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植物檢疫執法監督制度與隊伍建立

時間:2022-09-22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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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植物檢疫執法監督制度與隊伍建立

摘要:林業植物檢疫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行政執法工作,在具體的執法工作中各地存在諸多的監督體制與隊伍建設不健全的問題,詳細闡述了如何完善檢疫執法適應新時期林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

關鍵詞:林業植物檢疫;行政執法;探討

林業植物檢疫行政執法屬于林業行政執法范疇,但它與其它的林業行政執法法律法規授權不一樣,職責也不一樣,執法依據也不同,是相對獨立的。多年來,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州(市、地)、縣(市)認真貫徹落實《植物檢疫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與本轄區相適應的《植物檢疫辦法》,突出產地檢疫、調運檢疫工作重點,加強市場執法監管,定期對涉木企業進行依法檢疫登記和檢疫監管,加大對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控力度,為林業安全生產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但是在工作中還存在諸多問題,須引起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筆者根據多年參加林業植物檢疫執法,對植物檢疫執法工作實踐經驗進行了分析總結,供廣大讀者參考,便于在檢疫執法實際工作中操作運用。

1檢疫執法和執法監督的基本現狀

從各地多年林業植物檢疫執法的情況來看,各級黨委政府非常重視檢疫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林業主管部門按照上級規定設立了森林植物檢疫執法機構-檢疫站,配備了檢疫執法人員。同時,還委托了具有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組織行使檢疫執法權,如林業站等。各執法單位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各自的職能和委托范圍開展執法工作,查處了違章調運、未辦證調運等植物檢疫案件,規范了調運檢疫程序,保護了森林植物資源的安全。

為保證檢疫執法工作依法進行,加強監督管理,明確了檢疫執法監督機構和人員,從事檢疫執法的內部監督和層級監督。初步建立了規范檢疫執法行為的各項制度。

一是嚴格執法主體資格管理,統一實行持執法證件上崗制度;

二是嚴格執法程序,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的要求,規范檢疫執法程序;

三是嚴格執法監督,按照規定,執法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執法證件,才能從事執法工作。

通過這些制度的實施,保證了法律、法規的正確執行,規范了檢疫執法行為。

2亟待解決的問題

2.1執法力量分散,協調配合不力

為了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正常進行,林業主管部門把執法權力委托給資源林政、檢疫站、基層林業站、木材檢查站和森林公安機關等部門,以致行政執法活動各自開展,缺少組織統一、有效的聯合執法,無法滿足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活動的需要,執法效率難以得到提高,也不便于管理與監督。

2.2執法隊伍素質不高,執法水平低

執法人員學歷層次偏低,并且大部分都是非法律專業人員,再加上專業林業植物檢疫執法培訓不多,執法人員水平很難上升到一個較高的層次。在執法過程中無法靈活適用法律法規條文,致使不時出現違反法定程序執法現象,大大降低了執法水平。另外,有些執法人員服務意識不強,并沒有真正認識到一名林業執法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林業執法隊伍的整體形象。

2.3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力度不夠

圍繞生態環境建設、林木管理、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問題,1992年國務院修訂了《植物檢疫條例》。此后,1994年林業部實施的《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同時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于不同時期制定或修訂實施的《植物檢疫辦法》,使林業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建立并完善,但這些法律法規在實際工作中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和實施,重查違法運輸等林業行政案件,忽視植物檢疫執法的現象時有發生,從而無法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更無法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

2.4檢疫執法經費保障與執法工作不相適應

檢疫執法單位屬于事業編制,辦公經費由地方財政開支,由于同級財政財力薄弱,執法辦案等沒有專門的經費渠道,只能在執法辦案中的罰沒款上繳財政后,按收支兩條線規定,撥付相應的經費,造成執法單位經費嚴重不足、裝備落后,影響執法質量和執法效果。

3可供解決的路徑

3.1將檢疫執法并入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實行統一管理

結合實際情況,可以選擇一種較好的模式組建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把權力的重心交給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形成統一的管理執法機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處罰權統一由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行使,林業主管部門原來的林業行政處罰機構不再享有林業行政處罰權力,其它管理機構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配合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如有發現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向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報告,再由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根據實情進行依法行政,徹底解決職能交叉、執法力量分散的問題。

3.2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林政執法人員是嚴格執法、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法律、法規正確實施的執行者,因此我們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建立一支政治素質強、業務技能精、辦事效率高的林業行政執法隊伍。要理順人事編制,通過考試錄用、培訓上崗等辦法,逐步將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納入行政編制,實行公務員管理。要狠抓執法隊伍教育和管理,經常性地開展執法培訓、學習和討論,每年還要進行技術考核,強化其素質。要實行末位淘汰制管理,使執法者人人身上有壓力。建立獎懲激勵機制,以提高執法執紀的水平,樹立林業執法隊伍良好的社會形象。

3.3合理安排資金,做好后勤保障

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是檢疫執法的一支主要力量,在試點期間,有許多疑難問題需要破解,需要足夠的辦公、辦案經費作后勤保障。林業綜合行政執法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刑事勘查技術設備落后,在市場經濟環境下,隨著信息的現代化,違法行為的跨區域化,案件發生的多元化、復雜化,迫使我們必須加大資金投入,更新執法裝備,解決執法人員的后顧之憂。林業部門在向政府申請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專款資金的同時,增加從其它項目資金中調劑,為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后勤保障。

3.4建立監督員制度,增強執法力度

機關、監察機關、上級機關、社會、群眾、新聞媒體等各方面的監督。各級監督機關應當充分發揮監督的作用,特別是上級機關,應把監督工作真正擺上議事日程,簽訂林業行政執法目標管理責任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健全執法責任制,建立林業法制監督員制度。采取明查、暗訪,結合查閱卷宗、開座談會的方式,指導基層林政執法工作,可采取年終考核評比與經濟利益掛鉤的方式,增強林業行政執法的力度,以確保依法治林方針的有力實施。此外,林業法律法規的執行不力,與宣傳工作有著密切聯系,要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對林業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提高民眾保護森林資源,共建綠色家園的意識。

3.5加強檢疫檢查和監管

要建立起松材線蟲病防范監管的有效機制,加強和各部門的工作聯系和信息溝通,每年年終都邀請有關部門的聯系人進行座談,制定和完善對外來松線纜盤等木質包裝材料的監管制度,重點是對涉木企業、涉木市場、花卉市場以及重點建設工程進行檢疫執法檢查,尤其是對跨省物流運輸的電纜盤、光纜盤、重點建設工程大型機械設備的木質包裝、摩托車的木質包裝、苗木花卉進行重點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