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為先的反腐倡廉論文

時間:2022-09-19 04: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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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為先的反腐倡廉論文

一、著力構建源頭治理預防機制

(一)公開、透明是加強權力制約和監督的前提

我們要加強和完善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政府服務體系的立法建設。政府機關通過建立健全政務公開體系,完善行政裁量權、政務公開程序、廉政風險防控等相關政策規定,這樣就為深化政務公開、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機制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1.在制度設定上,我們要從源頭保證公權的公開透明。不斷提高公開質量,不斷制定政府信息公開的評價標準和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配套制度。

2.依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準確的公開政府信息。

比如對于各部門經費支出的情況,重大突發事件和人民群眾關系的熱點和焦點問題,要及時公布事情真相、通報進展情況,及類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從而形成一整套調查處理的方案,及時解決老百姓關心的問題。

3.在加強和完善政府服務體系上下工夫。

政府公開與政務服務要有機結合,逐步建立健全政務服務體系,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規范服務中心的信息化建設、運行秩序、交易平臺、資源整合等內容。

(二)防范和回避利益沖突是有效預防腐敗的前瞻性策略

1.加快行政體制改革。

政企和政社的權利職責要分清,落實好行政體系決策—執行—監督分權的過程,從而實現公共行政的公開化、法制化、民主化,不斷推進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

2.健全預防利益沖突的法律制度體系,加強法治建設的及時性和針對性

要借鑒國際社會通過立法的形式實現解決利益沖突的做法和經驗,制定解決利益沖突的制度。

3.注重事前預防和引導,構建防止利益沖突的保障機制。

落實好領導干部責任制,逐步推進官員財產申報工作,完善相關的兼職和回避制度,構建解決利益沖突的評價和獎懲體系。

(三)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設和干部學習和教育的制度

1.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動。

把為民務實清廉理論教育貫穿于領導干部的學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的建設,貫穿于干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等各個方面。要把廉政教育列入黨課內容和黨校學習計劃。

2.探索豐富多彩的反腐倡廉教育形式。

堅持經常性教育與載體活動教育相結合,使黨風廉政宣傳教育貼近黨員干部的思想、貼近工作實際。堅持開展宣傳正面典型為重點的警示教育,筑牢黨員干部遵守黨紀國法的防線。堅持廉潔教育與廉政文化建設相結合,把廉潔教育和廉政文化滲透到干部日常培訓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去。

3.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格局。

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黨員領導干部教育的總體規劃。健全由紀委、組織、宣傳等職能部門和黨校參與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定期研究和部署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形成“大宣教”工作格局。

二、著力構建權力運行的約束管理機制

(二)鼓勵社會公眾力量參與權力制約和監督,提高權力運行科學性

1.培育發達的市民社會,打通公眾參政的良好進路,促進社會公眾參與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

公眾參與決策過程以及對公共事務的監督和管理體現了善治的本質特征,而有效的公民參與反腐又是社會治理的一個重要方面。

2.營造寬松的政治環境,發揮社會輿論監督的正面作用。

新聞監督對制約政府權力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只有當新聞自由的神圣性有憲法作為保障的前提下,將政府的行為置于公眾討論與媒體監督范圍內,才能真正起到預防腐敗的作用。

3.通過改革目前的信訪制度、發揮社會組織和網絡在參與腐敗治理中的作用,積極引導非制度性參與向制度性參與轉化。

4.建立相關社會評價機制,對反腐倡廉工作績效進行科學評價。引入社會評價,建立社會評價機制,動員、組織黨員干部和群眾深入參與反腐倡廉建設。

(三)完善干部權力運行的監督管理機制

1.建立相關職能部門橫向聯合聯動機制。

進一步加強與人大、紀檢、司法、審計等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和溝通,力求形成合力,共同參與干部的監督管理,產生監督管理疊加效應。建立健全組織部門與紀檢部門在有關干部黨風廉政方面情況的工作溝通制度、聯系人制度和責任制度。加強人大對政府工作人員的述職、評議工作,加大人大對“一府兩院”工作人員的監督。并制定合理制度,促使黨內監督與司法監督有機結合。

2.建立部門間相互監督制約機制。

根據實際,多措并舉,切實推進領導班子內部及領導干部之間的相互監督,要求任何重大決策、重大人事調整變動、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必須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做到集體領導、民主集中,防止獨斷專行和“一言堂”。

3.建立多元參與監督機制。

在強化職能部門監督的同時,要積極引導社會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多管齊下,建立多元化的干部監督體系。堅持和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任前公示、考察結果通報等制度,擴大黨員和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三、著力構建從嚴治腐的懲戒機制

(一)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1.健全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抓廉政建設的領導責任制。

要積極主動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本單位總體工作規劃,及時掌握和全面分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情況,并及時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2.推行各單位“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制度。

各級領導干部不僅要嚴格遵守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還要切實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政治責任。

3.努力抓好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關鍵環節。

各級黨委每年要把反腐任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和班子成員,只有任務分工具體、職責劃分清晰、責任要求明確、保障措施有力,才能實現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

(二)加快完善反腐倡廉法制體系

1.制定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專門法律、法規。

要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和獎勵,案件辦理的跟蹤監督,以及官員財產申報辦法、步驟和虛假申報的懲治等制度。

2.逐步成立具有法定職權的反腐機構,對腐敗行為進行有效制約。

同時,應考慮整合目前的反腐資源和渠道,設立獨立的反腐機構,直屬中央政府,賦予其獨立的調查權和查處權。

3.健全權力監督制約制度。

建立一個由黨內黨外共同參與的監督網絡,使權力運行的每一個環節都在有效監督之中。另外,應加強人民群眾的監督力度,并給予媒體更大的自由度。

作者:白閣單位:中共濟源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