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淺析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及治理對策

時間:2022-07-10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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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原創:淺析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及治理對策

【摘要】近年來,我國會計信息失真現象相當普遍,嚴重地干擾了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國家和社會公眾的利益。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主要有會計原始憑證的管理辦法及審核程序不合理,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局限,經濟監督力度和執法力度不夠,會計人員及領導者的素質不高等多方面。

【關鍵詞】會計信息失真監督力度會計人員素質成因

會計信息失真是當今社會的一大禍害,也是非常難治的頑癥,它已經成為影響我國社會經濟秩序和廉政建設的一個重要原因之一,這個問題已經引起了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也成了會計界近年來研究的熱點問題。本文擬就會計信息失真的深層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治理會計信息失真的若干措施。

一、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

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從信息提供者的角度分析,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有內在和外在兩個方面。

(一)外在原因:

1、法規不健全。

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中某些定義和釋義具有模糊性,加之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具有穩定性,一經制定,在短期內一般不會隨意改變,而新事物、新問題層出不窮,可能超出準則和制度所規定的范圍,有些業務沒有一個統一標準,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減弱了制度的作用,導致會計信息不可比而失真。另外,會計政策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可選擇性表現為會計確認和計量的不確定性,即采用不同的政策或方法會得到不同的結果,從而導致會計信息不一定真實與合理。例如對違法處罰規定中,使用“情節嚴重”、“數額較大”等詞語,缺少量的標準,可操作性不強,急需進行修改,出臺相應的實施措施。

2、會計監督體系不健全。

我國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分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內部監督是由內部審計部門來執行的。由于許多原因,內部審計部門的監督職能不能得以正常發揮。首先,單位負責人對內部審計持排斥態度,認為內部審計不過是代表國家實施的微觀經濟監督,其主要職能與國家審計沒有多少實質性差別,從而對內部審計不認可、不支持;其次,由于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人員受雇于所在單位,無法真正獨立地行使自己的職責,對單位違法違紀的財務活動視而不見,根本盡不到其監督職責。而財政、稅務、審計、會計師事務所等外部監督力量,管理上各自為政,對企業的違法違紀行為,誰都可以過問,誰都可以不問,不能從整體上有效發揮監督作用,保證會計信息的質量。

3、會計理論不完善。

現有的會計理論在很多方面還不能滿足完全客觀地反映經濟業務的需要。如會計期間假設,是人為地劃分時期,其結果必然與客觀事實有差距;貨幣計量假設,假設幣值不變,碰到通貨膨脹時,貨幣計量假設基礎上核算的會計信息就不能如實反映客觀情況。真實的現在情況;重要性原則,是將重要的事項單獨反映,不重要的事項合并反映,由于合并了相對不重要的事項,使會計信息與業務原貌有出入;謹慎原則在應用時,預計可能發生的費用和損失,少預計或不預計可能發生的收入,使會計信息帶有了估計成分,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3、外部監督乏力。

上級主管部門為了權衡本部門的利益,偏袒自己下屬單位,監督弱化;稅務機關以稅收征管為宗旨,注重稅款的繳納,忽略其他會計核算監督;審計機關重點是對預算內的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審計,不可能對所有企業實施全面的經常性監督。

(二)內在原因:

1、單位負責人指導思想不正。

新《會計法》中對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作出了明確規定,許多單位也都有制度、有辦法、有機構,就是執行不了。有些單位負責人利用手中權力,為了個人私利或本企業利益,指使會計人員弄虛作假,搞“廠長成本、書記利潤”、“官出數字”、“數字出官”,搞賬外賬、小金庫,大搞短期行為,使會計信息失真。

2、會計人員失職。

會計人員是會計核算和監督的主體,所有會計信息最終都出自會計之手。有些會計人員素質低,業務水平差,技術不過硬,責任心不強,導致會計核算錯誤,信息失真。

3、會計人員管理體制的制約。

企事業單位的會計人員是會計制度的具體執行者,直接受聘于單位負責人,并對其負責。會計人員的任命、晉級、工資和獎金的決定權仍掌握在單位負責人手中,會計人員對單位負責人存在著利益上的依附關系。這樣,會計人員在工作中缺乏獨立性,只得聽從領導者的擺布,執照領導者的旨意來違章處理會計業務,導致會計信息失真。雖然在新《會計法》中強化了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但在當前的會計人員管理體制之下,會計人員的依附地位及其利益得不到獨立的保障,必然造成會計人員的監督職能無法落到實處,使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無法保證。

4、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有些單位無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會計機構設置不健全,會計人員配備不合理,崗位責任制不明晰,會計交接手續不規范,缺乏有效的內部治理制度,會計監督機制不健全。

5、經濟監督力度不夠。

我國市場經濟初步建立,為了保證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需要建立企業外部強有力的監督機制。許多發達國家,建立起組織嚴密的會計行會和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的機制,成效顯著。在我國,目前雖有代表國家利益的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但各部門因工作重點不同,標準不一,加之管理分散,缺乏橫向溝通或出于部門考慮,不能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難于將監督職能落到實處。同時,我國也初步建立了民間性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企業經濟活動進行社會監督,但由于社會審計是有償審計,加之事務所之間的競爭和社會監督機制不健全,使社會審計工作僅停留于表面,未能深入查核,甚至對存在的問題避重就輕,人為地降低了審計質量。

6、對會計違法查處力度和執行力度不夠,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會計執法難,是會計信息失真的一個重要原因。有關資料表明,我國自1985年頒布《會計法》以來,幾乎沒有一例由于違反《會計法》而直接受到處罰的案例,這不能表明現實工作中沒有會計違法,相反卻是會計違法屢屢發生,只是由于地方保護主義、權力大于法律以及執法系統的低效率和低權威而形成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實,縱容了單位領導者和會計人員以身試法,并極易成功。

二、會計信息失真的治理對策

綜上所述,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切實解決會計信息失真問題,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是一項艱巨而又復雜的工作。筆者認為,可采取以下主要對策來治理會計信息失真。

1、加強會計法規建設。

《會計法》明確規定: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違法收支不予辦理。在實施《會計法》過程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反普遍、處罰難辦。我國正在進行《會計法》的修訂工作,將修改《會計法》的不足之處,明確責任,特別是對將虛假會計信息提供給國家、、投資人,并導致損失的人員在《會計法》中規定給予重罰,詳細規定處罰的具體標準,提高《會計法》的可操作性,逐步廢止《財務通則》和眾多的行業會計制度,使指導會計工作的技術標準只有《企業會計準則》和各項具體準則,使具體業務核算必須遵循相應具體準則的規定,防范會計舞弊,杜絕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

2、強化單位負責人的法制意識。

從現實情況看,企業編制虛假財務報告、設帳外帳,多數是單位負責人授意會計人員所為,其目的大多是為了籌集資金、偷稅漏稅、政績考核等。《會計法》總則中第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第二十條規定:“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因此,對單位負責人進行《會計法》和其他財政法規方面的培訓,強化法制教育,使其知法守法,主動把自己的行為納入法制軌道,才能從源頭上杜絕會計信息失真現象,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

3、嚴格發票監管。

我國應借鑒國外發票管理的一些辦法,建立購銷雙方相互制約的機制,積極推行憑發票退稅制度和計算機聯網開票制度。對單位的大宗物品的購置、維修、處理等經營活動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這樣可以從源頭上杜絕虛開、多開、套開發票產生虛假原始憑證,為會計信息系統提供真實可靠的原始資料。

4、改革會計憑證審核程序。

改革會計憑證審核一貫采取的“領導先批示,會計后審核”的程序為“會計先審核,領導再批示”的程序,對重大事項要實行會計小組聯簽審批制度。這樣,在會計憑證進入會計信息系統之前,由會計人員首先依法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確認,實行會計人員對單位領導人違法行為的牽制。

5、加強監督力度。

對會計信息質量進行驗證、檢查、監督是國際通行的做法。各級財政、稅務、審計機關要依法對企業加強財務檢查和審計監督,各級主管部門也應負起責任,在對所屬單位的會計人員業務上進行指導,核算上進行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必須予以糾正,對弄虛作假、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對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發揮審計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的作用。建立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注冊會計師應樹立起強烈的風險意識、責任意識、職業道德意識,依法執業,客觀公正,保證會計信息質量。

6、加大執法力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幾個環節要齊抓,凡是單位負責人授意、指使會計人員編造、篡改會計數據,弄虛作假,損害社會利益的,必須依法嚴懲,追究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隨時發現,隨時處理,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當前應依法狠抓對會計違法的檢查處理,體現法律的強制性和嚴肅性。各級法院、檢察院應設置會計法庭、會計檢察科,在會計管理部門的配合下,專門從事會計司法,加強對會計信息違紀違規問題的深入查處。同時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對一些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的事件,要嚴肅處理,為會計人員創造敢于秉公執法的良好工作環境。例如:美國20年代危機前后,虛假會計信息充斥證券市場,政府通過法律將會計責任明確界定給企業經營負責人,違法亂紀者給予重罰,較好地杜絕了虛假會計信息的泛濫。這一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7、改革會計管理體制,實行會計委派制。

會計委派制是國家憑借其管理職能,成立專門的會計人員管理機構,向企事業單位委派會計人員的一種會計人員管理體制。實行這種制度能使會計人員獨立于被監督者之外,以“第三者”的身份來發揮監督職能。當前,要使會計委派制能順利地得以實施,還應對它的配套制度進行改革,如委派會計職務任免制度,委派會計考核輪流制度,委派會計的工資、福利待遇及獎懲制度,委派會計保障制度等等。真正使會計人員從企業中完全獨立出來,不受企業負責人的制約,使會計人員“頂得住又站得住”,保證會計人員的根本利益。

8、健全和強化審計監督機制。

有效的審計監督,是治理會計信息失真的根本保障。在我國,內部審計、政府審計和注冊會計師審計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審計監督體系。醫學論文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的一個職能部門,它的監督職能是有限的,并不能代表國家和其他政府機構對企業和企業管理者進行監督,因此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主要還是由政府審計和注冊會計師審計(社會審計)來實施。一是社會審計方面。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會監督機制,使注冊會計師保持獨立性和公正性,按規程開展審計業務;要盡快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注冊會計師隊伍,提高注冊會計師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提高監督質量,減少因違規執業等人為原因造成的會計信息失真。二是政府審計方面。建立政府監管行為的社會評價和責任約束機制,以杜絕官僚主義、防止少數監管人員公權私用、實現政府監管科學化、提高政府監管工作效率。我國現行的政府審計管理體制是“雙軌制”。業務上屬于行業垂直管理,人事制度和領導干部的任用由地方政府來安排,其經費則來源于地方財政。因此,應對政府審計體制進行創新,構建新型審計文化,改革政府審計方法,提高政府審計質量,強化其監督職能。三是政府審計、社會審計各部門之間應互相協調配合,處理好監督檢查的交叉、重復和執法疏漏的矛盾,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遏制會計信息失真現象的發生。

9、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目前,我國會計職業素質普遍偏低,會計職業道德處于放縱狀態,要徹底解決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的問題,就應多渠道、多方式地加強會計人員的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教育,加強會計人員培訓,準確掌握會計準則,按要求進行會計核算。還要經常對財會人員進行執業道德,明確職業道德標準,認識會計工作的重要性、嚴肅性,使之在履行職責時大公無私、廉潔奉公、堅持原則、不謀私利,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準確,杜絕偽造、編造會計信息的現象的發生。不斷吸收優秀的人才加入會計隊伍,進一步提高會計隊伍的整體水平。

會計信息失真,其具體原因是多種多樣的,而且極為復雜,要治理,就不能單純依靠一種措施,而必須注意對多種治理措施的綜合運用。為此,應以會計法制建設為中心,輔以深入細致的行政管理,并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教育工作,進一步規范經濟秩序、不斷完善會計制度,結合加強懲治腐敗,以保障會計信息質量的準確性,適應社會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5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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