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設計形態表征探討
時間:2022-03-22 09: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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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為產品設計的物質顯現形式和設計工作的重要構成,產品形態既是產品設計理念的物化載體,也是用戶認知產品、明晰設計的重要途徑與媒介。產品形態的表征達成與設計構思、產品屬性、人的需求和相關系統等諸多因素密切相關,是其區別于其他人造物的重要特質,亦是其依托學理廣博、構成機理復雜與兼顧面廣的詮釋和體現。
關鍵詞:產品設計;產品形態;表征
在認知科學領域,表征是指信息記載或表達的方式[1]。物質型產品的形態能夠記載或表達兩種信息:一種是知識,即理性信息,如產品的功能、材料、工藝等;另一種是體驗,即感性信息,如產品的造型、色彩、質地等。前者與產品形態的達成有關,后者則指向產品形態的表征。
1創造性
設計是一種創造性的活動,其目的是為物品、過程、服務以及它們在整個生命周期中構成的系統建立起多方面的品質[2]6。就物質型產品而言,形態的創造性表征是產品設計屬性的構成要素與根本訴求之一,具體表現為形態呈現的新、奇、特等表象。需要明確的是,產品形態的新、奇、特表征不是彼此分離的,而是形態創造性的不同視角的詮釋。首先,創造是指將兩個或兩個以上概念或事物按一定方式聯系起來,主觀地制造客觀上能被人普遍接受的事物,以達到某種目的的行為[3]121。產品形態的創造是“新、舊”事物的轉化。基于辯證法,產品形態的“新、舊”包含著肯定和否定兩個方面,是“新形態”對“舊形態”從認同到批判的一種永無止境的“懷疑”和更替。產品形態“新”表征可以是由內而外的“洗心革面”,亦可是新瓶舊酒的“表面功夫”。雖然“計劃廢止”的形式主義設計觀念為多數人所詬病,但追求流行和崇尚時尚的“喜新厭舊”心理卻是不爭的事實存在。落實于具體的表征架構,一般會包括依托新學理、運用新構思、選取新原型、采用新手段等。其次,產品形態的創造性表征還表現為“奇”。“奇”的營建主要涉及形態的構成機理、方法和形態實現特定功能的方式。一定時期與物質條件下的某一產品,其功能及實施方式是相對確定的。以形態與功能的辯證關系分析,功能及實施方式的確定便意味著產品基本構成形態的“圈定”,產品形態設計主要體現為“圈內形態”的“微調”,即“意符”設計,而“意符”設計的焦點便在于形態“提示”方式與能力的考量[4]14。基于此,產品形態的“奇”表征可詮釋為形態“提示方式”的技驚四座和“提示能力”的事半功倍。再者,“特”亦是產品形態創造性表征的重要顯現。作為與“新”“奇”意涵緊密關聯的屬性,“特”更多呈現的是形態滿足功能具有的專有形式和給予人的迥異體驗。哈佛大學B•約瑟夫•派恩與詹姆斯•H•吉爾摩教授在《體驗經濟》一書中指出,體驗的獲得需具備一個特別的故事、一種獨特的風格和一項特有體驗等條件[5]。由此,產品形態的“特”表征強調的是特別構思引發的獨特方式,關注的是過程及結果的特有效應,具有一定的專屬性和感悟性。設計工作常表現出:創意構想的因人而異、功能實施的因事而異,物態表象的因果而異的特點。如俄羅斯的索契冬季奧運會火炬設計,其形態的“特”在于:設計師皮羅日科夫選取了俄羅斯神話傳說“不死火鳥”作為靈感來源,火炬整體呈羽毛狀,中間鏤空,正面、側面為亮銀色,后面、鏤空處及把手下方帶有紅色,完美詮釋了俄羅斯特有的冰雪文化,有效契合了“激情冰火屬于你”的大會主題。
2功能性
產品的功能與人的需求存在著映射與訴求關系[6]5。良好的功能性是產品形態具有的最為基礎與重要的特質表征,功能的順利實施與有效達成是產品形態必須予以有效支持和高效滿足的基本與必要條件。依循設計美學家徐恒醇先生的“功能三分法”,產品功能可劃分為實用、認知與審美三個層面[6]6。其一,實用功能是產品最基本的功能,是產品為用戶提供的基本效用、利益和價值,它規范著產品形態的基本態勢和框架,是產品形態得以存在的直接因由和必須給予回應的訴求,是評價產品形態設計優劣的基點與要點之一。基于產品的實用功能,產品形態應提供功能實施的執行條件,標明產品的基本屬性———做什么事[6]7。就具體的產品形態而言,設計首先需以特定實用功能的有效實施為基本指針與價值取向,創設、推敲、營建與實用功能最為適宜和匹配的形、色、質等要素。根據設計構成理論,產品實用功能的指向性與強制性是產品形態具有“同功同構”表征的原因之一,即同一功能的產品會擁有相近的形態表征。其二,根據唐納德•A•諾曼的設計心理學,產品認知功能的達成是以其形態的可視性與易通性為基礎與條件的。而可視性主要是指產品形態能不能讓用戶明白怎樣操作是合理的,在什么位置及如何操作;易通性則是指產品形態的設計意圖是什么,預設用途是什么,所有不同的控制和裝置起到什么作用[4]4。不同于產品的實用功能,產品認知功能面向的是產品形態與用戶間的溝通能力,即人機交互的有效與高效,它是促成產品實用功能得以實施并形成價值的途徑與手段之一。在設計實踐中,產品形態的可視性及易通性可通過“形態的符號化”予以實現。依循產品語義學,產品形態的創設需著眼于在洞悉與尊重用戶的既有認知風格與能力等要素基礎之上,在產品形態良好“自明性”的前提下,達成人與產品的互為通識與匹配關系,確保的是形態的效用性及有的放矢,強調的是“人與形”“形與行”的互動性和契合效應。其三,產品的審美功能是建立在產品實用功能的合目的性和與認知功能的合規律性相關聯的基礎上,它依附于產品形態,又會超然其上,是產品實用與認知等功能的延伸,是一種讓用戶從情感上與產品取得一致或共鳴的功能,表現為產品形態表征與其內涵屬性的協調[6]12。以審美功能為主旨的產品形態架構,設計趨向于以主觀的立場為基點,以相關體驗的形成為目標,以某種思想、精神的詮釋與宣泄為結果,呈現的是人性化、戲劇化與沖突性的表征特質,彰顯的是設計中人的主體性,是達成形態多樣化、差異化的途徑與策略之一。在具體實踐中,工作常以美學法則為學理依托,以產品實用與認知功能構成的形態為基本元素,按照功能屬性、視覺規律、心理特性、審美法則等進行組織與推敲。賞析優秀的案例,不難發現其形、色、質等元素大多會具有和彰顯統一與變化、對稱與均衡、過渡與呼應、節奏與韻律等審美表征。其中,統一與變化體現為各元素彼此的“主輔”關系;對稱與均衡表現為諸元素方位布局上的等量或等質;過渡與呼應呈現為各元素的承接與觀照;節奏與韻律針對的則是諸元素排列、組合的秩序和條理。需要厘清的是,產品形態的審美表征不是單純的“視覺唯美”,而是一種滿足產品內涵屬性訴求并與之相協調的“順理成章”。
3科技性
科技是科學與技術的統稱。科學是解決理論問題的,技術則與實踐相關。通常情形下,科學與技術是不能直接服務于人的實際需求,需要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產品才能為人所用[3]81。相較于科技的先進性,產品及其形態設計總體上處于被動與被支配的地位,表現為科技的彰顯與衍生。對于產品形態設計,科學能夠誘發、喚起人們對于新需求的憧憬,進而形成存在于“渴望、期許”中的概念形態,提供的是設計的思想淵源與理論因由;而技術的實踐性與可見性決定了其可直接作用于形態,給予的是形態達成的物質條件和實施方式,是引發、構成形態的重要途徑與手段。每一件產品都會存在科技的“身影”,產品形態既是相關科學的外在示意,亦是其依托技術的視覺顯現。一方面,產品形態應彰顯其依托相關科學的先進性與價值,承擔與詮釋特定科學的呈現方式和表現形式,并以此標明其構成不可置疑的合理性。一般情形下,只要憑據與采用的科學原理一致,同一功效的不同產品,其形態常表現為“相似形”,即“同功似形”。如采用三角形穩定性原理設計的自行車,其形態會直接或間接地呈現三角形的“存在”。另一方面,根據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的“四因說”,每一事物(實體)都是由形式和質料構成的[7]。產品采用的材料屬性及加工技術既為產品成型所必需,亦是其形態具有某種表征的重要因由,是產品形態設計必須給予重點考量并滿足的重要訴求之一。但凡產品的達成,僅靠單純的材料或成型的技術是不能直接成為最終產品的,二者的對應、配合才是問題解決之道。材料若要轉化為產品形態,均需經過相應的加工工藝處理。其中一部分材料只需稍作加工,即可成為我們所需的形態,如竹掃把、樹根桌等,因其形態構成的工藝少,“素顏”的表征卻也別具韻味,而絕大部分的產品形態則是特定材料的“深加工”結果。隨著現代材料及加工技術的發展,我們很難僅憑表象就能研判產品的用材與工藝,但形態依托一定的材料及加工技術而成型的事實是明確的,產品形態也因此獲得了應用技術達成的“技術美”。一定意義上說,產品形態是在“尊重”相關材料與工藝特性基礎上的“科學態”詮釋與“技術形”展現。
4經濟性
設計既是創新技術人性化的重要因素,也是經濟文化交流的關鍵因素[6]2。產品形態的經濟性考量既是設計自身訴求的需要,更是設計者的職責使然,是產品最終價值得以體現的重要保障之一。產品形態的經濟性內涵為:一是資源投入的經濟性,主要是指形態構建所需資源的節約水平和程度,即產出比;二是形態在使用過程中的效率性與合理性,即能效比。首先,產品應是耐用的、便宜的[8]。物美價廉,一直都是普通民眾選擇產品的基本取向之一,而物美價廉便意味著產品的資源占有低、成本消耗少。這種基于資源投入考量的產品形態與設計、生產、銷售等環節相關聯,具有一定隱性特質,主要以形的尺度、質的品相等表征呈現,表現為滿足用戶需求前提下的形態小體量、適宜性和匹配性。經濟性的核心是:以最少資源獲得可用、夠用與適用的產品形態。需要指出的是,產品的這種形態經濟性表征不應是以犧牲品質為代價的“拙劣”呈現,亦非是僅滿足人低層次需求的“底線”響應。“小、適、配”表征下蘊涵與映射的是對人類“無止境”需求的提示和現代生活引發環境及生態破壞的反思。節約資源,創造可持續發展的生存環境,這既是設計者道德、責任與使命感的彰顯,亦是用戶應秉持的一種健康、積極與理性的生活態度。其次,產品形態的經濟性表征還取決于形態在使用過程中的效率性與合理性,而效率性與合理性是辯證統一的。根據唐納德•A•諾曼的觀點,一個好的產品形態,能夠讓用戶有效地預測自己行為的結果,高效地操作產品,達到自己的目的。用戶使用產品時會面臨兩個心理鴻溝:執行鴻溝與評估鴻溝。執行鴻溝關系到如何操作,評估鴻溝則指向操作的結果[4]43。這兩個鴻溝的平復、優化,是產品使用效率提升與合理性達成的保障因素之一。基于此,產品形態的這種經濟性表征可解讀為產品形態與用戶具有的互動能力水平及形態的功能支撐、執行程度。產品形態應能夠扼要而有效地告知用戶:某形態可做何事,能采取何行為和操作,可得到何結果與價值,能實現何體驗。比如輪椅,“輪子+座椅”示意是可動的椅子,“把手+推圈”表示可用手轉動,結果與價值是坐姿前行、移動自理,實現的是“健全體驗”。同時,大道至簡,依循設計熵的認知,混亂與繁絮的形態會降低產品的使用效率,并造成相關資源的浪費。美國硅谷創業之父保羅•格雷厄姆給予好產品形態的界定是:產品形態應是簡單、有序與熵值最低的。因此,在兼顧用戶認知能力、行為特質等因素下,設計還應關注產品相近或相關功能指向形態的整合與優化,化繁為簡、簡而有序與一形多能,以一種精煉且富于邏輯的高效表征示人。
5系統性
依循一般系統論,產品、用戶及其共存的環境構成的是一種相互依存、作用與制約的關系,而這種關系的有效維系得益于該系統的“場”效應。作為產品的物質顯現,能夠左右與導向產品形態表征的“場”效應主要源于兩個層面:一是以產品為基點,由產品與人、產品與產品等構成的微觀系統;二是以環境為觀瞻,由產品與社會、文化、生態等人為與自然要素圍合的宏觀系統。作為系統的構成要素,產品設計的形態表征既是其系統“場”效應的結果與回饋,亦是維系與提升系統持續發展的必要因素。前者,在該微觀系統中,能夠對形態表征產生效應的“場”主要面向用戶和與之相關的其他產品的兩個領域。其中,源自用戶的“場”效應展現為產品形態設計需兼顧人的生理、心理等需求,有利于人使用產品的安全、高效與舒適,即“機宜人”。基于人因工學,產品形態“宜人性”的達成,會訴求形態的體量、色彩、質地及工作的幅度、區域和頻率等表征,需以人的各項參數為參照,具有鮮明的“人印記”。如鐘表指針和數字的大小、顏色要考量人眼的有效識別;汽車方向盤的質地需酌量防滑與舒適。同時,多數情形下,單一產品是不能獨立發揮效能的,往往需要與其他產品構成有機的系統才能為人所用[4]111。比如門與把手,書架與書,龍頭與面盆等。根據唯物辯證法,世界上的任何事物若同它周圍的事物取得相互聯系,它們彼此之間需形成不同的事物、特性的統一形式,即表現為一定的關系[3]71。因此,在系統“場”的作用下,任一產品形態都會被習染、授予系統中其他產品某種相對一致或共同的屬性,從而使其獲得“融入”系統并維系其發展所需的關系,而由此構建的“新”形態不僅是系統既有關系的延續,更昭示著新舊事物重構與“場”更新達成的系統嬗變與新生。后者,對于宏觀系統,產品形態所處的人為環境涵蓋了本體與拓展兩個語境。一是在一定時期與學術背景下,源自產品設計相關理論、思潮等形成的本體語境,如通用設計、服務設計等;二是由與產品形態存在關聯屬性的拓展語境,如一帶一路、3D打印等。而對于產品形態具有“場”效應的自然環境則指向特定時間和空間內,置身于產品周圍,對產品形態具有直接或間接影響的天然環境。物以類聚。產品設計創設的形態欲與既有系統的其他要素“聚而成類”,必然被訴諸該“類”的某種表征特質。例如,巴洛克風格空間內的座椅、燈飾應具有奢華、夸張和不規則的形式;通過審視汽車散熱格柵的“家族臉”,用戶便可研判其出處———雙腎型的寶馬、瀑布式的別克、V-Motion的日產。
6總結
對于產品設計的形態表征,創造性標明的是產品形態構成的根本訴求和必備條件;功能性彰顯的是產品形態緣何存在及存在的合理性;科技性呈現的是產品形態達成所需理論與實踐基礎的可行性;經濟性闡釋的是產品形態占用資源效率及合理性的價值考量;系統性詮釋的則是來自系統的“場”效應。需要說明的是,產品及其形態是人與相關系統需求的產物,產品形態的種種表征是設計理念、產品屬性、人的需求和相關系統等眾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與物態映現。同時,資源有限的現實與人類道德倫理啟示我們,產品設計的形態表征應是適度的、撙節的。正如著名美學家李澤厚先生在《略論藝術種類》一文中所言,現代健康的傾向是,注意盡量服從、適應和利用物品本身的功能、結構來做形式上的審美處理,重視物質材料本身的質料美、結構美,盡量避免做出不必要的雕飾、造作[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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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左鐵峰 單位:滁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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