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紙幣都是國家發行強制流通

時間:2022-08-29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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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紙幣都是國家發行強制流通

高一《經濟常識》將紙幣定義為“由國家發行的,強制流通的貨幣符號”。只要聯系貨幣發展史,就會發覺這個定義存在兩個問題:(1)歷史上的紙幣是否都是國家發行的?(2)紙幣是否一定要靠國家的強制力才能流通

對于第一個問題,貨幣發展史作了否定的回答。從貨幣發展史來看,紙幣不僅有政府發行的法幣,而且有商業銀行、錢莊和商號發行的。最初發行紙幣的,恰恰不是政府,而是民間的商號和錢莊。即以《經濟常識》中提到的我國最早的紙幣——北宋年間的“交子”為例,就是由四川商人發行的。當時由于使用的“鐵錢”體大值小,流通不便,遂有十六戶富商聯合發行一種既可兌換,又可流通的紙質憑據,稱為“交子”,后因發行商破產而無法兌現,才改由政府發行。(①p347)再如南宋有一種紙幣叫“會子”,最初也是由商人發行的,后來才由政府發行。(①p315)

從紙幣的發行制度來看,紙幣的發行權分為分散發行與集中發行兩種。現代各國都采取集中發行的制度,但各國在歷史上都采用過分散發行的制度。英國在1844年以前采取分散發行,1844年比爾條例頒布以后,改為集中發行,發行權集中于由國家委托授權的英格蘭銀行。(②P49——50)我國近、現代的商業銀行,從1897年設立的中國通商銀行開始,直到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各商業銀行,大多數都有紙幣發行業務。這些發行紙幣的商業銀行,有官辦的,也有民辦的。官辦商業銀行發行紙幣或許可以看作國家發行,但民辦商業銀行顯然不能這樣理解。如1921年6月由南洋華僑創立的中南銀行、1929年6月由上海金融界人士集資接辦的中國墾業銀行,它們發行紙幣都不是政府行為。(①p1412——1416)我國到1935年才集中了紙幣的發行權。當時因美國提高了白銀的收購價格,導致尚在實行銀本位制的我國白銀嚴重外流,造成通貨緊縮,國民政府為解決危機,不得不放棄銀本位制,收回各商業銀行發行的紙幣,實行法幣改革,由中央銀行代表國家壟斷了紙幣的發行權,統一發行紙幣。(③p第4版)

再從紙幣的起源來看,它也不是起源于國家,而是起源于民間。紙幣的產生有兩大淵源,一是鑄幣,二是銀行券。紙幣首先是從貨幣作為流通手段的職能產生的。人們發現在流通中不斷磨損的不足值的金銀鑄幣可以和足值的金銀鑄幣一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于是有意識地發行賤金屬鑄成的輔幣,進而發行本身完全沒有價值的紙幣來代替鑄幣。無論是鑄幣還是紙幣,最初都由大商人憑著自己的信譽發行,后來由于商品交換的發展,私人信譽不夠,才由國家統一發行。其次,紙幣又是從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職能產生的,這就是銀行券演變為現代紙幣。銀行券出現于十七世紀的西方國家,它是在商業票據流通的基礎上產生的。商業票據是商人之間在商業活動中延期支付的債務憑據,商人們常常持商業票據到銀行申請貼現,銀行為了擴大自己的信用業務,就以商業票據作抵押發行銀行券,它可以隨時向銀行兌換黃金,而且票面金額是固定的整數,持有者可以用它代替金屬貨幣來購物或支付,從而實際上成為流通的紙幣。十九世紀中葉以后,西方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為了利用銀行作為聚斂財政資金的工具,規定只有中央銀行或指定的商業銀行才能發行銀行券,并且停止兌換黃金,從而銀行券也就成了現代意義上的紙幣。

亞當·斯密在《富國論》中把文字、貨幣和魁奈的《經濟表》看作人類的三大發明。“以紙幣代金銀幣,可以說是以低廉得多的一種商業工具,代替另一種極其昂貴的商業工具,但其便利,卻有時幾乎相等。有了紙幣,流通界無異使用了一個新輪,它的建立費和維持費,比較舊輪,都輕微得多。”(④p268)紙幣的發明,實在是市場制度中一項最重大的創新。從制度創新或制度變遷的觀點看,發明紙幣的,也應該是民間的商業活動,而不是國家。現代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表明,任何促進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制度,都是一種“自生自發的秩序”或“非設計的秩序”(spontaneousorder),它們的形成,無一不是出于個體利益驅動的誘致性制度變遷,而國家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僅僅是將業已證明有效率的新制度規范起來加以推廣和利用。(5p107——118)新制度經濟學的這一觀點,大體上可以解釋貨幣從鑄幣演變為紙幣,從銀行券演變為法幣的歷史過程。

我們再來討論第二個問題:紙幣是否一定要靠國家的強制力才能流通?紙幣的發行既然始于民間,那么“強制流通”一說也就不能成立。首先,發行紙幣的民間商號、錢莊和商業銀行哪來的強制力?它們發行的紙幣之所以能夠流通,靠的只能是它們自己的信譽,只能是人們自愿接受的結果,這是不言而喻的。值得注意的是,民間的商號,錢莊以及商業銀行發行的紙幣都是可兌現的,例如北宋時期四川商人發行的“交子”,就可以隨時按質按量兌換成相應的貴金屬;十七世紀以來各商業銀行發行的銀行券,也都可以按票面金額兌換成黃金或白銀。民間發行的可兌換的紙幣是有金銀作擔保的,既然如此,那么只要發行商有足夠的信譽,紙幣的流通就不需要任何強制力。

至于各國政府發行的紙幣,有的可以兌現,有的不能兌現。大體上說,二次大戰以前是可兌現的,二次大戰以后不能兌現。二次大戰以后,由于經濟的發展和黃金匱乏,各國相繼放棄了金本位制度,停止以紙幣兌換黃金,這才實行不兌換的紙幣制度。(②p22——24;⑥p118——127)國家發行的紙幣只要是可兌現的,也不需要任何強制就可以流通。

那么,現代各國政府發行的不可兌換的法幣,其流通是否靠強制力呢?法幣雖然不是單獨以金銀擔保,但是實際上以商品、黃金和外匯儲備聯合擔保,因而其流通同樣不是靠國家的強制力。如果沒有充足的商品、黃金和外匯儲備而濫發紙幣,沒有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即使政府強制流通也是無效的,解放前夕國民黨政府發行的金圓券就是一個例證。

其實,“國家強制流通”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容易造成誤解,似乎紙幣流通靠的是國家的強制力,而不是它所代表的金屬貨幣量或實際上的商品價值量(在可兌換的情況下紙幣代表金銀,在不可兌換的情況下直接代表商品價值,此時商品、黃金和外匯儲備構成與紙幣對立的另一極)。貨幣流通的基本內容,就是它在市場上不斷發揮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職能,而這兩種職能的發揮,都必須以其所含有的價值實體為前提,這是國家的強制力所無法代替的。因此,國家能夠有效地起強制作用的,其實并不是流通本身,而是流通的范圍或地域,也就是說,國家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一個國家或地區只允許由某種法定的紙幣去代表一般等價物或金屬貨幣去執行交換媒介、計賬單位和貯藏手段等職能,這才是“強制流通”的本意。(⑦p26——27)例如,我國大陸的法幣是人民幣,這不過是意味著,法律規定只允許人民幣流通,由人民幣代表一般等價物執行貨幣的職能,而絕不能理解為人民幣的流通靠的是法律的強制力(這種似是而非的觀點實際上是貨幣學說史上的“貨幣國定論”)。

綜上所說,從貨幣形式的演變史來看,紙幣有國家發行的,也有民間發行的;有可兌換的,也有不可兌換的;有“強制流通”的,也有自愿接受的,只要是金屬貨幣(價值)的符號,都屬于紙幣。如果把紙幣定義為“國家發行的、強制流通的貨幣符號”,試問哪些民間發行的、可兌換的,靠人們自愿接受而流通的紙幣算不算紙幣?我們固然可以把紙幣的定義域限于現代各國發行的不兌現的法幣,從而把紙幣定義為“由國家發行的、強制流通的貨幣符號”,但是,即使對于現代的法幣來說,這個定義也只是在特定的語義上才是正確的。

經濟常識教材的這個定義,其實并不是教材編者的“首創”,它不過是半個多世紀以來傳統的“蘇式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謬種流傳而已。查閱手頭幾本影響較大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無論是前蘇聯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編的,還是于光遠和蘇星、蔣學模、宋濤這些國內著名經濟學家編的,無一不是采用這個定義。(⑩)我懷疑錯誤源于對馬克思《資本論》中有關論述的誤解。果不其然。翻開《資本論》第一卷有關對紙幣的論述,馬克思正是以國家發行的紙幣為例,說明紙幣的發行限于它象征地代表的金(或銀)的實際流通的數量,然后總結說,“國家的這種強制行動,只有在一國范圍或國內的流通領域內才有效,也只有在這個領域內,貨幣才完全執行它的流通手段或鑄幣的職能”。(⑧p149)看來正是馬克思的這些話導致后人錯誤地理解紙幣,以為紙幣都是由“國家發行”并且“強制流通”的,以致以訛傳訛。但是,馬克思明確指出:“這里講的只是強制流通的國家紙幣。”(⑧p146)至于一般意義上的紙幣,馬克思的定義是“金的符號或貨幣符號”(⑧p148)。“蘇式政治經濟學”與馬克思經濟學說的這一關系(順便提一下,類似這種情況的還有,我國經濟改革中有學者曾經照搬馬克思的舉例分析,把八個雇工作為區別個體經濟與私營經濟的界限),可以借用馬克思引用過的海涅的一句詩來比喻:“我播下的是龍種,而收獲的卻是跳蚤!”

至此為止,本文已經矯正了紙幣的一個定義,這不過是對傳統的政治經濟學的補苴罅漏而已。不過,在如何給貨幣下定義這一類細枝末節的問題上,我們可以窺見傳統政治經濟學的一些與生俱來的特點,這只要比較一下現代經濟學與傳統政治經濟學關于貨幣的不同定義就可見一斑。現代經濟學一般不愿意在紙幣問題上多費唇舌,并不給紙幣單獨下定義,而將包括紙幣在內的貨幣定義為“在商品或勞務的支付中或債務的償還中被普遍接受的任何東西”(9p47)。如眾所周知,傳統的政治經濟學先是通過貨幣的起源,揭示貨幣是在長期商品交換過程中從商品世界分離出來、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強調貨幣的本質是一般等價物,然后再說明紙幣不過是金屬貨幣的符號。兩種定義給人的感覺截然不同:前者雖然“膚淺”甚至顯得有點“庸俗”,卻實實在在,與現實經濟生活非常貼近;后者雖然深刻洞明,卻艱澀難懂,遠離現實。這種不同的風格,是由下定義的不同方法引起的。傳統的政治經濟學總是著力于揭示經濟事物的本質,習慣于從本質上下定義,而現代經濟學則疏于本質的研究,習慣于對經濟事物作數量上的界定。如果我們不分具體情況,僅僅一般化地評論這兩種方法的優劣,那是不適當的。任何方法都是由目的決定的,一種經濟理論應該運用什么方法,這要看該種理論的目的是要解決什么問題。馬克思的貨幣理論是勞動價值論的延伸,其目的在于說明價值形式的發展,從而對貨幣(進而對紙幣)下定義時采取這種方法是很自然的。而現代經濟學創立貨幣理論的出發點,主要是從貨幣供給與貨幣需求兩個方面,闡述中央銀行據以確定貨幣政策的基本原理,這顯然用不著說明貨幣的本質,甚至給貨幣下嚴格的定義也顯得多余。從這個角度看問題,關于貨幣的兩種定義及其所反映的不同思想方法都是合理的。

讓我們沿著這一思路,從經濟研究和編寫教科書的基本原則上去進一步分析問題。一百多年前,馬克思研究的是資本主義經濟關系的本質,目的是揭露資本家通過剩余價值剝削工人的秘密。一百多年后的今天,社會主義經濟關系的本質當然是要研究的,但重點應該是經濟建設中的量的關系,即微觀經濟學和宏觀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基于研究對象與目的上的這種重大差異,我們正在構建的經濟理論和相應的教科書,在分析工具、內容結構和敘述方式等諸多方面應該與馬克思不同。首先,為了揭示資本主義經濟關系的本質,馬克思當年雖然也運用了量的分析方法,但主要是質的分析。今天,我們在研究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時候,雖然也可以采取質的分析方法,但基本的方法應該是量的分析,即運用數學模型去解釋企業如何經營,國民經濟如何運行。馬克思說過,一門科學只有在它成功地運用了數學的時候,才算達到完善的地步,著名經濟學史家和經濟學家熊彼特也說,“經濟學在能夠用數字得出結論之前,是不可能也不應當得到任何威信的”。對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其次,馬克思當年分析資本主義經濟關系時所運用的許多理論工具,如所有制決定產品分配方式和經濟運行的思想,仍然可以作為我們今天研究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指路明燈,但是毋庸諱言,相比之下,現代經濟學中的諸多理論,如消費者行為理論,生產函數理論,國民收入決定理論,銀行制度創造存款理論,以及經濟周期理論等等,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更加貼近。因此,我們的經濟學教科書的內容結構,主要應該由這些理論構成。再次,馬克思在闡述自己的理論體系時,遵循的是從抽象到具體的思維行程,而我們運用教學模型來表達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則不必遵循這種敘述方式。總而言之,世易時移,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理論的研究與經濟學教科書的編寫,都必須堅持與時俱進的原則。如果我們在編寫教科書時仍然因襲馬克思的方法,搬用或套用馬克思的概念和理論體系,就會顯得冬烘氣十足。

遺憾的是,現行的經濟常識教材,正是這樣一種教科書。在分析方法上,全書沒有一處屬于量的分析,而看似質的分析,也不過是煩絮的嘮叨,這一點,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這一框表現得最為突出。在內容結構上,它將馬克思經濟學、現代經濟學、蘇式政治經濟學三者拼湊在一起,形成一盤不倫不類的大雜燴,現代經濟理論的邏輯之美絲毫沒有體現。最典型的是,上冊為說明三大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推出國民生產總值(GNP)這一現代經濟學的概念,下冊為了說明國民收入的分配,卻又推出社會總產品(值)這個蘇式政治經濟學的概念。教材編者可能有所不知,這兩個概念基于對生產勞動的兩種不同理解和統計上的兩種不同口徑,從而是互相矛盾的。在敘述方式上,教材采用的是蜻蜓點水式的條條羅列,再拼湊上一兩個牽強附會甚至不倫不類的例子,這是典型的蘇式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風格。在這一問題上,經濟常識教科書比蘇式政治經濟學教科書走得更遠,比如在闡述現階段的多種分配方式時,把所謂“福利性分配”也當作按勞分配以外的一種分配方式,從而混淆了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與再分配,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可以說,與哲學常識和政治常識教材相比,經濟常識教材的語言是最不規范、最干癟乏味的,許多地方甚至連文法都不通。借用諷刺黨八股的話,“甲、乙、丙、丁,開中藥鋪”、“語言無味,像個癟三”來形容教材的敘述風格,是一點也不過分的。這三方面的問題,是造成經濟常識課死記硬背和學生厭學情緒的根本原因,而這門課程本來是最有生氣和活力的。

上述問題,并不是通過修修補補能夠解決的。要使教材根本改觀,就必須在分析工具、內容結構、敘述方式等各個方面來一個徹底的改革。這項工作,需要一流的經濟學家來承擔,筆者呼吁他們學習葉圣陶、郭紹虞、周予同、覃必陶當年親自為中學生編寫《開明國文讀本》的精神,積極投身到經濟常識教科書的編寫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