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與特色民族工作方法研究

時間:2022-11-27 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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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與特色民族工作方法研究

摘要:民族工作方法在中國特色民族理論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鄧小平民族工作方法,繼承了民族工作方法的精髓,對直至民族工作方法產生了重要影響,具有承前啟后的地位。其中,“商量辦事”、讓少數民族“自己決定”,以及由此形成的實事求是的民族工作態度,在當前民族工作中具有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對鄧小平“商量辦事論”和“自己決定論”進行深入研究,更具學術價值。

關鍵詞:“商量辦事”;“自己決定”;鄧小平;民族工作方法

一、問題的提出

如何做好民族工作,是在革命和建設過程中中國共產黨人始終要面對的一項重要課題。在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革命戰爭年代,消除歷史上長期形成的各民族之間尤其是少數民族與漢族之間的隔閡、不信任甚至敵視等不和諧的民族關系,把各族人民團結、凝聚在中國共產黨周圍,爭取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這些要求做好民族工作;在社會主義和平建設時期,積極調動各民族力量,發揮各民族的聰明才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也更需要做好民族工作。這不僅關系到中國共產黨人能否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驅逐西方列強的侵略,消滅封建軍閥的割據勢力,推翻國民黨的反動統治,建立一個新民主主義社會,而且關系到能否通過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在廣大民族地區確立社會主義制度,還關系到能否團結各民族力量,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從到,歷代中央領導集體高度重視民族工作,為此探索出了一系列做好民族工作的好方法。它們逐漸形成了中國特色民族工作方法體系。這大致或可以劃分為兩部分:一是思想民族工作方法;二是中國特色民族工作方法體系。后者主要包括鄧小平理論民族工作方法,“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民族工作方法,科學發展觀民族工作方法,以及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民族工作方法,等等。其中,鄧小平理論民族工作方法占據承前啟后的重要地位。這集中體現在,不僅繼承了思想民族工作方法,而且對直至民族工作方法有重要影響。對鄧小平理論民族工作方法進行研究,有助于弄清鄧小平是如何繼承思想民族工作方法并予以發展的;有利于明晰鄧小平理論民族工作方法,對直至民族工作方法究竟產生了哪些影響;有益于梳理從到,中國共產黨人歷代中央領導集體民族工作方法的繼承關系與發展脈絡;在此基礎上,建構中國特色民族工作方法體系,為做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民族工作,提供方法指導。為此,國內民族理論界亦有一些研究。這些研究主要涉及到,在民族工作中,要切實尊重少數民族;注重發揮少數民族統戰工作在民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堅持抓好民族地區的黨建和組織隊伍建設;民族工作既不能患“急性病”,也不要怕患“慢性病”;要穩步推進,“摸清楚”情況;不搞“一刀切”;民族工作要“著重于實際”,“不在于形式”等等。在鄧小平理論諸多民族工作方法中,“商量辦事”和少數民族的事情要由少數民族“自己決定”兩大方法,在當前看來,尤顯重要。筆者認為,這兩大方法,對根本上消除在民族地區城鎮化,精準扶貧,以及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出現的、因民族利益關系引起的一些不夠和諧的“聲音”,具有重要啟發。“商量辦事”的范圍是什么?“商量辦事”與民族工作的開展關系怎樣?同哪部分人“商量辦事”?如何正確理解民族工作中少數民族的“自己決定”?民族工作者采用“商量辦事”和少數民族“自己決定”的方法,應該堅持怎樣的工作態度?我們從“商量辦事”“自己決定”的方法中,又會得到怎樣的新認識?本文將就這些問題展開討論①。

二、在民族工作中要

“商量辦事”鄧小平同志把同少數民族“商量辦事”,視為做好民族工作,尤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的民族工作的一項重要原則。民族工作中要“商量辦事”的方法,主要包括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民族工作中既然要“商量辦事”,那么究竟是部分工作同少數民族商量,還是所有工作都要同少數民族商量著辦?二是在同少數民族商量辦事的過程中,有些事情少數民族是完全贊成的,有些事情少數民族是完全不贊成的,還有些事情少數民族是不完全贊成的。在這些情況下,民族工作應該如何開展?三是在民族工作中要“商量辦事”,應該同哪些人商量?等等。對于這些問題,鄧小平作出了精辟的回答。(一)“商量辦事”的范疇。筆者把鄧小平同志民族工作要“商量辦事”的方法,稱之為“商量辦事”論。對于“商量辦事”論,鄧小平同志強調了商量事務的范疇問題。也就是說,關于民族工作事情,不是可商量或可不商量,亦不是有的事情商量而有的事情則不必商量,而是民族工作中“所有”事情和“一切”工作都要同少數民族商量。他指出:有關民族工作的“所有這些事情,政治的也好,經濟的也好,文化的也好”[1](P168),“所有這一切工作,都要掌握一個原則,就是要同少數民族商量?!盵1](P168)“一切事情和他們商量”[1](P170),這是“我們的工作方法”[1](P170)。民族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工作的開展,都要同少數民族商量。這不僅是做好民族工作的一個重要方法,也是民族工作的一條重要原則。(二)視“商量辦事”的情況,開展民族工作。鄧小平同志強調,根據同少數民族商量的結果,即他們贊成的程度開展民族工作。也就是說,少數民族贊成的事情就做,少數民族不贊成的事情就不做。少數民族贊成多少就做多少。切忌把民族工作者“他者”的主觀意志,強加到少數民族身上。對于這一點,他指出:開展所有民族工作都要把握這樣一個“度”。即少數民族“贊成就做,贊成一部分就做一部分,贊成大部分就做大部分,全部贊成就全部做。”[1](P168)“一定要他們贊成”[1](P168),避免把“他者”的意志代替少數民族的意志。這一點,在當前民族工作中,很具指導價值。把握民族工作開展的力度,是鄧小平同志民族工作“商量辦事”論的一個重要方面。(三)同哪些人商量,爭取哪些人贊成。鄧小平同志認為,民族工作“商量辦事”論,并不是要求把所有少數民族成員都作為商量的對象,那樣工作量太大。而是要抓“多數”,抓“關鍵”。對此,鄧小平同志強調兩個方面:1.民族工作要同少數民族多數人商量,爭取多數人贊成后才能開展。也即是民族工作“商量辦事”論中“多數贊成”的原則。所以,他指出,民族工作“要大多數人贊成”[1](P168)才能開展。2.民族工作要取得少數民族上層分子贊成才能開展。他一貫注重“牽牛要牽牛鼻子”。做民族工作也特別強調抓少數民族上層分子“這個牛鼻子”。他指出:“上層分子不贊成就不做,上層分子贊成才算數。”[1](P168)對于為什么要抓少數民族上層分子這個“關鍵少數”,當時鄧小平同志是這樣解釋的:在少數民族地區,歷史、政治的、經濟的特點不同,上層分子作用特別大。進步力量在少數民族地區很少,影響很小。將少數民族上層分子發展起來,會起到很大影響,盡管不是決定性影響。民族工作中一切事情要經過上層分子。要多做上層分子工作,多同他們商量問題,搞好團結。只有這樣才能從政治上和思想上幫助他們進步。如果上層分子這一關過不好,民族工作一切都要落空[1](P168-169)。鄧小平同志反對繞開民族上層分子開展民族工作的做法。他認為,繞開民族上層分子開展民族工作,民族工作不會做好。他指出:“我們有些同志往往采取激進的辦法,以為不通過上層分子能搞得更好。事實上不是搞得更好,而是搞得更壞,不是搞得更快,而是搞得更慢,因為阻力大?!盵1](P169)他認為,上層分子工作做好了,民族工作就基本能夠做好。他認為,少數民族上層分子“進步了,同我們的合作搞好了,這樣,在他們的幫助下來推進工作,就要順當得多?!盵1](P169)在鄧小平同志看來,爭“多數”,抓“關鍵”,是民族工作“商量辦事”論的重要內容。3.民族工作中“商量辦事”的立場問題。針對有些民族工作者對做少數民族上層分子的工作,獲取他們的贊成或支持會不會動搖立場的疑惑,鄧小平同志認為,民族工作中立場表現會有不同。他指出:“有的同志思想有顧慮,以為這樣做會喪失階級立場,不懂得在那里階級立場表現得不同。什么叫正確的階級立場?就是現在不要發動階級斗爭,做到民族與民族之間的團結,這就叫正確的階級立場?!盵1](P169)同時,他也強調:“我們也不是完全依靠上層,而是通過他們慢慢影響各方面的工作?!盵1](P169)

三、讓少數民族“自己做決定”

恩格斯曾指出:“勝利了的無產階級不能強迫他國人民接受任何替他們造福的辦法”[2](P261)。鄧小平同志也認為,取得政權的共產黨人,不能強迫中國境內的少數民族人民接受任何替他們“造福的辦法”。民族工作中一切事情在經過同少數民族商量后,讓少數民族自己做決定。鄧小平同志的這一觀點,是基于他所經歷的兩個實例提出來的。(一)“自己做決定”的兩個實例。1.貴州苗族減租的實例。鄧小平同志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確定了在少數民族地區不搞“減租”和“”的政策。但是,貴州苗族人民主動要求“減租”和“”,而且比漢族還要強烈。如果不允許他們實行“減租”和“”,那就是“大漢族主義”,是不照顧他們的利益。但是,如果遵照他們的要求實行“減租”和“”,就可能遭遇苗族上層少數地主分子的反對。對這種情況,當時的規定是:凡是種的土地是漢人地主的,就實行“減租”和“”;凡是種的土地是苗族地主的,就不實行“減租”和“”。由苗族自己采取協商的辦法解決。也就是說,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減租”和“”不是完全不提,有些地區應該進行。但是,他指出,對此“必須有一個條件,就是他們有這個要求,而且不是少數人要求,而是大多數人要求,不是我們從外面給他們做決定,而是由他們自己做決定?!盵1](P169)2.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或成立聯合政府的實例。鄧小平同志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或成立聯合政府,有一個方式方法的問題。這就是采取召開各類代表會議的形式。通過代表會議征求大家的意見,商量研究,這樣可以避免民族工作者主觀決定事情。他指出:“有時我們是一番好意,就是做出的決定不正確。但即使決定正確,如果沒有通過他們,也會遭到反對。只要通過他們,即使有的決定還有缺點,他們也是會擁護的。”[1](P170)這其中的關鍵和奧妙,就是民族工作中一切事情是不是由少數民族自己做決定。鄧小平同志的少數民族“自己決定”論,對消除目前民族工作中的“雜音”,具有重大啟示。當然,民族工作中的這種“自己決定”論,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少數民族“自己決定”論,是在逐漸創造條件以說服廣大少數民族群眾和上層人士、甘愿支持民族工作基礎上的“自己決定”論,是出于對少數民族尊重基礎上的“自己決定”論,不是脫離黨的領導和民族工作正確計劃的任性、放縱的少數民族“自己決定”論。這在本質上是為了更好地做好民族工作一種方法(二)鄧小平同志關于一切事情讓少數民族自己做決定的民族工作方法,有兩個基本內涵。1.少數民族自己決定的事情,即使是存在缺陷,他們也是會贊成和擁護的[1](P170)。2.民族工作者作為“他者”,替少數民族做的決定或“造福的辦法”,即使是“一番好意”和“決定正確”,只要是沒有通過少數民族,可能“也會遭到反對”,不會得到擁護。這就是鄧小平理論中民族工作的少數民族“自己決定論”。這一方法論,對尊重少數民族,團結少數民族,創造和諧民族關系,順利開展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如何正確運用這兩個工作方法?這就是一個要求民族工作者在工作實踐中應該堅持什么樣工作態度的問題。對此,鄧小平同志強調,要采取“實事求是”“老老實實”的工作態度。鄧小平同志認為,各民族之間在文化等方面存在一些差異,這就要求民族工作要采取實事求是、老老實實的態度。筆者稱之為鄧小平“民族工作態度論”。(三)鄧小平“民族工作態度論”的思想內涵。1.民族工作要重視民族文化差異。列寧曾指出:“要照顧到各該民族在文化上和生活上的特點”[2](P299)。鄧小平同志要求,要切實考慮各民族之間客觀存在的文化差異,可能對民族工作帶來的負面影響。他指出:“我們有這樣的體會,就是在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方面,也要老老實實。”[1](P170)如果不能實事求是地考慮少數民族在風俗習慣等方面存在的文化差異,照顧少數民族的文化和生活特點,老老實實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民族工作就不會做好。2.“老老實實”的思想內涵。第一,要向少數民族主動說清楚,因風俗習慣不同,如若引起誤會請求多包容和體諒。他指出:“我們要主動向他們說清楚,正是因為風俗習慣不同,容易引起誤會,容易犯忌諱,可能得罪了人還不知道?!盵1](P170)在民族工作中,要向少數民族講清楚,這是“民族工作態度論”的一個要點。第二,要向少數民族說清楚,對其風俗習慣有心學但不易學會這一點,請求多原諒。他要求民族工作者要老老實實說清楚,“有些生活習慣我們很想學,但是一下學不會,也勉強不得,請他們原諒。”[1](P170)他認為,民族工作中把握好以上兩個要點,“這就叫老老實實。”[1](P170)3.堅持“老老實實”“民族工作態度論”的意義。鄧小平同志認為,堅持“老老實實”的民族工作態度,不僅僅是因為其“優點就在于它能夠消滅某一民族勞動者懷疑另一民族勞動者有掠奪意圖的任何根據,從而為相互信任和自愿聯合打下基礎”[2](P269),而且“這樣容易得到同情?!盵1](P170)少數民族的信任和同情,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兩個要件。此外,他強調指出:“我們做政治工作,經濟工作,文化工作,都應該采取這種態度。”[1](P170)鄧小平同志“老老實實”的民族工作態度論,是對同志實事求是思想在民族工作領域的繼承和發展,它大大豐富了中國特色民族工作方法論體系。結論根據以上闡述②,筆者有如下認識:第一,鄧小平同志民族工作方法的核心是少數民族地區“不出亂子”,實現穩定發展。他所理解的社會穩定抑或“不出亂子”,是著眼于邊境民族地區的國防安全,消除民族之間長期隔閡以避免民族矛盾,在此基礎上,促進民族地區發展,鞏固政權穩定。為此,要求一切事情都要同少數民族尤其是上層分子商量,由少數民族自己做決定,工作中實事求是,老老實實。第二,鄧小平同志民族工作方法的幾個基本特點。其一,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穩定,“不出亂子”是核心;其二,恢復和促進少數民族地區全面發展是關鍵;其三,充分尊重少數民族依法管理本地區、本民族內部事務的自己決定權是原則;其四,少數民族事務都要同少數民族尤其是上層分子商量是方法;其五,實事求是、老老實實是民族工作態度。第三,鄧小平同志關于民族工作的原則、方法和態度著眼于服務民族社會穩定這個核心。民族社會穩定是民族發展的關鍵。民族發展反過來能夠鞏固民族社會穩定。鄧小平同志民族工作的原則、方法、態度與民族發展和民族社會穩定是辯證統一、相互促進的關系。所以,筆者認為,鄧小平理論民族工作方法具有系統性,是鄧小平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鄧小平理論在民族工作領域的運用和延伸,它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民族理論體系。鄧小平理論民族工作方法,在新形勢下,對推進我國民族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3]。第四,針對當前民族地區在推進城鄉開發,項目進村,生態移民,精準扶貧等民族工作中出現的、因不夠尊重少數民族意愿而引起的一些影響民族關系、社會穩定的不和諧“聲音”,當前相關部門民族工作者應當認真領悟和采納小平同志關于民族工作要“商量辦事”、讓少數民族“自己決定”的方法,堅持“老老實實”的民族工作態度,切實尊重少數民族的意愿,這在當前似乎更為重要。這是因為,“商量辦事”“自己決定”“老老實實”“民族工作態度”,與做好民族工作之間是辯證統一的關系?!吧塘哭k事”“自己決定”“老老實實”的“民族工作態度”,是切實做好民族工作的前提;真正做好民族工作,有必要做到“商量辦事”“自己決定”,堅持“老老實實”的“民族工作態度”。做好民族工作,就是要同少數民族“商量辦事”,由少數民族“自己決定”,堅持“老老實實”的“民族工作態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不出亂子”。“不出亂子”是衡量一切民族工作好壞的根本標準。當前看來,鄧小平同志的民族工作方法,極具時代價值。為應對當前復雜的民族工作,民族工作者要耐心體悟,虛心采納,這很重要。注釋:①這篇文章是關于鄧小平同志早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主持中國西南地區工作時的一些重要民族工作方法。②盡管文章所涉及到的民族工作思想和方法是在1950年代初期提出來的,但是筆者認為這些思想和方法對當前民族工作,尤其是中國城鎮化進程中的民族地區開發和扶貧工作,仍然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和啟發。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在“鄧小平早期民族理論初探”基礎上,將鄧小平早期民族工作方法提升出來,作出專題闡述,一則可以突出它的重要性,二則通過主標題“商量辦事”與“自己決定”點明其具體方法,并且在副標題中以“中國特色民族工作方法研究”突出其方法論的專題特征。

參考文獻:

[1]鄧小平.關于西南少數民族問題[C]//.鄧小平文選: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2]王希恩.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論民族[C].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

[3]于衍學.鄧小平早期民族理論初探[J].社科縱橫,2018(10).

作者:于衍學 單位:貴州大學民族學人類學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