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養殖污染狀況及整治策略

時間:2022-09-07 03: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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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養殖污染狀況及整治策略

經過多年的發展,寶雞市陳倉區畜牧業得到快速穩定發展,逐漸形成產業區域化、養殖規模化的發展模式,已成為農民收入中重要的一部分。與此同時,畜禽養殖業產生的大量廢棄物不能充分利用并隨意排放,對區域環境和農村生態環境造成巨大壓力,畜禽養殖業產生的污染日趨嚴重。因此,加強畜禽養殖業的污染防治和管理已成為現階段陳倉區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重大而緊迫的任務。

1畜禽養殖業發展現狀

陳倉區畜牧業生產穩定發展,畜牧業總產值達14.03億元。畜牧業產值占到全區農業總產值27.07億元的51.8%和寶雞市畜牧業產值69.38億元的20.2%。畜牧業已成為寶雞市陳倉區農業的支柱產業和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

2陳倉區畜禽養殖業污染現狀

2.1畜禽廢棄物產生量根據2010年全區畜禽的飼養量,參照國家環保總局公布的畜禽糞便排泄系數,可以計算出,2010年全區畜禽糞便的產生總量為177.34萬t,污染物COD為31957t,BOD為27068t,NH3-N為3097t,TP為1650t,TN為7708t,廢水為1038萬t。畜禽養殖糞便產生量是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的4.3倍(陳倉區工業固廢產生量為41.42萬t),畜禽廢棄物中含有大量的有機物,僅COD產生量就是工業和生活廢水COD排放量之和的7.3倍(陳倉區工業和生活廢水COD排放量之和為4356t),成為不可忽視的重大污染源。

2.2畜禽養殖業主要環境問題

2.2.1污染水體陳倉區畜禽養殖場污水普遍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水體,含有大量高濃度的有機物廢水排入河流,導致渭河(陳倉段)及其支流水質受到嚴重污染。據今年對陳倉區沿渭13個排污口調查監測結果顯示,有2個排污口COD濃度超過了1000mg/L,是其它排污口COD均值的12.5倍,原因是其排污口上游均有大型畜禽養殖場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由于相當一部分養殖場(戶)對養殖場、排水渠、堆糞場未作防滲處理,有的則排入池塘,導致污水長期下滲,嚴重污染了周圍群眾的飲用水。據90年代對養殖大村陽平鎮野寺村及其下游的大帳寺村地下水監測結果表明,飲用水中色度、高錳酸鉀指數、亞硝酸鹽氮嚴重超出生活飲用水標準,大腸菌群和細菌總數密不可計,導致飲用水已無法使用,群眾投訴不斷。

2.2.2污染空氣由于許多養殖場為便于生產、運輸,多建在城鎮、村莊周圍,加之管理不善,糞便亂堆亂倒,污水肆意排放,惡臭污染養殖場及周圍空氣,嚴重影響養殖場員工及周圍群眾的身心健康。

2.2.3傳播病菌由于養殖場對糞便、廢水、動物尸體等廢棄物消殺滅菌措施跟不上,使環境中病原種類增多,病原菌和寄生蟲大量繁殖,極易造成人、畜傳染病的傳播蔓延,給人畜代帶來災難性危害。

2.2.4危害農田生態有的群眾經常使用高濃度的畜禽養殖污水灌溉,會使作物陡長、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減產,甚至毒害作物出現大面積腐爛。同時,高濃度污水可導致土壤空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氣、透水性下降及板結,嚴重影響土壤質量。

2.3畜禽養殖污染成因分析

2.3.1產業布局不盡合理大中型養殖場布局多從生產、銷售、運輸等經濟利益的角度出發,而較少考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陳倉區多數養殖場建在距離城區、鎮村較近的地方,有的還建在城區、鎮村的上風向。隨著城區發展不斷外延擴大,一些養殖場逐漸進入城市范圍,導致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2.3.2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缺乏陳倉區絕大多數養殖場糞便處理設施屬于簡易曬糞、堆肥場。糞便在露天下堆放自然發酵,多數沒有防滲、防淋失措施。大多數養殖場沒有廢水處理設施而直接排入環境。有的養殖場雖建成了沼氣池,但一到冬天,由于氣溫低,發酵效果差,基本不用,達不到應有的處理效果。

2.3.3養殖工藝較落后,管理不科學飼料及添加劑選配不環保,飼料利用率低,飼料及添加劑中微量有毒物質隨糞便排入環境。“雨污分離,干濕分類,糞尿分離”等措施落不到實處。由于管理缺乏科學性,養殖業糞便亂堆亂倒、廢渣運輸沿路遺撒、污水下滲亂排、動物尸體亂扔等問題突出。

2.3.4畜禽養殖環境管理起步晚,管理相對薄弱過去,在畜牧業發展上,由于農業政策與環境政策脫節,出現了“政策真空”,“管理空擋”。近年來,隨著國家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政策、標準、技術規范的相繼出臺,畜禽養殖環境管理才剛剛納入農業、畜牧、環保等職能部門的管理范疇,對畜禽養殖的污染管理還處在起步階段,加之一些現行的環保法律、法規、制度在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中執行難度大,和目前陳倉區畜禽養殖業發展情況相比,畜禽養殖業的污染防治與環境管理嚴重滯后。

3總體思路和目標

3.1總體思路

以保護和改善農村環境為目的,以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為立足點,以環境容量為基準,以責任制為龍頭,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實用化為原則,合理規劃、防治結合、強化管理,促進畜禽養殖業生產和環境建設的協調可持續發展。

3.2總體目標

到2015年,使畜禽養殖產業結構更趨優化,布局更加合理,對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管理得到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步入科學化、法制化軌道。畜禽養殖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規模進一步擴大,基本建立起種養平衡的生態養殖模式。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5%,廢水處理達標率達到85%,養殖業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4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對策建議

4.1加強領導,強化考核

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作為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一是實施目標責任制管理。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納入全區目標責任制、環保目標責任制和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形成政府領導,環保統一監管,畜牧、農業、衛生等部門及各鎮分工協作的組織保證體系。二是編制規劃。科學編制《陳倉區“十二五”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報區政府批準實施,將養殖業污染防治納入“十二五”全區污染減排計劃,做到有目標,有任務,有重點,有步驟,有措施,確保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有序開展。三是結合陳倉區實際,制定《陳倉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就部門監管職責、禁養區、限制養殖規模、場地選擇、產業布局和污染物處理等做出具體規定,使陳倉區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逐步納入法制化和科學化軌道。

4.2合理布局,優化畜群結構

充分考慮陳倉區環境、土地消納能力、污染減排計劃等因素,結合地域優勢、資源優勢,發展優勢產業。穩定禽業、肉羊生產,大力發展生豬、奶牛規模化養殖,重點提高養殖效益,突出抓好肉牛、土雜雞產業開發,積極發展適銷對路的特種養殖。在周原、慕儀各鎮大力發展奶畜生產;在渭北塬區的慕儀、周原、賈村等鎮大力發展生豬和蛋雞、肉雞生產;在西部山區八鎮和橋鎮發展秦川牛、肉羊、土雜雞。穩定虢鎮、陽平工業走廊畜牧業生產規模,并逐步將這兩個鎮的大場大戶向塬區和山區遷移。從產業布局,畜群結構等方面減少畜禽養殖污染,減低畜禽污染程度。

4.3強化依法監管,提高環境管理水平

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現行有關制度和政策,將行之有效的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創造性地運用到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中來,嚴格實施依法監管。一是對畜禽養殖場的基本情況、污染物排放種類數量、污染防治等情況進行全面申報,摸清底子,建立數據庫,為將畜禽養殖業依法納入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二是對規模化養殖場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標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排污費,提高養殖戶自覺防治污染的主動性。三是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必須根據項目規模大小,報批環評手續。對地處禁養區、城市、鎮村上風向的畜禽養殖場堅決不予審批,已建成的堅決予以關閉。嚴格執行“三同行”制度,落實污染防治措施,凡沒有糞便利用設施和污水治理設施的一律不準投入生產。

4.4實施清潔養殖,全過程減少排污量

引導和鼓勵畜禽養殖場改進養殖技術,實行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污染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污染物的排污量,為實施資源化利用、降低處理難度和成本創造條件。一是推行規模化、集約化養殖,減少散戶養殖規模。探索建立種養結合的各類生態養殖模式,便于養殖業污染物的收集、處理、消納和控制。二是引導養殖場采用環保飼料和環保飼料添加劑,提高畜禽飼料的利用率,降低排泄物中氮、磷、有機有毒、重金屬等對環境的污染。三是推行干清糞工藝,實施“雨污分離,干濕分類,糞尿分離”等手段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四是積極推廣厭氧消毒、化學消毒等有害微生物消毒技術,防止畜禽養殖廢棄物病菌傳播。五是探索推廣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等除臭技術,消除畜禽養殖惡臭污染。六是要求養殖場對畜禽圈舍、運動場、排污渠、堆肥場做硬化處理并加強管理,防止畜禽廢棄物溢流、滲漏、雨水淋濕、惡臭氣味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七是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采取防滲漏、防流失、防遺撒等措施,妥善處置貯運工具清洗廢水。八是加強畜禽養殖場綠化工作,美化場區環境,凈化空氣,實現清潔養殖。

4.5加快實用技術推廣,提高畜禽污染防治水平

采用舉辦畜禽養殖業實用技術講座、召開流動現場會、經驗交流會、組織專家教授、技術人員現場指導、觀摩參觀等形式,加快畜禽廢渣還田、生產沼氣、制造有機肥料、制造再生飼料,養殖-沼氣-種植等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實用技術和生態養殖模式推廣,五年內,使陳倉區養殖大戶、小區、大村接受環保相關法律、法規,清潔、健康養殖管理,畜禽養殖實用技術推廣系統培訓。逐步在川道地區建成“豬-沼-菜”、北川原地區建成“豬-沼-糧(菜)”和“秸稈-肉牛-沼氣-溫室蔬菜”、西部山區“秸稈-肉牛-沼氣-雜果”三大生態養殖模式。嚴格實施科學管理,每年抓成1~2戶示范點,樹立樣板,一點帶面,穩步推進陳倉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上水平。

4.6落實政策,為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創造條件

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資金列入區財政預算,每年拿出一定資金支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示范工作。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要求規模化養殖戶加大污染治理資金投入。積極爭取中央、省、市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沼氣建設、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項目,扶持有發展潛力的專業村、大場、大戶實施污染防治項目建設,引進高新技術和設備,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對利用畜禽廢物加工有機肥、飼料企業落實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