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經濟審計防范

時間:2022-04-02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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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經濟審計防范

經濟責任審計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存在著一定的風險。我們在實踐中摸索到一些有效方法,可防范審計風險。

一、重視和加強審前調查,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方案

經濟責任審計前的調查必須對與責任人相關范圍內所負責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重點審查。對于群眾反映較多的情況應慎之又慎。以查賬為基本手段的審計不易分清是領導責任還是管理責任,是直接責任還是間接責任,因而要全面展開審前調查,廣羅信息、精于篩選。如不進行審前調查,往往會造成審計方案與實際情況脫節。特別在當前,企業及行政事業單位違紀問題較多,會計信息不真,個別領導干部弄虛作假,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擬定有針對性的盡可能完善的審計工作方案,便成為減少或回避審計風險的關鍵一步。

二、加強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的審計

李金華審計長最近指出,對被審計單位弄虛作假,作假賬、報假表等問題,揭露不了,長期失察,這就是我們當前最大的風險。李審計長的指示及時給經濟責任審計敲了警鐘。對于經濟責任審計,不同的部門和單位審計的重點不同,但家底的真實即領導者管理的資產負債和資金的狀況的真實,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當前,隨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深入開展,更應緊抓“打假治亂”這個重點,因為打假治亂就是揭露假會計信息、假賬,揭露并嚴厲查處造假行為,治理會計程序和經濟秩序中的混亂現象。審計工作中,首先,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時刻注重發現大案要案線索;其次,從檢查會計信息和會計帳目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入手,在會計信息和會計帳目真實完整的基礎上再分析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合規性效益性,從而審透審徹底,極大程度地減少審計風險,搞好與之相關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三、將“單位年度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同級審計”與“上審下”有機結合起來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一般包括任期內、任期屆滿或離任時的審計,審計所涉及的年限一般較長,同時,對于法定代表人的審計又必須以檢查被審計者任職時所負責范圍內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為基礎,因而,將對單位的年度財政財務審計與對法定代表人經濟責任審計有機結合起來,有利于審計機關審計資源的有效投入,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降低審計風險。

另外,由于審計管轄不同,應將“同級審核”與“上審下”有機結合起來。如企業正常審計的管轄范圍以企業財政、財務隸屬關系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關系確定,但因經濟責任審計涉及到法定代表人,實踐中存在法定代表人的人事管理關系與企業財政、財務隸屬關系或者國有資產監督關系不一致的情況。審計過程中,應參考被審計者的直接管理機構或任免機構對其所做的考核和評價結果,通過上下核對,相互印證,才能充分反映問題的真實面貌,揭露那些深層次的問題,有效地防范審計風險。

四、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應有的附加程序,防范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一般是由組織人事部門安排的,審計結果也是作為認定審計對象實績和經濟責任、并對之作出考核評價或處理的依據。在實施審計時,要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應有的附加程序。比如,為全面充分地了解被審計者的意見,應有被審計者提出其任期內的述職報告。這個附加程序可幫助我們找出其單位內部控制薄弱環節,確定審計重點;除按法定程序向被審計單位征求意見外,還應有將審計報告向被審計者個人征求意見的附加程序,從而使審計結果更準確客觀,達到防范審計風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