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特自由哲學及對社會啟示
時間:2022-07-24 04: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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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是一種原始硬犯罪,其侵害的目標往往很具體,是直接剝奪、損害他人生命與健康的行為,這種犯罪向來都被人們所重視。暴力犯罪造成的惡劣后果迅速且直接的攻占社會公民內(nèi)心,使人們社會安全感降低。被害人因暴力犯罪所帶來的心理恐懼與創(chuàng)傷,并不會隨著身體創(chuàng)傷的恢復而消失,相反會伴隨他們終生。
1、暴力犯罪的界定
1.1“暴力”的概念。
《新華詞典》將“暴力”解釋為:“強制的力量、武力”。也有學者從刑法學角度分析暴力的概念:暴力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chǎn)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的一種犯罪手段。是指直接對被害人的身體實施物理性的強制力和破壞力,使其無力反抗或不能反抗。”
1.2暴力犯罪的概念。
學術界對“暴力”的概念沒有爭議,但對“暴力犯罪”概念確有著眾多分歧。所謂的暴力犯罪本是犯罪學中的定義而非刑法學中的定義,而是泛指那些以暴力為方法嚴重侵害社會以及個人的犯罪行為。例如,日本法學家將暴力犯罪界定為“是指伴隨行使暴力的犯罪,典型的如強盜、暴行、傷害等。所謂暴力,包含暴行以及威脅行使暴行”。我國法學界對暴力犯罪的界定,具有代表的觀點有下面這兩種:(1)認為暴力犯罪“即為獲取某種利益或滿足某種欲求而對他人人身采取的暴力侵害行為。表現(xiàn)形式主要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奸罪、搶劫罪以及以暴力為手段的流氓犯罪等,”(2)認為:“所謂暴力犯罪,通常是指犯罪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脅迫而實施的犯罪。從刑法學的角度看,凡是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以暴力為特征作為犯罪構成要件的各種犯罪都應該認為是暴力犯罪。”從我國刑法立法與司法實踐來看,以上兩種觀點都有其值得肯定的一面,但也均有可否定之處。第一個觀點有兩點缺陷:一方面,從現(xiàn)實來看,暴力犯罪的犯罪分子在進行犯罪時,以將要實行暴力的威脅的手段與暴力的手段經(jīng)常是交叉的,威脅行為要使對方認識到:你若不順從我,我就會使用暴力。也即,將這種以實施暴力進行威脅的脅迫手段也具有暴力犯罪的本質(zhì)屬性,因此,不應將其排除于暴力犯罪的類型之外;另一方面,只將對人身進行傷害的犯罪才界定為“暴力”,是不符合我國的立法思想與司法實踐。其次,第二個將暴力犯罪定義為“凡是刑法分則規(guī)定的以暴力為特征作為犯罪構成要件的各種犯罪都應該認為是暴力犯罪”也不十分恰當。一方面,如上所述,有些犯罪通常或只能是通過暴力手段進行的,但刑法卻未明文將暴力手段規(guī)定為犯罪構成要件,像暴亂罪、劫奪被押解人員罪、武裝叛亂、強迫他人罪、綁架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都屬于這一類型。另一方面,刑法中有許多明確規(guī)定要以“暴力”作為手段的犯罪,除個別外,對其的理解,都應包括暴力以及以暴力相脅迫的方式,有的還可由其他手段實施。這種威脅的脅迫手段與暴力犯罪中的“以暴力相威脅”所體現(xiàn)的脅迫手段是完全不同的,這種手段也并不如“暴力”造成的人身傷害大,因此,也不能將其歸入暴力犯罪。基于以上認識,若判定一類犯罪是否為暴力犯罪,重要的不是刑法分則將暴力作為犯罪的構成要件的明文規(guī)定,而是應具體來看犯罪人在實施犯罪過程中是否實施了暴力(或以暴力相脅迫)行為。據(jù)此,我們認為,“所謂暴力犯罪,是指以暴力手段或以暴力性質(zhì)手段為構成要件,以特定或不特定的人或物為對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財產(chǎn)安全和社會安全的行為。”
2、當前我國暴力犯罪的主要特征
暴力犯罪作為一種社會現(xiàn)象,其會隨著社會環(huán)境的變化而變化,而當前我國暴力犯罪主要表現(xiàn)為以下幾個特征:(1)組織上的群體化、團伙性;(2)成員上的年輕化、慣犯性;(3)時機上的隴蔽化、突發(fā)性;(4)政治上的反社會化、侵害對象的廣泛性。
3、暴力犯罪的成因
主體環(huán)境因素則有兩項:一是行為機會,它是外部條件構成主體實施某種行為的現(xiàn)實可能性;二是主體需要與外界資源分配的結構形態(tài),這是影響主體的行為方式條件之一。”基于以上分析,結合社會實踐,筆者認為暴力犯罪的產(chǎn)生主要有以下原因:
3.1社會文化因素。
3.2經(jīng)濟因素
(1)生產(chǎn)力與暴力犯罪的關系;(2)貧困與暴力犯罪的關系。
3.3心理因素與暴力犯罪
(1)補償心理與暴力犯罪;(2)義氣心理與暴力犯罪;(3)亡命心理與暴力犯罪;(4)嘗試心理與暴力犯罪;(5)享樂心理與暴力犯罪;(6)報復心理與暴力犯罪。
4、暴力犯罪的防治對策
鑒于暴力犯罪對社會危害的嚴重性,我們一定要采取積極有效的防范對策,對暴力犯罪進行治理,其主要對策有:
4.1治本預防對策
(1)發(fā)展生產(chǎn)力并加強社會主義物質(zhì)文明建設;(2)發(fā)展教育并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3)加強人民調(diào)解早期干預工作;(4)強化家庭教育;(5)加強學校教育功能的發(fā)揮;(6)積極開展被害人學研究并采取必要的預防被害措施。
4.2治標防治策略
(1)完善當前治安預防措施;(2)加大打擊暴力犯罪力度;(3)因地制宜的進行個案防治;(4)強化社會幫教工作力度。
5、結論
總之,暴力犯罪在當前經(jīng)濟體制轉型、暴力亞文化等方面的影響下,有增長勢頭。我們?nèi)w公民應自覺提高自身的素質(zhì),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增強是非觀念。同時要提高防范意識,在防范不力的情況下,要勇于和暴力犯罪分子作斗爭,這樣在案發(fā)后能夠快偵快破,使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處。只有全社會都行動起來,盡可能的消滅一切暴力犯罪的誘因,從源頭上進行預防。對已經(jīng)發(fā)生的暴力犯罪要進行綜合治理,將制裁與教育相結合,做好暴力犯罪人的出獄幫助工作。只要全社會動員起來,各盡其職,暴力犯罪是可防又可治的。