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高職學前教育教師團隊的建設
時間:2022-08-18 09: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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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學前教育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質,掌握系統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注重師德核心素質和實踐核心能力提升的高素質的學前教育工作者。要實現這一培養目標,必須實施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而這一人才培養模式在課程建設中的具體體現,就是要實施校企合作課程開發。校企合作開發課程是高職院校課程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變“學科本位”課程模式,實現“能力本位”課程模式的突破口之一。[1]正如《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指出的:“課程建設與改革是提高教學質量的核心,也是教學改革的重點和難點。高等職業院校要積極與行業企業合作開發課程,根據技術領域和職業崗位的任職要求,參照相關的職業資格標準,改革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要校企合作開發課程就離不開教師團隊。因為教師團隊是課程開發的主體,是課程的研究者、設計者與評價者,更是課程的實施者。[2]本文僅以高職學前教育專業中的理論課程“幼兒教育法規”為例,從校企合作課程開發中教師團隊的人員構成、校內外教師各自應具備的條件、各自具備的優勢、各自應承擔的職責以及如何激發雙方教師積極性等幾個方面探討校企合作課程開發中教師團隊的建設問題。
一、教師團隊的人員構成
高職學前教育專業校企合作開發“幼兒教育法規”課程中所說的團隊包括管理團隊與教師團隊兩部分,二者中以教師團隊為重。管理團隊指在專業內建立的課程建設指導委員會。該委員會的人員構成中,高職院校這方由系主任、專業帶頭人、專業主任以及專門聘請的課程專家構成,校外這方主要由合作幼兒園的園長、分管教學的副園長以及司法部門的相關領導構成。這一管理團隊應定期召開座談會,商討合作意向,參與人才培養方案、教學計劃的制定,進行政策把關、信息溝通,開設專題講座等工作。教師團隊由校內外專兼職教師及其他人員構成。如何建立一支能有效開發“幼兒教育法規”課程的校內外專兼職教師團隊呢?這就要考慮該課程的特性。“幼兒教育法規”課程是法學和學前教育學共同的分支學科,是高職學前教育專業的理論課、專業基礎課、必修課、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必考課。課程涉及的知識面廣,教學難度大。為此,校企合作開發“幼兒教育法規”課程中所選擇的“企”,不僅僅指學生將來的就業單位———幼兒園或早教機構等教育機構,還應根據教學內容的需要選擇法院、律師事務所、專門學校(即原來的“工讀學校”)、看守所、少管所等單位。具體而言,“如何處理幼兒傷害事故”專題可以與法院合作開發,帶學生到法院旁聽幼兒傷害事故案件的審理過程,加深學生對所學法條的理解,也可以與幼兒園合作開發,帶學生到幼兒園與幼兒園老師共同分析幼兒園實際發生的傷害事故案例;“幼兒園如何依法治園”專題主要是與幼兒園合作開發,可以帶學生到幼兒園現場參觀考察,或者通過園長介紹,了解幼兒園依法治園現狀;“如何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專題可以與專門學校或者看守所、少管所合作開發,帶學生到專門學校、看守所或少管所了解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現狀,明確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思路;“教師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專題可以通過邀請律師事務所律師來授課等方式,讓學生了解教師有哪些維權途徑以及如何運用這些法定途徑來維權。通過多種方式的校企合作課程開發,使學生對法理、法條有實質性的了解,更加明確了學習該課程的實用價值,學習的熱情與信心得以激發,實踐能力得以提升。可見,校企合作開發“幼兒教育法規”課程的教師團隊應該由一支人員來源渠道豐富(包括高職院校、幼兒園或早教機構、法院、律師事務所、看守所、少管所和專門學校等)、人員結構合理(校內與校外相結合,專職與兼職相結合)、專業結構科學(有以學前教育理論為專業背景的,有以法律為專業背景的)、年齡結構老中青結合的課程開發團隊構成。
二、校內外教師團隊各自應具備的條件
(一)校內專任理論教師應具備的條件
1.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有參與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主觀愿望與工作熱情。2.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和較高的理論素養。由于“幼兒教育法規”課程是一門法學和學前教育學共同的分支學科,所以該課程的理論老師既要有較高的學前教育理論水平,還要有較高的法學理論水平。3.有行業企業的實踐經歷。即有在幼兒園或者相關司法部門工作累計滿5年以上的實踐經歷,或者每年有1~2個月的時間到幼兒園或者相關司法部門實踐鍛煉或掛職頂崗的經歷,對幼兒園涉及的法律問題及司法機關如何處理這些法律問題有較為全面的了解。也就是說,“幼兒教育法規”課程的行業企業實踐經歷不僅指到幼兒園實踐的經歷,還包括到相關司法部門實踐的經歷,或是有到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實踐經歷。4.最好是符合本課程特別要求的“雙師”型教師。“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是高職院校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也是高職院校生存和發展的基礎。[3]參與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高職院校理論教師不僅要有豐富的理論知識,還要能夠將理論與實踐有機地結合起來,并在行業中有一定影響力。擔任“幼兒教育法規”這門理論課程的“雙師”與擔任學前教育專業其他理論課程的“雙師”不一樣的地方在于,學前教育專業其他理論課程的“雙師”可以既是高校教師又是營養師、育嬰師或者心理咨詢師等,而“幼兒教育法規”課程的“雙師”最好既是高校教師又是律師,如果無法達到這一“雙師”要求,則至少要有在幼兒園和相關司法部門兩個以上單位的實踐經歷。
(二)校外實訓指導教師應具備的條件
1.要具備工作責任心強,合作意識與合作能力強等良好素質。2.要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和較高的法律素養。因為無論是來自幼兒園還是司法機關的校外實訓指導教師,都要為校內理論教師提供實際案例,有時還要參與課題研究,或者到高職院校給學生開設專題講座等。只有具備豐富的工作經驗和較高的法律素養,在給理論教師提供案例時才能表述準確、到位,參與課題研究時才能見解獨到,開設專題講座時才能讓學生有所收獲。3.人員要穩定,時間上要有保證。無論是來自幼兒園還是司法機關的校外實訓指導教師,人員都要相對穩定,且要有較充裕的時間,才能保證校企合作工作的正常開展,保證合作取得實質性成效。因為校企合作課程開發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參與者需要有較長時間的參與、研究、實踐與積淀才能勝任。高職院校可以通過給他們頒發聘書、給予物質待遇或精神獎勵等方式實現人員的相對穩定。4.較強的實踐指導能力。有的校外實訓指導教師自身的業務素質非常高,業務能力非常強,卻不懂得通過哪些方式與方法將自己的知識與技能傳授給他人,缺乏實踐指導能力,這就不符合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要求。
三、校內外教師團隊各自具備的優勢
(一)校內專任教師的優勢
高職院校專任教師是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主力,他們不僅是施教者,還是主導者,是校企合作課程開發所有人員中的“首席”。[1]其優勢主要體現在:1.深諳高職教育規律,熟悉高職教育原理和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理論。2.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充分了解高職學生的特點,知道怎樣的課程更適合高職的教育教學所需。[2]3.有扎實的專業理論功底。來自幼兒園的實訓指導教師一般學前教育專業知識懂得多,法律知識懂得少,而來自司法機關的校外實訓指導教師則法律知識懂得多,學前教育專業知識懂得少。高職院校專任教師既懂教育又懂法律,可以彌補二者的不足。4.時間上有保證。高職院校專任教師的本職工作就是教書育人,有較為充裕的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時間,不會被其他繁雜事務所打擾。
(二)校外實訓指導教師的優勢
1.能為高職院校提供職業現場第一線最新、最真實、最準確的課程信息。因為校外實訓指導教師最了解當今幼兒園實際或者司法實踐的情況,最了解職業崗位對未來幼兒園教師的法律素質與能力的實際要求。通過校企合作課程開發,能促使“幼兒教育法規”課程教學緊貼幼兒園實際,保證學校培養出來的人才符合幼兒園實際需求。2.能幫助高職院校解決校內專任理論教師理論與實際相脫離的問題。高職院校的專任理論教師大部分畢業于普通高校,對幼兒園教師最需具備的法律素質與能力缺乏了解,導致理論脫離實際。而校外實訓指導教師長期處于教育教學或司法實踐第一線,實踐經驗豐富,通過他們在校企合作課程開發中主體作用的充分發揮,能幫助高職院校專任理論教師解決課程教學內容脫離實踐的老大難問題。3.能有效提升學生的實踐能力。因為校外實訓指導教師能夠讓學生接觸到幼兒園工作或司法工作的真實場景,能提供真實的崗位內容,能為學生提供實踐方面的咨詢與技術指導,這就能激發學生對課程內容的學習興趣,從而提升他們的實踐能力。4.能熏陶學生的職業精神。因為校外實訓指導教師多為能工巧匠,行業精英,其身上必有崇尚法治、敬業守信、創新務實等寶貴的職業精神,學生在與他們接觸的過程中會耳濡目染。此外,他們在實訓指導中還會潤物細無聲地將職業技能的培訓和職業精神的培養融合在一起,學生在不知不覺中自身的職業精神也會得到提升。總之,扎實的專業理論基礎知識教學能讓學生“明理”,真實的幼兒園或司法實踐教學能讓學生“踐理”。[4]高職院校校內專任理論教師與校外實訓指導教師各有所長又各有所短,他們在課程開發過程中若能找準定位,定能發揮各自所長。
四、校內外教師團隊的職責
(一)校內高職院校專任教師的職責
1.不斷學習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理論,樹立正確的課程開發理念。2.負責培訓校外實訓指導教師,讓他們掌握高職教育原理和課程開發理論,樹立正確的教育教學理念,掌握教育教學規律和方法,熟悉教學基本環節和考核方式。3.廣泛開展調查與研究。通過調研,了解校企合作開發“幼兒教育法規”課程已有的基礎,即了解作為一名幼兒園教師應具備和比較缺失的法律素養與能力是什么,以提高課程開發的針對性,做到有的放矢。4.與合作單位共同制定課程目標、課程標準,共同開發校企合作教材或課程資源,共同制定課程考核標準等。5.主要負責“幼兒教育法規”課程校內的理論教學。6.為幼兒園提供各種技術支持與服務。包括:不定期到幼兒園開設法律法規的專題講座,增強幼兒園教師的法律意識和水平;擔任幼兒園的法律顧問,為幼兒園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及時解決幼兒園碰到的法律問題等。7.與幼兒園共同申報幼兒教育法規領域里實踐性強的科研課題,開展課題研究。這不僅能密切高職院校與幼兒園之間的關系,還能提高高職院校理論教師的實踐能力。8.加強對校企合作課程開發質量的監控與管理。即高職院校的課程負責人要不定期到幼兒園、司法部門召開座談會,了解并解決校外實訓指導教師在校企合作過程中碰到的困難與問題;定期組織學生召開教學質量反饋會,了解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實效。9.做好學生下實訓單位的聯系、組織、帶隊等一系列工作;配合高職院校的人事部門、財務部門等做好給合作單位相關人員頒發聘書,分發勞動補貼等事務性工作。
(二)校外實訓指導教師的職責
1.接受高職院校的專業培訓。來自幼兒園的校外實訓指導教師雖然也在從事教育工作,但校企合作課程開發是個高度專業化的領域,對他們來說也是個全新的課題,所以需要接受專業的培訓;而來自司法機關的校外實訓指導教師基本上是非師范類院校畢業的,他們基本沒學過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教學論等課程,對高職教育原理和校企合作課程開發這個高度專業化的領域更是陌生,更需要接受專業的培訓。經過培訓,讓他們充分了解高職教育理論、高職學生的學習特點和現有水平,了解高校的教育教學和規章制度,為校企合作的順利開展打下良好基礎。此外,如果我國將來與德國等發達國家一樣也有完善的“行業協會”等組織機構,校外實訓指導教師也可以不接受高職院校而是接受“行業協會”的相應培訓,考核合格后即可上崗。2.積極參與或者配合校內專任教師開展調研。如積極參加相關會議,幫助發放相關問卷或者接受訪談等。3.與高職院校共同制定課程目標、課程標準,共同開發校企合作教材或課程資源,共同制定課程考核標準等。如筆者主編的《幼兒教育法規》“十二五”職業教育國家規劃教材就吸納了多個合作幼兒園的行業專家作為編委,教材中的很多案例就直接來源于合作幼兒園。4.主要負責“幼兒教育法規”課程校外的實訓指導,并為學生下實踐單位提供場所等便利條件。5.為高職院校提供各種技術支持與服務。包括:法院、律師事務所、看守所、少管所等校外實訓指導教師可以不定期到高職院校給學生開設法律法規方面的專題講座,讓學生了解執法、司法實踐中的最新情況。如我們曾邀請律師、法官等給學生開設過“調解等法律手段在家長工作中的運用”等專題講座。而幼兒園的校外實訓指導教師則可以為高職院校提供幼兒園一線實際發生的幼兒教育法規方面的案例。如我們到廈門市蓮龍幼兒園合作開發“如何處理幼兒傷害事故”專題時,實訓指導教師發動全園教師為我們撰寫了21個案例,經校內專任理論教師篩選后,將10個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在實踐課中與學生共同討論。6.積極參與幼兒教育法規領域實踐性強的科研課題的申報與研究,在研究中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理論素養與實踐能力。總之,校企合作雙方教師要參與課程開發的全過程,高職院校專任理論教師應起主要作用,承擔主要責任。
五、如何調動校內外教師團隊的積極性
(一)調動校內專任理論教師積極性可采取的措施
1.從物質層面激發校內教師的積極性。現實生活中,高職院校參與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教師比傳統課堂上授課的教師付出的勞動要多得多,但在計算工作量、職稱評聘、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獎金津貼發放等方面卻沒有得到應有傾斜;一些高職院校有給校企合作課程提供專項經費,但這些經費完全不能用在教師勞務報酬等項目上,即參與者本人還是沒有得到經濟上的任何好處。這些都大大挫傷了教師參與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積極性,多數教師即便參加了,也只是把它當作一項外加的工作而不是本職工作。要從物質層面上調動教師參與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積極性,一是高職院校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明確規定參與課程開發教師的工作量系數高于傳統授課教師的工作量系數。二是從課程開發經費中單列出諸如教師勞務報酬等專項費用用于補貼給教師個人,體現對他們所付出勞動的承認與尊重。三是明確規定參與校企合作課程開發是教師職稱評聘的必備條件之一。四是將教師參與校企合作課程開發與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獎金發放等掛鉤。2.從精神層面激發校內教師的積極性。一些高職院校搞校企合作課程開發只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應付評估或者趕趕時髦,對能否搞出什么成效并不關心,檢查或評估一過去就不了了之,這會讓老師們對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意義與價值產生懷疑,會有一種被耍弄的感覺。要從精神層面上激發教師參與課程開發的積極性,一是要讓教師感到參與校企合作課程開發工作有意義,有價值,感到為此付出的努力值得。二是要讓教師們體會到自身的價值從中得以體現,自身的能力從中得以提升。只有教師從內心認可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意義與價值,才能激發他們工作的積極性與熱情,才能促使他們全身心投入到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工作中。
(二)調動校外實訓指導教師積極性可采取的措施
1.從物質層面激發校外教師的積極性。一是國家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參與校企合作課程開發也是行業企業職工應有職責,以增強參與課程開發員工的責任意識。二是力所能及地為他們提供便利,如有的幼兒園教師評職稱時需要有到高校開課的經歷,高職院校要主動幫助他們開授課證明,滿足他們評職稱的需要。三是給予他們應有的經濟待遇。在實際操作中,一些高職院校有給校企合作課程提供專項經費,但高職院校給合作單位劃撥經費時只能打到合作單位的戶頭上,完全不能以勞務費、講課金等方式直接打到校外教師個人身上,也就是說,作為校外教師個人而言,還是在義務勞動。應該改變這種現狀,將勞務報酬直接打到校外教師本人的戶頭上,讓他們付出的勞動得到應有回報。四是要讓合作單位在與高職院校合作開發課程的過程中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如聽到想聽的專題講座,員工的法律素質得到提高,解決了希望解決的法律問題等,合作單位才會有持久的熱情與動力支持他們的員工參與高職院校的課程開發。2.從精神層面激發校外教師的積極性。一是協助他們辦理相關的聘任手續,給他們正式頒發聘書,明確兼職教師的身份,從身份上體現對他們付出勞動的尊重。二是讓校外教師感受到在參與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過程中自身得到了實實在在的鍛煉與成長。三是要提高高職院校的權威性、知名度、吸引力,讓合作的單位與校外教師感到他們是經過精挑細選才被選中的,讓他們感到有機會與高職院校合作有一種光榮感、自豪感、責任感,而不是額外增加的負擔。四是定期表彰在校企合作課程開發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校外教師。只有這樣,校外合作單位及其教師才能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主動地參與到校企合作課程開發的工作中來。
作者:林雪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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