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度發展戰略與沿海出口轉移探究

時間:2022-02-09 0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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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發展戰略與沿海出口轉移探究

摘要從勞動力成本、轉移成本和制度成本等方面,考察了外來投資出口加工企業向內地轉移的可能性,認為國家梯度發展戰略,并不是要在中西部繼續走外向型發展道路,吸收東部沿海地區部分要淘汰的出口加工業。中西部地區發展,應以內需為導向的產業發展模式。加快中西部發展,是要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超越東部沿海地區外向型經濟發展模式,積極引進內向型企業,這才是梯度戰略的真實內涵。

關鍵詞出口加工企業;轉移成本;梯度發展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東部沿海地區憑借政策和地理優勢,通過吸引外來投資,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實現了經濟的快速發展。然而,我國地區經濟發展并不平衡,廣大的中西部地區,與東部沿海地區發展差距在日益擴大。于是,產業梯度轉移發展戰略逐漸成為加快中西部發展的理論依據。就解決地區發展差距擴大的問題,加快中西部地區的發展無疑是必須的,但是,采取產業梯度轉移戰略,加快東部地區產業向中西部中西部轉移是否能夠真正加快中西部地區的發展,卻需要進行深入的研究。

確實,我國東部沿海地區是吸收外來投資,承接國際產業轉移的收益者。已經30年的改革開放,到2008年我國總共吸收外商直接投資達8,526.13億美元,投資項目659,800個,這些投資主要分布在東部沿海地區。近幾年來,外來投資,特別是港澳臺的資金密集型、技術密集型以及以IT產業為代表的高新技術產業在大陸投資熱絡起來。在投資地域上,逐漸從改革開放初期的以閩、粵為中心的“珠三角”,北移至以江浙、上海為中心的“長三角”,但近幾年出現了向內地轉移的趨勢,其中山東、重慶、四川、湖南、江西、河南等省區還成為臺商投資重點選擇的區域。

隨著東部沿海地區產業的調整與升級,外資企業出現了向內陸地區轉移的趨勢。但在加快中西部發展過程,東部沿海地區產業是否能夠向內地轉移,沿海地區出口加工企業是否失去競爭優勢?外來投資企業是否會因此轉移到內地,或轉移到到其他國家?本文試圖從勞動力成本、遷移和制度成本等角度,考察外資出口加工企業在東部沿海地區投資繼續生存的可能性,以此分析產業梯度轉移的所需要的現實條件,并由此提出相關建議。

二、文獻綜述

產業轉移是一國或地區為實現自身產業進步,在資源供給或產品需求條件等因素發生變化后,將處于創新、成熟或衰退等不同發展階段的產業與行業的產品生產、銷售、研究開發甚至企業總部轉移到另一國家或地區的經濟行為和過程。產業轉移是產業轉移國或地區與產業承接國或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重要途徑,其在客觀上表現為產業在空間上的移動。西方很多學者對產業轉移問題進行了較深入研究,他們以經濟發達國家和經濟不發達國家作為視角,研究處于不同工業化發展階段的國家和地區的產業轉移現象及其一般規律。

早期的產業轉移理論多是以經濟發達國家為視角,主要研究經濟發達國家的產業向其他國家轉移的經濟動因、產業轉移的客體演化模式、產業轉移的效應等問題。20世紀30年代日本學者赤松要以日本棉紡工業為例分析了產業跨國轉移的規律,提出了“雁行產業發展形態說”。該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的工業產品的成長經歷了從進口到國內生產再到出口的三個主要階段,說明了該產業由較發達國家向本國、再向不發達國家的梯度轉移過程。康明思(Cumings.1984)運用雁行模式對20世紀60年代~80年代東亞經濟內部產業分工與轉移的動態關系進行了解釋。小澤輝智(Ozawa,Castello,2001)在雁行模式的基礎上發展出增長階段模型,他引入了跨國公司和直接投資因素,從而使雁行模式發生了變化。該模式認為跨國公司可以在產品生命周期一開始就在國外投資生產,無需通過出口開發東道國市場,外商直接幫助東道國建立起有競爭力的消費品工業。美國哈佛大學教授費農(Vernon,1966)則認為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產業在于企業為了順應產品生命周期的變化,回避某些產品在生產上的劣勢。他將產品生命周期劃分為新產品階段、成熟階段、標準化階段三個不同階段,產業轉移開始于產品和技術完全標準化、國內市場基本飽和的產品成熟期,而到了標準化階段,技術發明國的生產和出口競爭優勢受到技術模仿國的勞動成本優勢和其他成本優勢的重大挑戰,技術發明國將大規模進行產業轉移。劉易斯(Lewis,1977)則對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進行了有說服力的解釋。小島清(kojima,1978)在對產業國際轉移的分析中,認為對外直接投資應從投資國已經處于或即將陷于比較劣勢,在東道國或地區則仍具有顯著潛在的比較優勢產業依次進行,通過產業的空間移動,以回避產業劣勢,顯現其潛在的比較優勢。

實際上,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產業調整升級與轉移取決于該國或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因此,當考慮一國或地區的產業轉移時,必須考量其經濟所處的發展階段。20世紀的80年代開始,日本、韓國和我國港澳臺地區開始將勞動密集型企業轉移到率先進行改革開放的我國東部沿海地區,經過20多年的飛速發展,目前,東部沿海地區的企業也面臨產業升級的壓力,由此出現了外來投資向內陸地區轉移的趨勢。美國經濟學家H·錢納里從人均收入來解釋產業結構的變化。對照錢納里經濟階段劃分標準,我國東西部地區,處于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東部地區的福建省處于工業化的初級階段,并有向工業化中級階段過渡的趨勢,而廣東省、江蘇省、浙江省、處于工業化的中級階段;中西部的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等內陸省份都處于初級產品生產階段。人們按照這樣的依據,因此認為,福建、廣東、江蘇、浙江等東部沿海省份已經具備了產業結構從以輕工、紡織工業為中心逐步發展到以重工業、化學工業為中心的轉變,其勞動密集型工業應逐步向中西部地區轉移。

關于東西部產業轉移的研究,隨著地區發展差距的擴大和地區間產業轉移逐步引起學界的注意,許多學者通過實證性的研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文玫(2004)早在使用1993年各省(直轄市)的橫截面數據對我國工業區域化和集聚的決定因素進行了實證分析中,也基本證明了低交易成本和運輸費用有助于工業集中于該地區;并且工業中心內,較高的工資和價格水平對企業在區域間的選址沒有顯著影響。袁志剛、范劍勇(2004)以廣東省為例,從區位因素和制造業自身優勢兩個角度分析了制造業轉移與聚集的因素,指出農村勞動力的跨區域流動,沒有獲得應得的邊際產出,反而導致以廣東為核心的周邊外圍區域形成新“二元”經濟結構。謝麗霜(2005)認為現代企業競爭并不僅僅取決于投入和投入成本。一個地區某種產業即使正在逐漸喪失了比較優勢,但只要還具有競爭優勢,那么區域凈轉移就不會發生。并從東部地區勞動密集型產業缺乏向外轉移的動力和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能力有限兩個緯度解釋了產業梯度轉移遲滯的原因。明確的提出東部地區產業群集形成的價值鏈和結構性資源等優勢難以在短期內被模仿,單個企業外遷的機會成本很高,因此資本西進和產業轉移的趨勢并不明顯。此外,鑒于東部地區內部也存在明顯的梯度差異,產業梯度轉移在東部非發達區域就能夠完成承接。鄭文智(2007)通過對紡織業的實證分析,認為相對于原材料成本上升對企業的影響而言,勞動力成本的上升對紡織企業生存的影響更大。朱武鋼(2008)則從企業生存環境的角度評價各地區中小企業的發展潛力。通過獲取的南方9省11個市的1930份調查問卷,運用因子分析法研究,得出企業有較好生存環境的城市屬于東部或沿海經濟發達省區的城市的結論。周文良、李丹(2008)按照新經濟地理學的理論,通過計量建模的方式,分析制造業從東部地區向西部地區轉移的趨勢。通過回歸發現,鄰近市場和經濟規模是決定制造業集聚的最顯著影響因素,而工資對制造業的區位影響并不顯著。因此,他認為中西部地區作為產業轉移的承接地,單純依靠低工資水平、土地出讓、稅收優惠等因素,還難以吸引大規模的產業轉移。蔣媛媛(2009)則用制造業產量份額的變化,解釋東部發達地區出口導向型產業結構的演變,認為東部地區喪失了勞動力比較優勢。對于東部地區產業是否有向中西部地區實現梯度轉移的分析,不同的學者尚未形成統一的共識。認為制造業可向中西部地區轉移的學者主要是基于比較優勢理論,特別強調東西部地區的勞動力成本差異是導致產業轉移的關鍵因素,但是對于勞動力成本上升具體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企業特別是出口加工型企業的生存空間并沒有進行相應的分析。單純從比較成本優勢變化不足以解釋我國東西部產業的梯度轉移問題。我國東部沿海地區向中西部地區產業轉移模式,仍有進行深入研究的必要。基于前人的研究觀點和結論,本文將對勞動力比較優勢占企業生產總成本的權重進行探討,同時分析制度成本對企業的影響程度,從而研究制造業,特別是外來投資出口加工型企業在沿海地區繼續生存的可能性和空間。

三、出口加工企業在東部沿海生存的可能性分析

出口加工貿易是指經營企業進口全部或部分原輔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經加工或裝配后,將制成品出口的經營活動。我國東部沿海地區,外來投資出加工企業已有20多年的發展歷程,出口加工企業投資最初集中于以福建、廣東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區,逐漸沿東部沿海北移至長江三角洲等地,近幾年來,隨著臺灣地區產業的升級,大陸工人工資上漲,勞動力成本上升,這類企業特別是臺資在大陸投資出現了向內地轉移的趨勢。但本文認為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適合向內地轉移,由于勞動力成本上升而向內地轉移的企業,更多只適合于面向國內市場,將產品銷往國內市場的內向型企業,而對于出口加工外向型企業,其在沿海生存的空間還是存在的。筆者從勞動力成本、轉移成本、企業制度成本等角度,分析出口加工企業在沿海生存的可能性。

(一)從勞動力成本角度探討臺灣地區出口加工企業在內地沿海生存的可能性

勞動力成本低廉一直是我國的競爭優勢之一,外資出口加工企業投資大陸正是充分利用了我國低廉的勞動力資源,從中獲得成本優勢。但隨著經濟的發展,產業的升級,勞動力成本對企業的影響究竟有多大,仍有待與我們的研究。

(1)出口加工企業勞動力成本占總成本比重小

企業勞動力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和提供勞務活動中所發生的各項直接和間接人工費用的總和。主要包括:工人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用、福利費用、教育經費、勞動保護費用、住房費用和其他勞動力成本支出。勞動力成本僅是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一部分。制造業企業的生產成本包括原材料,生產加工,勞動力,生產管理等方面的成本費用,銷售成本以及各種稅金等。一般來說制造業企業的勞動力成本占企業總成本的比重較小。由于外資出口加工企業多為紡織、鞋冒、電子等傳統勞動密集型產業。本文以制造業的人工成本考察明出口加工企業東西部產業轉移問題。我們選擇了外資企業投資福建較為集中的廈門、臺資企業轉移內地的重點城市成都和典型的制造業城市青島不同年份的具體數據進行說明。

上表反映了廈門市制造業人工成本占總成本情況以及人工成本結構。由表中數據可知,制造業勞動力成本占總成本的比重為6.18%。具體到行業來看,勞動力成本占總成本比重最高的是服裝、鞋、帽制造業,比重為27.07%,電子、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設備制造業勞動力成本占總成本的比重為4.45%,低于平均水平。

表2反映了2008年成都市主要行業勞動力成本占總成本的比重及勞動力成本的組成結構。由表中數據可知,成都市制造業勞動力成本占總成本的比重為8.19%。勞動報酬占人工成本的66.49%,其中比例最高的是房地產行業,為79.39%,最低的是制造業61.83%。

圖1是青島市2009年1月~7月份各行業企業人工成本占總成本的比重圖,從圖中可以看出在青島市制造業勞動力成本僅僅占總成本的4.49%,低于企業勞動力成本占總成本比重的平均值4.57%,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金融業的勞動力成本遠高于制造業。而從制造業行業細分看,紡織業人工成本占總成本比重為7.5%,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它電子設備制造業占4.21%,低于制造業人工成本平均水平4.39%。人工成本比重最高為紡織服裝、鞋、冒制造業,達到22.41%(如圖2所示)。

根據對廈門、成都和青島三個市2007、2008、2009年勞動力占總成本比重的數據分析來看,近幾年來,制造業勞動力成本占總成本的比重小,均在10%以下,其中紡織、電子通信設備等制造業企業勞動力成本占企業總成本比重低,服裝鞋帽比例相對較高。因此盡管中國近些年勞動力工資有一定上漲,但最終對制造業產品的總成本影響都比較小,從這個角度來看,工資上漲對制造業的成本影響小,對出口加工企業的影響也小。因此,勞動力成本上升并不一定就會危及到出口加工企業在沿海地區的生存。

(2)沿海和內地勞動力成本比較

首先從宏觀上考察沿海和內地勞動力成本的情況。本文采用通用的區域劃分方法將全國31個省直轄市分為東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區域。東部地區包括11個省級行政區,分別是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和海南;中部地區包括8個省級行政區,分別是黑龍江、吉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地區包括12個省級行政區,分別是四川、重慶、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廣西、內蒙古。

本文選取和匯總2001年~2009年各省制造業工人名義工資數據,采用CPI將名義工資調整為實際工資。各地區的實際工資見表3(其中2009年數據為各地區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

從表3可知自2001年以來,全國制造業勞動力工資在絕對數上保持持續上漲趨勢。從局部來看,東部沿海地區的工資在絕對數上一直保持比中部和西部高。東部地區實際工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中部和西部都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從制造業實際工資增長趨勢考察,在全國范圍內,從2001年到2008年制造業平均實際工資翻了一翻。從局部來看,2001年到2008年間各地區制造業的實際工資都持續大幅度上升,但近幾年來尤其是2004年到2009年,中西部地區每年工資上漲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東部地區工資上漲幅度則基本低于平均水平,只有2006年上漲幅度略高于平均水平12.33%,為12.48%,但仍低于中西部地區的上漲幅度。

可見,勞動力成本上升不只是東部沿海地區的現象,而是沿海和內地都存在的普遍現象,沿海和內地勞動力成本都保持上升趨勢,內地上升幅度甚至略高于沿海地區。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勞動力成本上升并不能成為外來投資出口加工企業向內地轉移的驅動因素。其次從更為微觀的角度,具體到沿海和內地部分典型的城市來考察沿海和內地勞動力成本的情況。本文選取福州、廈門、泉州、漳州、南昌、武漢、重慶、成都、和昆明市2008年各市職工的平均工資進行比較。數據見表4:

由表4可知,平均勞動力成本最高的是廈門市,為32,344元/年,最低為泉州市22,225元/年,漳州市勞動力成本為22,273元/年,相對較低。從內地城市來看,最高為成都市30,810元/年,最低為昆明市22,432元/年。內地城市的勞動力成本比沿海一些城市的都要高,可見,福建省內城市之間勞動力成本差異可能較大,而沿海和內地城市勞動力成本差異反而較小。因此沿海制造業向內地城市轉移可以降低勞動力成本的空間不大,制造業由沿海發達城市向附近勞動力成本較低的城市轉移的可能性更大。

另外,若以工資作為企業轉移的要素分析,由表中數據可知,廈門市的工資最高,但廈門市吸引臺資勞動密集型企業的能力卻是最強的,2009年,廈門市進一步加強了與臺灣地區10大產業的對接,到目前為止,在廈門市的臺資企業約有2,300家。

根據克魯格曼的產業擴散理論,隨著核心區域經濟的發展、企業的集聚,與外圍區域相比,核心區域的市場競爭強度不斷加劇,而與外圍區域相比,核心區域勞動力的成本不斷上升,在這種情況下,隨著外圍地區經濟的發展,基礎設施的日益完善以及市場的逐漸成長,核心區域的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的輕紡工業將首先向外圍地區轉移,產業隨之擴散。但如果外圍區域的勞動力成本優勢并不顯著,并且核心區域的企業是外向型的,面向的是外部市場,而不是在本地市場競爭,那么在這種情況下,由于核心區域的基礎設施完善,交通便利,向海外市場運輸的成本較低,企業就不可能將產業向交通不便的外圍區域轉移。

因此,若假設廈門已經不適合臺灣地區出口加工企業投資和發展,必須進行轉移,由于武漢、南昌、重慶、成都、西安等內陸城市的勞動力成本相比高于泉州、漳州等城市,那么企業應該轉移到漳州、泉州等基礎設施較完善,交通較便利的沿海省份城市,而不是轉移到南昌、重慶、成都等內陸城市。

(二)從轉移成本角度探討出口加工企業在沿海生存的可能性

由以上對近幾年來各地工人工資情況的分析可知,出口加工企業向內地轉移來降低勞動力成本的空間并不大。另一方面,轉移所帶來的成本增加卻可能大于節約的勞動力成本。

首先,出口加工企業轉移到內地,會失去企業在沿海地區規模經濟、集群效應所帶來的成本降低收益。經過20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出沿海地區已形成較明顯的產業集群效應,若出口加工企業轉移到內地,將失去在沿海地區的競爭優勢、規模經濟帶來的低成本優勢和集群帶來的溢出效應,無法享受已建立的區域品牌所帶來的價值。

其次,對于出口加工企業而言,企業轉移到內地將增加產品地到港口的距離,使產地到市場的距離拉大,原材料進口需增加沿海港口到內地的周轉,而產品出口又需要從內地到沿海港口的周轉。這樣,進口原材料和出口產品所需要的運輸成本將增加。同時,原材料進口和產品出口所耗費的時間將增加,從而增加資金和存貨占用時間,降低流動資產的周轉速度,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成本。由于這部分成本是影響企業效益的重要構成部分,在出口加工企業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較大,因此,企業轉移所帶來的運輸成本上升和企業周轉速度的降低而導致的成本增加,將抵消企業轉移所帶來的勞動力成本的降低。因此,出口加工企業轉移到內地的空間并不大。

(三)從制度成本對出口加工企業生存的影響

生產成本和制度成本是影響企業效率和利潤的兩個重要因素。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進行生產所需承擔的制度成本集中體現在我國的稅收制度上。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為了引進外資和國外先進技術,對外商企業給予很大的稅收優惠政策。這些政策使外資出口加工企業獲得了稅收上極大的優惠,企業所得稅稅率為約為15%,大大節約了企業的稅收成本。但是,企業實際繳納的費用可能遠高于15%,這是因為企業除繳納稅收外還需向地方政府繳納各種行政性收費等。

由于我國的稅制和特殊的社會環境,各地行政性收費很高,這無形中給企業帶來沉重的制度成本。衡量制造企業的稅外制度成本占制造企業總成本的比重非常困難,本文通過考察各省財政收入結構來間接考察企業承擔的稅外制度成本。

政府財政收入包括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根據統計年鑒對于統計指標的解釋,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政府非稅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資源收益以及其他非稅收入等。

本文采用非稅收入占財政總收入的比重來大致估計企業在費用方面的負擔。如果非稅收入所占的比重非常大,可以間接說明企業在行政性費用方面的成本較高。

從國家統計局所公布的數據來看,從2006年到2009年,雖然各省非稅收入持續提高,但各省非稅收入占財政收入比重差異較大,沿海城市非稅收入占財政總收入比重小于中西部等內陸地區,2006年到2009年,福建、廣東、江蘇、浙江、上海等省非稅收入占財政收入比重始終保持在20%以下,其中,浙江、上海低于10%。即使是非稅收入比重相對較高的山東,其比重仍基本低于所列的內陸地區,與之相對,內陸地區如江西、重慶、湖北、安徽、重慶等省非稅收入比重遠遠高于東部沿海的浙江、廣東、福建,基本在24%到30%之間,湖南則始終保持在30%以上。

由上分析可見,出口加工企業在沿海投資的稅外制度成本并不比投資于中西部高,甚至低于中西部城市。加之在沿海投資可享受出口加工區的稅收優惠和便利的交通所帶來的物流成本的節省。出口加工企業向內陸轉移的成本可能大于因此而節約的勞動力成本收益。

四、梯度產業發展戰略的重新思考

既然出口加工外向型產業向中西部轉移可能存在經濟上的問題,我們認為有必要對產業梯度發展戰略進行重新思考。如果僅就市場經濟自發調節,沿海地區出口加工企業因勞動力成本上升而轉移到內地的可能性不大。既然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企業在東部沿海地區仍可以繼續生存下去,那么,中西部地區要吸引這類企業轉移到內地投資就缺乏市場的基礎。然而,為了縮小地區差距,特別是地區競爭的加劇,中西部地區為了推動經濟發展,通常不加區分,盲目借鑒東部沿海地區成功的經驗,仍將吸引出外向型口加工外企業的投資作為推動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但是,資本的逐利性,只有當投資于中西部的邊際收益超過沿海地區的時候才可能進行。正如前文分析所指出的,東部沿海地區出口加工企業向內地轉移能夠降低的勞動力成本空間有限,而且這些企業在沿海地區又能夠獲得產業集群的聚集效應所帶來的規模效益;企業向內的的轉移,各類運輸成本以及庫存的增加都有可能因此抵消其所節約的勞動力費用。因此,不具出海港口的地理優勢,中西部地區傳統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企業較高的物流成本,使其只能主要依靠提供比沿海地區更為優惠政策條件,吸引這類企業的投資。這種優惠不外乎就是各種稅負的減免和人為壓低用地成本。在利益的驅使下,優惠政策確實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近幾年中西部吸引外來投資的數量就逐漸增長。然而,以提供各種優惠吸引外來投資,特別是出口加工企業的投資,其各種代價卻是高昂的。

首先,該政策的成功,取決于優惠政策所形成的體制政策優勢,必須能夠轉變為市場優勢。如果缺乏市場的基礎,不僅難以保證出口加工貿易企業的持續生存,而且這種競爭的結果,改變了地區資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了資源整體使用效率。由于企業實際運行成本的提高,不僅降低了產業效率,而這種效率的損失,將由并應有的正常的土地收益和各種稅收來彌補,這是國家總體收益的流失。而且,由于我國沿海地區在吸引外來投資過程中,缺乏產業自我發展能力的培育,舊產業的轉移卻由于沒有相應新產業的補充,將導致當地經濟產生的嚴重的衰退。為了保護地區經濟的發展,沿海地區也將采取相應的政策,其結果是優惠政策的攀比,一旦這種競爭形成,最終的結果是國家稅收和土地收益的進步一流失。

其次,由于是借助于各類政策提供的優惠,缺乏市場的基礎,人為改變了出口加工企業投資方向,但外部自然環境的局限,這類企業在中西部地區的生存難以獲得正常發展。企業生存完全依賴于政策優惠條件,而一旦優惠條件消失,這類企業終歸要按市場的內在邏輯選擇其地區投資方向,在當地企業缺乏長期生存發展的能力。

對于出口加工企業,由于其對港口的特殊要求,雖然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勞動力工資上漲是不可避免的趨勢,但當工人工資上漲時,企業遷移到內地并不是最優的選擇。相反,企業可以通過改進生產組織,提高效率等措施,來降低企業生產成本。甚至還可以采用本地化管理策略,用本地人員替代外籍經理,以此降低高層管理人員的工資費用,抵消工人工資上升帶了的成本壓力。

既然出口加工企業由于各種原因,難以在中西部地區獲得廣泛發展。因此,我們認為,加快中西部地區的發展,吸引外來投資不能盲目模仿東部沿海地區的成功經驗。來自國外的產業梯度轉移理論,主要針對的是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企業。而這里企業是發達國家為了降低成本,而將生產地轉移的發展中國家,所生產的產品最終大部分是要銷售國外市場而不是發展中國家。產品出口,外向型經濟是其產業轉移的特點。

政府鼓勵中西部地區發展,實施產業梯度轉移,更為有效的辦法是依據當地的實際,調整引資方向,將招商引資的重點放在以面向國內市場為導向的各類企業。產業梯度轉移戰略要在中西部獲得成功,也應是內向型企業。因為面向國內市場,這類企業消除了出口加工企業兩頭在外、遠離出口碼頭的發展瓶頸。而且,由于面向國內市場,企業在中西部的投資,更多考慮的是出于當地的要素資源以及市場需要等方面的因素投資,這類企業雖然也希望獲得各種優惠,但因為符合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又不存在增加物流成本等問題,即使沒有稅收和土地方面的優惠,這種投資也會發生。

實際上東部沿海地區,出口加工企業往往也主要集中于沿海主要城市及其周邊,東部沿海也存在許多發展相對滯后的區域,如廣東的潮汕地區,福建的龍巖、三明、漳州、寧德等。相對于中西部的重慶、成都等城市,這些地區具有交通上的便利,發展出口加工業更有優勢。因此,沿海發達地區向區內相對滯后區域轉移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業,更符合產業發展的內在規律。

雖然按照照錢納里經濟階段劃分標準,東部沿海地區面臨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升級,但并不意味這種調整升級將伴隨相應東部向中西部的產業轉移。吸引來自東部沿海地區的投資,并不是將東部落后的甚至是無法生存的產業轉移到發展相對滯后的中西部地區。這也不符合產業梯度轉移內在邏輯。實施梯度發展戰略,更多是依靠中西部既有優勢,發展面向國內市場各類產業。隨著國內市場的不斷擴大,開拓內需市場,將成為各類投資者重要的發展方向,由此孕育出中西部產業發展的重要契機。而出口加工產業,仍將在主要集中在靠近港口的沿海地區,這些產業如果因為成本上升而無法在這些地區生存,其生產更大的可能是轉向越南等國家地區,這些國家和地區勞動成本比我國更為便宜,而且靠近碼頭。因此,中西部地區的發展,吸引外來投資,主要并不是承接東部沿海地區出口加工企業的產業轉移。

中西部吸引外來投資,更容易獲得成功的是那些面向國內市場的外來企業。這就需要中西部地區要重點吸收有志于開拓國內市場的外來投資者,這些企業看中中西部地區除了優惠政策,更重要當地的資源和廣闊的內需市場。中西部地區因此在吸引投資過程中也更具有談判的籌碼,更容易能夠吸引先進的技術。為了開拓國內市場,在激烈的競爭壓力下,這些外來投資企業為了滿足國內市場的需要,更容易加大研發投入;為了降低成本,需要就地尋找各類供應商,從而有利于其先進技術和管理的傳播,促進產業在區域內的擴散,從而從根本上避免東部沿海地區出現的由外資主導的外向型產業缺乏根植性問題。

因此,中西部應以內需為導向的產業發展模式。梯度發展戰略,并不是要在中西部繼續走外向型發展道路,吸收東部沿海地區部分要淘汰的出口加工業。加快中西部發展,是要在招商引資過程中,超越東部沿海地區外向型經濟發展模式,依據國內市場的需要,從開發國內市場入手,積極引進內向型企業,這才是梯度戰略的真實內涵。也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地區間的無序競爭,擺脫依靠稅收等各種優惠吸引外來投資的做法,減少稅收和土地收益的流失,提高國家資源配置效率。由此,中央政府加快中西部發展,梯度發展戰略才有可能得到貫徹執行,中西部地區也才有可能超越東部沿海發展模式,實現經濟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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