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公司治理外資并購

時間:2022-04-03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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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公司治理外資并購

外資并購進入作為一種外生沖擊會引起東道國市場上被并購企業發生“質變”,即被并購企業從基,礎性的產權到企業的治理結構再到企業的組織、技術、制度、文化等各個層次都會發生變化,甚至是根本性的變化。在本文中將著重討論外資并購對公司治理的作用途徑和機理,以及其對公司治理的優化。

一、外資并購下的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

外資并購作為企業并購的一種,本質上體現的是外資與東道國被并購企業之間發生的產權交易關系,外資獲得了被并購企業的控制權;在形式上則表現為被并購企業的股權結構發生了質變,外資控股被并購企業而將其納入跨國公司的全球經營體系。這種股權結構的變化直接導致公司治理結構的變化。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股權結構變了,公司治理結構會隨之改變;只有股權結構合理才可能形成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進而才能保證公司取得良好的經營績效和增強市場競爭力。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影響可以從公司治理機制和公司治理績效兩個方面來理解。

從公司治理機制看,股權結構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在于它對董事會、大股東監督、權爭奪和并購等治理形式產生影響。(1)股權結構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就在于它對于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有重大影響,因為這種積極性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董事會發揮作用的效果。根據理論,大股東有更強的動機監控管理者;而小股東存在嚴重的“搭便車”現象,缺乏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2)股權結構影響股東對經營者的監督。當股權高度集中時,控股股東有權直接任免經理,有動力、有能力監督經營者;當股權高度分散時,分散的股東們對經理人員難以形成有效監督。(3)股權結構影響權爭奪。在股權高度集中時,最大股東的人不容易被剝奪權;股權高度分散時,小股東沒有能力也沒有動力參與公司權爭奪;只有當股權適度集中時,公司有若干個大股東存在,最有利于經理在經營不佳時能被迅速更換。(4)股權結構影響并購發生的概率。當公司股權高度集中時,公司擁有一個絕對控股股東,收購者的收購成本很大,并購難以發生;當股權高度分散時,收購方極易成功地進行標價收購。這種股權結構對公司外部治理即并購的影響,又會反過來制約企業經理人的行為,影響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和治理效率。

外資并購進入后,股權結構隨之改變,外資股東成為被并購企業的大股東,居于控股地位。作為大股東,外資股東有積極性參與公司治理,在公司治理中發揮關鍵性作用。由于其控股地位以及全球戰略和利益驅動,外資股東有能力且愿意付出監督成本,加強對經營者的監督和約束,挑選符合自身利益的人來經營企業,并能夠有效防范外部市場的惡性收購行為,最終形成一個較為完善、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結構。

從公司治理績效考察,股權結構影響公司治理結構表現為股權集中度和股權結構維度對公司治理績效的影響兩個方面:(1)外資并購控股后,股權集中度一般會相應上升,有利于強化對人的監督,提高公司治理績效。但要防止外資股東損害內資股東利益的行為。(2)股權結構維度是指持股者的身份構成。外資并購進入改變了企業原有的股權結構維度,外資股東特殊的外資身份對于股東目標和股東施加影響的方式具有重要的意義,有助于校正股東目標的偏離和提高治理績效。

二、外資并購下的資本結構與公司治理

外資并購影響公司治理的第二條途徑是依靠公司資本結構的變化來實現的。基本原理是:公司股權結構特征將決定著資本結構性質,從而最終決定著公司治理結構的性質。資本結構是指企業長期資金來源的構成及其數量間的比例關系,一般指企業股權資本與債權資本之間的比例關系。外資并購本質上意味著被并購企業的股權資本和結構發生改變,這必然影響其股權和債權的比例關系;從被并購企業的角度看,引入外資就是要讓渡自己的股權,從而改變了原有的股權債權關系。外資并購引起的股權債權關系即企業資本結構的改變會進一步促使企業治理結構發生變化。

資本結構究竟如何影響公司治理?二者關系如何呢?米勒(Miller)認為,資本結構可以通過股權和債權特有作用的發揮及其合理配置來協調出資人與經營者之間、出資人內部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利益和行為。張維迎指出,資本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最重要的一個方面,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資本結構。這些觀點表明,資本結構實質上是資金背后的產權主體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生成的某種利益配置格局,這種利益配置格局構成了企業的治理結構,并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企業的治理績效。因此,不能孤立地看待企業資本結構和治理結構,二者存在著有機的聯系。資本結構全面決定著公司治理結構是企業理論的基本思想,資本結構影響到企業權力在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分布關系,決定了各個利益主體受到的約束與激勵強度,能夠從委托和控制權爭奪兩方面對企業治理結構起決定作用。

通過上述分析發現,企業資本結構和公司治理結構有著緊密相連的關系,在既定的制度框架下,資本結構是公司治理的基礎和依據,公司治理結構是資本結構的體現和反映。

三、外資并購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優化

前面的論述分析了外資并購對公司治理的作用原理和作用途徑,說明外資并購將會導致公司治理結構的變化,但沒有說明外資并購條件下公司治理結構的變化趨勢。公司治理結構是變得更富有效率抑或缺乏效率呢?這里首先提出一個命題:外資并購優化了公司治理結構。這可以從外資并購方——跨國公司的主觀動機、跨國公司內部資源和制度文化、外資并購與內資并購性質的差異等方面加以論證。

其一,外資并購下跨國公司具有優化公司治理結構的強烈動機,以便服務于其全球競爭戰略。跨國公司是世界經濟的主角,是經濟全球化的推動者,它的行動目標就是要鞏固原有市場,搶占新市場,保持其全球競爭的優勢地位。其中,在全球范圍的并購投資活動就是實現這種目標的強有力手段。在實現其全球戰略目標、開展并購活動的過程中,跨國公司不僅要完成全球市場戰略布局,獲得更多市場份額,而且追求長期利潤增長,實現并購活動的快速增長效應,這就需要跨國公司提高并購成功率,完善目標企業的治理結構和增強其經營管理效率。

因此,在全球競爭壓力下,跨國公司主觀上有優化公司治理結構的強烈動機。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是跨國公司并購活動的一個重要環節和立足點。

其二,跨國公司豐富的內部資源和先進的制度文化能夠為并購投資后的企業包括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在內的企業整合活動提供有力的保障。跨國公司規模龐大,實力雄厚,具有豐富的跨國經營經驗,其內部資源如科技和管理人才、資金等非常豐富,而且許多跨國公司歷史悠久,經過了長期的企業文化積淀,形成了一整套高效運行的企業組織制度和管理制度,特別是具有先進的公司治理理念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這些都是跨國公司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也是跨國公司實施其全球并購戰略的有力保障。在外資并購活動中,跨國公司能夠并且愿意向目標企業移植先進的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將目標企業整合成為跨國公司龐大體系中的一個效率單元。而跨國公司的所有硬性和軟性優勢資源為這一移植和整合過程提供了保證,最終促使目標企業治理結構的優化。

其三,外資并購的性質與內資并購的性質不同,它們對于公司治理結構優化的意義因而會不一樣。

外資并購與內資并購性質差異的最根本體現就在于前者的“外資”屬性。相對于東道國國內資本而言,外資作為一種“異質性”資本所有者,在并購活動中要強化它擁有的國際資本意志,要體現跨國公司對目標企業的產權意志和控制力。跨國公司擁有一整套發達的公司治理體系,并購后,為體現其資本意志和控制力,跨國公司必定對目標企業的治理結構進行改造,將自身發達的公司治理經過適應東道國情形的改進后移入目標企業,從而達到優化目標企業治理結構和提升其治理績效的目的。外資并購下的這種“改制”和優化治理結構的行為具有阻力小、成本低的特點,外資的控股地位以及發達的公司治理保證了改制的成功。總的說來,外資并購對于公司治理結構優化是一種“可置信的戰略承諾”,目標企業的治理結構因此會發生“質變”。

相對于跨國公司而言,發展中國家東道國的內資企業本身缺乏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結構,內資企業之間的并購行為不可能導致明顯的公司治理結構優化。就產權來說,一些轉軌經濟國家以及政府主導經濟型國家,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性很強,國營企業與私營企業產權交織不清、官商結合的現象普遍存在;即使是私營企業之間,由于誠信問題和地方政府各種形式的干預,也會引起產權糾紛,而且很多并購活動就是在政府主導下完成的,這就使內資并購的績效大打折扣,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很難真正實現。因此,內資并購對于公司治理結構優化而言不具有戰略承諾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