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稻晚稻比較管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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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晚稻比較管理論文

宋代的“早稻”和“晚稻”并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早稻和晚稻,而主要指的是收獲期上的早晚。即便是所謂“早稻”,也大多屬于中晚熟品種。早稻、晚稻之間在大多數情況下并不構成復種關系。宋代各地都有早晚稻的分布,但所占比重各不相同.浙西、淮南等水稻主產區以種植晚稻為主,但其它地區卻出現了早稻盛行的趨勢;干旱和救饑是早稻盛行的主要原因,而太湖地區種植剔透則很大程度上是賦稅和雨水所致.

The“earlyrice”and“laterice”intheSongDynasty

Abstract

Thesocalled“earlyrice(zaodao)”and“laterice(wandao)“intheSongdynastywerenotthesameonesinthedoubleharvestricecroppingsystemofmodernsense,buttheonesthatharvestearlyorlate,manyofthembelongedtomiddleandlate-maturingvarieties.Theso-called“laterice”distributedmainlyinzhexi(nowthesouthpartofJiangsuandnorthpartofZhejiang)duetotaxesandrain,whiletheearlyricebecamemoreandmorepopularintheotherdistrictsforthereasonsofdroughtandfamine.

早、晚稻的劃分既是稻作技術自身發展的需要,也是社會經濟和自然條件相結合的產物。雖然早稻和晚稻的概念在宋代以前即已出現,但大多在一些非常偶然的場合,并且早稻和晚稻都是孤立存在。宋代隨著稻作技術的發展,早稻和晚稻的概念非常流行,且常常是相提并論,以致后來的一些學者往往以今概古,以為宋代已經出現了現代意義上的早稻和晚稻,甚至更有人認為是雙季稻,從而錯誤地估計了宋代稻作的發展水平。本文試圖從宋人有關早稻和晚稻的基本概念入手,考察早稻、晚稻在各地的分布,并分析形成此種分布的原因,以期對宋代的稻作有個更好的把握。

1、早稻和晚稻的概念及其分布

現代農學對于早稻、中稻和晚稻的界定主要是依據生育期的長短來決定的。而宋代最通行的做法是依據收獲期的先后來劃分早、中、晚稻,如“早禾收以六月,中禾收以七月,晚禾收以八月”。[1]由于各地的水稻成熟期并不一致,[2]所依據的歷法標準也不統一,有的分之以月份,有的別之以節氣,即便是都按節氣或月份,其差異也是顯而易見,所以各地早、中、晚稻的劃分不盡相同。如福建三陽,“其熟于夏五六月者曰早禾,冬十月曰晚禾。”[3]陸游有“秋詞”三首,第一、二首分別提到七月、八月,第三首依時序當為九月,七月中提到“早禾”,九月中提到“晚稼”[4];又如浙江四明,“早禾以立秋成,中禾以處暑成。”[5]而江西西昌(今泰和)則以小暑、大暑節收割為早稻,寒露、霜降節收割為晚稻。早、晚稻只是相對而稱,此外并無嚴格的科學界定。

盡管宋代的早晚稻概念并非是現代意義上的早晚稻概念,但各地都已對自己所生產的稻做了早稻、晚稻,甚至于中稻的劃分則是事實。早、中、晚三稻在各地稻作中所占比例如何?對于了解宋代的稻作情況來說是重要的。游修齡說:“宋代的水稻,在同一地區已有早、中、晚的不同,一般以早、中稻為多,晚稻較少。”[6]實際上,早、中、晚的播種面積因時因地各不相同。

兩浙的浙東地區,早稻多于晚稻,如四明(今浙江寧波):“中最富、早次之,晚禾以八月成,視早益罕矣。”[7]臺州:“晚稻……民間所種不多,僅當早稻十之一、二。”[8]越州:“統計會稽八縣田畝,……晚稻居十分之四。”[9]十分之六則是早稻和中稻。浙西雖然在“七月初乃見新谷”,證明有早、中稻的存在,但卻以晚稻為主,如湖州:“管內多系晚田,少有早稻。”[10]甚至有些地方“純種晚秋禾。”[11]但這種情況也主要局限于太湖沿岸地區,遠離太湖沿岸的浙西一些地區,也是早稻多于晚稻。如臨安府之新城縣(今浙江富陽縣西南)“山田多種小米(即早秈),絕無秔稻(即晚粳)。”[12]

宋代,另一處晚粳種植比較集中的地區,是淮南地區。這里的水稻一般要到夏初,甚至于農歷五月方始插秧。“淮南夏早收,晚秧亦含風”[13];“積雨漲陂塘,田塍插晚秧”[14]等宋人詩句描寫的就是淮南插蒔晚稻秧的情形。而在一些近水低洼地區,甚至到夏初才始撐著一種短小輕便的小劃船在稻田中進行撒播。[15]插秧在初夏,收獲卻在初冬,賀鑄有“楚澤初冬正獲田”[16]之句,此詩作于歷陽(今安徽和縣)姥磯,時間是在戊辰十月晦日(十月的最后一天)。蘇軾提到,元祐六年(1091),汝陰縣(今安徽阜陽)百姓,因旱傷,“稻苗全無”,而被迫至淮南糴晚稻種。[17]乾道九年(1173)十一月,江南東路安撫使奉命收糴粳米,但江東諸州“盡是秈禾小米”,無奈只得“差官往淮南收糴”,可見淮南產粳米之盛。[18]但淮南也有秈米,宋政府在淮南所收糴的糧草中就既有大禾米(晚粳),又有占米(早秈),[19]只是不占多數。

屬于江南西路,與淮南西路毗鄰的興國軍(今湖北陽新)及其相鄰的荊門軍(今湖北武漢)也以晚稻為主。陸九淵在“與章德茂書”中提到:“江東、西,田分早晚。早田者種占早米,晚田種晚大禾。此間田不分早、晚,但分水、陸。”不分早晚稻,表明當地的水稻仍然是以傳統的一季晚稻為主。南宋王十朋有“途中遇雨”詩,提到“晚稻短長熟”之句,此詩作于某年的八月二十六日到興國軍之后,[20]不久王十朋又入鄂州(今湖北武漢)境,留下了“秋深余晚稻,地曠僻閑田”[21]的詩句。

福建八州,上四州(建寧、劍州、邵武、汀州四州)似以早稻種植為主,而下四州(福州、興化、泉州、漳州)則是以晚稻為主。這從南宋乾道六年(1170)六月,提舉福建常平茶事鄭伯熊報告中可以看出,他說:“福建路八州軍府縣,自入夏以來,闕少雨澤,其上四州軍府雖時得甘雨,猶未霑足,早禾多有傷損;下四州軍亢旱尤甚,晚種有不得入土者。”[22]或認為,這里鄭伯熊把上四州軍入夏后“早禾”雨水不足和下四州軍晚稻不能插秧并提,說明下四州軍在南宋已普遍種植兩季水稻,上四州軍恰恰只種一季稻。[23]這種理解是錯誤的。首先,這個報告出臺于農歷六月,事發在六月之前,即文中所稱“入夏以來”,宋以四月為夏首,入夏以來指的是四月已來,也即四月至六月這段時間,如果是雙季稻的話,這段時間正是雙季早稻生長到成熟的季節,雙季晚稻不能插秧是正常的,并不是一件大驚小怪的事,而作為一季晚稻,六月份尚不能入土就比較緊張,因為一季晚稻一般是在五月前后移栽的。

江西也是以早稻居多,然而各州縣有所區別。洪州:“據洪州申……緣本州管下諸縣,民田多種早占,少種大禾。其所種大禾,系在向去十月,方始成熟。……本司契勘,本司管下鄉民所種稻田,十分內七分,并是占米,只有三二分布種大禾。”[24]此處,占米指的是早禾,大禾指的是晚禾。江州:“星子、都昌晚禾絕少,獨建昌邑大苗米居多……此間土產皆占米,晚禾不多。”[25]“敝郡今秋少雨,晚田多旱,除星子、都昌,多是早田,被災處少,唯有建昌一縣,晚田數多。”[26]“夫都昌田禾,例宜早秈,非若星子早田,十居七八。”[27]撫州:“臨川境內早禾最多”,[28]“樂安、宜黃兩縣管下,多不種早禾,率待九、十間,方始得熟。”[29]總的說來是“本州早禾少,而晚禾多。”[30]吉州:“早稻不過二三分”[31],十分之七八為晚稻。

江東諸州“盡是秈禾小米”[32],似也是以早稻為主。荊湖的潭州(今湖南長沙):“早稻甚多,晚米甚少”,[33]早稻約占全州稻谷種植的70%。[34]“只有早稻,收成之后,農家便自無事。”[35]成都府之眉州(今四川眉山縣)似也以早稻為主,[36]蘇軾在《眉州遠景樓記》中提到:“七月既望,谷艾而草衰,則卜鼓決漏,取罰金與賞眾之錢。買羊豕酒醴,以祀田祖,作樂飲食,醉飽而去,歲以為常。其風俗蓋如此。”[37]可見眉州的水稻一般都是在農歷七月十五日以前收割。范成大在題為“峨眉縣(今四川樂山縣)”的詩中也有“泉清土沃稻芒蚤”[38]的詩句。

北方地區水稻分布較為分散,但以一季晚稻為多。史料記載,占城稻在皇家御苑中的收獲期多在十月。晁說之(1059-1129)“秋吟詩”中有“崔子稻畦晚”之句,詩注云“崔德符監稻田務”,[39]稻田務的所在地在京西北路的汝州(今河南臨汝縣)一帶,證明當地稻田務管轄下的稻田是以晚稻為主。但由于北方易受干旱影響,所以江翱也曾在汝州魯山縣推廣一種早稻。[40]

盡管現有的材料還不足以全部勾勒出宋代早稻和晚稻的分布圖,但綜上所述,宋代南方水稻主產區,除浙西等地區晚稻較為集中之外,其它地區都是早晚搭配,并出現了早稻盛行的趨勢。北方地區自古及今則都以晚稻為主。

2、早稻盛行的原因

早稻主要分布在長江流域的四川、荊湖、江東、江西、浙東、福建等地。這些地方選擇早稻種植,從其初衷來看,首先是著眼于抗旱。自古以來,長江中下游地區就是水稻的主產區,但這個地區的降雨量分布極不均勻,以江西為例,大部分地區春夏兩季的降雨量占全年的75%,秋季只占15%。進入小暑后便轉入到久晴少雨的干旱期,降雨量明顯減少。其他省份,如浙江、江蘇、安徽等,也有類似情況。而與此同時,由于氣溫高,蒸發量大,水稻的需水量加大。《種藝必用》引老農言云:“稻苗,立秋前一株每夜溉水三合,立秋后至一斗五升,所以尤畏秋旱”,《種藝必用補遺》則進一步指出:“凡晚禾最怕秋旱。秋旱則槁枯其根。雖羨得雨,亦且收割薄而尠矣。故諺曰:‘田怕秋時旱,人怕老時貧。’誠哉是言也。”提出把立秋作為水稻水分臨界期。立秋前后是水稻開始孕穗(古人稱為秀,或做胎)的時期,這以后水稻對水的需要量很大。明代《沈氏農書》說:“乾在立秋前,便多干幾日不妨;干在立秋后,才裂縫便要車水。蓋處署正做胎,此時不可缺水,古云:‘處暑根頭白,農夫吃一嚇’……自立秋以后,斷斷不可缺水;水少即車,直至斫稻方止。俗云:‘稻如鶯色紅、全得水來供’”。又據宋應星的計算,“凡苗自函活以至穎栗,早者食水三斗,晚者食水五斗,失水即枯”,“將刈之時,少水一升,谷數雖存,米粒縮小,入碾臼中,亦多斷碎”。從分布區來看,也主要是缺水較為嚴重的地區,這些地區種一季都顯差強,早稻因需肥水較少所以得到垂青。

宋人對干旱危及晚稻多有提及。如李綱在其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任內(1135一1139)曾上奏說:“(洪州)自入秋以來,闕少雨澤,已覺亢旱,又生青蟲,食害苗稼……若更旬日內無雨,晚田決致旱傷”,“難以指準。”而早禾則因“春夏之間,雨旸調適,早禾已是成熟收割了當。”所以“管下鄉民所種稻田,十分內七分,并是早占米,只有三二分布種大禾。”撫州知府黃震在咸淳七年(1271)七月二十一日《雨旸申省狀》曰:“自六月初三日有雨,亢旱一月,至七月初二、初三,而后得雨,早禾雖賴以有收,自七月初三以后,又復兼旬無雨,晚禾凜乎可慮,本州早禾少,而晚禾多,關系非小。”[41]相比之下“臨川境內早禾最多,晚禾雖被蝗旱,然所在有大歉之處,亦有大熟之鄉,長短相補,亦得半收,早晚禾通計已是七八分成熟。”[42]朱熹在南康軍任上也提到:“敝郡今秋雨少,晚田多旱。”[43]陳宓在《與江州丁大監》書中說:“此月初以來不雨,……建昌邑大苗米(即晚稻)居多,遭此晚稻大可慮。”[44]有見于晚稻易旱,宋代的一些地方官員積極致力于早稻的推廣。朱熹就曾在晚稻種植面積較大的都昌推廣早稻,他說:“夫都昌田禾,例宜早秈,非若星子早田,十居七八。”[45]

早稻需水量少,所以在一些易旱的山區發展較快。閩北山區宋初就有一種耐旱高產的稻種。據宋人楊億《談苑》記載:“江翱,建安人,文蔚之兄子也。為汝州魯山令,邑多曠土,連歲枯旱,艱食。翱自建安取早稻一種,此稻耐肥、旱,實早,可久蓄,宜高原,至今邑人多之,歲歲足食。”[46]這里未言明此種早稻即占城稻,而且出現在有占城稻記載之前,應屬早已有之。

除了干旱之外,早稻的推廣還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如避水,早稻的生育期短,可以在每年的大雨到來之前,完成收獲。這使得早稻除了適合于丘陵山區種植之外,也適合于在低洼易澇的地區種植。長江中下游流域雖然在入秋之后進入干旱期,但是在一些年份也有暴雨成災的可能,這對于成熟收獲期的晚稻來說是不利的。如,乾道元年九月二十四日,臣僚言:“伏見前月(即八月)以來,天作滛雨,江淮浙閩皆被其害,……稻穗之在田未刈者,經此巨浸已同腐草,高田雖無甚損,亦多芽蘗。”[47]解決辦法就是盡量播種早稻。早稻品種之一的黃穋稻即具有這方面的優勢。“淺浸處宜種黃穋稻,……黃穋稻自種至收,不過六十日則熟,以避水溢之患。”[48]早稻可以避水溢之患,所以“湖田多,山田少”的豫章(今江西南昌)“所種占米為多,有八十占、有百占、有百二十占,率數月以待獲。”[49]又如避霜。一季晚稻常常要到霜降之后才始成熟,如果某年霜早,則要面臨前功盡棄。何承矩在河北種稻時,頭年因霜,未能收成,險些使屯田種稻難以為繼,第二年改種江東早稻,取得成功。還有耐瘠。早稻對肥料的需求量比晚稻少。

丘陵山區往往比較容易干旱,且土壤肥力不及平原,復由于地勢較高,易受冷害,所以早秈稻種植較多。如江東徽州,“大率宜秈而不甚宜粳”[50],臨安新城縣“山田多種小米,絕無粳稻”[51]。這也是宋真宗向高仰易旱之地推廣早熟占城稻的原因。早稻與山岡聯系在一起,如“早禾飽熟收山場”[52]、“北鄉田少盡茅岡,早禾有種何妨種。”[53]福建上四州軍,早稻多于晚稻也與此有關。這種格局到近代仍然沒有多大的變化,據近人的調查,南京、鎮江一帶,地勢高亢,山田多于圩田,亦只宜需水較少之秈稻。[54]

“救饑”也是早稻盛行的原因之一。宋代一般以晚米為糴納對象,至于早稻很大程度上是農民自產自銷,文天祥就曾提到,“吾州(江西吉州,今吉安)從來以早稻充民食,以晚稻充官租”。[55]農民生產的早稻除了大部分自我消費之外,剩余部份也進入市場,滿足中下層百姓的糧食需求。早秈稻成為“自中產以下皆食之”[56]的大眾食物。中產以下的大眾,由于其自身的經濟實力不濟,不可能有很多的存糧,一遇青黃不接,就需要有一種早熟品種來接濟,這就更為早稻的存在提供了一個契機。最早見于宋代方志記載的,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水稻品種,六十日,又名救公饑,其出現即與此有關。“六十日稻,名救公饑。傳有孀婦居貧乏食,擷稻中先熟者,以養翁姑,因傳其種。”[57]宋代新安也有這樣一個品種,名紅歸生,米粒紅,成熟最早,然不廣種,少蒔以接糧耳。宋人有詩云:“前村后村水車聲,伊伊扎扎終夜鳴,皇天不雨四十日,高田何止龜兆出。田家眼穿望早禾,早禾不熟賴饑何?”[58]從中也可看出早稻在抗旱救饑上的用意。

早稻盛行的原因也為近人的調查所證實。民國二十四年(1935)夏秋,江西農業院作物組乘指導農民混合選種及采集單穗之便,附帶進行水稻品種及栽培方法之調查,知各縣水源缺乏為未種粳稻之首要原因。普遍粳稻生長期較秈稻為長,所需水分總量亦較多,本省雨量最多之月為五、六月份梅雨期內,七、八月以后,遂逐漸減少,故多數地方,均栽早熟秈稻,以期避免干旱之損失,此粳稻之變天然因子所限制而被據棄者一也;又因本省盛行二熟制,早稻收獲后,可栽二季稻或其他旱作,如晚大豆、芝麻、養麥等。粳稻生長期較長,不適于二熟制,此受栽培制度之限制而被摒棄者二也;各縣所栽之品種,有芒者絕無僅有,蓋一般農民對于有芒之品種,多感脫粒之費力,調制之不易,交租時又被田主所拒絕而厭惡之。粳稻品種有芒者居多,此不合農民心理而被據棄者三也。[59]由于饑餓和干旱古已有之,因此,我們估計,早稻出現的時間比實際材料中的記載更早。

雖然早稻的種植在于抗御自然災害,但它的存在畢竟為多熟制的發展提供了條件。早稻可以避旱、救饑,但產量不高,救得一時救不了四季,同時在早稻收獲之后還有較長的生產季節可以利用,于是古代農民可能很自然地就在早稻收獲之后,種上晚稻或其它作物,以彌補早稻產量的不足。于是多熟制形成了。宋謝邦彥詩:“嘉谷傳來喜兩獲,薄田不負四時耕。”[60]說的就是早稻的存在為多熟制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3、太湖地區種植晚稻的原因

然而,在宋代水稻的主產區,擁有“蘇湖(常)熟,天下足”美譽的浙西地區,早稻仍然沒有取代晚稻的地位,在水稻生產中仍然是以單季晚稻為主,并且一直保留到了近代。江南地區的晚稻一般是五月插秧之后,入秋后才能陸續成熟,直到九、十月份。宋人吳文英有詞曰:“……,重來雨過中秋……看黃云、還委西疇……信吳人有分,……重到蘇州。……”[61]從中可知,農歷八月十五日中秋節時,水稻尚未收割。浙西晚稻收獲的臨界日期是霜降。蘇軾有“烏程(今浙江吳興縣)霜稻襲人香”[62]之詩,曹組亦有“霜落吳江,萬畦香稻來場圃”[63]之詞,樓璹《耕織圖詩·收刈》亦云:“田家刈獲時,腰鐮競倉卒。霜濃手龜圻,日永身罄折。”從上述詩詞中可以看出,當時浙西地區的水稻一般都是在霜降以后收獲。詩中不提別的收獲期,顯然表明浙西地區的水稻一般都是在霜降前后收獲的。回過來再看看播種期。蘇軾有“種稻清明前……分秧及初夏”的詩句。表明北宋時期,湖州是在清明(四月上旬)前下種,立夏(五月上旬)初插秧。楊萬里詩句:“浸種二月初,插秧四月中……吳鹽雪花白,村酒粥面濃。”又表明南宋時期的吳中是在農歷二月初(比清明稍早)浸種,四月中(比初夏稍遲)插秧。也就是說,太湖地區的水稻一般是在清明前后播種,霜降前后收割。即農歷的二、三月到九、十月這段時間。一季晚稻的種植情況在許多品種的生育期上可以得到反映。

何以在各地盛行早稻的同時,太湖等地區依然以晚稻為主呢?游修齡總結了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和宋代的溫度變化有關。秈稻和粳稻在最低萌發溫度方面,秈稻要求高,粳稻可以耐低溫;在最低萌發溫度方面,秈的要求強,粳的要求弱。總之,是秈的耐寒性弱,粳的耐寒性強。現在一般秈稻地區年平均溫度在17度以上,粳稻地區則在16度以下。宋代氣候轉寒,北宋時期,我國東部的氣溫略低于現今,[64]南宋時期杭州的4月份平均溫度比現在要低1-2度。[65]在這種溫度條件下,太湖地區發展為粳稻中心。[66]二是稻麥兩熟制擴展后,因小麥收遲,以種晚稻為宜。因而晚稻的比例擴大了。太湖地區晚稻品種的多樣化,同宋以后稻麥兩熟制發展有密切關系。[67]

除此之外,我們認為,太湖地區選擇晚稻還有社會經濟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原因。從經濟上說,宋代政府的糴納政策是太湖地區種植晚稻的一個重要原因。自然隋唐大運河開通以后,太湖地區是稻米的主要輸出地,政府規定收納一律以晚米為準,這可能與晚米的品質及貯藏壽命有關,晚稻的品質好且耐貯藏,適合漕運并供給政治中心的居民,而早米在這兩方面的表現較差,故不在收納之列。舒璘在論及糧食貯藏時說:“古之積儲在谷不在米,驗之于今,藏米者四五年而率壞,藏谷者八九年而無損,而谷之中又有高下焉。有大禾谷,有小禾谷。大禾谷今謂之粳稻,粒大而有芒,非膏腴之田不可種;小禾谷今謂之占稻,亦曰山禾稻,粒小而谷無芒,不問肥瘠皆可種。所謂粳谷者,得米少,其價高,輸官之外,非上戶不得而食;所謂小谷,得米多,價廉,自中產以下皆食之。”[68]孝宗乾道九年(1173)十一月十二日知建康府洪遵在上奏中也提到:“秈禾小米,久遠不可貯儲。”[69]由于晚粳具有食用品質好,耐貯藏的特點,所以規定晚稻為賦稅征收對象,這不光是太湖地區如此,其它地方也都是如此,政府還將稅收的起征日期放在晚稻成實之后。[70]適應政府的政策,雖然宋代各地都有晚稻栽培,但由于賦稅較輕,有些地方在滿足稅收需要之后,可以種植早稻以滿足自身的需要,而太湖等地的農民由于賦稅負擔重,必須大量種植晚稻才克完成,不僅如此,一些鄰近地區由于自身產生晚稻不衍交納稅收,也到太湖沿岸地方來收購,如,臨安府之新城縣“山田多種小米,絕無秔稻,一歲所收,僅足支民間數月之食,雖豐歲亦須于蘇、秀鄰境糴運交納。”[71]由于對晚稻需求量大,所以太湖沿岸的農民種植早稻的選擇余地較小。這也是太湖沿岸地區,這里自古以來直到近代一直是以一季晚稻為主的原因之一。江南賦稅負擔沉重可能與晚稻種植相互關聯。

無獨有偶,在其它一些賦稅較重的地方,晚稻的比重也比較大。北宋時期,發運到京師的米超過百萬石的除兩浙路一百五十萬石外,還有淮南一百三十萬石,江南西路一百二十萬八千九百石。[72]淮南是晚稻的重要分布區已如上述。江西各地早晚稻比重不同,也可能與賦稅輕重有關,在江西的一百二十萬之輸中,以吉州所占份額最多,宋人曾安止估計“漕臺歲貢百萬斛,調之吉者十常六七”[73]。李正民也說:“江西諸郡,昔號富饒;廬陵小邦,尤稱沃衍。一千里之壤地,秔稻連云;四十萬之輸將,舳艫蔽水。朝廷倚為根本,民物賴以繁昌。”[74]從漕糧一項來說,吉州“實為江西一路之最”。[75]適應漕運的需要,這里種植的水稻十分之七八是晚稻,只有二、三分種植早稻。

從自然條件來說,我們認為,水旱變化比氣候轉冷對太湖地區晚稻種植的影響更大。這里再具體地分析一下雨水狀況對于江南地區稻田種植制度的影響。明李樂《烏青志》中說:“種田之法忌過早,本處土薄,太早則蟲易生。若其年有水,則必芒種前后可插蒔也。如遇旱暵,即不妨遲至夏至。”可見決定當地水稻移栽早晚的因素主要在于水旱,而非冷暖,當然水旱也與冷暖有關。這段話還轉輾于明清時期的烏青、烏程等方志及《沈氏農書》等之中,應該是浙西地區農民的共識。翻開所有的中國農書,幾乎種田的趁早,早有諸多的好處,惟獨在太湖地區提出,“種田之法,不在乎早”,這與太湖地區特殊的自然環境有著密切的關系,這里提到了蟲、水、旱三個方面的原因,實際上這三個方面的問題在幾乎所有的地區都同樣面臨,就浙西而言,我們認為水災是導致浙西地區種植晚稻的主要原因。

浙西地區在在入冬之后至春夏之交有個較長的降水過程,如果在這一段時間播種插秧,勢必面臨水災。元祐四年(1089)十一月初四日,兩浙西路兵馬鈐轄龍圖閣學士朝奉郎蘇軾狀奏,“勘會浙西七州軍,冬春積水,不種早稻,及五六月水退,方插晚秧”[76]。可見,冬春積水是浙西七州軍選插晚稻的主要原因。積水不僅影響到插秧,還影響到下種。元祐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蘇軾在一份奏狀中又提到:“竊以浙西二年水災,蘇湖為甚。……自下塘路由湖入蘇,目睹積水未退,下田固已沒于深水,今歲必恐無望,而中上田亦自渺漫,婦女老幼,日夜車畎,而滛雨不止,退寸進尺。見今春晚,并未下種。”從這個奏狀中可以看出,蘇、湖一帶的水田在當年,地勢低的可能整年都種不上水稻,因此收成無望,而地勢較高的,也由于淹水,到了三月下旬,所謂“春晚”,還沒有下種。所以蘇軾接著又說:“自今(即三月二十三日)已往,若得滛雨稍止,即農民須趁初夏秧種。”[77]也就是說,蘇、湖等地的水稻播種期須推遲到四月以后,加上不少于一個月的秧齡,水稻移栽的時間最早也得在五月初以后。一些在五月或五月以前即已播種移栽的水稻,如果不幸趕上大水,則需再種。如,乾道六年(1170)閏五月十一日詔,“浙西州軍大水,……官為貸其種谷,再種晚稻,將來秋成,絕長補短,猶得中熟。”[78]淳熙九年(1182)五月十六詔,“近者久雨,恐為低田有傷,貧民無力再種,可令浙東西兩路提舉常平官,同諸州守臣,疾速措置,于常平錢內取撥借第四第五等以下人戶,收買稻種,令接續布種。”[79]“用心補種被水去處田畝”[80]雖然能夠起到絕長補短的作用,但已付出了人力和物力(如種谷等)的浪費,因此,就宋代始人們便有意識地推遲播種和移栽的時間。明代宋應星說:“湖濱之田,待夏潦已過,六月方栽者,其秧立夏播種,撒藏高畝之上,以待時也。”[81]這種做法在宋代的太湖地區就已普遍采用。蘇軾說:“去年浙中,冬雷發洪,太湖水溢,春又積雨。蘇、湖、常、秀皆水。民就高田秧稻,以待水退。及五、六月,稍稍分種,十不及四五分。”[82]劉攽在一首自問自答的詩中寫道:“種田江南岸,六月才樹秧。借問一何晏?再為霖雨傷。”[83]其它一些低洼地區,如淮南,種植晚稻也都出于同樣的原因。甚至嶺南地區種植晚稻也是受到了雨水的影響。蘇轍在“次韻子瞻連雨江漲二首”詩中提到由于連雨江漲,引發水災,對于“東郊晚稻須重插”[84]。葉紹翁也有“田因水壞秧重播”的詩句[85]。除水災之外,太湖地區盛行晚稻還有其他的一些考慮,如蟲、旱等。如“五月將次盡,早秧都未移,雨師懶病藏不出,家家灼火鉆烏龜。”描寫的就是由于干旱,早秧不能及時移栽,家家以龜卜占雨的情景。凡此種種,都是浙西種植晚稻的重要原因。

太湖地區的一季晚稻一般是在農歷四月底五月初移栽,至九、十月才能收獲,自宋代以后,隨著大小麥及油菜在南方的發展,有些農民開始在收獲水稻的稻田中種植大小麥、油菜等春花作物,而大小麥及油菜等都必須在農歷次年四五月以后才能收獲,收獲過后,再種早稻顯然已來之不及,所以只得種植晚稻。正如清《潘豐豫莊本書》所說:“田有宿麥,遂廢春耕,而大概蒔秧在刈麥后。”因此,稻麥二熟水旱輪作進一步強化了一季晚稻在太湖地區的地位。

4、宋代早稻的性質

宋代依據成熟期將稻分為“早稻”和“晚稻”,且由于其中的確有一些在五六月份即可收獲的早稻,這可能會引起一些人的誤解,認為宋代有了真正意義上的早熟稻,即生育期在120天以內。但據我們的研究,認為宋代這樣的品種不是沒有,而是很少,只有占城稻[86]、黃穋稻[87]等幾種。宋代大多數所謂的“早稻”,大多是屬于中晚熟品種。生育期在120至180天。以曾安止《禾譜》所說的早稻為例,其播種收獲期分別是立春、芒種(?[88])和小暑、大暑。假使按立春(2月3-5日交節)播種、小暑(在7月6、7或8日交節)收割來計算,這里的早稻全生育期在150天以上,應屬于晚稻。又如陳旉《農書》中講到的所謂高田早稻自種至收不過五六個月,生育期也在150-180天,非早稻也。

如此說來,宋代的晚稻可能是真正的晚稻,而早稻卻不是真正的早稻,宋代所謂的“早稻”和“晚稻”實際都屬于晚稻,只不過晚稻中的早熟或晚熟品種而已。宋代文獻中早稻和晚稻的出現更不意味著雙季稻的發展。宋人筆下就有“早田栽已成,晚田耕未遍”[89]、“早禾已秀半且實,晚禾已作早禾長”[90]、“早禾飽熟收山場,晚禾碩茂青吐芒”[91]這樣的詩句。從中可以看出,早稻和晚稻的生育期前后只相差一個月,顯然不是早熟收獲之后再在原地上耕地移植的雙季稻。宋代的早稻和晚稻只是當時農民根據當地自然條件以及自身的需要所作的農事上的安排,它可能會對復種制度產生一些影響,但早、晚稻之間在大多數情況下并不構成復種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