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論我國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改進
時間:2022-09-23 0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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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回顧海關對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演變,不難看出:第一,隨著加工貿易在我國對外貿易中地位不斷上升,對加工貿易的監管日益受到監管當局的重視;第二,隨著加工貿易規模的擴大和業務的復雜,如大量深加工結轉業務的出現,海關對加工貿易的難度也越來越大,不得不進行監管模式的創新和引入新的監管手段;第三,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變化貫穿于海關工作方針的調整之中。
上世紀80年代,海關工作貫徹“促進為主”方針,對加工貿易的管理,比較重視促進加工貿易的發展。90年代中期,海關堅持“依法行政,貫徹政策”,從1995年實施加工貿易保證金臺帳開始,監管工作更多地重視對加工貿易加以規范。2001年,海關適時地提出“依法行政,為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展”的十六字方針,標志著監管部門力求在“把好國門”與促進經濟發展之間實現均衡。
關鍵詞:加工貿易;監管;模式
目錄
摘要…………………………………………………………………………1
一、我國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演變……………………………………3
二、對現行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評價……………………………………7
三、國際上完善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經驗………………………………9
四、我國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改進措施……………………………………11
結束語………………………………………………………………………13
參考文獻……………………………………………………………………15
一、我國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演變
我國對加工貿易一直實行由外經貿主管部門審批合同、海關備案并進行實際監管的管理模式。海關對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演變:
(一)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后期,加工貿易處于成長期
加工貿易占全國進出口貿易的比重不大。企業取得訂單、簽訂合同后向外經貿主管部門申請批準,海關憑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核發手冊,企業憑手冊進口料件,生產成品后出口。海關以手冊、進出口報關單、核銷表等為依據核銷結案,并結合下廠核查、核銷加強實際監管。合同的登記備案、核銷均為手工作業。
(二)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中期,加工貿易進入快速發展期
加工貿易占全國進出口貿易的比重迅速上升,從1987年的23.2%增長到1995年的47%。伴隨著加工貿易合同和報關單數量猛增,“三假”案件頻發。海關在監管過程中相應采取了防偽印油、防偽標簽等打假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90年代中期,部分海關試行加工貿易計算機管理
90年代中期開始,海關結合加工貿易臺帳的實施,大力推行業務科技一體化,運用計算機對加工貿易合同備案與核銷進行管理,作業環節從單證作業轉變為計算機數據與單證數據相互核對,進一步嚴密了海關監管。1999年實現全國加工貿易計算機數據聯網傳輸,有效遏止了橫行多年的利用“三假”走私違規現象。
同時,海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審批和實地監管。如對進口敏感商品實行限量審批制度,從“雙人作業”(初審、復審)轉變為“三級審批”(經辦人、科長、處長)作業制度;制定海關查驗、核銷量化標準,規定下廠核銷比例、跨關區結轉貨物的核查率和加工貿易貨物進出口查驗比例,通過中期核查、下廠核銷來加強實際監管。
回顧海關對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演變,不難看出:第一,隨著加工貿易在我國對外貿易中地位不斷上升,對加工貿易的監管日益受到監管當局的重視;第二,隨著加工貿易規模的擴大和業務的復雜,如大量深加工結轉業務的出現,海關對加工貿易的難度也越來越大,不得不進行監管模式的創新和引入新的監管手段;第三,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變化貫穿于海關工作方針的調整之中。上世紀80年代,海關工作貫徹“促進為主”方針,對加工貿易的管理,比較重視促進加工貿易的發展。90年代中期,海關堅持“依法行政,貫徹政策”,從1995年實施加工貿易保證金臺帳開始,監管工作更多地重視對加工貿易加以規范。2001年,海關適時地提出“依法行政,為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展”的十六字方針,標志著監管部門力求在“把好國門”與促進經濟發展之間實現均衡。
二、對現行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評價
1995年以后隨著加工貿易保證金臺帳制度的出臺及完善,以及海關計算機監管的日益完備,加工貿易監管日趨嚴密。但與加工貿易相關的違規行為還沒有完全遏止,國家稅收保全機制仍面臨挑戰。2000年全國海關共查獲加工貿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億元,雖然案件數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數的7%,但案值比例高達42%,略高于加工貿易進口占進口總額的比重(38.5%)。2001年上半年,海關調查部門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貿易的案值,仍達到總案值的42.7%;海關緝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貿易的案件呈明顯上升勢頭,共立案148起,增長48%,案值12.5億元,增長76%,擅自倒賣保稅料件、成品、減免稅設備是走私的主要形式。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工貿易“漫山放養”的發展格局增加了監管難度
長期以來,我國對開展加工貿易實行不限區域、不限企業、不限商品的寬松保稅政策,這對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擴大出口有著積極的意義。在加工貿易發展初期,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不是很多,生產規模不大,這種寬松政策并沒有給監管造成太大的壓力。但是,寬松政策的基石是企業守法經營、自律性好、不存在追求非法利潤的利益驅動。隨著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加工貿易的迅速發展和企業經營機制的變化,寬松政策中蘊藏的企業信譽風險就暴露出來。部分企業在高額利潤的驅動下,利用加工貿易保稅且無貿易管制的便利,繞開我國對一般貿易進口的管制,逃避進口關稅和增值稅。在這種情況下,“漫山放羊”的格局加大了海關對加工貿易的監管難度。加入WTO后,我國關稅大幅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企業走私的動力。但是,由于我國17%的進口增值稅不會改變,因此仍會有部分不法企業繼續從事違法行為。
(二)加工貿易周期長、涉及部門多,監管難度大
由于產品加工周期長,企業加工生產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多,有的企業因市場變化或經營不善,出現破產、倒閉,或外商毀約,或企業違法保稅料件被查扣、拍賣,造成進口料件未能加工出口,或加工未出口,造成合同無法核銷結案。這些企業的經營者往往一走了之。由于許多加工貿易企業的投入并不大,許多廠房設備破爛、陳舊,處理起來成本高,收益小。加工貿易逾期合同未能核銷是多年來海關監管面臨的難點問題。
(三)海關本身的監管力量相對不足
由于上述問題的存在,監管力量的多少是提高監管效率的關鍵之一。據調查,法國負責監管加工貿易的海關管理人員有2萬多人。但是當前,我國從事加工貿易的關員僅3,000多人,而2000年在海關有合同備案的加工貿易企業為9.4萬家,加工貿易進出口總值為2,302億美元,不斷增長的巨大業務量與管理資源不足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尖銳。1995年保證金臺帳制度開始實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監管,但是由于是“空轉”,實際作用有限。1999年10月臺帳開始部分“實轉”,但截止到2001年7月底,企業繳納加工貿易保證金臺帳金額占加工貿易進口商品保稅金額的比例很小(約2%),海關的監管任務很重。
(四)監管部門協調不夠,未形成合力
加工貿易管理涉及外經貿、海關、工商、稅務、外匯管理等多個部門,共管格局雖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責任不清、難以落實的情況,對加工貿易的社會共管仍未有效形成合力。加工貿易相關的管理政策大多由海關負責執行,監管的責任也幾乎都落在海關一家身上。雖然各個部門對加工貿易都在進行管理,但每個部門的管理都存在死角。如外經貿主管部門負責審查企業的經營資格和生產能力,但是做不到,也不可能對每一家企業實施驗廠,對企業的生產能力難以把握;海關受種種限制,也無法保證對每一家企業下廠核查核銷。如果形成有效的監管合力,管理風險將會大大降低。
(五)現行分類管理辦法不利于加強懲罰走私的力度
對于買地建房、生產規模較大的企業的違法行為,容易查處;但是對于租賃廠房且生產規模不大的企業,一旦“飛料走私”,人去樓空,海關難以處罰,國家稅款就會流失。現行的企業分類管理等辦法,對這類走私企業很難事先防范和事后打擊。海關既要嚴密監管,保證國家稅款不流失,又要方便快捷,高效運作,管理工作量和難度很大。
對加工貿易現行監管形勢,管理部門與企業的判斷分歧日益明顯。從政府管理的角度看,加工貿易成為走私一個不容忽視的渠道,盡管已經大大加強了監管力度,但仍然沒有有效地遏止加工貿易走私,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強管理。而地方政府和企業則感到,現行的監管效率由于手續繁瑣,已經不能適應企業進一步發展的要求。這種矛盾揭示出,現行加工貿易監管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加工貿易發展的需要。現行的外經貿主管部門審批合同、海關備案核銷的監管模式,在加工貿易發展初期,還是比較適合傳統企業運作的。但是隨著加工貿易的迅猛發展,加工的深度、廣度不斷延伸,加上市場經濟的不斷變化,企業難以事先準確制定完備的計劃,原有的按既定合同(計劃)生產和監管的模式,與越來越多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的矛盾日益突出。企業往往先申請“虛擬合同”,再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變更,但是變更又相當頻繁,且涉及外經貿、海關、銀行等多個部門,均需要一定的時間,企業和各管理部門都疲于應付,妨礙了企業的正常發展和政府管理效能的提高。
因此,監管工作要實現既管得住,又保證加工貿易的順利發展,提高我國加工貿易企業的出口競爭力,必須從根本上改革現行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積極探索適應加工貿易發展新形勢的新的監管模式。
三、國際上完善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經驗
各國在對加工貿易中總結出了各自監管的經驗與模式。基本上可以分為四種模式。
一、加工貿易的管理模式
(一)封閉式管理模式
封閉式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只允許保稅進口的料件在海關設置的區域內活動。這些區域包括出口加工區、自由貿易區和保稅工廠或車間,以便于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管,防止保稅料件和含有保稅料件的產品進入國內市場。
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在于:第一,根據國家政策與企業需要設置保稅空間,在保稅空間的邊界上設置特殊的海關機構;第二,審查、批準進入保稅空間的企業;第三,對進出保稅空間的料件進行保稅管理,保證料件從境外或關外流入保稅空間、并流出到境外或關外去。
封閉式管理模式的好處在于:第一,管理對象的活動范圍較為明確,易于海關在企業與料件兩個層面上對料件實施保稅監管;第二,免去了對料件的稅費征收成本;第三,為保稅空間中的企業經營提供了降低成本、提高資本運營效率的余地;第四,為保稅空間中的企業提供了經營方面的便利。
封閉式管理模式的弱點在于:第一,選擇范圍有限,當保稅空間在區域、數量等方面擴展時,封閉型模式本身就會受到挑戰,如我國加工貿易實踐中出現的轉廠加工問題;第二,便利了來料或進料的管理,但是,卻對國內料件進入保稅空間,參與加工貿易的生產過程形成了限制,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國產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向一般貿易轉化的機會,從而限制了加工貿易對國內經濟產生更加廣泛的影響。
同樣屬于封閉型管理模式,實際意義上的保稅空間,如出口加工區、自由貿易區,與觀念意義上的保稅空間,如保稅工廠或車間,二者的優劣各有所長。
從封閉性管理模式的特點來看,主要適用于那些單純依賴于進料或來料進行加工的產品,以及那些單純依賴國內加工成本優勢的產品;適應于那些國土面積較小的國家或地區,隨著國土面積的增大,保稅空間的擴展,管理的難度也隨之增大。
(二)先征后退管理模式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對于那些用于出口產品加工的進口料件,先行征收關稅,到產成品出口時再給予退還。
管理模式的主要工作內容在于:對企業用于加工貿易的進料進行登記(這項工作可以看作是一般貿易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不必計入工作內容),對企業出口的產成品中所含進口料件進行判定,并給予退稅。這種模式屬于一種針對企業經營活動性質進行的管理。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好處在于:第一,就其管理過程本身來說,非常簡便,只要在出口時,按照企業提供的產品所含進口料件的記錄依法進行;第二,直接避免了保稅情況下,進口料件非法進入國內市場銷售與企業偷逃稅款的可能;第三,這種模式的最大優點在于,為企業銷售產品提供了兩種靈活的選擇,如果國內市場飽和,可以選擇國際市場,還能夠獲得退稅的好處,不然的話,企業就必須在進口料件時確定其產成品的銷售市場,此外,也有助于解決加工貿易中轉廠加工的問題。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的弱點在于:第一,關稅的征收與退還加大了海關部門的工作量;第二,喪失了政策效力,即加工貿易企業從這種模式中沒有得到經濟上的利益以及通關上的便利,從而無法實施對企業從事加工貿易的積極推動,換一句話說,這種模式只是一種管理模式,而不是一種政策;第三,對確實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的守法企業,的確增加了經營成本。
先征后退管理模式適用于那些比較容易判定其用料標準的產品,同時,作為一種政策,如果旨在為企業提供選擇銷售市場的靈活性,則這種方式遠遠勝于其他模式。
(三)第三方擔保前提下的保稅監管模式
擔保模式的基本做法是:在企業進口料件時,海關保留對進口料件征稅的權利,但暫不征稅,由進口企業提供擔保。企業提供的擔保形式多種多樣,既可以由銀行或保險公司對稅收資金擔保,也可以由企業用自己的不動產進行抵押。
擔保模式的主要工作除了正常的保稅內容之外,還要發生涉及提供擔保的一系列內容,如我國對加工貿易企業要求開具銀行保證金臺帳,就是一種擔保的保稅監管模式。顯然,擔保的必要性在于降低保稅的風險,保障保稅料件在加工后隨產成品出口。換一句話說,就是在保稅料件非法直接進入國內市場銷售或隨產成品進入國內市場銷售的情況較為嚴重時,采取的一項補救措施。
擔保管理模式的優點是:為避免保稅料件偷逃稅款,保證國家稅收,促進加工貿易政策的有效性增加了一道保險。
擔保管理模式的弱點是:第一,在貫徹加工貿易的促進政策方面打了一個折扣,企業從保稅中獲得的經濟利益,如減少資金占用、削減財務費用開支,有所減少,這對于產業利潤水平空間不大的經營活動來說,可能會形成致命的沖擊;第二,增加了加工貿易經營活動的復雜程度和交易成本,這對于時效性較高的加工貿易來說,其影響也可能是毀滅性的。
擔保模式適用于信譽難于判定或信譽較低的企業所從事的加工貿易活動。
(四)開放式管理模式
開放式管理模式的基本做法是:通過海關與企業之間的計算機聯網,實現海關對企業進口料件到產成品出口的全程控制。一般都認為,實施這種模式的基本條件是要求海關擁有完備的信息監管網絡,要求企業有較高的守法意識。但是,從企業經營活動的根本驅動力來看,開放式管理模式要求國家的關稅稅率水平與處罰成本之間形成一種有效的約束機制,這是實施開放式管理模式所需要的本質條件。
開放式管理模式的優點在于:第一,有充分信息的保證,管理過程透明度高,能夠對企業進行全程控制;第二,有技術手段的支持,能夠有效地控制保稅風險;第三,技術手段替代了其他為降低風險采取的手段,為企業節約了加工貿易的運營成本,提高了通關效率。
開放式管理模式的弱點在于:第一,適用范圍受技術與設備條件限制,資金與技術不足的發展中國家難以甚至無法大面積采用;第二,缺乏彈性,要求企業需要在進口料件時事先明確其復出口的選擇,使海關啟動對進口料件的全程監控程序,對于原計劃在國內銷售的進口料件,因市場環境變化,需要重新進入國際市場時,會引發多方面的問題。
開放式管理模式代表著對加工貿易進行監管的方向,適用于加工貿易傾向明確的企業進口活動。
(五)各種監管經驗的總結
從目前世界各國的實踐來看,大多數國家對用于加工貿易的進口料件所采取的主要形式是設立出口加工區。
選擇對加工貿易進行監管的模式,要根據當前加工貿易發展的特點與目的來進行。首先,要解決對加工貿易保稅料件的監管。根據加工貿易的發展將會以跨國公司的內部貿易為主的趨勢來看,其貿易流程在各國之間的走向是相對固定的,因此,要把監管模式與促進加工貿易發展的政策結合在一起,考慮政策為加工貿易活動帶來的效益。從這一點出發,封閉型管理模式、開放式管理模式和擔保模式是較為現實的選擇。其次,一種監管模式還需要體現出加工貿易政策對本國經濟發展的宏觀要求,便利通關、深加工結轉、提高國產配套能力、通過技術帶動作用向一般貿易轉化等,包括為企業提供一種隨機決策的制度環境。從這一點出發,先征后退管理模式因其所具有的靈活性,可能是較好的選擇。
二、加工貿易監管的國際經驗
發展加工貿易是當今世界各國的一項重要活動,既有美國、歐盟和日本等發達國家,也有像韓國這樣的新興工業化國家,更有印度、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它們的做法與經驗各有所長。
(一)美國的模式
美國對加工貿易的組織形式是外貿加工區,其管理具有兩個特點:
第一,以一種公共設施的性質由海關來監管的外貿加工區。既然是公共設施,因此,每個港區都可以設立,其監管的費用開支由經營者償付給海關。在政府層面上,設立了外貿加工區委員會,主席由商務部長擔任。
第二,通過法律將產品分為特準外國產品、非特準外國產品、特準國內產品和非特準國內產品,進行分類的政策管理,享受不同的海關政策待遇。特準與非特準的區別在于,是否獲得執行申請時可以享受的估價與稅則分類,在加工區與關境之間流動。
此外,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外貿加工區委員會可以根據外貿加工區的經營者的申請建立一個具有特殊用途的分區,作為外貿加工區的附屬區由單個公司經營管理。由于對外貿加工區的政策力度感到不足,建立附屬分區的趨勢強盛。
(二)歐盟的模式
歐盟對加工貿易(稱為進境加工)的指導思想之一是在審批加工貿易時,權衡加工貿易企業與其他生產企業之間的利益關系,并鼓勵以歐盟內部的料件制造產品出口。因而,對進口料件的管理政策具有較高的靈活性。
第一,歐盟的管理模式分為保稅與退稅兩種體制。保稅方式是指允許一些非歐盟成員的貨物在進境時暫不繳納關稅和國內其他稅款,這種方式主要適用于那些在進口時可以確定其加工后的產品將在歐盟以外進行銷售的料件;退稅方式是指允許貨物在進口時保留在加工后復出口退還已征稅款,這種方式主要適用于那些在進口時無法明確其加工后產品是否銷往關境之外的料件。
第二,歐盟對進境貨物或加工產品的轉移(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深加工結轉問題)進行了變通的管理方式,允許進境加工許可證持有人在保持加工記錄的情況下,在記錄中進行登記的變通程序,其特點在于,在連續的記錄中,由下一個環節的主體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即使在保稅體制下,歐盟的模式也為進口料件的內銷提供了制度空間,在企業支付進口應承擔的義務如補交關稅及遲納利息之后,可以轉為正式進口,進入內部市場流通。
此外,政策還允許進行料件串換,即以歐盟產品替代進口的料件進行加工;允許先出后進,即在急需的條件下,串料出口,再進口相應的料件;允許異地進出境等。為加工貿易提供了寬松的政策環境。
(三)日本的模式
日本對雙向的加工貿易均有規定,對企業從事加工貿易活動的管理較為寬松,但是對保稅空間有著較為詳盡的規定。
第一,雙向的加工貿易。順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出口,逆委托加工即委托加工進口。前者是指日本企業接受國外企業的原料等,加工組裝成品后,交付給國外的企業,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后者是指日本企業向國外企業提供原料等,加工組裝成品后,進口到日本,向國外企業支付加工費。委托加工進口與我國的境外加工貿易并不相同。
第二,保稅空間的種類。共有5類,即指定保稅地區、保稅存放地區、保稅工廠、保稅展覽會、綜合保稅地區。
第三,根據不同的情況實施不同的監管模式。在保稅工廠與綜合保稅地區,對加工貿易實行保稅政策;在指定地區之外,對1年內加工復出口的實行施擔保免稅政策,對進口納稅并在規定時間內加工復出口的實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四)其他國家在加工貿易管理中一些做法
韓國加工貿易管理模式的特點,在于對參與加工貿易過程的投入品規定了1年內按照復出口的期限減免關稅,對用于加工貿易的減免稅進口原材料給予退稅,同時,在必要時,可以在貨物進口時,要求提供相當于減免稅款或憑保證金同意分期納稅的擔保。
墨西哥的加工貿易以加工裝配為主,其根本原因是毗鄰美國。在兩國邊境上,集中了大批從事加工裝配的企業,美國方面從事資本密集型的工序,墨西哥方面從事勞動密集型的工序,形成了按照要素稟賦及比較成本優勢的國際分工。墨西哥實施了出口加工區的制度安排,加工裝配業務所需的進口設備及料件等可以免征關稅。
印度加工貿易的政策具有較高的指向性,明確規定用于生產出口產品的進口產品,以及向完全出口型企業提供的產品,可以免除全部關稅和附加稅。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建立的哈雷亞自由貿易區為區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了極其寬松的制度環境。允許建立外商獨資企業,免除進出口關稅,免征全部的公司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對資本與利潤流出不設任何限制。
東盟一些國家如印度尼西亞、泰國,對加工貿易的管理以出口加工區為主。印度也采取了自由貿易區和出口加工區的制度安排,其管理模式與其他國家的出口加工區相近。
國際經驗的總結:有些國家對加工貿易的管理制定了特殊的政策,有些國家則把加工貿易作為出口加工區中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內容之一,只對出口加工區制定了相應的管理政策,而沒有具體指向加工貿易活動來制定相應的政策。從這種制度安排的差異中我們可以看出,同樣是加工貿易,由于各個國家對它的看法不同,管理的方式也就不同。這也就是說,加工貿易不僅僅是一種特殊的貿易方式,而且還是一種參與國際分工、參與全球經濟的重要形式,而后者更具有普遍的意義。
四、我國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改進措施
對加工貿易的管理模式進行調整。我國目前對加工貿易的開放式監管模式不利于對加工貿易企業進行監督,加工貿易企業法律意識淡漠,因而現實中出現走私嚴重、管理成本高昂等問題。這些問題已經引起我國海關的重視。措施之一就是在大連等地設立出口加工區,對區內企業實施封閉式的監管。對于區內的加工貿易企業,海關將改革加工貿易傳統的監管模式,簡化現行手續。實現加工區貨物在主管海關“一次報關,一次審單,一次查驗”的通關要求。具體做法有:(1)海關對加工區采取全封閉、卡口式24小時監管制度。卡口分別設立貨物和人員進出通道。(2)海關對加工區企業采用計算機管理模式。海關與區內企業實行計算機聯網,進行電子數據的傳輸和辦理通關手續;加工區海關與口岸海關實行計算機聯網。(3)對區內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業務不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取消《登記手冊》,海關改用電子帳簿管理,實行半年一次的總量扣減核銷制度。(4)對區內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實行“備案制”管理,貨物進(出)口時,由企業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出口)貨物報關單》作貨物進(出)口申報。(5)加工區與口岸、加工區與加工區之間進(出)口的貨物、物品,采取直通式或轉關運輸的監管模式,一律在加工區主管海關報關并在卡口查驗放行。可以預料,隨著出口加工區模式的實行,加工貿易企業的管理將逐步規范化,從企業角度來說,減少了手續、提高了效率。從海關方面來說,這種方式更有利于實施有效監督,減少利用加工貿易進行走私的作為。這種方式是我國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的發展方向。但是在實施這些新措施時,必須注意出口加工區制度也有其局限性。首先,我國加工貿易規模龐大,出口加工區難以容納。由于我國特殊國情和對外開放模式,加工貿易在我國外貿進出口中所占比重和總體規模遠高于一般國家,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點多而廣,只靠面積、功能都有限的出口加工區是難以負載的。第二,集中封閉管理,即使能遏制加工貿易走私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走私問題。應該看到,走私的根源是過高的關稅壁壘和眾多的驗關壁壘造成的進口商品國內市場價格的嚴重扭曲,這種價格量差形成了走私的暴利來源,是走私可以存在并且屢禁不絕的根本原因。利用加工貿易走私只是走私的一種適宜的管道而已,堵死了這管道,還會有新的管道出來,所以解決走私從根本上就是降低關稅壁壘和減少驗關壁壘。所以,只有配合加入WTO后國內市場的擴大開放和管理體制與管理方式的市場化改革,使我國經濟逐步與世界接軌,國內外價格漸趨一致,才能夠既最大限度遏制走私,又為加工貿易發展提供良好環境。
結束語
今后我國加工貿易發展戰略及政策調整的目標和原則應是:繼續鼓勵加工貿易的發展,注意增強其對產業結構升級的作用,努力提高加工過程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揚長避短,使加工貿易發揮促進外貿增長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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