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裝備執行效能評估
時間:2022-12-27 0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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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指控裝備運行效能進行科學的評估,全面、深入地描述和體現裝備的機動性、可靠性、頑存性、可維修性和可操作性等戰術技術性能,并對其運行效能做出定量評估,既有助于戰時對指控裝備的優化配置,又有助于對指控裝備進行科學論證和設計,而且對裝備的宏觀規劃論證和編制結構研究也有很強的指導作用。目前,指標體系綜合方法是一種公認的通用評估方法。據此,指控裝備效能評估也以采用多指標綜合評價方法為宜。
1多指標綜合評估體系的建立
1.1建立效能評估指標體系
影響指控裝備效能的因素很多。這些因素之間的關系,既相互矛盾又相互統一。如指控裝備的通信能力、機動能力和廣義可靠性三者之間,既有聯系又相互影響。對一種指控裝備而言,既要求可靠性高,又希望通信能力、機動能力強。顯然,這三個指標都達到最大值的指控裝備是不存在的。因此,指控裝備效能評估實質上是一個多目標的擇優過程。
一般來講,裝備運行效能的評估,主要是通過比較一些指標的實際值與其期望值的差異來進行評判的。美國工業界武器裝備系統效能咨詢委員會在20世紀60年代中期,提出了一種為人們所普遍接受的分析裝備效能的模型。此模型旨在根據可用性(A)、可信賴性(D)和能力(C)三個方面,評價裝備效能(E)。借鑒ADC模型的思想,指控裝備運行效能評估的指標體系可從可用性、可信賴性、和能力這三個方面來構建。
1.2評估指標值的無量綱處理
由于評估指標是從不同方面來反映指控裝備性能情況的。因此各評價指標值的量綱和目標趨向不盡一致。有的評估值是越大越好,如通信能力等;有的評估值則越小越好,如誤碼率等。為了有效地集成各評估指標值,必須對各評估指標值進行無量綱化處理。無量綱化處理的方法很多,為了評估的方便起見,采用如下方法:
若評估指標值越大越好,則Pi=0.50+0.50×ai。當I≥I50時,ai=(I-I50)/(I100-I50);當I<I50時,ai=(I-I50)/(I50-I0)。若評估指標值越小越好,則Pi=0.50-0.50×ai。當I<I50時,ai=(I-I50)/(I50-I100);當I≥I50時,ai=(I-I50)/(I0-I50)。其中,Pi為第i個指標的評分值;I為第i個指標的實際值;I50為第i個指標的一般(平均)值;I100為第i個指標的最佳值;I0為第i個指標的最差值。I0、I50、I100的值由評估人員根據指控裝備的性能和實際監測數據確定。
2裝備運行效能值的計算與評價
2.1裝備運行效能值的計算
每種指控裝備的運行效能值,應綜合各種評估指標值的得分情況。為簡單起見,裝備的運行效能值可根據各種評估指標的評分值與其權重乘積的累加值來獲得。可用下式表述:E=WiWijPij式中,E為效能值;為第i個準則的權重;Wij為第i個準則下第j個指標的權重;Pij為第i個準則下第j個指標的評分值。
2.2裝備運行效能的評價
設E100表示每個指標都取最佳值所得到的效能值,由上式計算ζ=E/E100。ζ表示指控裝備在特定環境下發揮效能的能力值。根據ζ的值,裝備運行效能的評價結果對應為:0.9≤ζ≤1為“極好”;0.8≤ζ﹤0.9為“很好”;0.7≤ζ﹤0.8為“好”;0.6≤ζ﹤0.7為“較好”;0.5≤ζ﹤0.6為“中等”;0.4≤ζ﹤0.5為“較差”;0.3≤ζ﹤0.4為“差”;0.2≤ζ﹤0.3為“很差”;ζ﹤0.2為“極差”。對指控裝備來說,ζ值的大小與測量環境密切相關。測量環境不同,ζ值的差異可能較大。
戰時指控裝備的選優,應在平時模擬戰時環境、評估指控裝備運行效能的基礎上進行。在同類別的若干型號指控裝備中,ζ值大的應優先選用。
3結語
對指控裝備運行效能進行評估,是實現指控裝備選優和優化配置的關鍵步驟之一。指控裝備運行效能是貫穿武器裝備全壽命周期每一步驟的最重要的評價指標,指控裝備的管理、論證、設計、生產和運用部門都應予以重視。由于指控裝備種類繁多,且技術發展很快,對指控裝備運行效能進行評估不僅工作量大,而且需要長抓不懈。面對困難與挑戰,只有調動多方力量,充分吸收并借鑒各相關領域研究的方法或成果,才能實現戰時指控裝備的優化配置,為作戰指揮提供優質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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