部落聯盟設立了觀天的職事。如《國語·楚語下》載:“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尚書·堯典》又云:“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據考證,古籍所載的這些司天的人員,皆為部落顯貴之后。這表明,觀象授時的知識,都被擔任公職的司天人員等所壟斷。

在我國古代國家機構漸為嚴密之后,科技機構的設置也更為明確。以《周禮》上的記載為例:《周禮·天官·冢宰》中記載有掌醫之政令的醫師,并設有食醫、獸醫等專門醫療機構;《周禮·春官·宗伯》中有掌握歷法工作的馮相氏,有掌握觀測天象和占星術的保章氏;《周禮·夏官·司馬》中有掌管六牲的牧人等,有掌管地圖的職方司,有掌土圭之法、進行大地測量的土方;《周禮·地官·司徒》中有掌識別土壤和根據不同土壤施肥的草人,掌農田排灌和耕作的稻人;等等。后世的歷朝歷代,都在國家機構中設立有相類似的科學技術機構和職能部門。而且,其中的一部分官員曾屬于國家最高領導階層的范圍內,如大司農等。但在封建社會后期,此類官員的地位有所下降。以清代為例,清代的科技業務機構一般屬官僚機構中的中、下層,欽天監監正為正五品,太醫院院長官為正五品,其他有關官吏的品秩皆在此之下,更有甚者,御藥房與壽藥房的業務人員名為“蘇拉醫生”,其地位與差役“蘇拉”相近。

第二,我國古代的“官科技”還表現在官方對科技人員、技術工人的控制上。

中國古代的官方科技人員多為世襲,一般不得脫離。尤其是專業性強的部門,如太史、巫(醫)師掌管著天文歷算、醫藥等知識和技術;司徒、司空等壟斷著農業和手工業知識和技術等。這些官吏多是子就父學、世代相傳的“疇官”,如清代的雷氏家族世代為皇家建筑師。而技術工人則世襲為“匠戶”等。官方控制科學技術一定程度上表現為世襲官僚、官匠掌握科學和技術。我國古代在相當長的時期里,政府實行“鹽鐵專賣”政策,冶鐵技術也控制在官方手中。而鐵器的革新也多出白官方工匠之手,并通過官方加以推廣。

第三,我國古代科學技術的官方性還突出表現在“學在官府”,科技知識的傳授工作主要由官方進行。

我國古代教育以“經學”等社會科學知識為主,科技知識的教育只占較小一部分,但這一小部分科技知識的教育主要為官方壟斷。官辦科技教育的內容主要有算學、醫學、天文學、地理學等,其掌握者多是與之有關的衙門,如太醫局掌管醫學教育,算學與天文學屬太史局、司天監掌管等。而且這種教育多是為培養這方面的官吏,即所謂職官性的學校教育。這種官方的科技教育規模之大,條件之優越,是私辦科技教育所無法比擬的。

第四,我國古代“官科技”還表現在人們的思想意識之中。

《禮記·王制》記載:“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卜及百工。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出鄉不與士齒。”清楚地說明了儒家學說中的官科技思想。

此外,這種思想還存在于我國古代科技巨匠們的思想意識中。我們以具有世界影響的科技巨匠李時珍為例:李時珍不戀富貴,曾辭去太醫院院判一職。但即使如此,他也沒有擺脫官科技思想的樊籬,臨終之時,還囑咐后人將其剛剛完成的巨作《本草綱目》獻給朝廷。這種將自己的科技成果獻給皇帝的做法在當時十分普遍。如宋代大科學家沈括,其一生的主要科技活動都是為官家服務的,其成果多是他自覺地獻給皇帝,《玉海》卷十四載:“元祐三年八月丙子,沈括賜絹百匹,以括上編修天下州縣圖故也。”類似的記載在其所著的《夢溪筆談》中還有很多。總之,中國古人的官本位思想在其科技活動中也有充分體現。(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三、“官科技”作用的辯證分析

以上所談的是我國古代“官科技”產生的歷史原因及其表現。而我國古代科技活動的這種官方性質對我國科學技術的發展有什么影響呢?它的歷史作用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那就是:它是我國古代科技發達的主要動力,同時也是近代科技發展的沉重桎梏。也就是說,它對我國科學技術的發展有著正反兩方面的影響,是中國古代科技領先和近代科技落后的最為直接和具有關鍵意義的原因。

在我國古代,科學技術的官方性首先表現了它的積極作用,這種積極作用包括:

第一,國家政府中有關科技機構的建立,使一些重要的實用性的科技工作成為一種穩定的社會職業,并保證了這些科技事業能持續穩定地發展。這在當時的世界上是罕見的,和當時其他國家的民間科技活動相比,優勢是明顯的。

第二,在我國古代史上,由于獻科技成果而獲賞、升官、免罪的例子是很多的,這在實際利益上刺激了科技工作者的創造熱情。而同時代的世界其他國家,這種刺激發明、創造的具有十分現實利益的鼓勵則較少。這無疑大大限制和削弱了科技工作者的科研活動和創造熱情。而統治者主觀上的不支持,則直接遲滯了本國的科技發展步伐。歐洲發展史上的“灰色中世紀”也與此有關。

第三,官方性質的科技活動的優勢還在于它可以長期地、大量地、系統地積累科技資料。

在這一點上,最為明顯的是我國古代遺留下來的各種天文、氣象、地理、中醫藥學資料,它們是世界古代史上最為系統、數量最多、價值最大的科技史料。

第四,官方機構中往往集中了全國的優秀科技人才,在人力、物力、資金等方面有著巨大的優勢,可以進行大規模的科技活動。

我國古代曾經進行了一些當時其他國家科學家所無法想像的科技活動,如僧一行等人進行實地測量子午線長度的科學活動。清代康熙、乾隆年間進行的世界大地測量史上規模空前的測繪活動等。這些大規模的科技活動解決了一些當時的科技難題,取得了領先于其他國家的科技成果。而在其他國家,如在俄國,直到十九世紀上半期,科學研究工作仍完全由平民知識分子和下層僧侶去做。沙皇政府不但不關心科學事業,而且限制科學創造,俄國科學家要在經費不足、條件很差的情況下,從事艱苦的創造性的勞動。

第五,我國古代“官科技”的特點,有利于建立全國統一的工藝規程和技術標準,有利于科技成果的推廣。

我國古代曾由國家頒行了多種工藝規程和技術標準方面的法令,其中,建筑工程、機械制造、手工工藝等方面較為典型,如著名的《營造法式》、《木經》等就屬于這種標準技術文件。在我國古代,科技成果主要是通過官方推廣開來的,如蔡倫的造紙術就是由官方推廣到全國的。我們可以想像,這種形式的推廣要比當時其他國家的民間傳播快得多。而且,我國古代的出版技術領先于世界各國,國家常常把一些重要的科技著作出版頒行,甚至有些作為國家法令來頒布。這種情況在我國古代極為普遍,有益于推廣先進的科技成果,加快它們的應用進程。

總之,我國古代科技活動的這種官方特點,曾在歷史上起到過十分積極的作用。可以說,它是我國古代科技發達的最直接的原因。

但是,事物總是具有它的兩面性。我國古代主要科技活動的官方性,曾經在我國古代科技發展的進程中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但我們不能不看到,它也隱藏著消極的因素,特別是當古代科技發展到了高峰期之后,在中國古代封建制度長期穩定、日漸僵化的大背景下,它成為科學技術繼續發展的沉重桎梏,成為我國近代科技落后的主要原因。

我國古代官科技的消極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事物的發展首先取決于需求的產生,沒有新的強烈的需求就不會有新發展。

在“官科技”的情形下,需求主要來自于封建統治者,封建統治者對科學技術的需求主要是維持當時的農業生產、保持“天子”神話、為統治者服務等。在這種背景下,產生了中國古達的三大科學——歷算、中醫及地理學和發達的三大技術——陶瓷、建筑和紡織,它們皆為實用之術。這種與農業時代和封建制度對應的低水平的需求是不會成為近代科技產生的動力的。相反,它還壓制著新的創造要求。由于官方只重視科技為其統治活動和農業生產等服務,造成了中國古代實用科技居世界領先地位,而在自然哲學和以原理、定律表現的理論性自然科學知識方面相對落后,使科學技術的發展缺乏潛力,當它發展到一定高度時就會進入趨于停滯的狀態。而歐洲的學院式科學,則在自然哲學和理論性自然科學方面有了一定的成就,為后來的科技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總之,我國古代的農本位和官本位的雙重枷鎖,極大地壓制了近代科學技術的產生。

第二,“官科技”的副作用還表現在它帶有封建官僚政治的一切弊病。

如,它在使科技工作和生產過程規范化、標準化之后,也使這些規程、標準成為僵死的教條,它們限制著一切革新要求,如建筑工程的標準化使我國古建筑日趨統一,形式上缺少變化,甚至當時進行建筑設計時,只須繪出建筑物的平面圖就可以了,清代“樣式雷”家族所留下來的數千份設計圖就基本上是平面圖,因為其他內容只需按照標準規定施工就可以了,這無疑對建筑設計水平的提高產生不良影響。此外,封建官場的惡習影響了科技事業的發展。

第三,我國封建社會中,科技官員的地位呈日漸下降趨勢,選官制度越來越重道德、輕技術,并導致科技教育的日趨衰微,這也是我國封建社會后期科學技術發展日趨緩慢的原因之一。

在我國原始氏族公社時期,首領必須在科技知識,特別是農業知識、天文知識等方面有專長。到我國國家出現初期,科技知識的掌握者由于階級的產生、政治矛盾成為社會主要矛盾而地位下降,但仍具有相當高的地位。但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知識漸為國家統治的一個一般性工具,它對政治的左右作用已逐漸消失,科技官員的地位不斷下降,到明清時期,他們只是一些中、下層官吏了。

武則天時期的一道詔書,對技術官職的升遷作出了嚴格的規定:“量才授職,自有條流,常秩清班,非無等差。比來諸色伎術,因營得官,及其升遷,改從余任。遂使器用妣繆,職務乖違,不合禮經,事須改轍。自今本色出身,解天文者,進轉官不得過太史令。音樂者,不得過太樂。鼓吹者,不得過署令。醫術者,不得過尚藥奉御。陰陽卜筮者,不得過司膳寺諸署令。有從勛官品子流外國官參佐視品等出身者,自今以后不得任京清要等官。若累限應至三品,不須進階,每一階酬勛二轉。”⑦技術官的升遷是受到限制的。這個做法還表現在官吏分途上,向來是位于官吏隊伍中的強勢——官僚,積極排斥官吏隊伍中的另一個階層——吏。官吏分途,其中就有知識資源的占有與分配的背景因素。吏掌握的是具體技術,而官僚的知識背景卻是儒家哲學和文史才能。很顯然,官僚制度中的這種規定。正是重道德、輕技術思想的制度化。

重道德、輕技術思想的制度化更表現在逐漸形成、日漸僵化的科舉制度上。鄭關應說“中國之士專尚制藝。上以此求,下以此應,將一生有用之精神,盡銷磨于八股五言之中,舍是不遑涉獵。洎登第入官而后,上自國計民生,下至人情風俗,及兵糧錢谷等事,非所素習。猝膺民社,措治無從,皆因仕、學兩歧,以致言行不逮也。”⑧以至清末革除科舉制度時,《時報》的文章說:“盛矣哉!革千年沉痼之積弊,新簿海臣民之視聽,驅天下人士使各奮其精神才力,咸出于有用之途,所以作人才而興中國者,其在斯乎?”⑨選官制度是導向,它必然導致科技教育的日趨衰微。鄭關應在《盛世危言》的學校篇中,就強調改革學校教育內容,在基礎學科設立國教、格致、算學、地理、史事、繪圖、體操等。在考試篇中,他主張加試西學,“一試格致、化學、電學、重學、礦學新法。二試暢發天文精蘊、五洲地輿水陸形勢。三試內外醫科、配藥及農家植物新法”。

這樣,在古代中國官本位思想極嚴重的情況下,學習和研究科技知識對學者們來說,顯然是缺乏吸引力了。當然,這種情況并不會馬上造成科技落后,其后果要經過一個時期才能反映出來,這就使在我國明代科技較為繁榮之后,清代進入了衰落期,這種衰落主要表現為停滯,而停滯就是落后。清代末年,清統治者在火車等新科技事物面前表現得極為無知可笑,就是這種落后的集中表現。通過以上討論,我們的基本結論有以下幾點:

1.李約瑟博士曾思考:“為什么從公元前一世紀到公元十五世紀,在把人類對自然界的知識應用于人類實際需要上,中國文明比西方文明要有效得多呢?”⑩“官科技”要素是解釋這一問題答案中的重要內容之一。

2.中國古代“官科技”是農業國家的官方科技,“官科技”作為中國農業社會比較成型的科技體制,必然不適應近代工業社會科學技術的發展需要,阻礙近代科學技術在中國的發展。

總之,“官科技”是我國古代科技活動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特點,這一特點在我國科學技術史上有著多方面的原因和表現及正反兩方面的巨大影響。但是,在現今的中國古代科技史研究中,對官科技這一現象的深入研究顯然是不夠的。我們應當充分認識到,我國古代主要的、多數的科技活動都與官方有關,沒有官方的參與,我國古代輝煌的科技成就的取得是不可想像的,而忽略了這種古代科技的官方性質,也會使我國古代科技史上的一些重大問題,難以取得圓滿的結論。在現有的中國科技史方面的著作中,多是以古代科技成就結合時間線索為其寫作主線,這就很難表現我國古代科技事業的全貌,許多科技史上的重大問題也難以得到圓滿解決。對“官科技”的展開研究應成為中國科技史的課題之一。

注釋:

①J.李約瑟:《四海之內》,勞隴譯,上海三聯書店,1992年版,第79頁。

②J.李約瑟:《東西方的科學與社會》,載M.戈得史密斯等主編:《科學的科學——技術時代的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148頁。

③J.D.貝爾納:《歷史上的科學》,伍況甫譯,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84頁。

④中國古代歷代著名科學家大多為政府官員或曾為政府官員,并借此有利的地位開展其科技活動,如李冰、蔡倫、張衡、酈道元、賈思勰、祖沖之、僧一行、沈括、郭守敬、李時珍、徐光啟、宋應星等人。

⑤《國語·鄭語》。

⑥《漢書·蕭何傳》。

⑦《全唐書》卷九十五。

⑧鄭關應:《易言·論考試》,見夏東元編:《鄭關應集》上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4頁。

⑨見《時報》1905年9月7日。

⑩李約瑟:《偉大的滴定法:東方和西方的科學和社會》(TheGrandTitration:ScienceandSocietyinEastandWest),多倫多,1969年版。(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